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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改造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化工厂区改造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编制说明

本预案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总平面图布置及说明、施工准备和布置、人员及机械配置、主要项目工程施工程序和方案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等自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组织管理措施。

2、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2.1组织指挥机构:

2.1.1消防安全负责人:***

2.1.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1.3从业人员构成(53人):***

A、灭火救援组(21)

组长:***组员:***

职责:主要负责火场灭火、人员及物资的救援工作。

B、设备维护组(4)

组长:***

组员:***

职责:主要负责水、电、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火场现场设备操作等。

C、疏散演练组(12)

组长:***

组员:***

职责:主要负责火场被困人员疏散、警戒、救护工作。

D、检查巡查组(8)

组长:***

组员:***

职责:主要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工作以及协助疏散组检查火场被困人员有无疏漏及人、物救援工作。

E、宣传培训组(7)

组长:***

组员:***

职责:主要负责防火安全教育培训、火场组织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防止残火复燃,为调查火灾原因提供情况等工作。

2.2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在岗人员担任。

2.2.1任务:根据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指令主要完成;

2.2.2启动灭火设施进行扑救;

2.2.3通知有关领导前往火场进行组织指挥;

2.2.4通知其他人员带来灭火器材、用具等前往火灾现场请领任务;

2.2.5向着起火点和其他范围发布疏散命令;

2.2.6通知场内值班电工及时切断相关电源;

2.2.7向社会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协助和支援。

2.3厂内值班人员应确保24小时开通手机,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3、事故易发部位环节预防监控措施

3.1工程施工现场事故易发部位和环节(危险源)

3.1.1支架支模坍塌安全事故

3.1.2施工用电安全事故

3.1.3土方开挖安全事故

3.1.4施工机具操作安全事故

3.1.5拆除结构物安全事故

4、防施工用电事故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和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外并应遵守下列要求:

4.1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旋

4.2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安装.、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要定期检查,建立安全技档案。

4.3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由专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的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按要求作保护按零或做保护接地,但不得―部分发备作保护按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潮湿或条件较差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4.4各种电气设备应装专用开关利插销,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严禁将导电触头误按作按地触头使用。

4.5架空供电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承的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或沿墙架设。电杆的板线(拉线)必须装没扯力绝缘子。严禁供电线路设在树上、脚手架上。

4.6施工现场架空线路应装设庄起重臂回转半径以外,如达不到此要求时,必须搭设防护架子,或采用其他措施。

4.7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霉烂电线。―切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线(电缆)全长不得有驳口,外绝缘层应无机械损伤。了

4.8外电架空线路与施工中的建筑物或临时设施的水平安全距离,至少应保持最小安生操作水平距离。如实际情况保持上-述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则应采取技术措施防护,并征得有关电业部门的同意,方可施工。

4.9在输电线路的上空,应尽量避免有缆风绳等设备交叉通过,如果确要通过时,应采取措施,例如搭施挡架等以作保护,但必须取得有关电业部门对防护措施的同意和鉴定后,才能操作。

4.10在雷区施工的工程,在雨季施工前必须安装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Q。

4.11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中井孔必须在井口装设配电箱,以控制桩孔内的用电设备。使用潜水泵、软轴水泵在接通电源前,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返回地面,严禁边抽水边作业。若地下水过大,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者,必须另行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才能作业。

4.12开关箱必须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禁止存放什物,门应加锁及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4.13拆除施工现场线路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

4.14拉闸停电进行电气检修作业时,必须在配电箱门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看守。

5、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并且分层夯实。

6、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7、用挖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等。

8、防起重吊装事故

1)、起重机的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市、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发给的.该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和担任指挥工作。

2)、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利液压装置部分,应按该部分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3)、各种起重机应装没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机限制器、荷载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4)、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5)、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编制吊装起重方案,由上级技术、安全主管部门、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后方可实施。

6)、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号示意。

7)、作业时,指挥人员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和错误时,司机可拒绝执行或暂停操作。

8)、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司机在止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确有效联系方法进行指挥。

9)、遇恶劣大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大作业。

10)、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1)、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12)、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制动器刹门,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13)、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4)、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防结构物拆除事故

9.1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针对该拆除工程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9.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工程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和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9.3拆除工程施前,应检查周围危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9.4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9.5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

9.6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

9.7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线路。

10、现场事故应急预案

10.1支架支模坍塌事故的技术原因主要有:支架设计标高较大,支撑竖向高度较大,水平间距明显过大,没有设置连续的竖向利水平剪刀撑,导致支撑系统粘体性极差,即没有形成可靠的空间受力结构;在计入施工中泵送砼直接对模板支撑的冲击力时,支撑立杆受力大大超过设计强度值和屈服强度值;在我国钢管模板支撑架是施工中常用的支模方式,但缺少相对应的设计计算标准,使现有的设计计算存在着不确定、不安全的因素。由于支架坍塌,造成作业人员摔伤或覆埋,并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主要是机械性窒息引起呼吸功能衰竭和颅脑损伤所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衰竭

10.2高空作业坠落安全事故

公司从事结构物施工,2m以上的高空作业较多,作业人员高空坠落的主要原因有:作业人员作业时受外力撞击;作业人员行走时踏空;作业人员滑摔;作业人员身体状况不佳;酒后作业;在恶劣条件下作业;作业时无防护措施、脚手架坍塌等。

10.3施工用电安全事故

施工用电引起的安全事故有:作业人员触电;电气火灾;电器故障。造成施工用电事故的原因主要有:电器设备的质量问题;电气安装不规范;用电人员违规操作;电气防火、防护措施不到位;用电安釜组织措施不力;用电设计不合理等。触电可造成作业人员人生伤害。

11、现场正指挥的职能和职责

11.1现场营救

11.1.1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11.1.2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11.1.3所有成员均要接受救护培训;

11.2物资抢救

11.2.1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11.2.2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11.3消防灭火

11.3.1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11.3.2协助消防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11.4保卫疏导

11.4.1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11.4.2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伟;

11.5后勤供应

11.5.1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11.5.2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利安全防护;

11.5.3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11.5.4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12、应急预案的维护和修订

12.1把在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12.2在现场危险设施和危险物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3把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情况及时通知所有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人员。

13、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13.1公司的安委会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电话:*******。

13.2紧急联络与通讯,包括发生事故需要外部救援时,应拨打119报警和医疗救护120同时按预案规定的通讯方法向有关部门联络。

篇2: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F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能充分发挥组织功能,确保事故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事故灾害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延误抢救的时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二、本公司范围。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和职能:

1、公司安全事故应急设总指挥、副总指挥、警戒组、灭火组、拆卸组、救护组、疏散组、支援(财务和车队)。

(1)指挥负责总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审批工作。督促各部门、各车间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负责事故救援的指挥工作以及重点场所的实施演习的组织工作;

(2)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召集所属事故救援人员从事救援工作,并依分工迅速顺利进行。

2、灭火组长***成员由10名公司保安及各部门义务消防队员组成,其职责:

(1)当遇到火警时,全体人员火速赶到现场,接受指挥参加灭火行动;

(2)了解建筑物内外格局及修改后的状况;

(3)了解电及可燃物所铺设的路线;

(4)了解内部装修材料的性质以及燃料的种类;

(5)了解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并正确使用;

(6)了解火的走势和逃生路线。

3、拆卸组长***成员由公司物业维修人员组成,其职责;

(1)责拆除所有障碍物;

(2)负责水源疏导;

(3)负责电源及可燃物切断。

4、警戒组组长***,成员由巡逻队员组成,其职责:

(1)对公司的建筑内外格局深入了解;

(2)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留现场物证。

(3)视火情必要时,在出入口要有人员负责阻止离去的人员再次进入火灾现场取物品和钱财;

(4)阻止歹徒趁火打劫。

5、救护组组长***成员由公司医疗队员组成,其职责:

(1)携带急救器械和药品奔赴灾害现场抢救伤员;

(2)应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6、通讯组组长***成员由公司宿管组成,其职责:

(1)公司警铃设备及广播所在地;

(2)了解公司所有通讯设备的所在地及使用方法;

(3)了解建筑物品的格局、材料性质以及火的走势;

(4)了解所有逃生路线,疏导人员逃生。

7、后备支援组组长由财务、司机组成,其职责:

(1)达救灾人员及器械赶赴事发现场;

(2)及时护送伤员办理入医院手续和保障医治资金;

(3)及时送达消防所需器械、物品到事故现场;

(4)其他有关后勤配备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理:

1、火灾事故发生时,应及时报(火警电话119)以及迅速通知事故应急组成成员,应急组成员听到报警后应尽快赶到事故现场,统一听从总指挥的调动,履行相应的职责。快速有序使用现场配置的灭火器灭火,迅速切断电源,隔离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

2、对周围设施采取保护,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必须即时采取冷却、隔离保护措施,或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

3、为防止火灾死灰复燃,火灾扑灭后,要派人监护,清理现场,消除零星火种。

五、易爆危险品火灾应急处理

1、事故现场急救,必须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先救命、后疗伤"的原则,救护者应作好个人防护。

2、迅速关闭可燃气体阀门,使可燃气体不再进入燃烧区,将正在燃烧的物质与不燃烧的物质分开,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给。这样可以使火源孤立,由于缺少可燃物而停止燃烧。

3、阻止助燃的氧化剂进入,使可燃物质因缺少氧化剂而停止燃烧。

4、利用消防水冷却、降低着火物质的温度,防止爆炸或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5、存在爆炸危险的化学品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现场操作人员应立即报警,通知车间相关领导紧急疏散人员,果断采取安全警戒措施,车间管理人员在专业消防队赶来后,应积极配合救助,介绍物料介质,确保现场通道的畅通。

六、火灾时触电者的应急处理。

1、触电者脱离电源办法

(1)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首先迅速切断电源,如分开电源或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

(2)因特殊情况,电源无法切断,使用绝缘工具或干燥的木棒、板、索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电者,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可戴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服等包起来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进行救护。

(3)如果电流通过触电者入地,并且触电者紧握电线,设法干木板塞到其身下,与地隔离,可用干木把斧子或有绝缘柄的钳子等将电线剪断,并尽可能在绝缘物体或干木板上。

(4)如触电者处于高处,解脱电源后会自高处坠落,因此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为防施救者触电,在使触电者与导电体解脱时,最好用一只手进行救护。

2、伤亡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1)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走动。

(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必须联络医院急救,再让其就地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必要时,可做口对口人工呼吸。

七、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1、现场人员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同时报告事故单位主管以及救护组;伤势严重,失血过多,立即拨打120急救;

2、事故单位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急救,并迅速通知后勤组派车护送伤员往医院。(医院费用原则上有事故单位负责人先行预付,但数额大,立即与总指挥部联系。)

八、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1、保护现场,打122交通报警电话。

2、抢救伤员,立即拨打120急救;

3、与本单位负责人及后勤组取得联系,协助处理事故工作;

九、化学品伤害的应急处理

1、隔离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展。

2、抢救受害人员,迅速通知事故单位、总指挥部,安排后备支援和救护组,及时、有序、高效地实施现场救急,相对应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浓度、毒性、易燃、易爆性进行救

援;

3、指导群众保护,组织群众撤离,在撤离过程中积极组织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事故现场的清洗工作,消除危害。

十、伤者应急处理

1、把溺水者吸入之水放出,观察溺水者的精神状态、呼吸和心跳情况;

2、若神志不清、停止呼吸或心跳停止,迅速通知总指挥部,安排后备支援与救护组;

3、应急救护组未到前,若溺水者呼吸停止而心脏还在跳动,立即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但必须注意清理溺水者口腔里的杂物);

4、当呼吸与心跳皆停止,必须进行人工呼吸与心脏挤压法同时进行。

十一、暴雨袭击的应急处理

1、暴雨警报发起

(1)发出通知至各部门;相关单位自行检查建筑物、生产现场、仓库等的排水能力和通道情况,并将危险部位汇报副总指挥,以便做同意安排;进入备战状态。

(2)后勤组检查救灾物资(包括沙袋、沙、手电等)的准备及需求情况;根据现场反馈的情况紧急配备到各部门,并对有关建筑物或排水道进行紧急抢修或疏通;做好筑堤防水的准备,并准备潜水泵。

(3)急需转移的物料或成品必须迅速决定并提供安全场所。紧急用车由后勤组安排或联系其他部门支援,但必须确保车辆随时出动。

2、风暴雨来袭

(1)公布紧急备战状态,各相关部门必须整装待发,监守岗位。

(2)如情况紧急,各部门必须及时汇报情况,绝不延误;

(3)若水势凶猛,车间或仓库危急,即采取垒防水堤、关门、启动潜水泵、转移物资等方法,但预计损失很大,物品贵重(成品或贵重物料),需要紧急救援,必须当机立断,向总指挥申请援助;

(4)当情况相当危急,经公司指挥部与受灾单位紧密配合而未能脱离危险,立即请示总指挥部请示救援。若救灾人员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时,必须及时决定对受灾部位切断电源、撤离人员。

(5)现场指挥应及时清点撤离人数并汇报总指挥部。

(6)现场救灾人员必须2人以上为一组,出现意外受伤时,及时与救护组联系。当伤势严重,立即拨打120急救。同时,观察伤员的精神状态,必要时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或心脏挤压法。

3、风、暴雨过后

(1)指挥部宣布紧急状态解除;

(2)现场指挥组织清点人数,报告受伤人员情况;

(3)报告建筑物或物资的受损情况。

***公司

篇3:石油销售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石油销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应急管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管理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避免事故扩大,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切实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HB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HB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石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试行)(陕油安发[2008]12号)、《**石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试行)(陕油企发[2010]82号)、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结合HB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编制。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石油销售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下列生产安全管理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包括工业急性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管理事故;

(二)超出公司应急救援能力,或者涉及外部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事故;

(三)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形成敏感事件的生产安全管理事故;

(四)上级部门认为需要由其组织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产品经销公司备案。

一旦发生事故,根据事故响应级别,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职能人员要按照预案要求,各司其职,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第五条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学,规范有序,平战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互救相结合,做到人员、分工和任务三确定。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重、特大生产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不得阻拦和拒绝应急救援工作所急需的任何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第二章危险性分析

第六条HB公司基本概况

公司是陕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设有综合办公室、销售部、市场信息部、财务部、物流管理部五个职能部室。

第七条生产经营过程及周边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集团公司化工产品的经营、销售、运输等过程。下设4个业务站点,均处于交通道路沿线和市区范围内。

第八条危险源和风险分析

公司经营和销售聚丙烯、聚乙烯、醋酸仲丁酯、粗酯等化工产品,一旦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存在较高的人身伤害风险,并可能引发环境污染。

建筑施工过程存在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风险。

交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较长,且装载的是易燃易爆产品,存在泄漏、爆炸事故风险。

第三章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九条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HB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管理办公室、专业应急救援组和专家组组成。

第十条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救援工作的综合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指挥部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信息中心、专业应急救援组和专家组。

(一)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生产安全管理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及日常的应急工作。

负责事故信息接收与报告,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事故进展情况,传达公司应急指挥部指令,联络各专业应急救援组和事故单位,确保应急救援顺利进行。

(二)专业应急救援组由公司机关各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组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以下各小组:抢险指挥组、消防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生活保障组、运输保障组、善后处理组、新闻宣传组。

1、抢险指挥组按区域分别由各区块单位相关人员组建,负责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火灾、危化品泄露等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并服从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

2、消防保卫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以及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职责是参与指挥事故单位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扑灭事故,疏导、疏散和撤离无关人员,对事故区域实施警戒、保卫及公路交通和铁路道口的管制。

3、医疗抢救组由公司财务部及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职责是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对事故中受伤人员实施抢救治疗工作。

4、生活保障组由公司销售部、市场信息部、物流管理部及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职责是组织生活后勤保障队伍,实施事故抢险救援的生活后勤保障。职责是协调指挥有关单位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及抢险作业。

5、运输保障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以及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6、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及和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进行有关善后处理。职责是协调指导事故单位接待、安抚伤亡人员家属,进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宣传解释,防止矛盾激化。

7、新闻宣传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以及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职责是根据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经HB公司及产品经销公司有关领导审定后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和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十二条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抽调内部或邀请外部相关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职责是结合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并进行技术指导,参加事故原因分析、调查总结等。

专家组可以由以下人员组成:根据事故性质和情况邀请的技术专家、公司主要负责人、生产安全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事故区域行政和技术负责人、与发生事故的设备、设施相关的设计、管理及专业单位人员,事故单位生产、安全主管部门管理人员。

第四章监控与预警

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一)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由公司负责进行,监控方式要坚持技术监控为主,人工监控为辅的原则。凡能够采用仪器、仪表等技术监控措施的重大危险源,要建立完善技术监控手段,全天候掌握和控制各重

大危险源运行参数,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不具备技术监控手段和措施的重大危险源,要制定可靠的人工监控方式,定期检查确认,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二)公司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征制定适合的监控方法,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全部登记建档,进行定期监测、检查和评估,并如实做好记录。

(三)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须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运行控制措施、日常的检查制度。根据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特性采取相应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明确岗位及管理人员在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反馈、报告和处置方案,有效控制重大危险源的触发因素扩大因素。

第十四条预警

应急救援机构接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指令后,要立即按既定方案采取应对行动,遏止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并向上一级主管单位应急救援机构预警;当公司的应急救援资源无法满足救援需要时,或事故有可能涉及到外单位的人员、设施的安全,在预警的同时,应请求应急升级,以此类推,直至公司启动本应急预案,上级单位启动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公司应急救援信息中心值班调度长接到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后,应根据事故情况按照响应分级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管理事故,是要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场、抢险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至上级单位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十六条按照生产安全管理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

(一)I级响应: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的生产安全管理事故。

由公司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预援,并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部门直至产品经销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汇报备案。

(二)II级响应:发生死亡3-9人、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以及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管理事故。

由事故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救援,同时提请产品经销公司启动产品经销公司应急预案,并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应急机构报告事故情况。

(三)III级响应:发生死亡10人及以上、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以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管理事故。

在启动公司应急预案的同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决定,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立即向上级单位及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以及省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根据事故情况提请启动上级单位及集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和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抢险指挥组到达事故现场前,应采取如下现场处置方案:

(一)启动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召集公司事故抢险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迅速组织撤离、疏散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非应急救援人员,封锁事故区域,按规定实施警戒和警示;

(三)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相邻装置、设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四)参加应急救援人员要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隔热、防冻、防腐蚀、防毒等)及检测仪器,并设有专人监控。

(五)根据人员伤亡的情况展开救治和转移;

(六)动态掌握事故的发展情况,及时修改、调整和完善现场救援预案和资源配置。

第十八条公司响应

(一)应急指挥部响应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全体成员前往公司应急救援信息中心或事故现场集合。

当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提请产品经销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带队赶赴现场进行指挥救援。

(二)应急指挥成员响应

应急指挥部成员接到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电话通知或事故单位报告后,须立即赶到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或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地点集合,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指令,按照所在部门职责分工,参与指挥、协调事故单位各专业应急救援组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第十九条事故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组在采取应急行动前必须作好次生、衍生事故的预测和预防措施。

第二十条当应急救援资源无法满足应急救援需求时,事故单位和各专业应急救援组应及时向**石油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请求提供支持或应急升级。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应急救援组将救援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集团抢险指挥组,当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得到消除,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达到上述条件后,由抢险指挥组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指令,宣布应急救援终止,应急结束。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专业应急救援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专家组之间的信息传递,负责向产品经销公司报告事故情况。信息发布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报道事故发生、发展的过程。

第六章后期处置

第二十三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公司和抢险指挥组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监测机构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环境污染和岗位有毒有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结果及时报告产品经销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新的事故隐患和环境污染因素时,需要制订和采取防护措施,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对于在事故中损坏的建筑物和设施、装备应进行检测评估,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进行恢复或生产。

第二十四条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损失认定、核准和赔偿事宜。

第二十五条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公司内部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制定落实相应安全防范整改措施。

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专业应急救援组负责对应急预案演练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对应急预案的符合性、有效性、适用性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不足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负责组建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对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体防护设备,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其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七条负责公司应急物资和装备的购置和储备。

第二十八条应急救援费用由参照**石油集团公司和产品经销公司《安全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暂行办法》执行,确保应急救

援物资购置和应急处置支出。

第八章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九条为保证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规范、有效运作,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应急相关知识培训;有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负责定期对周边居民和单位进行相应的应急常识宣传。

第三十条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并对演练过程、效果、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做好记录、总结和评估,并按国家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对应急救援预案做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一条在公司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在事故抢险中有突出贡献,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以及有其它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公司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事故发生后不积极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情况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由公司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章预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本预案发布后报产品经销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

安全主管部门须根据国家法规、企业机构、生产工艺及设备的变化和事故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更新应急救援预案,使之规范、有效。

第三十四条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及工艺设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不适用的情况时,由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及时组织评审和修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术语和定义

(一)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次生、衍生事故:一般指发生重大事故后,因自然不可抗力、救援方的疏忽、或当事人的错误操作引起,发生的其它的事故,次生事故相比较第一次事故,伤害往往更大,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更严重,会使进一步的救援工作的难度大大提升。所以次生、衍生是在各种救援工作中极力预防的的一种事故。

(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四)急性中毒事故: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人体,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五)关于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认定:

1、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直接造成的事故,属于自然灾害。

2、在能够预见或者能够防范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单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防范救援措施不力,从而由自然灾害引发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六)生产安全事故级别: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定义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七)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或者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八)应急救援:事故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九)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十)应急响应:是指在出现紧急情况时的行动。属于应急方案内容,对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时人员行动作出规定,有秩序的进行救援,以减少损失。应急响应应符合公司实际,必须有可操作性。

(十一)应急物资: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所必需的保障性物质,主要指处理危机过程中专业人员所使用的专业性物资。本预案所指应急物资分为工作物资和特殊物资两类。工作物资指在应急工作中所用的具有通用性的物资,如编织袋、防汛沙、铁锨等工具;特殊物资,主要指针对特殊事故处置所需特定的物资,这类物资储备储量针对性强。

第三十六条本预案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七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4:石油销售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石油销售公司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预案适用于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失控和中毒事件。

第二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要求,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件分为一级事件、二级事件和三级事件。

第二章应急组织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现场工作组,接受产品经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负责应急事件的处理执行。

第四条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主管安全副总担任副组长,综合办公室、销售部、市场信息部、物流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和现场的实际情况作出应急救援措施。

第五条现场工作组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派,公司有关人员参与现场工作,现场工作组负责协助、指导、督促现场应急工作,调配相关应急资源,及时准确提供应急现场的各类信息,以供领导小组进行决策。

第三章应急响应

第六条报告与接警

公司发生泄漏中毒事件,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以及重大社会影响的,立即报告综合办公室,同时立即向产品经销公司值班人员汇报信息。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产品经销公司领导直接汇报,同时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条预警

(一)预警条件

发生一级、二级、三级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件的,立即启动预警程序。

(二)预警程序

1.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落实领导指令;

2.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领导小组、有关专家、上级单位有关人员到公司集中办公;

3.及时收集和掌握事件发展动态及现场抢救进行情况;

4.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分析、判断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向相关单位提出事故抢险指导意见;

5.根据事态变化,适时通报预警信息。

(三)预警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根据态势发展,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落实指令,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公司值班室负责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接受并传达指令。必要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到公司集合,协调应急联动。

3.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

4.销售部、物流管理部负责业务及运输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车辆、物资供应以及组织起草应急事件材料的准备工作以及新闻媒体的应急准备工作。

6.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开展相应准备工作。

第八条预警解除

当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件危险已经解除,经过评估确认,应急领导小组可适时下达预警解除指令,并将指令信息及时传达至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九条响应行动

(一)响应条件

1.符合一级、二级、三级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件的,立即启动响应程序。

2.接到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相应应急联动要求的。

3.重点区域、敏感时期等可能引发严重事态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件。

(二)响应程序

1.立即召开首次会议,宣布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2.通报事件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审定应急有关事项;

3.向事发单位派出现场工作组;

4.协调应急专家、专业队伍和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判断是否需要协调外部应急资源;

5.向上级单位报告事件有关信息;

6.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的应急工作指令。

(三)响应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首次会议,宣布进入应急响应状态。传达上级单位指令,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召开后续会议,协调各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2.综合办公室负责跟踪并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3.销售部及物流管理部负责业务及运输方的组织管理工作。

4.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车辆、物资供应以及组织起草应急事件材料的准备工作以及新闻媒体的应急准备工作。

5.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开展相应准备工作。

6.现场工作组按要求及时赶赴事发地点,协助开展应急工作。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指令,反馈有关信息。

7.事发单位负责现场应急工作,针对事态发展制定救援工作方案,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有关应急联动工作。

第十条现场检测和评估

当地和支援的环境检测及化学品检测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分析,并对水源、大气、土壤等样品进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出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区域范围,据此设置警戒线,划定安全区域,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次生灾害防范

(一)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判事态发展趋势,制定次生灾害防范措施;

(二)现场应急指挥部安排有毒有害气体和环境检测,防止人员中毒或引发次生环境事件;

(三)现场指挥部进行动态评估,当有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应立即指挥撤离。

第十二条响应解除

当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解除,受伤、中毒人员得到妥善救治和安置,现场和周边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经过评估确认,并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同意,由事发单位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解除现场应急状态建议,向已经领导小组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解除应急响应。

第四章应急保障

第十三条通信与信息

公司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确定联系,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应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通信手段,保障信息通畅。

第十四条物资与装备

公司应按照规定储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整合公司现有应急资源,建立应急物资台账,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管用有效。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救援物资合理有效调配使用。建立应急救援物资信息库,建立健全区域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关于救援物资生产、供应和储备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五条应急队伍

建立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

练,强化员工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合作交流,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建立公安、消防、医疗结构等社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消防力量、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信息库,取得有效联系方式,作为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预案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5:油品调运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是由应急救援系统来执行完成的。应急救援系统分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救援队两大部分。

第三条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公司应急工作最高领导组织,指挥部总指挥为公司应急工作最高领导。指挥部成员直接领导其下属救援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项工作的进行。(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代行总指挥职权)

第四条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资金、器材的配置;

(三)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四)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车辆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五)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疏导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六)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护、伤员转送、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七)负责与消防队、公安局、医院及相关政府部门等单位的通知和联络;

(八)及时、准确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九)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制订善后处理方案、编制上报材料。

第五条救援队主要职责:

(一)事故发生后,服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及时采取措施协调应急救援、应急救灾。

(二)在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负责现场人员的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确保人员处于安全区域,并防止消除证据。

(三)救援受伤及受害人员。

(四)负责事故调查及提供事故现场相关技术资料。

(五)负责现场设备、设施修复、处理工作。

(六)察看事故发生波及区内、外范围对附近危险源进行警卫。

(七)接待指引外来消防、环保、公安、医疗及上级人员。

(八)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救援情况。

(九)负责事故报警、情况通报、通讯联络,向上级相关部门传达、报告事故情况。

(十)告知外来消防人员,企业就近的消防系统和水源部位,协助其灭火。

第三章事故预警行动

第六条当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将导致灾害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事故情况,部门领导可根据隐患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第七条应急指挥部接到应急情况报告后,依据应急报告内容判断事故类型,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救援队展开事故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按预案体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向上级汇报工作,事故报告后如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第四章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

第八条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基本情况,所在部门领导应根据基本情况判断是否有能力实施救援和控制,超出其救援和控制能力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应在上报的同时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如事态失控,应以保障人员的安全为第一位,立即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必要时部门领导可同时拨打相关应急电话: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

第九条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基本情况及时判断事故类型、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事故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灾害程度,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救援队到达现场。

第十条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指挥部报告。

第十一条上报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时间、地点、相关设施和现场情况;

(二)事故的原因、性质及其危害严重程度;

(三)事故可能的发展趋势以及对救援的建议和要求;

(四)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及下一步处置方案;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未遂事故经部门采取措施后,该部门领导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处置结果。

第五章事故应急响应

第十二条根据本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原则,将应急级别分为两级:

(一)Ⅰ级响应:发生危害特别严重的事故,除按公司应急预案进行自救外,需要企业外部、政府及社会救援机构的介入,企业予以配合,要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需要启动相应的预案,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二)Ⅱ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需要公司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主要以企业自救为主,必要时消防、公安、交警部门协助,同时向所在地应急救援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级主管单位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需要启动相应的预案。

第十三条为确保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遭遇险情时顺利启动,使预案真正发挥作用,及时有效、有条不紊地展开,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响应程序。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一)危害性不大,如在单位一般场所发生事故,有人员受伤,单凭部门自身的应急力量就能够控制事故形态,损失和危害没有扩大可能性的事故,部门内部直接处置,无需启动公司应急预案,需事后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置情况。

(二)重要场所或危险源发生事故,部门自身无法处置,需要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才能处置,应启动Ⅱ级响应。

(三)当事故形势严重,公司无法处置,需要政府及外单位紧急救援才能消除灾情、险情,应启动Ⅰ级响应。

第十五条预案执行的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应以人的生命安全为第一目的,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展开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预案执行程序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根据具体情况,必要时发出启动预案指令,现场最高领导应积极组织处理。

(二)事故所在部门,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并按预定路线疏散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宣布预案启动时,要明确启动时间、集合地点、事故发生点等各项内容,并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报告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联系社会救援。

(四)事故所在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参与救援工作。

(五)各运输车队、各部门、救援队接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指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到达指定集合地点,迅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必要时要佩带防护装置,携带必要的救援器材或工具。

(六)各部门其它人员原岗位待命,需要时应积极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七条请求社会救援的事项

由于事故的突发性、严重性和不可预见性,事故发生后,公司难以控制、救援,需请求社会救援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请求可以是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任何人发出,联系电话: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

第十八条应急结束

根据应急救援结束的两个基本条件判断应急救援工作是否结束

(一)危险是否完全解除,灾害是否得到完全控制。

(二)生命和财产是否完全脱险,是否得到充分保证。

完全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方可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关闭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应急结束后:

(一)各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力、物力以及技术支持做好现场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工作秩序,减少经济损失。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将事故详细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将现场相关资料移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四)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举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

第六章后期处理

第二十条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信息发布人员由应急指挥部指派,信息发布人员发布信息时应客观、准确、真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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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善后处置工作由救援队负责,事发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公司领导协调。善后处置主要内容包括:立即清理现场、抢修损坏设备、设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尽快恢复工作秩序;对突发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对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用的物资给予补充。

第二十二条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政府或安全监管部门如需开展重大事故调查,主管领导应配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相关人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拨打应急救援工作相关单位、部门及人员的联系方式,当呼叫不通时,应立即呼叫其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电话,不要仅停留在1个电话上耽搁时间。各部门要对通信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以及信息更新,确保应急救援时信息畅通。

第二十四条公司组织的救援队由公司各部门员工兼职,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人员,每年集中进行培训训练,由各部门进行管理,公司检查考核,所有救援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救援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并负责承担物资、器材、装备的布置、保管、检查、维护更新等工作(报工贸公司安全机动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应急救援经费由公司安全部门从财务资产部提取,用于应急设备的运行及维护、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监督。

第二十七条后勤保障:由综合办公室提供应急救援需使用的器材、交通运输车辆。

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障:提供应急救援时需要的简单医疗物品。

第二十九条技术保障:由安全部门提供事故现场相关技术资料,如场地平面图、疏散平面图等资料。

第八章培训与演练

第三十条由综合办公室与安全质量室共同负责应急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常识的宣传,结合岗前培训、安全培训、三级教育等进行素质教育培训,使员工能熟练掌握相应的应急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要把预案的宣传和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应急预案的培训要包括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培训,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员工应急处理程序熟练程度的考核。

第三十二条应急救援队的培训,确保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第三十三条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管理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演练。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组织一次相应的全面演练。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四条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领导或所在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精心组织或积极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经演练或实施验证所提措施方案科学可靠的;

(二)认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评审,提出有价值改进建议的;

(三)认真巡检,及时发现初期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的;

(四)为事故应急准备与救援抢险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着的;

(五)在执行应急救援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措施有效,避免了事故扩大,有突出贡献的;

(六)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公司领导或其所在部门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依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尽事故应急准备义务,导致事态失控或事故性质升级,造成损失扩大的;

(二)未认真组织或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造成应急救援抢险人员未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措施,贻误有利战机,造成重大以上损失的;

(三)未经允许,擅自拆除、挪用、占用、停用应急设施,致使应急救援系统无有效使用,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造成重大以上损失的;

(四)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五)拒不执行事故应急措施,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时临阵脱逃的;

(六)散布谣言,阻碍事故应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扰乱应急救援秩序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七)有其他对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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