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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保安人员管理。

3.工作守则

3.1保安人员为公司的形象代表,必须做到:

3.1.1精神饱满。

3.1.2纪律严明。

3.1.3礼貌待人。

3.1.4反应迅速。

3.2主要任务

3.2.1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3.2.2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2.3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4.职责

4.1保安队长(保安主任)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保安的管理、训练的监督和考核。

4.2保安队长职责

4.2.1负责对公司所有保安的管理、督导训练及考核。

4.2.2负责检查保安值班日志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3负责不定时进行查岗和晚上不定时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违纪行为。

4.2.4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制定保安值班及休假表。

4.2.5负责每日巡查工厂纪律、卫生、安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是否完好。

4.2.6定期组织保安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军训和消防训练。

4.2.7突发事件的处理(火灾、偷盗、打架、员工急病等)及与消防、治安联防单位联系。

4.2.8警报系统、消防设施的保养、检查、申购和验收。

4.2.9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的任务。

4.3保安班长(副班长)职责

4.3.1负责本班人员的岗位安排,带领本班人员完成好厂区的治安保卫任务,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3.2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情况清楚、物品齐全,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主管。

4.3.3当班期间,要详细记录当班工作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到交接班记录字迹清楚,内容明确。

4.3.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违章、违纪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并上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处理。

4.3.5发现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不得拖延或隐瞒。

4.3.6认真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安全保卫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对经过努力仍无法处理的情况要及时请示上级,重要情况要写出情况报告。

4.3.7遇有紧急事件时要及时带领保安人员赶到现场,根据具体情况做好组织指挥工作,妥善处理。

4.3.8每日上岗前应检查本班组保安人员的着装整洁情况,器材设备使用情况,对保卫器材设备没检查而交接的班组,接后责任由接班人承担。

4.3.9按规定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训练、考核,并做好记录。

4.3.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4保安员职责

4.4.1维护厂区秩序,制止员工违纪或暴力行为。

4.4.2维护厂区人员及财物的安全,预防各种灾害事件的发生。

4.4.3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后,有礼貌地进行登记,并为来宾进行带路。

4.4.4对外来车辆出入厂区进行检查登记,车辆外出凭《物资放行条》放行。

4.4.5对出入厂区的员工凭厂证出入,对可疑人员进行检查。

4.4.6维持员工上下班打卡秩序,检查是否有代打卡现象。

4.4.7任何人员携带物资出厂都须凭《物资放行条》或《行李放行条》放行。

4.4.8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4.4.9不定时对厂区进行巡逻。

4.4.10公司信件及报刊的签收和送达。

4.4.11维护宿舍及餐厅秩序,制止员工违纪行为。

4.4.12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付的工作任务。

4.5大门保安工作细则

4.5.1负责检查、核实出入厂区员工厂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厂区。

4.5.2负责大门及办公楼区域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4.5.3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换证、检查物品并登记,收取物品放行条,为客人指路等工作。

4.5.4负责控制、管理进入厂区外来车辆,做好车辆出入的登记、检查、发证、收取放行条等工作。

4.5.5监督员工上下班出入及打卡秩序,做好考勤打卡监督工作。

4.5.6监督员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行政部处理。

4.5.7负责本岗位区域卫生的清洁工作。

4.5.8负责监视门岗消防火警显示屏显示情况,发现火警信号及时通知安全主任、保安队长、班长等人同时通知相关保安人员赶到现场。

4.5.9负责大门区域、办公楼公共照明灯开关。

4.5.10配合班长做好上下班时的交接工作,并支持、协助其他岗位履行职责。

4.5.11正确记录值班情况和事件处理记录,及时处理本岗位能力所及的事项。

4.5.12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4.6巡逻岗保安工作细则

4.6.1按规定的路线在规定的时段对固定巡逻点进行巡逻,做好巡逻点签到记录和值班记录。

4.6.2提高警惕,对可疑人物实施监视、控制、检查,对严重性的突发事件、事故进行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4.6.3发现火警或接到火警指令,要沉着冷静,迅速赶赴现场补救,事后查明原因进行汇报。

4.6.4中班和夜班巡逻保安应加强对办公楼、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制止并上报处理。

4.6.5对所有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防火门、标记等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的完整和安全。

4.6.6监督各岗位员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

4.6.7检查和监督员工劳动纪律、着装、配戴安全防护、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纠正,并上报行政人事部处理。

4.6.8检查外围墙、玻璃窗、门是否完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4.6.9检查生产工具,清洁工具,设备维修工具有没按定点位置存放,摆放是否整齐;厂区及车间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处理。

4.6.10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5.值班规定

5.1各岗位保安员必须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5.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贵宾出入应敬礼。

5.3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岗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5.4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

5.5值班保安应文明值勤,不得骂人、讲脏话、随意动手打人。

5.6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队长处理。

6.门禁制度

6.1人员出入管理

6.1.1公司员工进出厂区或宿舍应佩戴厂证,对未戴厂证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记下其姓名、部门、交行政人事部处理。

6.1.2对员工着装(工衣、工鞋、厂牌等)是否整齐进行监督;员工出入须佩戴厂牌。

6.1.3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除经证实为加班人员外,应婉拒其进入公司,并应将进入人员及进出时间记录在保安值班日志上。

6.1.4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厂区应持部门主管核准的《外出单》,无《外出单》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特殊情况应向保安解释清楚并备案)。

6.1.5员工在厂区和宿舍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进入厂区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6.1.6公司员工及离职人员所携带物品,保安应凭核准后的《行李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公司物品出厂。

6.1.7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访客证》进入,离开时换回自己的证件。

6.1.8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厂大门口处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1.9探访人员(限员工直系亲属)进入厂区,必须有行政人事部核准,押有效证件于保安室,并有员工到大门口接待方可进入宿舍,但必须在晚上九点前离开,不得擅自留宿外人员,异性客人不可带到宿舍。

6.1.10供应商驻厂人员必须办理临时工作证,凭临时工作证出入。

6.2车辆出入管理

6.2.1本公司所有车辆外出,须持行政人事部签核的《派车单》交大门保安处登记。

6.2.2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在保安室进行登记,值班保安必须询问并登记客人来意,访客人数,车上所载物品及数量,填写《访客单》,发放《访客证》。

6.2.3所有车辆进入厂区或宿舍区后,均应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进入厂区大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出入;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时限速15公里内行驶。

6.2.4所有车辆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出厂应有相关部门经理或授权人签署的《物资放行条》,值班保安应将该车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物资放行条》进行仔细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6.3物品进出管理

6.3.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区和宿舍区时,须自觉接受保安检查与登记。

6.3.2携带物料、工具、加工零件、样板等出厂,须有部门经理在放行条写明名称、型号、数量,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6.3.3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收货。

6.3.4提交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代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6.3.5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加以确认。

6.3.6驻厂供应商或设备安装厂商入厂前应向本公司提供设备和材料清单,人员名单,所有物资出厂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签名放行(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名),保安应核对无误后放行。

7.突发事件处理

7.1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汇报,如遇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准备工作。

7.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联络,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报警电话,处理完事件后,应事件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值班日志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7.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应及时劝阻,制止事态的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保安队长处理。

7.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事故应立即通知安全主任和行政部经理,以便安排车辆及时送医院治疗。

8.工作交接

8.1提前十分钟到岗接班,详细了解上班值班情况。

8.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所要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8.3检查来访人员登记表情况。

8.4所有保安用品(如对讲机、电筒、警棍)交接应当面点清,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

8.5值班保安应把本班特别注意事项记录在保安交接班本上,交接班时要交待清楚当班须注意事项。

8.6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9.保安训练

9.1工作职责训练(队长培训、人事行政部考核)

9.1.1保安工作职责。

9.1.2工作流程。

9.1.3工作表单。

9.1.4厂区建筑分布图。

9.2管理办法训练(队长培训、人事行政部考核)

9.2.1门禁管理规定。

9.2.2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9.2.3礼仪规范。

9.2.4消防器材分布图。

9.2.5消防器材、防盗报警装置的使用与维护。

9.3体能训练(保安队长培训、人事行政部考核)

9.3.1队列操练。

9.3.2拳术、散打。

9.3.3耐力、体力运动。

9.4训练周期

9.4.1每周一次例会。

9.4.2

每周一次队列训练或体力训练。

9.4.3每月一次消防训练。

10.以上有关条款,未能涵盖所有情况。具体情况将视个别情节轻重,若保安员的行为影响公司形象或导致经济损失,将根据《员工手册》处罚或赔偿。

11.记录表单

11.1厂车出入登记表

11.2外出条

11.3外来车辆登记表

11.4会客单

11.5安全卫生检查表

11.6行李放行条

11.7来访人员登记表

11.8物资放行条

11.9保安值班日志

11.10员工出入登记表

篇2:设备设施大修检修维保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部设备设施大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大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大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

三、在设备设施大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部门必须明确大修内容,检修开始时间和检修完成时间。

(二)确定大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督员和参加大修的人员。明确大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督员对参加大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大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大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排大修分工,进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参加大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大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平行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制冷系统、运转设备检修起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工厂安全环保主管审批。

(五)设备设施大修的安全用具和大修工具、器具应进行严格检验,确认安全可靠。

(六)必须坚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班前大修人员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识教育,确定好联保对子,做到大修项目安全措施到位,项目负责人不盲目指挥,检修人员不违章冒险作业。

四、设备设施大修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进入大修岗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确保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二)特殊工种岗位的大修作业,必须配备相应持证的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作业。

(三)联保对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四)大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督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工作,对大修人员的安全作业状态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险情应及时停止大修作业,撤离人员,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酒后作业等行为。

(六)每天按大修进度以及大修完成情况做好大修记录。

五、设备设施大修结束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大修临时设施,确保设备设施试运行的安全条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二)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即时恢复,完善生产工作现场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三)认真做好大修项目的总结工作并形成记录。

篇3:工地门卫保安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全力做好项目工地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工地现场秩序治安良好工地项目财物不受损失、无火灾事故案件、施工工期顺利有序进行及工地施工现场人、财、物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指导思想

整个安全保卫工作以保障工地安全顺利施工为前提,结合施工现场的情况进行安全防范,重点突出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和防自然灾害和防破坏,以“四防”为中心,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受外来因素的干扰,为工程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工作目标

1、安全工作目标:杜绝重大治安案件、防范重大治安事故案件,保障人身、项目财产安全和工程项目工期的顺利进行。

2、生产保卫目标:杜绝产生人为破坏,大型设备和设施在存放和安装直至交工期间不发生被盗事件。

3、治安保卫目标:杜绝发生盗窃和各项治安、消防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人员编制

根据工地需要按照岗位进行合理、有效、节约开支的原则进行人员编制,初步拟制:安全负责人1名,项目每个出入口均设置保安,白班每班2人制,夜班2班倒,每班12小时制度,根据工程进度适当的增减人员配置。根据周边保安工资行情制定岗位工资月薪,岗位分布有:大门岗,巡逻岗。

五、工地安全负责人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公司领导及工地项目负责人的指示,切实做好工地安全保卫工作,对公司和工地项目安全负责。

2、坚持工作原则,不徇私舞弊,秉公办事,吃苦耐劳,以身作则,带领和领导队伍做好工地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工地项目财产不受损失,不影响施工的进度和工期。

3、负责布置和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制度及检查落实,维护工地内外治安秩序,经常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做好与周边友邻单位及当地公安、城管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安全协调工作。

5、按照工地项目及公司规定、要求,积极组织队员全面深入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检查队员遵守保安内部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安排、布置日常工作的开展,按照制度要求做好人员招聘、录用、培训及服装设备配发等工作。

6、以身作则,做到作风正,纪律严、关心队员的日常生活以及队伍的思想工作,为队员排忧解难,共同完成公司制定和交办的安全防范任务。

7、做好队员的日常正常值班次序和轮休、考勤、请销假、对保安值班的工作质量、效率,纪律的检查工作,对值班岗亭及宿舍建立健全卫生检查制度及公司固定资产的维护、保管制度。

8、努力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工地保安领班职责

1、服从上级指示,按时完成上级交待的各项任务。

2、主持本班工作,坚决执行主管领导及公司的工作指令,带领和督促全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负责主持召开班务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研究贯彻各项工作,并提出合理建设意见,并具体落实。

4、负责本班人员的值班、卫生、请销假、轮休制度的落实工作,如实记录本班值班中遇到和处理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

5、负责协调处理好本班和其他班之间的工作关系,杜绝队员发生纠纷矛盾.

6、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袒护,公正公平对待其他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7、熟悉保安内部管理制度、公司人员、工地设施、任务、程序以及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8、对管理不利而造成在本班在执勤中发生的重大失误,或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情况负责。

9、负责抓好全班的值班岗位制度的落实、记录、汇报及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处理本班在值班中遇到的一般性问题。

七、工地保安员职责

1、坚决服上级各项指示,严格遵守工地安全保卫制度,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做到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舞弊,不歧视民工及他人,文明执勤,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敢于挺身而出制止工地各类违法、违规乱纪行为。

2、熟悉本岗位的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工地安全保卫的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当班期间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

3、在施工现场内和岗位区域内加强巡视,时刻保持警惕,果断处理好突发事件和消防安全隐患,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认真盘查,仔细询问和监控。

4、按照要求统一着装,按时上下班,并做好当班值班记录和物品、代办事项的交接工作,爱护公司设施设备。

5、上岗时认真检查工地的设施、设备,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查明情况,在工作个人能力范围内排除险情,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6、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值班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事故案件发生。

7、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夜晚严密注意区域内外的人员、车辆动态,对区域内发生的事情要认真细致处理,不得推诿或消极应负,发现违法犯罪人员要坚决设法抓获,并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领导和公安部门。

8、爱护工地内的设施设备及配发的物品,节约用水用电,对工地项目内的一切设施、财务不得随意移动或者乱用,熟悉各种灭火器材及消防水带的使用方法及各种火灾的灭火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9、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在能力范围内的,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根据情况向上级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八、工地保安工作守则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领导,团结同事。

2、遵纪守法,做好工地项目区域内治安安全防范和消防预防工作。

3、注重个人文明礼仪形象,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时刻保证值班岗位5米之内卫生干净整洁,值班时不得有歧视民工的工作态度,时刻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4、爱护工地内的物品和装备,不得故意损坏,发现人为损坏及时制止,不得有事不关己的思想。

5、熟悉职责与权限范围,切实参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不得越权处事,或无故与队员及民工发生矛盾。

6、不准瞒骗虚报,假公济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收受礼物或贿赂,获取不正当收入,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切实做好工地项目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一切工作,预防火灾事故案件,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

8、岗位工作及时有效的处理,不得故意拖延和故意移交他人推诿,在能力范围外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

九、工地保安员纪律

1、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行为作斗争。

2、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3、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准脱岗、串岗、误班。

4、按规定着装,做到仪容整洁,语言亲切,服务微笑,文明礼貌。

5、值班时禁止酗酒、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报、听收录音机或mp3、玩手机、打瞌睡;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执勤无关的事。

6、值班期间严禁长时间用手机、对讲机与他人通话,禁止用办公室电话向外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7、不准在岗位上会友聊天,未当班人员不得在岗位上逗留、闲谈,接待来访人员时不得闲聊和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8、不准包庇,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不准赌博。

9、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让公司辞退、离职人员在员工生活区逗留或住宿。

10、爱护各种器械装备及公司内的设施设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11、严格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请假。

12、如发现保安人员内部扯皮打架者双方罚款200元后,进行开除处理。

十、保安交接班管理

(一)职责

1、当值安管员领班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检查工作。

2、当值安管员领班负责所管班组的交接班工作。

3、当值安管员负责具体工作的交接。

(二)工作程序

1、交接班前十五分钟,接班队员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闹,保持良好站姿式,不得蹲坐。

2、接班领班要组织全班队员整队、点名并统计、做好记录。统一整队步行到各岗位,途中步伐整齐一致,口号宏亮,精神抖擞。

3、接班领班负责检查队员中是否有醉酒、神志不清或其它不能上岗的现象,若有立即请其出列,取消其上岗资格,并报主管领导查明原因,以做出相应处罚,并注意交代当班注意事项。

4、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交班队员在接班队员未到达前,不准自行下岗。

5、交接班时,交班队员需将本班的治安情况,值班器械、需特别交代事项等向接班队员交待清楚,并做值班记录。交接班双方签字,以备后查。

6、接班时遇有突发事件,由交班班组负责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接班班组要积极做好协助工作。

(三)出现下列情况不准交接班

1、上班情况未交待清楚,工具、装备、等未交接清楚或有损坏尚未分清责任,工作区域周边设施不完整。

2、上岗人员未到岗接班,下岗人员不准下岗(下班)。

3、发现各项记录、登记本上有乱涂乱写现象,及工作台、工作室不清洁的不予交接。

4、在交接过程中,发生事件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四)保安员交接班管理

1、当值保安领班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检查工作。

2、当值保安领班负责所管班组的交接班工作。

3、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交接班前十五分钟,接班队员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闹,保持良好站姿式,不得蹲坐。

5、负责检查队员中是否有醉酒、神志不清或其它不能上岗的现象,若有立即请其出列,取消其上岗资格,并报主管领导查明原因,以做出相应处罚。并注意交代当班注意事项。

6、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交班队员在接班队员未到达前,不准自行下岗。

7、交接班时,交班队员需将本班的治安情况,值班器械、需特别交代事项等向接班队员交接清楚,并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双方签字,以备后查。

8、接班时遇有突发事件,由交班班组负责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接班班组要积极做好协助工作。

(五)出现下列情况不准交接班

1、上班情况未交待清楚,工具、装备、钱物等未交接清楚或有损坏尚未分清责任,工作区域周边设施不完整。

2、上岗人员未到岗接班,下岗人员不准下岗(下班)。

3、发现各项记录、登记本上有乱涂乱写现象,及工作台、工作室不清洁的不予交接。

4、在交接过程中,发生事件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十一、保安员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

1、值班保安员应迅速报告班长和主管上级领导,主管领导根据事态应尽快向公司及公安机关报案。

2、当班保安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和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记者)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

3、抓紧时间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的情况,协助破案。

十二、消防基础知识

1、灭火的基本方法:冷却灭火法、隔离灭火法、窒息灭火法、抑制灭火法。

2、火场寻人的方法:喊、听、摸、看。

灭火应急规程:

(1)必须保证在4分钟内发现初起火情。

(2)各岗位人员发现火情必须立即报告值班班长和值班领导,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向施工现场人员发出火灾通报并组织疏散。

(3)当火势不能在初期(5~10分钟)内扑救时,应迅速拨打“119”火警,报警时要做到镇定拨号,详细说明项目工地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种类,报警后到路口迎接消防队。

(4)接受消防队的统一指挥,抢救伤员。

(5)清扫现场,调查处理事故。

十三、工地保安设备配备

根据工地值班岗位和人数进行配备,值班必要设施配备。

序号保安设施配备数量备注1对讲机根据岗位配备2强光电筒根据岗位配备3灭火器(干粉)根据岗位配备4路障根据岗位配备5消防桶根据岗位配备6建议配备犬一条根据岗位配备7值班岗亭根据岗位配备8桌椅、值班记录相应表格根据岗位配备

十四、对项目工地施工人员管理

1、由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者负责人出具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提原件核对),及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到工程项目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明确各施工队或者班组名单及联系电话,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个人人员档案进行登记备案,并对施工出入证收取押金和工本费。

2、对所有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证件、佩带安全帽进出,无证或未戴安全帽的不予以进入。

3、每次新进或离开的施工人员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到我工地项目部办理出入证取消工作,并退还押金。

4、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遵循严格控制的原则,组织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可疑人员采取合理措施进行限制。

5、本公司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出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佩带由公司统一制作的出入证件,未带证件和未戴安全帽者,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

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限制:(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材料除外);(2)身份不明,衣冠不整,穿拖鞋,精神恍惚,精神病人;(3)推销产品、散发传单、收购废品人员、拾荒者;(4)未经允许擅自参观的人员;(5)来访人员不能出市有效证件,不能讲明进入施工现场的目的;6)公司离职人员;(7)小孩、儿童。

十五、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

1、保安员辨别盘查可疑人员

(1)执勤时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

(2)当与对方保持20米左右距离时,要注意观察对方面部表情及行动。

(3)观察对方行为是否诡秘,是否藏有凶器。

(4)盘问时对方神色是否慌张,答话是否流利。

(5)检查证件是否伪造,证件是否有疑点。

(6)衣着是否整洁,有无血迹、泥点,是否打赤脚,是否有伤。

(7)所携带的物品是否与身份相符。

(8)检查对方时最好二人以上,与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对方突然袭击。

2、车辆出货物资管理

(1)对驶出项目工地大门的车辆,执勤保安员均要认真检查车辆是否载有货物。

(2)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求驾驶员自觉出示公司签发的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或购物发票。

(3)认真检查单据是否过期,单据是否伪造,确认物单相符,方可放行。

(4)对物单不符或没有工地项目部出货物资放行条的个人或车辆的处理方法。

(5)对没有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或物单不符的个人或车辆,值班保安员应先登记其个人或驾驶员的有效证件。

(6)请个人或驾驶员回单位重新开具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

(7)立即通知领班、主管,将人或车辆送交保安部。

3、醉酒的处理

(1)当班时,对认识的醉酒人员应好言相劝,促其离开岗位,必要时通知其施工单位领导或其家属。

(2)对不认识的醉酒汉应见机行事,不要与其产生争执和冲突。

(3)现醉酒汉闯入公共场所大发酒疯,打人骂人、毁坏公私财物,甚至调戏妇女的应立即报告派出所处理。

(4)酒汉在岗上不听约束,手舞足蹈的谩骂值班员或行人,引来群众围观,妨碍交通和治安秩序,应及时报告派出所。

4、聚众打架斗殴的处理

(1)即劝阻打斗,劝散围观人群和收缴打斗用的凶器,如有打伤人或毁坏桌椅、器具等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2)保持中立态度,尽量保护自己人身安全。

(3)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如有重伤者送医院抢救。

(4)助公安机关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辨认为首分子。

5、纠纷的处理

(1)及时劝止,并向上级或办公室报告。

(2)细询问双方,弄清情况。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纠纷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并了解在场其他人员,分清是非。

(3)加强说服教育,疏导调解,也可单独疏导,认为矛盾不大,可进行全面公开调解。

(4)集双方当事人开调解会,讲明调解的内容和目的,提出调解纠纷的见解和看法。

(5)求当事人进行讨论,争取互谅互让。如双方意见一致,即拟定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

(6)双方执着,调解无效,交公安机关处理。

6、劳资纠纷、*告状、罢工的处理

(1)速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

(2)组织人员及时赶往现场劝止,避免矛盾激化。

(3)了解事态原因,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劝散围观群众。

(4)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

7、高空抛物或施工事故的处理:

(1)发现有高空抛物现象,应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

(2)迅速向安管部或管理处报告,并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证物),如所抛的物品砸坏公共设施、车辆等,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

(3)伤(亡)者,应将伤员送就近医院并立即报警。

(4)封锁楼梯口,等公安机关派员调查。

(5)封锁大门禁止外来人员进出(记者、电视台工作人员),封锁消息,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现场处理。

十六、其他安防管理事项

1、来访者必须在门口联系受访者,证实受访人同意后来访人员详细填写好《来访人员登记表》及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准许进入,对来访者进场应讲明是否有携带物品进出情况,如有大件通知到项目部开具放行条。

2、对闲杂人员一概不准进入,如有特殊情况应排专人跟随其进场,办理事情完毕后离场,施工现场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严禁拍照、录像。

3、对进入的政府职能部门人员或者车辆(公安、城管、电力、水务)问明事由后及时通知上级领导,经上级领导同意后,将来访单位、姓名、职务、车牌号来访事由详细登记清楚后方可进入。

4、人员随行物品在进入时有登记的,检查值班记录表证实后方可放行,在进入时未登记的,检查是否有《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单》。

5、平时工地大门无人员、车辆进出必须关闭,封闭施工管理,民工上下班高峰期,密切注意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及着装,预防将物品藏于衣服内带出工地。

6、发现项目工地内有扯皮打架现象,应立即予以制止,无法解决的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事态严重者立即致电公安机关。

7、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报告,在能力职责范围内的,必须立即处理,否则按照违纪进行处理。

8、项目工地内重要物资设备要集中分类堆放,该入库的物资尽量入库,对不能入库的物资设置围栏围挡,设专人看护,夜间设置流动岗哨,安装照明设施,灯光要照射到各个视线死角,确保无盲角。

9、对进入工地的货车应检查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对有以上物品的车辆物资进行同意存放,尽量放置在安全地带或仓库内,同时配备各类灭火器材。

10、夜间禁止一切货车携带物资出工地,特殊情况必须开具《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单》并认真核对签字或者盖章是否真伪,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方可放行。

11、夜间要检查重点库房,重点物资堆放点、建筑物周边死角,及项目工地办公、住宿区域门窗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上报主管领导,严防火灾、案件发生。

12、夜间除工地加班外,杜绝任何人员攀爬脚手架,如有偷盗人员攀爬脚手架者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领导,并召集值班备勤人员将其设法抓获,同时拨打公安机关电话。

13、在日常管理中安全负责人加强施工区域内的人员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自身素质,防止各类治安案件、事故的发生,一经发现监守自盗者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14、加强施工外围围墙的定期巡查,发现漏洞及时上报维修.

十七、外来施工队安防职责

1、遵守工地项目部的管理制度及工地治安管理条例;

2、有责任配合完成安全防范的管理要求;

3、放纵或唆使本工程队员工偷到或者破坏一经查实严重警告,并扣发该工程队款项,数额为损失财物的十倍,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4、施工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进场的教育,并熟悉本施工队伍人员的基本资料,并登记备案,遵纪守法,严防打架斗殴及内部盗窃及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

5、如出现在施工单位区域内部失窃事件,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6、做好施工人员生活区域内的防火防盗

十八、保安奖罚制度

(一)奖励办法

1、抓获盗窃(赃物价值2000元以内)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30-50元;抓获盗窃(赃物价值2000元以上)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50-100元。

2、抓获抢劫、抢夺财物、诈骗犯罪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100-150元。

3、凡破获重特大案件(如盗窃工地重要设施、设备的)及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的,根据所查获物资的总额,给予重奖。

4、抓获故意伤害他人、杀人、强奸、纵火、爆炸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1000元。

5、及时排除险情、灾情,避免发生伤亡事故,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情节奖励人民币100元。

6、在执勤中认真做好防火、防破坏工作,能及时发现制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且成绩显著的,分别给予表扬及奖励50-100元。

7、面对穷凶恶极的犯罪分子大智大勇,树立保安人员光辉形象的根据与犯罪嫌疑人斗争情况、凶险程度,呈报公司给予奖励。

8、对拾金不昧的保安人员,根据所拾遗失物的价值及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9、除上述奖励外,在与犯罪嫌疑人搏斗中因公负伤的,公司视具体情况酌情承担医药、医疗费,并给予适当的营养补助费。

(二)处罚办法

1、执勤时不按规定扎武装带,不戴帽子,仪容、衣冠不整,一次罚款10元,二次加倍,经教育拒不改正者,三次予以辞退。

2、值班时看书报、杂志、会客,做与值勤无关的事,进出车辆不登记者,每次罚50元;二次加倍,三次不改者,予以辞退处理。

3、值班时打瞌睡、睡觉、精神不振,一次罚款50元,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4、未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未做好交接班手续,每次各罚款10元。

5、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外出请假,归队销假。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或在外留宿,每次罚款20元,容留外来人员留宿每次罚款50元。

6、无故不参加学习、训练、会议等集体活动,每次罚款10元。

7、执勤、学习、训练、会议等集体活动,迟到每分钟罚款2元,早退一次罚款3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8、爱护公共财物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或值班期间公物如有遗失,除照价赔偿外罚款50-100元。

9、不履行岗位责任,无故脱岗、私自串岗,每次罚款50-100元,月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10、提倡团结队友,互相爱护。员工内部发生打架斗殴扯皮,每人罚款200元后再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1、辱骂、刁难他人,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并罚款50-150元;造成公司及本部门声誉、形象受损,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直至辞退。

12、应急紧急集合要求3分钟赶到指定位置,无特殊原因故意拖延时间,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3、执勤中遇犯罪分子袭击和暴力反抗时,或对公司产生不良影响的事情,畏缩不前或临阵离场的作辞退处理。

14、对责任区内因巡查防范失控造成损失的,按损失大小每次对当班岗位值班员罚款50-100元;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加倍处罚以至辞退。

15、责任区内发生打架、斗欧等治安案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又没有及时汇报造成工作贻误的,每次罚当班值班员200元。

16、保安员业务学习、训练、岗位职责书面口头测试考核不合格,每次罚款50元。补考不合格、试用期内不合格辞退处理。

17、上岗前酗酒贻误值班执勤的每次罚款100元;二次加倍;三次予以辞退。

18、隐瞒和虚报情况,欺骗领导,视情节轻重,分别罚款50-150元。

19、保安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安保部组织重大活动安全防范期间有违章违纪、失职,以及保安班(组)长自身在平时生活、工作中的违章违纪参照相应条款加倍处罚。

20、巡逻岗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物、器材损坏或者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罚款50-300元。

21、安管员不服从领班检查,辱骂、威胁督察员的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或辞退处理。

(三)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坚决予以辞退

1、违法乱纪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2、以权谋私、敲诈勒索,收受利益及有贪污行为的;

3、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的;

4、值班时间喝酒导致发生工作重大失职或造成损失的;

5、多次违反安管员各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6、目无组织纪律、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辱骂顶撞领导的;

7、扯皮打架,违反公司纪律,以及泄露公司内部机密者。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报项目经理部裁决。

篇4:保安火工产品保管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火工产品管理

1、火工产品的安全管理应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主管领导负责制。

2、使用火工产品的工区项目应成立以工区工区经理为组长,工程、物资、安全、公安保卫、爆破作业班组长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火工产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施工现场的火工产品安全管理工作。

3、工区工区经理、物资部门(物资管理人员)、工程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部门(安全员)、爆破班组长(爆破员)、保管员、看守员、押运员、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职责详见《中铁十二局集团工程项目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公安[2007]17号)有关规定。

4、火工产品的选址建库有关要求详见《中铁十二局集团工程项目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公安[2007]17号)有关规定。

5、火工产品的购买:由项目部物资部门负责。购买前应由物资部门依法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如下有关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其他合法使用证明;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待领取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核发的《民用火工产品购买许可证》后,再到指定供应点购买并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购买成交之日起3日内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购买火工产品,应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6、火工产品的运输尽量争取由指定供应点或厂家负责运输至施工现场库房交货验收。火工产品运至库房,由负责运输的人员与库房保管员办理交接、点验、入库手续,禁止无关人员围观、参与。

7、火工产品的储存

7.1火工产品必须储存在经当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专用库房,并由专人负责保管、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7.2库房保管员和看守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市级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许可证的正式职工担任。每库应选派3名以上配备必要自卫防护器械的看守员和保管员进行看守管理,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

7.3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等工作制度。收存、发放必须进行登记、签字,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备,账物相符。

7.4储存火工产品的库房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范围内。

7.5火工产品在库内堆放时应码放整齐,控制高度,一般不宜超过1.6米,以防倒塌。堆垛之间应留有通道,堆垛距离库墙应不小于0.4米,底部应铺垫0.2-0.3米厚的垫木。

7.6库内储存的火工产品应当设置明显的标牌、标识。雷管箱应放在木架上,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放在地面上时,高度不超过1米,地面应铺设胶质皮垫或木板。

7.7不得在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场所存放火工产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火工产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8、火工产品的使用

8.1火工产品的使用项目必须由项目公安部门向地方有关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在使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使用。

8.2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爆破施工的需要配备爆破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由市级公安机关考核合格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8.3不准向外单位提供或代为保管火工产品(配属施工的单位除外)。严禁将火工产品承包给使用的外部劳务队伍保管、使用。

8.4项目公安部门应对爆破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考察,发现不适合者,应立即停止其作业,收回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当爆破作业人员工作变动或工程竣工后,应将相关证件及时收回。

8.5使用火工产品时,由施工作业班组提出当班使用的申请计划,经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审核、现场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交物资部门开具发料单,由指定的爆破作业人员凭物资部门开具的发料单到库房领取,发料要当场办理登记签字手续。

8.6领取爆破器材,经批准后由2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火工产品不得同时领取。

8.7对当班末使用完的剩余火工产品,保管员应及时清点退库并登记入账。严禁私存、截留、藏匿、出售、转让、私用、倒卖和以物易物;严禁带回宿舍、工棚;不准临时存放在其他材料机具仓库内,不准放在施工现场留作下次使用,更不准乱丢乱放。

8.8项目爆破施工完成后,项目物资部门应及时将剩余的火工产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提出处理方案及时处理:可以经当地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准,退回厂家或指定的经销点。少量和变质、过期失效的,应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当地县级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第二条施工现场治安管理

1、施工现场设保安值班室,由专人昼夜轮流值班。保安人员必须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员工担任,工作时佩带执勤标志。

2、现场保安人员主要职责:

2.1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人施工现场,确需进入施工现场的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2.2进入工地的材料,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运输车辆的车号等。

2.3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注明,以便向接班人员交待,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

2.4上班期间不得睡觉、喝酒,并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3、现场保安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发现擅自离岗,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给予经济处罚。

篇5:工程工地保安管理制度

为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对施工人员管理

1、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及照片(免冠一寸彩照)到工程项目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明确各具体施工班组组长名单和联系电话,方便联络。

2、每次新进入或离开的施工人员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到工程项目部办理出入证或取消出入证。

二、对材料与设备出入管理

1、为了防止材料或设备被盗窃外运,保证材料或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施工,若有任何人员或施工单位未经工程项目部经理签字的《物品放行条》,保安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向工程项目部报告。

2、施工人员个人携带工具或设备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物品进入登记;携带物品离开时,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得放行。

三、保安人员的组织形式、值班行为准则与具体任务

保安人员(拟共2人)值班分配:

白班:(8:00-20:00)巡逻1人

夜班:(20:00-8:00)巡逻1人

四、其他安防管理事项

1、来访者,必须在大门口先联系受访人,证实受访人同意后,来访者必须填写《来访登记表》及核对身份证件之后才能准许进入;对来访者的进场或离场应检查是否有携带物品进出情况。

2、对闲杂人员,一概不准进入;如有特殊情况应安排专人跟随其进场办理事情完毕后离场。

3、人员随行物品,在进入时有登记的,检查记录证实后放行,在进入时未登记的,检查《物品放行条》证实后放行。

4、大门出口车辆出入登记和核实制度。

5、在施工现场执行保安巡逻制度。

1)设立流动岗哨,实行全天24小时2每班12小时巡逻制。做到至少每2小巡查全场一遍,并记录主要设备等的安全情况。

2)与福民派出所建立紧密联系。

6、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的措施

1)发生偷盗、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事件时,保安人员必须立即上报经理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项目部经理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3)偷盗案件发生时,保安人员必须控制现场并立即报警,协助警方调查破案。

五、施工班组的安防职责

1、遵守工程项目部的本管理制度及工地治安管理条例要求;有责任配合完成安全防范的管理要求。

2、放纵或唆使本班组人员偷盗,一经查实,严重警告并扣发工程款项,数额为损失财物的3倍;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如出现在各施工单位施工区域中失窃事件,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损失。

工程项目部

2010年5月1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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