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EMS程序文件:检验测量监测试验设备控制
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检验、测量/监测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十二.检验、测量/监测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对用以证实对污染控制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如何进行控制、校准、维护、选择。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设计、开发、生产、装配和服务过程中,用以证实对污染控制情况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控制的工作。
2.引用标准和文件
《ISO14000: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ISO14000:1996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3.职责
3.1品检部负责建立统一的校准系统。
3.2品检部根据对环境污染控制的要求,选择适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3用于检验或试验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失效时,由质检人员上报品检部,
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程序
4.1校准系统的建立
4.1.1品检部根据需要建立校准系统,对所有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校准和维护。
4.1.2新建立的各项企业计量标准,由品检部提出,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施行。
4.1.3品检部使用的计量校准器,应经上级计量鉴定所鉴定合格,获得有效合格证书后方可开展计量鉴定。
4.1.4计量鉴定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格。
4.1.5计量环境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4.2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配置
4.2.1根据对污染的控制要求配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4.2.2需购置时,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品检部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
4.2.3顾客或供方提供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品检部鉴定合格后方可入库或投入使用。
4.2.4需要租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品检部统一实施。
4.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4.3.1所有新购入或投入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品检部组织检定。
4.3.1.1外购计量器具由采购部门通知品检部进行入库检定。
4.3.1.2各部门需领用计量器具时,到品检部办理领用手续。
4.3.1.3对大型检测设备经进厂安装、调试、验收后,由品检部办理编号、立卡、建帐手续,安排周期检定。
4.3.2重新启用的检测试验设备,必须经品检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3.3各种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操作使用人员必须进行培训。
4.3.4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调拨、封存、启用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品检部负责处理。
4.4周期检定
4.4.1检定周期确定
4.4.1.1品检部确定检定周期并制定检定计划。
4.4.1.2对于合同供方或顾客提供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技术、品检和使用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合理的检定周期。
4.4.1.3根据周检、抽检情况,品检部适当调整检定周期。
4.4.2计量人员按检定规程和周期检定计划实施检定。
4.4.3品检部根据使用情况安排抽检。
4.4.4操作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异常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品检部采取有效的措施。
4.4.5所有计量标准器和本公司无检定修理能力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办品检部负责委外检定。
4.5检定标准
4.5.1品检部严格按照国家检定规程实施控制。
4.5.2对于国家无检定规程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品检部负责制定检定规程,并批准执行。
4.6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失准。
4.6.1采购进厂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出现失准时,品检部出具检测报告,采购部门据此进行退货。
4.6.2顾客、供方提供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纳入校准系统时出现不合格,品检部向责任部门提报检定报告,该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4.6.3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失准,由品检部负责处理,并对被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失准,由品检部负责处理,并对被检的检验数据的有效性进行控制。
4.6.4品检部对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作出检修、报废等处置,检修后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7记录和标识状态
4.7.1品检部保存各种检定记录
4.7.2品检部对所有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施加状态标识,并加以记录。
5.支持性文件、作业文件
篇2:公司产品检验测量试验设备控制规程
公司产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规程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生产、检验及试验中检查、测量、测试之设备、工具的管理,以维持其准确度与精密度,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所使用的检验,测量与试验之工具、量具、仪器、设备的管理,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理规定
2.1定义
(1)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
用作验证产品某项(或某几项)特性是否符合既定规格之工具、量具、测试仪器等之总称。这些设备上必须有有效之“合格证”。本规章下文中简单统称这些设备为“检测设备”。
(2)基准设备
为本公司同类检测设备中具最高精确度之设备,它们的核准方法必须符合或可追溯至国际(或国家)标准。
(3)“参考用”之设备
若设备上没有有效之合格标识,一律视为“参考用”之设备,其所测得之数据仅可作参考使用。这类设备之管理体制由生技部负责,不受本规章管制。
2.2管理组织及责任
2.2.1品管部主管
为最终管理责任者,负有下列责任:
(1)建立及维持本公司检测设备校正系统,保证所有使用的“检测设备”均经校正,并能追溯至国际或国家标准。
(2)当校正用之国际或国家标准不存在时,须制定及记录校正之方法及标准。
2.2.2计量人员
品管部计量人员(或由品质工程师兼任)为检测设备管理者,负有下列责任:
(1)执行检测设备接收检查及保存有关证书。
(2)建立及维持“检测设备校正作业指导书”。
(3)执行及记录校正工作。
(4)填写检测设备一览表、检测设备校正记录、检测设备校正时间表等。
(5)培训执行校正作业和使用之人员。
2.2.3生技部
生技部为设备之维修、保养责任单位,负有下列责任:
(1)检测设备之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程的制定。
(2)执行定期保养检查工作与维修工作。
(3)设备异常排除工作。
(4)设备履历、档案之建立与保管。
2.2.4使用单位
检测设备之使用者有下列责任:
(1)日常之保管、检查、保养工作。
(2)监察检测设备之计量检测有效期,及时通知送检、校正。
(3)选择合适之检测设备,掌握日常点检方法及其实施。
(4)发现使用、点检之异常,立即联络计量人员处理。
3.管理程序
3.1检测设备的购入
(1)所有检测设备的采购作业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由生技部统一采购。
(2)生技部应确保采购的检测设备附有校正证书(指其校正方法能追溯至国际或国家标准)。
(3)所采购之检测设备须由生技部、使用部门与计量人员会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计量验收应包括一般性功能测试、校正证书复核,并实际校正。
3.2检测设备之校正
(1)除进厂时之检查及校正外,本公司所有检测设备至少一年校正一次,以确保其准确性与精密度。
(2)基准设备至少一年一次送至本地计量局或其他权威机构进行校正,并由该单位出具书面校正证明。
(3)检测设备之校正可利用相关之基准设备为参照,按校正工作指导书程序进行,由计量人员实施校正。
(4)检测设备无法利用基准设备校正时,应送外校正,其程序同基准设备之送外校正。
3.3校正环境控制
进行校正之作业环境须符合下列要求:
(1)校正环境温度应保持在室温25℃±5℃。
(2)校正室应保持干燥,相对湿度小于70%。
(3)当某检测设备要求特定的校正环境时,应确保符合要求。
3.4校正程序
(1)计量人员必须按照检测设备之送校日期,即在有效期满前,安排送外校正或厂内校正。
(2)由品管部制定厂内校正之《检测设备校正作业指导书》,计量人员依指导书要求之方法、步骤进行校正。
(3)使用者有义务在有效期满前报备、提醒计量人员作检测设备之校正作业。
3.5校正结果
(1)厂内校正之设备,由品管部在《检测设备校正作业指导书》上规定校正允收标准。
(2)计量人员根据作业指导书判定检测设备是否合格。
(3)送外校正之检测设备,根据校正机构提供之证书判定是否合格。
(4)经判定为不合格之设备,呈品管部主管决定处理方式:
(A)维修后重新校正,校正合格后继续使用。
(B)报废,并呈总经理核准。
3.6检测设备合格标识
(1)检测设备校正合格后应贴上有效之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应包括:
(A)检测设备编号。
(B)检测设备校正日期。
(C)有效截止日期。
(D)校正人署名。
(2)不合格之检测设备应采用有效识别方法,如标示“报废”或“待修”。
(3)凡没有合格证或有效日期逾期之检测设备均不可使用。
3.7检测设备之维护
(1)除经培训之校正人员外,任何人不能擅自调校检测设备。
(2)检测设备使用者应确保不因储存、搬运和使用而影响检测设备的精准度。
(3)使用者发现设备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计量人员反馈。
3.8检测设备之维修
(1)发生故障,应报备生技部与品管部计量人员。
(2)生技部负责维修设备之硬件部分,确保其可操作性。
(3)计量人员对维修完成之检测设备,重新校正,并贴上新的合格证。
(4)若维修后虽可操作,但校正不合格,仍需进一步维修直至校正合格。
(5)若无法维修或反复维修仍不合格,应申请报废。
4.附
件
[附件]HB04-1《年度计量器具检定计划表》
[附件]HB04-2《检测设备检查记录卡》
篇3:汽车饰件公司设备工装管理控制程序
汽车饰件公司设备、工装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和目标
1.1目的
对设备、工装进行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等活动进行控制,确保设备、工装处于完好状态,并满足工艺技术、产品质量的要求,
1.2目标
设备、工装完好率100%、事故出现率为0,关键设备、工装的Cmk≥1.67。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的设备/工装的选型(设计)、外购、加工(外协加工)进厂验收、安装、调试、移交、日常维护与保养、预防/预测性维修、封存、报废及其备件的管理控制。
3、引用标准与术语
3.1引用标准
本程序采用GB/T18305-2003(idtISO/TS16949:20**)、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确立的术语和定义。
3.2应急计划:组织制定的书面文件,确保在如公用设施中断、劳动力短缺,关键设备故障和使用中退货等紧急情况下满足顾客要求。
3.3“四大标准”:维修技术标准、设备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维修作业标准
4、过程指标
设备综合利用率=设备实际利用时间/需要利用时间×100%
监控部门:生产部
监控频度:每半年一次
5、职责
5.1技术部负责提出设备、工装的技术要求或设计;进行设备的选型、选点,并组织设备、工装的进厂安装、调试、验收,负责建立、健全设备、工装的档案、资料;负责维修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5.2采购部负责采购、外委制造;
5.3设备、工装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设备、工装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5.5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6、工作程序
6.1设备、工装需求策划
6.1.1新产品、过程所用检测器具的策划:APQP小组根掘《工厂、设施、设备策划控制程序》及《先期质量策划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对所需的设备、工装进行策划,提出《设备、工装需求清单》;
6.1.2已有过程、产品所增加设备工装的策划:过程评估小组、使用部门根扔:过程改进及产量要求,对所需的设备、工装进行策划,填写《设备、工装需求清单》。
6.2选型、采购
6.2.1采购部收集适合5.1.2所述要求的设备的相关信息及资料,提交技术部、生产部;
6.2.2生产部组织技术部、使用部门、财务部、采购部根据采购部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选型、选点,并制定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6.2.3生产部根据选型结果填写《设备请购单》,经主管副总审孩、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采购部负责与厂商签订合同采购进而进行采购。
6.3设备、工装的安装、调试、验收
6.3.1设备或外委加工工装到厂后,采购部及时通知综合部部,并将设备放在指定地点;
6.3.2设备的开箱:由综合部会同使用部门、采购部共同开箱验收,按装箱单逐一验收清点,检查合格证、说明书、零配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全,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完好,填写《设备进厂开箱验收单》,严禁擅自开箱。设备的附件、专用工具由使用部门保管;备件、易损件由综合部移交仓库统一保管,技术资料、说明书原件由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归档。开箱过程所发现的问题由采购部及时与厂商联系解决;
6.3.3设备的安装: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安装或联系外单位安装:如合同规定由厂商安装的按合同执行;
6.3.4验收:安装后,综合部组织技术部、质保部、采购部、使用部门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制定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进行清洗、检查、调试、空运转、负荷实验、试生产、精度检验等技术状况的检查与验收,填写《设备调试记录》,合格后填写《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证明书》交付设备使用部门;
6.3.5已验收为不合格的设备、工装,一律不得验收、移交生产,并由主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对不合格的设备、工装做出处理意见,对于价值超万元以上的设备、工装,应形成报告,报总经理;
6.3.6对本公司内自制的设备、工装,综合部根据使用技术要求负责设计,并以各级责任签字批准后,交生产部组织加工制造;加工完成后,由技术部参照6.3.4组织验收,逐项检定,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部门试用,并报综合部行政办公室备案。
6.4作业指导书编制与培训
6.4.1技术部对每台设备编制设备操作指导书(作业指导书),确定设备的操作、设定、保及及预测性维护方法;
6.4.2综合部行政办公室组织对设备操作人员的进行培训。
6.5设备、工装使用、维护(修)、保养
6.5.1设备、工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或有相关专业知识,经考核合格后,取得设备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6.5.2设备(含工装)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及操作指导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保养,同时在《设备点检表》上做好记录;
6.5.3对关键设备(工装)实行定人、定机操作、维护及保养。各使用部门按行政办公室的规定进行预测性维护保养;
6.5.4技术部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上旬编制全公司设备大检查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会同各部门领导进行检查,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6.5.5技术部于每年1月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6.5.6技术部根据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设备运行情况、日常检查中的问题及设备的维修记录,在每月18日前编制下月的《设备、工装预检修计划》,经生产部协调后,由维修人员按计划执行,并在《设备、工装维修保养记录》上记录。
6.6设备、工装封存管理
6.6.1凡列为封存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工装启用、封存审批单》,经生产部审核(行政办公室备案),报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经批准封存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就地封存,并负责日常的维护和保管工作,行政办公室列入大检查计划进行检查;
6.6.2经封存的设备、工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启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封存设备、工装上的配件拆件使用。
6.6.3当需要启用封存设备、工装时,由使用部门申请,经生产部审核,报主管副总审批准。设备启封时,由使用部门配合技术部进行清洗、除油、试运行,证明性能良好后,方可交付使用;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财务部提取资产折旧。
6.7设备、工装的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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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技术部会同财务部、生产部及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作出报告,填写《设备报废审批单》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技术部及时将《设备报废审批单》转交给财务部;
6.7.2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工装,需要更换、更新,或按技术方案需增购的设备按6.1执行。
6.8设备、工装的事故及处理
6.8.1设备、工装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严重影响使用效能的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发生后,操作者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部门负责人;
6.8.2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门组织进行事故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将分析处理结果报综合部;
6.8.3重大事故,使用部门应立即报综合部,并保护现场,技术部与使用部门处同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
6.9设备的日常维修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操作者应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以电话或口头方式),设备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维修,设备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主管审批后,交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结束且设备正常运转后,方可正常使用
6.10备件、易损件管理
6.10.1技术部根据设备的特性和使用条件,编制《备件、易损件清单》,确定最低库存量,将清单交库房;
6.10.2库房管理备件和易损件,当库存量少于最低库指标时,提出采购计划交采购部采购。
6.11设备、工装的标识
6.11.1设备、工装在验收正式交付生产使用部门后,技术部负责进行分类编号,填写《设备台账》、《工装模具台帐》,标出重点、一般设备,作为设备数量及变化情况的总台账;
6.11.2制定设备(工装)统一编号标牌,并固定在商标附近的明显处,对重点设备还应有“重点”字样;
6.11.3设备(工装)台账及标牌,不得涂改或丢失,设备(工装)统一编号不得重复、挪换或交替;
6.11.4对工装及工具,应按图纸要求给予编号标识,并根据实际所处情况予以状态标识(在用、维修、报废)。
6.12设备资料
6.12.1设备的备件及图纸的管理
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6.12.2设备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管理
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7、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7.1相关的文件
7.1.1设备、工装管理制度7.1.2工装计划保养规定
7.1.3新设计工装验证制度7.1.4设备、工装事故管理条例
7.2相关的记录
7.2.1设备、工装需求清单7.2.2设备、工装请购单
7.2.3设备、工装进厂验收单7.2.4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证明书
7.2.5设备、工装调试记录7.2.6备件、易损件清单
7.2.7设备台帐7.2.8工装模具台帐
7.2.9特殊、重点、一般设备明细表
7.2.10闲置设备台帐
7.2.11设备点检表7.2.12设备定期检查记录表
7.2.13设备故障分析处理单7.2.14设备能力调查记录
7.2.15设备能力测定原始记录7.2.16预测、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
7.2.17设备故障登记台帐7.2.18设备故障统计分析
7.2.19设备、工装启用、封存审批单
7.2.20设备、工装维修保养记录7.2.21设备报废审批单
7.2.22设备事故报告单7.2.23设备维修申请单
7.2.24工装更改申请单7.2.25工装状况卡
7.2.26关键工序工装周期检定记录表
篇4:五金电器厂测量与监控设备控制工作程序
五金电器厂测量与监控设备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使量具、检测仪器设备之运用与保管达到管理制度化、系统化,藉以确保各类仪器(具)精度,从而保证产品质量。
2.范围
所有与产品品质相关之量具、检测仪器设备之校验、维修、报废、保管均属本程序管理范围。
3.权责
3.1工程部
工程部确定允差,提出需求。
3.2品管部
品管部测量人员负责对仪器日常保养,出现异常时及时提出。
4.定义
(无)
5.作业内容
5.1测量与监控设备管理流程图见附件一。
5.2工程部根据工作情况提出仪器需求,并确定仪器所需之允差,对新购进的仪器设备编号管理,确定其校验期限,登记在及相关项目中。
5.2.1编号方法
篇5:公司程序文件:设备控制工作程序
精制加工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设备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内所有设备都运行良好,以保证生产能够正常有序地进行,使设备运行达到可控制状态,降低设备故障率,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职责
3.1对于原有设备因故障损坏或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需添加新设备时,生产部应提出具体的工艺参数及条件,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对新设备进行调研、选型,施工、安装,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工程部、生产部共同调试和验收。
3.2对于现有设备由工程部负责对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维修并对所有设备的履历、运行情况、维修情况进行登记管理。
3.3对于没有继续使用价值或因不能满足工艺要求而拆除的旧设备,由工程部报请公司批准后负责对其进行处理。
4程序要求
4.1设备的分类管理
4.1.1所有设备均建立完善的设备履历,履历中要详细写明设备的来历、维修情况等。
4.1.2所有设备都要注明其工艺编号。
4.2设备的购买及验收
4.2.1新设备的调研、选型,由工程部与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联系,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调研,综合各方面意见,选择合适的设备并出具设计图纸。
4.2.3新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由工程部负责与施工单位联系,组织具体的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安装完毕后,由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对设备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由工程部负责设备验收。
4.3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4.3.1设备安装完毕后工程部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并将操作规范通知生产部或其它使用部门。
4.3.2生产部门或其它部门在使用设备时要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与工程部联系维护。
4.3.3工程部平时要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4.3.4工程部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适时提出维修计划,与生产部门协商确定维修时间后具体实施。
4.4报废设备的处理
4.4.1对因故障损坏而没有继续使用价值或不能满足工艺要求设备,由工程部负责人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由工程部对其进行处理。
5相关文件
5.1《记录控制程序》
6记录
6.1《设备履历表》
6.2《维修记录表》
6.3《设备、零部件采购申请书》
6.4《固定资产取得报告书》
6.5《除却报告书》
6.6《移动报告书》
6.7《验收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