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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公司工伤追查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某实业公司工伤追查规定

第一条公司设立工伤事故追查小组,由综合管理部、工会、纪委、企管、工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工伤事故的追查处理。

第二条发生工伤事故时,现场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必须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向综合管理部汇报。综合管理部人员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勘察事故现场,并做出详细记录。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必须保护好现场,对破坏现场者,按严重"三违"处理。

第三条发生工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当天内汇报的,属"三违"行为,追究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工伤轻微的,伤后本人及亲属和单位写出书面意见,医疗部门出具伤情证明,综合管理部根据相关处理,否则按隐瞒工伤处理。

第四条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综合部必须在24小时内组织事故追查,相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接受调查。查清事故过程,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分清事故责任,拟定处理意见。工伤责任单位必须写出整改措施、工伤申请报告及其它有关材料(医疗诊断证明、工友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伤者自述等)。

第五条在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10日内不备齐相关材料到公司办理工伤手续,致使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级部门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

第六条工伤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配合公司的调查处理,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对该单位主管及有关人员最高可罚款1000元。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工伤范围: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不符合有关申报工伤条件的。

第八条因个人违章作业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自伤的,同样追究其"三违"责任,必须住院治疗的,待其治疗期满后处理。

第九条依据*矿司[20**]6号关于下发《徐州矿务集团公司安全质量奖惩规定》的通知和*矿司[2005]65号关于印发《徐州矿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对出现工伤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对违反规定而出现工伤事故,导致公司被上级部门处罚的,工伤责任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外出办矿及外出创业的工伤管理依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篇2:实业公司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某实业公司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1、矿成立机电事故追查分析颈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机电的领导和安监、机电、工资、保卫等部门组成。负责机电事故的追查分析、上报和群众性反事故防范等工作。

2、凡构成机电事故都必须认真组织追查分析。其中:一般机电事故由机电科负责组织事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重大机电事故由矿机电事故追查分析领导小组负责追查分析;特大机电事故由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分析,矿应组织有关人员提前进行调查分析,弄清事实真相,配合好上级事故分析。

3、设备使用部门发生机电事故后,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凡构成重大和特大机电事故,矿调度室应立即向局调度室汇报。

4、事故追查分析必须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追查分析,做到原因清、责任明、措施落实。并认真作好事故追查分析记录,存档保管。

5、机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按国务院《工人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组织追查分析,及时上报。

6、机电事故的登记、统计及上报,按《设备管理规程》规定执行,做到及时准确。

7、定期分析设备各类事故,及时通报分析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篇3:机电事故统计分析追查工作制度

1.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以及《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加强我矿机电事故管理,保证机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凡矿属各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设备事故,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报告。因机电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上报,因其它灾害事故造成的机电设备损坏,不作为机电事故统计。?

3.机电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施工的时间,造成损失的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

(1)国产设备机电事故类别的划分:

第一: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A、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0.1—2万元者。

B、地面厂房供电中断1—4小时者。

C、3千伏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者。

D、压风机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不到或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第二: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A、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100万元者。

B、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

C、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者,影响全矿生产16-32小时者。

D、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3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

E、主扇风机停风超过10分钟,及局部扇风机停风时间超过20分钟及以上者。

第三:特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事故)

A、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100万元者。

B、因机电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停止生产32小时以上者。

C、地面厂房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全矿中断供电2天以上者。

D、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者。

(2)进口设备机电事故类别的划分:

第一:一般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50万元者。

第二:重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100万元者。

第三:特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万元以上者。

4.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除积极组织抢修外,应由现场负责人向机运部、调度室、驻矿安检处汇报。

5、机电事故追查:2小时以下事故由队内组织追查,事故报告队内留存,以备检查。2~4小时事故由机运部组织追查,事故报告报矿领导审核批准后,机运部留存。4小时以上机电事故由机电矿长组织追查,事故报告报矿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机运部留存。下发事故单位。

6、事故追查参加单位:一般事故由矿安检科组织,机电科、事故单位参加;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事故单位参加;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长治公司机电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追查、处理,结果上报公司,下发事故单位。?

7.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不得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

8.对事故的追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对责任者未经处理和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9.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10.罚款处罚标准:一般机电运输事故,酌情罚事故单位100—1000元,罚事故单位领导100—500元,罚事故直接责任人100—500元;重大机电运输事故,酌情罚事故单位500—10000元,罚事故单位领导200—1000元,罚事故直接责任人500—1000元;特大机电运输事故的处罚,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按照事故追查结果,由公司部门决定。对于不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者,要加倍处罚。?

11.发生事故后,要将事故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通报,以便其它单位共同接受教训。?

12.机电运输事故统计指标说明:?

(1)备故障停机率动性=设备故障停机时间/(运转时间+故障停运时间)×100%(时间单位均为台时)?

(2)影响产量=单位时间平均实际产量×影响时间?

(3)直接损失价值:即修复损坏设备耗用的人工、材料及配件费用,或重置设备价格。?

(4)设备事故率=设备事故影响当期产量/当期计划产量×100%?

(5)主要设备事故频率=主要生产设备全年发生事故次数/全年主要生产设备开动台班数。

篇4: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1为了实现机电运输设备的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计划检修安全运行,及时了解煤矿生产过程中,机电设施损坏情况,以便查明原因,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2凡机电设施发生事故,都必须进行调查,登计,统计及报告。

3发生机电事故后,主管人员向上级汇报外,并及时组织人员抢修,一般机电事故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填写机电事故登计表,构成二类事故主管领导向公司汇报。

4一般事故,事故单位组织人员对电事故后发生经过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及结论,报告机电运输科。

5对二类事故,事故单位立即上报矿上和公司,有机电运输科会同安全部门对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立即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篇5:事故分析追查工作制度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和人身安全,对发生各种机电事故,必须认真地进行分析追查,以便从中吸取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再发生。

1、凡发生的机电事故均要作好原始记录,及时进行分析。

2、对各种机电事故影响时间和范围分别进行追查和分析和追查,必须对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处罚。

3、事故影响一个队,其时间达30分钟至一个小时者,由机电队长和包机组长亲自召集有关队员进行分析追查。

4、事故影响在2小时以上者,由队长分析追查,并将分析结果报机电科。

5、事故影响全矿时间达30分钟,设备损坏值在500元以上构成机电事故,由分管矿长、调度室、安全科、机电科负责人参加,进行分析追查,并将追查结果书面报有关领导及部门。

6、凡属符合工伤的人身事故,不论轻重一律由安全科、调度室、机电科负责与事故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分管矿长,必须在24小时内呈报工伤。

7、凡是重大恶性事故(如烧电机、断大轴、触电着火、主扇停风等),不论造成后果与否,一律由调度室、安全科、机电科组织有关科队及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的追查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书面报送有关领导。

8、电气事故一般由分管电气的工程师进行追查分析,制定今后措施,吸取教训,提出意见,报有关科室处理。

9、对发生的事故,必须及时追查分析,做到小事故不隔班,大事故不隔天,机电调度有权督促。

10、为了尽量减少机电事故,加强机电事故管理工作,对已发生的事故必须做到三不放过。

⑴、事故发生的原因找不出不放过。

⑵、事故发生后没有制定防止事故再发生的防范措施不防过。

⑶、事故的责任者不明确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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