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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文件标准解释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解释:文件

4.3.1总则

标准条文

组织应以适当的媒介(如:纸或电子形式等)建立并保持成本管理体系文件,这些文件包括:

a)成本战略和战略实现规划;

b)成本管理手册;

c)本标准所要求的程序文件;

d)规定成本水平的文件;

e)为确保成本发生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和保持所需的文件;

f)本标准所要求的成本记录。

对上述这些文件的建立应切实考虑成本控制和成本保证的必要性,文件的数量应尽可能少。

注1:本标准出现“文件化的程序”之处,即要求组织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和保持。

注2:文件是高附加值的知识产权,编写成本管理体系文件是成本管理高增值的活动,体系文件作为一种软实力,并不是提高成本因素,而是成本优势。

目的和意图

成本管理体系文件是成本管理体系运行和实施的依据。本条款规定了成本管理体系文件的范围、层次结构和制定这些文件的要求。

理解要点

●文件(CCA2101:2008第2.8.1条)是信息及其承载媒体。文件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他们的组合。在成本管理体系中,文件是策划的结果,是成本管理的行为准则和活动的依据,它能够指导和促进成本管理与控制活动的健康发展,是组织有效实施成本管理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手段。组织应建立和保持成本管理体系文件,这些成本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a)成本战略和战略实现规划是描述成本战略和实现成本战略的文件。

b)成本管理手册;

――成本管理手册(CCA2101:2008第2.8.3条)是指规定组织成本管理体系的文件。

注1:为了适应组织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成本管理手册在其详略程度和编排格式方面可以不同。

注2:成本管理手册可称为“成本手册”或“成本控制手册”。

――成本管理手册是组织依据CCA2102:2008标准的要求,并针对组织的性质、规模、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而编制的成本管理体系总体性描述文件,是组织实施和保持成本管理体系的依据,同时也是评价组织成本管理有效性的重要依据。通过成本管理手册可以向全社会及相关方展示组织的成本管理意图和宗旨,证实成本管理体系的存在和运行情况。

――成本管理手册规定了成本管理体系的基本结构和成本管理体系过程的基本要求及其相互关系,是组织实施和保持成本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和法规性文件。

――成本管理手册作为组织向内部和外部提供成本管理体系整体信息的文件,可以描述和覆盖成本管理体系活动的要点,但不能描述成本管理体系活动的细节;成本管理手册可以引用程序,但不能被程序所替代。

――成本管理手册必须经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并坚决贯彻执行。

c)本标准所要求的程序文件;

――程序(CCA2101:2008第2.5.6条)是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当程序形成文件时称为书面程序或形成文件的程序或文件化的程序。含有程序的文件可称为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属于成本管理体系中的第二个层次文件,是组织实施成本管理体系并规范组织成本管理行为的重要管理文件,也是成本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与手册相比,程序文件更为具体的规定了实施成本管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成本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是为进行成本管理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这个途径应该是组织从事成本管理活动或过程的最简洁和最有效的,任何烦琐和复杂的程序都不是成本管理体系所期望的。

――成本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内容一般包括:目的、范围、职责和权限、工作或活动程序、支持性文件和形成的记录等。

d)规定成本水平的文件;

――规定成本水平的文件通常包括:成本目标、成本计划和成本动量标准等。

――成本目标一般规定在成本管理手册中;成本计划(CCA2101:2008第2.8.4条)是指规定计划期内成本水平的文件。成本动量标准(CCA2101:2008第2.8.9条)是指阐明成本动量要求的文件。

――规定成本水平的文件属于成本管理体系中的第三个层次文件,是组织成本发生和所要达到的成本水平的依据,是规范组织成本发生行为的重要管理文件,也是成本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

e)为确保成本发生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和保持所需的文件;

――为确保成本发生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和保持所需的文件通常包括:流程和作业标准、成本改进方案、成本放行的准则、选择、评价和认定供方的准则等。

――为确保成本发生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和保持所需的文件,属于成本管理体系中的第三个层次文件,是组织控制成本发生过程的依据,是规范组织成本发生过程和行为的重要管理文件,也是成本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

f)本标准所要求的成本记录。

――记录(CCA2101:2008第2.8.6条)是指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本标准所要求的成本记录(见CCA指南)。

●上述这六类成本管理体系文件分为三个层次(见下图)。即第一层为成本管理手册,其目的是按规定的成本战略方针和目标以及适用的标准描述成本管理体系,是成本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第二层为成本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其目的是描述为实施成本管理体系要素所需要的各职能部门的活动,是提供如何完成活动的一致信息的文件;第三层为其他操作性的成本控制文件。

成本管理体系文件层次

●在确保成本发生过程得到控制的条件下,文件的数量应尽可能少,以防止提高管理成本。组织所建立的成本管理体系是一个文件化的成本管理体系。这个文件化的成本管理体系其文件是大量的,这就给成本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特别是文件管理。为了降低管理的难度和管理的成本,所以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文件必须尽可能少。

●组织在实施成本管理的过程中不是说所有的活动(问题)都用文件加以规定,如果当没有文件就不能控制和保证成本时,那么组织就应考虑建立文件,并用文件进行控制;如果当没有文件也能控制和保证成本时或不影响成本水平时,那么组织就可以不建立这个文件。也就是说对组织的某项活动当人员意识和能力能够保证成本时,组织可以不建立文件。所以,组织

不应将所有的活动(问题)都用文件来控制。

●对上述这六类成本管理体系文件应切实考虑成本控制的必要性。

●本标准出现“文件化的程序”之处,即要求组织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和保持。本标准所要求形成的程序文件一般有:

――《文件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产品成本设计控制程序》;

――《成本计划控制程序》;

――《资源预算控制程序》;

――《成本风险控制程序》;

――《成本核算控制程序》;

――《成本管理体系审核控制程序》;

――《不合格控制程序》;

――《预防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提高成本因素控制程序》。

●文件是高附加值的知识产权,编写成本管理体系文件是成本管理高增值的活动,体系文件作为一种软实力,并不是提高成本因素,而是成本优势。

●文件的作用和价值。文件的价值是传递信息、沟通意图、统一行动。在成本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控制、文件控制、记录控制、成本动量控制、作业控制、成本风险控制、资源预算控制、成本计划控制、成本放行控制、成本核算控制、体系审核控制、不合格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提高成本因素控制等方面,使用文件均具有动态的高增值的作用,适宜的文件具有以下具体用途:

――提供产品成本水平的依据。

――提供成本发生过程的依据。

――提供评价成本管理体系有效性和持续的适宜性的依据和/或证据。

――提供降低成本和保持成本水平的依据。

――提供保持可追溯性、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依据和/或证据。

――提供适宜的培训。

――满足要求和成本持续改进。

与其他要素条款间的相互关系

成本管理体系是文件化的管理体系,所有条款都有可能与文件相关。因此,文件总则条款对所有要素条款的相关文件都具有指导意义。

篇2:成本管理体系文件控制工作程序

成本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程序

1、目的

文件是实施并保持成本管理体系的基础和依据,对文件进行控制是为了让管理者使用唯一有效版本文件,防止误用文件,以促进成本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有关的所有文件。

3、职责

3.1成本部是文件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体系文件的控制与管理。

3.2各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文件由各部门和单位管理与控制。

3.3各类文件的使用人员负责正确使用和维护文件。

4、工作程序

4.1文件的分类:

成本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a)纲领性文件:成本管理手册;

b)程序性文件:各种控制程序;

c)控制成本水平和发生过程的文件:各种规章制度、各种定额或标准成本、成本预算、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方案等。

上述三个层次文件的关系见《成本管理手册》第3.4.1.4条。

4.2文件的编制

4.2.1文件的编制应按规定的职责进行,成本管理体系纲领性文件和程序性文件由成本部组织编制,控制成本水平和发生过程的文件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编制。

4.2.2文件的编制应注意:

a)与成本管理体系要求的其他文件相适应,注意与其他文件的相容性,不得与其他文件相抵触或矛盾;

b)所编制的文件内容应尽可能全面、系统,该说的一定要说到;

c)所编制的文件一定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注意文件的可操作性;

d)所编制的文件,不得与成本管理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e)成本管理体系文件必须覆盖和符合所依据的成本管理标准;

f)文件作为成本管理活动的依据,其内容必须科学合理并确保文件的适用性。

4.3文件的评审

4.3.1文件的编写完成后和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进行评审,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文件的评审应由文件的批准人或文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并做好《文件评审记录》。

4.3.2对文件评审的结果,可确定是否需要修改和补充或更新文件,如果需要修改文件,修改后必须再次得到批准。

4.3.3文件评审的方式可采用会议评审,也可采用会签评审。

4.4文件的批准

4.4.1文件的批准应按授权范围进行,总经理负责批准《成本管理手册》,体系负责人负责批准程序文件,第三层控制成本水平和发生过程的文件及其他文件应由相应层次的授权人批准。

4.4.2未得到有关授权人批准的文件属无效文件,一律不得使用,使用文件的部门/单位和各类人员在使用文件之前应首先确认文件批准的有效性。

4.4.3文件批准的方式应以授权人员的签字为准。

4.4.4对外来文件,相关授权人员也应进行批准,批准时应主要考虑文件的适用性。

4.5文件的发放

4.5.1文件的发放由各文件管理部门进行,其发放的范围应得到批准,并严格按已批准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确保使用成本管理体系文件的各场所都能及时得到文件的有效版本。

4.5.2受控文件的发放,由各部门的文件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并注明分发的受控号,文件的领用人应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中签字领取,便于追溯。

4.5.3文件代收人员领取文件后应及时将文件送达到有关人员,以防止因文件影响成本管理活动。

4.6文件的使用

4.6.1文件使用部门及文件持有人,在使用文件时应全面理解,正确使用,使文件真正发挥指导和规范成本管理活动和成本管理行为的作用。

4.6.2文件在使用时各部门和单位及各类人员必须按《现行受控文件清单》中所规定的文件范围使用文件,并识别是否是现行修订状态的有效版本,清单以外的文件不得使用。

4.6.3文件在使用过程中各部门和单位及各类人员应保护和贮存好文件,以防止文件的损坏、丢失,当所使用的文件损坏严重,影响使用时,文件持有人或文件管理员应到文件管理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的文件,补发新文件,其分发号可继续沿用原分发号,文件管理部门在补发新文件时仍执行4.5.2条规定。

4.6.4文件管理部门对已收回的破损文件的处理,按4.9条规定执行。

4.6.5当文件使用部门/单位和使用人员不慎丢失文件后,应按4.6.3条有关规定办理补发手续,但责任人必须做出书面检讨或说明原因。若文件管理部门在补发文件时,给出新的分发控制号,应注明丢失文件的分发号作废,必要时将丢失的文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

4.6.6文件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文件不适用或不可操作时,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应予以记录,并与文件管理部门联系更改,可按4.7条有关规定执行。

4.7文件的更改

4.7.1文件的更改,应由文件的使用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提出,并说明更改原因,报有关领导批准。具体实施由文件的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并做好《文件更改记录》。

4.7.2文件更改的批准,原则上应由原批准人批准,如原批准人不在时,可由接替其职务的人员进行批准,但必须掌握原批准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4.7.3文件更改后,由文件管理员进行换页处理,并注明更改状态标识和生效日期。对重要更改,由文件主管部门领导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阐明更改内容和性质,并将更改后的精神层层传达到各使用人。

4.7.4文件更改后,文件主管部门应及时修订《现行受控文件清单》中的更改状态,确保各使用场合能识别文件的现行修订状态,防止误用文件。

4.8文件的换版

4.8.1文件可多次更改(修订状态从0-9),当文件需进行大幅度更改时,应进行换版,原版次文件作废,换发新版本文件。

4.8.2换版后的文件仍按4.7.2条规定进行审批,其发放仍按4.5.2条规定执行。

4.8.3换版后的文件发放时,应收回原版次的作废文件,并按4.9条有关规定执行。

4.9文件的作废与处理

4.9.1作废的文件应由文件管理部门按《文件发放登记表》中的发放状态收回,并填写《作废文件登记表》,确保从所有使用场所收回所有失效和/或作废的文件,以防止失效和/或

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4.9.2对收回的失效和/或作废的文件,文件管理部门应统一销毁,并作好《文件销毁记录》。

4.9.3对需要作为历史资料保留的作废文件,应由文件管理部门加盖“作废保留文件”印章进行标识。对作废保留的文件只能用于资料参考或追溯历史情况,不能用于指导成本管理活动和向高层领导提供决策的依据。

4.10文件的管理

4.10.1文件应有唯一性的准确标识,以确保有效使用。各部门和单位应按以下编号规则正确实施文件编号。

注:文件类号:SC――成本管理手册

C*――程序文件

GZ――规章制度

YS――预算

DE――定额

JH――计划

FA――方案

例:《文件控制程序》的编号为:××/C*-01-2006其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C*――程序文件;01――第1号程序文件;2006――2006年版。

4.10.2文件的底稿及打印件均应归档保存,文件管理员应填写《文件档案登记表》。为防止电子版文件丢失,所有电子版文件均应有备份,并进行适当的标识。

4.10.3使用文件的人员在借阅有关文件时,应办理借阅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并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所借阅的文件,到期未归还的,应由文件管理员负责收回,原版文件一律不得外借,以防止其丢失或损坏。

4.10.4为提供信任向外部(包括: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上级主管部门、顾客等)提供文件,以证实本公司成本管理和成本保证能力时,文件主管部门只提供《成本管理手册》,不得提供程序性和控制成本水平及发生过程的文件,若必须提供第二层和第三层文件时,应由体系负责人批准。当所提供的受控文件修改时,也应按4.9.1条规定收回作废文件,更换新文件。

4.10.5各部门和单位应建立本部门/单位的《现行受控文件清单》,报成本部。成本部负责建立并定期公布全公司的《现行受控文件清单》,并在清单中标明所有文件的现行修订状态,以确保各部门和各类人员能识别文件的现行修订状态,并按规定的文件范围使用现行文件的有效版本。

4.10.6受控文件应加盖“受控文件”印章作为受控的标识,非受控文件可不作非受控标识,但仍然按规定进行编号。

4.10.7文件复制(包括:复印、拷贝等),必须经本部门/单位或文件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批准的份数复制。受控文件的复制必须重新加盖“受控文件”印章,复制件的发放,也应按4.5.2条规定执行。

4.10.8各部门和单位使用的有效文件,应保持清晰可辩,标识正确,易于识别,存贮应便于检索,可利用文件的目录和文件的编号进行分类,确保使用时能快速查找。

4.10.9文件主管部门和各部门/单位的文件管理员应按规定检查各类现行文件的有效性,并填写《文件有效性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0.10各部门和单位对现行文件的使用、归档、保存、借阅、复制、销毁和向外部提供等环节,应注意文件的保密性,对文件的保密内容不得向外透漏,必要时应在文件上进行密级标识。

4.11外来文件的控制

文件的归口主管部门和各类文件的管理部门及单位应确保识别外来文件,必要时对外来文件进行标识。直接引用的外来文件,如标准和法规等,应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对外来文件的发放、作废、处理和管理可参照4.5条、4.9条和4.10条规定执行。

4.12对提供信任的客观证据文件――记录的控制,应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4.13文件是信息及其承载媒体,这种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照片、样件、电子媒体或他们的组合。

5、相关/支持性文件

5.1《记录控制程序》

6、记录

6.1《文件发放登记表》

6.2《文件评审记录》

6.3《现行受控文件清单》

6.4《文件更改记录》

6.5《文件销毁记录》

6.6《作废文件登记表》

6.7《文件归档登记表》

6.8《文件有效性检查记录》

6.9《文件更改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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