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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协调交流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公司安全管理协调与交流程序

第一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全员参,各部门协同工作,信息交流及时可信。

第二条综合部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项职能部门,是有关安全工作信息的主要收集责任部门。

第三条公司内部、外部的安全工作信息,可以通过口头汇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媒体等各种方式,传递到综合部。

第四条综合部及时将信息整理、归类,分送给有关部门或人员处理。

第五条对于重要信息实行备案制度,将来源、处理过程、处理结果、报送以及产生的影响存档保管。

第六条信息收集、处理、报送等各个环节必须明确责任人。

第七条对于隐患整改、事故处理等安全方面的协调工作,由公司安全负责人牵头落实。涉及人员方面由财劳部协同,涉及罚款等资金方面由财务组协同,涉及考核方面由企管部协同,涉及安全活动方面由工会协同。

第八条涉及安全工作的重要信息,必须在半个工作日内汇报到公司领导层。

篇2:实业公司安全管理程序文件

实业总公司安全管理程序文件

1文件控制过程图

文件控制过程图

1.1文件控制

第一条目的

对公司安全管理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所使用的文件有效。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与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文件的形成和控制。

第三条职责

1、由总经理或其委托授权人负责批准发布;

2、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审核批准程序文件;

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4、各单位或部门负责编制技术文件与更新和并负责本部门与安全管理有关文件收集、使用和保管。

第四条程序

1、过程流程见图

2、文件分类及保管

a)安全管理文件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备案保存。

b)记录文件是直接涉及到的相关部门的文件,由办公室备案保存。

第五条文件编号

1、安全管理文件的编号规定

AQ/QY-2005

发布年号

公司代号

安全管理手册代号

2、程序文件的编号规定

AQC*/QY(×××)-2005

发布年号

对应第×节第×个程序

公司代号

程序文件代号

3、记录表格的编号规定

AQ(××××)××

记录表格序号

对应条款号

安全记录代号

4、各部门其他安全文件编号规定

QY/××-××-2005

发布年号

文件序号

部门代号

公司代号

各部门代号:

JY--经营部ZH--综合部BG--办公室

ZJ--质检部KN--**公司HS--//公司

G*--更新厂CL--支护材料厂QT--其它

第六条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发放

文件发布前必须得到授权人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1、手册由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写、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发放。

2、程序文件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编写,综合部部长审核,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发放。

3、其他文件由相应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写,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批准,本部门负责登记、发放。

4、为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能得到相关文件的适用版本。文件的发放和接收部门均要分别填写《文件发放/接收记录》,并办理签收手续。

5、文件的控制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受控文件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

6、文件的更改

a)文件需更改时,由提出更改的部门申请,填写"文件更改单",其中手册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更改。程序文件由原编制部门提出,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管理者代表批准,文件更改应存档备查。版本号以英文大写字母A、B、C……为序,修改次数以阿拉伯数字0、1、2……为序。

b)其他文件的更改由各相应主管部门填写《文件更改单》,经原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批,再由各相应部门指定人员进行更改,发放和处理,并在更改后的文件上进行修订状态的标识,以确保其得到识别。

c)所有被更改的原文件必须由相应主管部门收回,以确保有效文件的唯一性。

7、文件的保存

a)各部门文件由本部门负责保存,主管部门要对各部门文件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b)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便于识别和检索。

安全记录控制过程图

未经批准

经批准

1.2安全管理记录

第一条目的

对安全管理所要求的记录予以控制,确保其记录真实、完整有效。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所要求记录。

第三条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的记录。

2、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记录。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批准本部门编制的记录格式。

第四条工作程序

1、记录控制过程见图

2、记录的格式

a)各部门的记录格式,由本部门组织编制,部门负责人批准,交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并备案。对其国家、行业或上级规定的记录表格,可沿用其原制表格的格式的编号,但也应备案。

b)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记录表格格式设计更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有关文件更改的规定。

3、记录的填写

a)记录填写要及时,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重要记录需经核对、审核、批准。

b)记录不准随意更改,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采用划改,并在更改处签名。

c)记录以书面和表格形式为主。

4、记录的保管及贮存

a)各部门应负责本部门类各记录的汇总、编目,要保持记录的顺序号或日期,便于查问。在成套记录封面或侧面注明记录名称,日期、便于存取和检索。

b)记录要存放于文件柜或档案袋时,储存环境要通风、防潮、防虫和鼠害等。

c)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公司《安全管理记录清单》,将公司所有与安全管理有关的记录汇总,包括名称、记录格式编号、保存期、保管部门等内容,报安全管理者代

表审批,并汇集备案记录的原始样本。

d)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各部门记录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5、记录的处理

记录超过规定的保存期(至少三年),且已经没有继续保存必要时,由保管部门填写《文件销毁记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或授权人批准后,予以销毁。

篇3:某景区安全管理标准

景区安全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安全管理工作。

2内容

2.1安全要求

2.1.1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景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1.2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1.3通过发放安全材料、安全咨询、举办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加强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游客的安全意识。

2.1.4加强安全岗位培训,要求特殊工种人员必须人人持证上岗,严格杜绝无证操作现象。

2.1.5配合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对游船、索道等游览设施和宾馆、饭店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2.1.6设置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立专人负责游客疏导,高峰期控制游客总量。

2.1.7经常组织人员对景点的步道及危险地段进行排查,加强管理和维护,及时排除危岩险石和其它不安全因素。

2.1.8加强景区内旅游车辆的维护和保养,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使用。同时加强对司机的安全生产教育,确保运行安全。

2.1.9景区沿线增派安全巡逻人员,及时清理落石和塌方,保障旅游车辆安全顺利通行。

2.1.10建立健全事故紧急救援机制,与医院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提高应急救护能力。

2.2安全检查

2.2.1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为元旦前、春节前及重要节假日前,进入防汛或防火期进行综合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不定期检查随时进行。

2.2.2检查内容

安全工作情况、防汛防火状况,游乐设施安全运行的性能保持状态是否良好,各岗位员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情况,安全员是否按规则操作,各种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年度相关部门安全检测等。

2.2.3检查地点

景区范围内所有涉及安全的游览场所、设施设备、办公区、车辆、施工区等。

2.3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2.3.1贯彻执行国际有关安全的方针、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2.3.2特种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3.3游乐场所要设立游客须知。

2.3.4在游览区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3.5建立安全应急预案。

2.3.6对员工及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3.7游乐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要求。

2.3.8特种设备、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测。

2.3.9在危险区域配备安全员、救生员。

2.3.10设立医疗室,对受到一般轻微伤害的游客免费给予治疗。设立医疗救护车,对受到伤害较重的游客及时送至医院就近治疗。

2.3.1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工作岗位都要有明确安全规定及安全保障。

2.3.12对游览区要定人划片加强巡查,严防事故及隐患的发生。

2.3.13各种特种设备及车俩禁止带故障运行,对存在的故障或隐患要及时维修整改。

2.3.14建立值班制度,做到每天24小时在岗在位,及时处理安全问题。

篇4:公司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管理

某公司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管理

6.生产安全管理办法

6.1总则

6.1.1目的

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加强生产安全的规定,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6.1.2范围

(1)凡涉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均适用于本办法。

(2)本办法未涉及的或与国家劳动法规不相符的,依照国家劳动法规的规定办理。

6.1.3生产安全管理小组

(1)生产部各级主管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工作,为此应成立生产安全管理小组,直接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指示,并对生产厂区的安全负责。

(2)生产安全管理小组由生产部经理任组长,各科长及重要岗位员工兼职担任安全员工作,共同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生产安全管理小组要认真贯彻"以防为主"方针,抓好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杜绝违章作业和人身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6.1.4安全教育

(1)各级主管要经常进行劳动安全教育,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法规,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意义的认识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自觉性。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部门、车间、班组),经考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3)特殊工种(电工、电气焊工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才能准许上岗操作,并且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才能继续上岗操作。

6.1.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比

(1)日检查:各级主管每日应巡视各工作岗位,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生产

(2)月检查:在主管领导下,每月组织一次生产部安全大检查

(3)不定期检查:生产安全管理小组成员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不定期对生产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以及违章操作情况,及时检讨,采取防范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4)对安全工作积极负责,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保护员工和公司财产安全,做出显著成绩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6.1.6劳动防护用品

(1)对应发给劳动防护用品的工种,由生产部会同公司有关部门讨论制订,其发放办法依照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2)特殊工种、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津贴,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6.2生产厂区的一般安全管理

6.2.1厂院及工作场所

(1)厂院的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

(2)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拦或盖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

(3)电网内外都应有护网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4)工作场所机器和工作台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

(5)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

(6)产生强烈噪音的生产,应尽可能在设有消音设备的单独工作房中进行。

(7)车间粉尘作业或扬尘点,必须采取密闭、除尘等综合防尘措施。

(8)进入生产岗位之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9)在生产区严禁吸烟,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上班时间不准睡觉、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10)每班下班前应做好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工器具摆放整齐有序,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2.2机械设备

(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2)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3)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4)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5)制粒机进入杂质(铁、石块)后,要在确认制粒机完全停止后方可打开机壳清理。

(6)开机制粒时,绝对不允许打开各检测口,尤其是调质段。

6.2.3电气设备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

(2)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电气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4)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措施。

(5)所有仪表,必须经常保持准确度、灵敏度、清洁与密封状态。

6.2.4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4)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6)必须在容器外有人监护。

(7)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8)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6.3消防安全管理

6.3.1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然液体擦洗设备和工具。

6.3.2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使。

6.3.3消防工具应备足并完好无损,而且每年至少应举行两次消防演习,培训消防安全员。

6.3.4加强明火管理,严格执行"动火申请单"作业,防止违章动火。

(1)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下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禁止动火。

(3)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禁止动火。

(4)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6.3.5发现火灾时的处理措施:

(1)假如发现火灾,应严守先发警报而后救火之规定。

(2)火灾发生时,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用现有的消防设备立即展开救火。

(3)在火场应先救人,财物次之,但不要忽略自己的安全。

(4)伤患者应立即移到安全场所内并加以急救。

(5)假如有人衣服着火,应及时用石棉毯覆盖,用水喷洒或在地上翻滚,使之熄灭。

6.4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6.4.1高空作业须经主管批准方可进

行。

6.4.2在3米以上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须佩戴经过检查合格的安全带或腰绳。

6.4.3高空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跳板和工作台,必须事先由班长或施工负责人认真检查,认为牢固并根据情况设围栏后方可进行操作。

6.4.4高空作业时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丝和其它物品,必须使用绳索栓着工具袋取送。

6.4.5高空作业时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可能的必须事先用绳子栓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4.6登高用的梯子应牢固地靠在可靠的支柱上,并要有防滑措施。

6.5空压机安全管理

6.5.1启开空气压缩机以前,空气贮槽内之积油应先排出。

6.5.2开机之前应先检查润滑油及冷却水是否完善。

6.5.3空气过滤器是否装妥并清净。

6.5.4空气过滤压力将达工作压力时,应试用压力释放装置,其试验压须为跳开气压的75%。

6.5.5空气压缩机尽可能放置于干燥而无尘埃之地点。

6.5.6不可将压缩空气吹向人体。

6.6锅炉安全操作管理

6.6.1每座锅炉应安装二套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和锅炉水泵,并保持准确有效,同时应配备排水阀、油量器、水量器和烟窗控温器等备件。

6.6.2锅炉室及附属设备应经常保持干净清洁。

6.6.3禁止将引火性物品带入锅炉室内。

6.6.4锅炉应尽量避免急剧之负荷变动,并应经常巡视水位及压力表指示。

6.6.5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锅炉室,禁止在室内喧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6.6未接受专业培训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锅炉。

6.6.7一切操作必须熟练,动作迅速及确实。

6.6.8每日应定时检查锅炉运作状况并详细记录于"燃油锅炉运行日报表,并按规定化验水质。

6.6.9所有配件之修换都必须取得主管同意。

6.6.10处理紧急事故,首先应镇定,正确判断原因后再按步处理。

6.7电焊、气焊作业安全管理

当需要电焊、气焊时应填写"动火申请单"报部门主管批准后才能进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6.7.1施工前准备:

(1)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具,并使操作人员了解正确的消防办法。

(2)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准备好防护面具、手套等,在高处作业时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3)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机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贮槽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电线接头是否漏电等。

6.7.2施工中注意事项:

(1)凡在厂区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2)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不管。

(3)应防电焊、气焊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4)焊接有油类容器时,要先清洗干净。

(5)氧气瓶不准在日光下曝晒,严禁撞击,搬运时要用胶轮车推运。

(6)作业时应确认机器停止运转。

(7)不得擅自接用电源,当接电源时应向电工申请配接。

(8)对电焊、气焊不熟悉的人员不得操作电气焊。

6.7.3施工后管理:

(1)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3)焊接与气割现场,应留人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6.8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8.1工作前必须穿工作服、绝缘胶鞋、工作要戴手套。

6.8.2变电所用的绝缘棒、绝缘手套以及防护用具须妥善保管。

6.8.3变电所应昼夜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准脱岗。

6.8.4变电所内保持清洁卫生。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6.8.5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先检查杆子安全性,衣袖、裤脚必须扎好,三米内不许有人,并有人监护。

6.8.6在检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必须将保险丝切断后再工作,并挂检修牌。不准单人操作,应有人监护。

6.8.7机电设备、专用设备等一切电器设备,要有良好接地线,不准带电作业,合闸时要用右手,身站在左侧。

6.8.8.发生触电事故立即报告主管,保护现场;有受伤人员立即采取抢救、进行人工呼吸等措施。

6.8.9对全公司所有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6.8.10要熟练本职业务,掌握电器安全性能,并严格按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

6.8.11协助主管加强用电安全教育,提高电力利用效率,并及时做好每月生产用电情况的分析报告。

6.9防止粉尘爆炸安全措施

6.9.1控制粉尘浓度、消除尘云的产生

(1)对于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和装置,加强密闭,以防止粉尘飞扬。

(2)消除和防止粉尘积累,在产生粉尘较多地方,装设粉尘检测仪,浓度过大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3)控制散装原物料装卸时产生的灰尘。

6.9.2消除火种

(1)加强管理,严禁在车间和筒仓内带进明火和易燃物品。

(2)防止金属物落入高速运转的机器设备中因冲击摩擦而起火,在工艺流程中适当位置必须加强选磁装置。

(3)公司内的电器设备、电器通讯系统以及照明装置必须选用防暴型,以防止静电火花引起粉尘爆炸。线路设计要安全可靠,防止受潮漏电和短路起火。

(4)防止斗式提升机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尘爆炸事故,在安装设计时应予以重视,多采用塑料斗。

(5)在有粉尘产生的场合下工作的轴承,为防止轴承过热引起粉尘爆炸可采用温度探测仪。

(6)对于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如硬塑料管道,薄板贮仓等应给予接地保护。

篇5:X家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L家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国家、重庆市相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五条公司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门经理、主管、组长担任。

第六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企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七条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八条各级消防责任人须严格执行本消防制度,并按消防责任书的相关职责要求,恪尽职守,认真落实消防事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第十条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第十一条公司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二条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第十三条电焊、气焊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

第十四条部门、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实际工作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第十五条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防火巡查检查

第十六条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每天对各管辖领域进行防火检查,综合部每月进行全面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第十八条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第二十条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范围内的各办公室、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第二十二条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第二十三条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第二十四条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各级主管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综合部专人管理,管理员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八条管理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各部门要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七、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综合部保安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第三十三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四条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十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的消防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

第三十八条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或持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负责{`

第三十九条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第四十一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四十二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第四十三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出入库必须进行登记。

第四十四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第四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第四十六条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十七条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第四十八条储存燃气的班组,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

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第四十九条综合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第五十条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十一条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第五十二条公司定期检查评比防火安全工作,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五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五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十六条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消防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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