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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加强公司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公司的生产、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产生污染物的场所和相关的责任人。

第三章、定义

污染物是指废水、废气、废渣(以下简称“三废”)、以及噪声、振动、烟(粉)尘、恶臭气体以及放射性物质等。

第四章职责

第一条生产副总经理

负责领导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审批环境保护管理文件,批准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和工作计划,对公司重大环境保护工作问题作出决策。

第二条生产质量部

一、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组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的归口管理,组织制定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二、负责组织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工作;

三、负责公司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理;

四、负责对各部门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室

一、负责内部沟通,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精神和指示。

二、就环境污染问题,与生产质量部共同组织协调公司、其周边厂家及小区的关系;

三、参与处理公司内部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科技部

一、负责组织立项材料,提供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所需基础数据;

二、负责组织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技术攻关,确保采用能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

三、参与生产质量部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五条投资发展部

一、负责组织立项材料,提供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所需基础数据;

二、参与生产质量部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采供部

负责采购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与原材料,采购环保装置运行所需的原辅材料。

第七条各部门

一、各部门领导为部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配置兼职环保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部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

三、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排放污染物。

第八条检测中心

负责废水、废气中有关数据的检测,确保数据真实。

第五章程序

第九条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环保管理

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环保管理流程图

科技部或投资发展部组织立项材料

生产质量部组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组组织设计、施工

生产质量部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整改

日常环保管理

通过

项目终止

未通过

未通过

通过

一、科技部或投资发展部组织项目立项材料;

二、生产质量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部门审批;

三、项目获得环保部门批准后,生产质量部组织开展设计、施工;

四、项目建成后,由生产质量部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同意后,试生产三个月,再向环保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委托环保部门进行环保监测,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五、项目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后,转入正常生产,执行日常环保管理制度。

第十条日常环保管理

一、生产质量部编制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和环保设施年度维修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生产质量部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并做好设备、工艺操作和修理记录,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生产质量部每月至少一次对全公司进行环保巡检,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及时报主管领导;

四、当发生环境质量投诉时,由生产质量部组织进行调查,调查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将处理结果反馈与投诉者;

五、生产质量部组织进行年度环境监测,监测合格后,按要求办理年度年检排污许可证及排水许可证。

第十一条处罚

由生产质量部对各部门进行监督考核,各部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质量部除要求其纠正外,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结予相应处罚,具体如下:

一、违规行为

1.在通风换气风橱内进行产生有影响废气的操作,责任人处罚50元/次,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次;

2.废水排入雨水管道,责任人处罚50元/次,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次;

3.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时仍继续生产责任人处罚200元/次,部门负责人处罚500元/次;

4.要求限期整改的部门在整改合格前,便开始生产,部门负责人处罚500元/次

二、意外事故

1.短时产生高浓度污染物,未及时报告生产质量部,且未造成周围居民投诉后果的,责任人处罚200元/次,部门负责人500元/次;

2.出现重大环保问题(如有毒、有害的液体、气体发生泄露)时,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通报有关部门,部门负责人处罚1000元/次。

第六章.相关文件

1.《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

2.《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4.《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5.《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七章.质量记录

1.《环境质量巡回监督检查报告》

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违规处罚报告》

篇2:拌和站卫生环保管理制度

1、搅拌站场地平整,排水畅通,拌和站设沉淀池,将混凝土运输车冲洗后的废水及冲洗搅拌设备后的废水集中处理。站内卫生由专人打扫,及时清除装载机上料洒落的材料、皮带输送机洒落的料、搅拌机卸砼洒落的混凝土、车辆进出场带的泥土等。

2、搅拌站站内的所有机械设备需时刻保持清洁,由值班操作员、司机自己打扫、冲洗。在进行设备保养的同时,也要进行卫生清理,如油污、泥土等洒落地面,由设备保养人进行卫生清理。

3、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行使到城镇、居民生活区时要减速慢行,防止扬程过大影响居民生活。夜间行使至居民区,禁止汽车鸣笛扰民。

4、配合环保监理的日常检查工作,并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5、定期发放个人卫生防护用品,现场负责人检查落实噪音控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对于机械设备使用后更换下来的废旧油品,不得随地泼倒撒放。废旧油品必须慎重回收,建立废旧油品分类存放专用场地,集中分类存放,定期统一处理。废旧油品处理过程中的搜集、存放、运输,要切实做到安全、可靠,更要做好严防滴、漏、撒、泼的工作,使油品的全部管理符合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

篇3:搅拌站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对拌和站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的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经常检查拌和站内用用电设施的安全状况,如:保险丝规格、线路老化程度、电线破损情况、插头是否漏电等易发生火灾的安全因素。

3、接受监理对安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危险源识别及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的审查。对监理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4、拌和站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操作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油库重地应立安全警示牌,严禁烟火。

5、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拌和站,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搅拌站值班员负责进出流动人员的检查,避免单位财产的损失。

6、拌和站的主要工作室、仓库等重要房门要上锁。

二、拌和站卫生、环保管理管理

1、搅拌站场地平整,排水畅通,拌和站设沉淀池,将混凝土运输车冲洗后的废水及冲洗搅拌设备后的废水集中处理。站内卫生由专人打扫,及时清除装载机上料洒落的材料、皮带输送机洒落的料、搅拌机卸砼洒落的混凝土、车辆进出场带的泥土等。

2、搅拌站站内的所有机械设备需时刻保持清洁,由值班操作员、司机自己打扫、冲洗。在进行设备保养的同时,也要进行卫生清理,如油污、泥土等洒落地面,由设备保养人进行卫生清理。

3、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行使到城镇、居民生活区时要减速慢行,防止扬程过大影响居民生活。夜间行使至居民区,禁止汽车鸣笛扰民。

4、配合环保监理的日常检查工作,并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5、定期发放个人卫生防护用品,现场负责人检查落实噪音控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对于机械设备使用后更换下来的废旧油品,不得随地泼倒撒放。废旧油品必须慎重回收,建立废旧油品分类存放专用场地,集中分类存放,定期统一处理。废旧油品处理过程中的搜集、存放、运输,要切实做到安全、可靠,更要做好严防滴、漏、撒、泼的工作,使油品的全部管理符合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

篇4: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创建文明施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各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4、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严格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5、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6、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矸石、灰渣等)排放要严格在指定地点排放,堆放整齐并压实,定期维护,以防垮塌,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计量、检查、记录。

7、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箱,并采用专车装运,严禁随意随地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

9、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10、从事土方、混凝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11、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13、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施工现场要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6、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气体、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7、食堂要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8、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19、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篇5:安全生产环保投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进一步规范我我局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应要求,结合工程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投入是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保证生产安全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

第三条?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工程局及局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负第一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投入的内容和要求

第五条?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2、社会性重大安全活动;

3、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

4、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配置;

7、尘、毒、噪治理;

8、安全生产课题研究;

9、重大危险源控制与应急预案;

10、安全警示装置;

11、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12、安全生产奖励;

13、安全生产重大会议及其它。

第六条?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按照相关文件及制度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所进行的一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为了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所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条?社会性重大安全活动。国家、地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工程局部署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活动。

第八条?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设施和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安全平台及安全围栏;安全标志牌、安全墩;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栈桥、栈道、悬空通道;通风除尘设施;安全网;安全自锁装置;速差自控器;水冲式或干式厕所;隔音值班室;排水及废弃物处置设施;钢扶梯、爬梯、简易木梯;排架、井架、施工用电梯;漏电保安器;安全低压照明设施;喷洒水车;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设施等。安全设施的实施必须依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项目部的安全设施,必须与本工程项目生产设施同时计划、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生活基地的公共安全设施由基地管理部门统一报局审批安排设置。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第九条?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安全设备、装置、器材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所需的专用设施,如:通风设备及配套装置、起重设备重新配置的限位装置等。安全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对危险因素和危险源进行监视和测量的设施,如尘、毒、噪检测仪、起重设备警示装置、地质裂变观测装置等。

各单位必须保证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监视装置、仪器、仪表的投入满足生产安全需要,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是指施工生产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救生衣、电气绝缘手套、电气绝缘操作棒、防尘、防毒用品用具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定配置,保证质量和数量,不准使用非标准产品。

第十一条?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配置。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是根据产业特点对生产实施中的经验总结,对产业自然规律的认识及运用而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具和指南,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部门进行配置,满足需要;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是针对某一具体工艺、工种、岗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作业规则,应当做到有关生产岗位的人员人手一册。

第十二条?尘、毒、噪治理。尘、毒、噪是指有毒、有害粉尘、气体、噪音的施工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健康影响和安全生产影响的施工作业场所。各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保证尘、毒、噪治理措施资源投入。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即针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对安全高效的设备、工具、工艺方法和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的研究开发,加强对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的研究,依靠科学技术保障安全生产。工程局及局属各单位应当从人、财、物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及先进管理方法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

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搬运、加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较大的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损毁的情况及因素。为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工程局及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动态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重大危险源预案所需的人、财、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安全警示装置。安全警示装置是指施工场所、设置及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性装置,如:施工道路、施工现场与设施设置的安全警示牌、柱、安全墩、指示信号灯及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的警示信号灯等。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警示规定,确保及时、有效设置。

第十六条?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一旦事故发生,各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工程局要求各单位必须保障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资源投入。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奖励。工程局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如:安全生产月奖、单项奖、特别奖、年度安全生产兑现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个人奖励等。局属各单位应依据工程局安全奖惩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确保奖惩兑现。

第三章?安全生产投入的计划和实施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施工项目基础、自下而上、由年度到季(月)度制订。局属各单位以及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投入年度季(月)度计划和单项计划,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及根据本单位年度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编制,在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同时下达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季(月)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在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实施中,进行阶段性的调整和细化,根据季(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和生产安全需要编制,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对重要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投入计划,应在实施前一个月编制。

第二十一条?局属各单位应做好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计划管理,明确主管部门行政副职、主管部门、协管部门和分管负责人员。编制的计划应做到对项目、投资、实施方案、实施负责人、完成期限、验证人等清楚表述,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编制,应根据项目类别和特点,按部门职责分工编制,如:安全设施投入计划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投入计划应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部门编制,施工机具的安全装置安全投入计划应由设备物资部门编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计划由劳资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投入计划应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等。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通过相关管理等部门评审会签,由项目主管行政副职审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实施。

第二十三条?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积极筹措,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产经营的其它需要,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挪用。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项目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要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的要求写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各项目要根据合同的规定,监督分包施工队伍实施安全生产投入。

第四章?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局属各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实施情况,检查和部署工作。

第二十六条?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承建工程特点,将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及实施结果形成记录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形成完整的工作台帐,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负责人应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月生产计划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投入”工作专项检查和总结。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各项目安全生产投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形成管理制度;是否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和需要及时编制了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计划是否围绕生产安全需要及时进行有效调整并得到实施;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是否得到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是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等。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记录,如发现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分项(类)统计按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工负责,汇总到财务及安全管理部门存档,统计报表由安全管理部门归口逐级按规定时间上报。

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安全的资源保证,局属各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行政部门安全生产投入规定。

第三十条?局属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和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工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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