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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手册文件控制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公司管理手册:文件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有关作业场所使用的文件为有效版本。

2.范围

适用于与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控制。

3.职责

3.1办公室是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件的发放、更改、控制和管理工作。

3.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管理手册的编制和审核,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

3.3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核,由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批准。

3.4办公室负责与管理体系有关的外来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管理程序

4.文件分类及保管

4.1文件的分类见下表(略)

4.2.3各部门代号如下:营销部:Y*技检部:JJ

物资部:WZ生产部:SC办公室:BG

4.3文件的编写与审批

4.3.1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手册的编写,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总经理负责批准。

4.3.2各部门工作手册,包括工艺文件,采购文件,检验和试验规范,工序操作规范,设备维护和操作规范,岗位职责,培训计划等,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写,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审批。

4.4文件的受控与发放

4.4.1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大类,皆由办公室(以下称文件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

a)管理体系文件皆为"受控"文件,在企业内部由文件管理部门按规定发放,文件的持有者,应确保仅在企业内部使用。对"受控"文件,应编写分发号,加盖"受控"印章,登记发放,便于追溯。

b)经总经理批准,有关管理体系文件可作为"非受控"文件,提供给招标单位,咨询单位以及其它公共关系等对外交流的单位和个人。"非受控"文件,登记发放即可。

4.4.2文件领用人应填写《文件领用登记表》后领用。

4.4.3文件管理部门应确保使用文件的各场所及时得到相关文件的有效版本。

4.4.4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到文件管理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新文件的颁发号仍沿用原文件颁发号。

4.4.5当文件使用人将文件丢失,应办理申请领用手续,但必须在领用申请中作出说明(必要时应做出检讨),补发文件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丢失的分发号作废。

4.5文件的更改

4.5.1文件需更改时,应由文件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由文件更改提出人或更改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的原因和内容,对重要的更改(如技术参数)还应附有充分的证据。

4.5.2文件更改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若指定其他部门审批时,该部门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4.5.3文件更改批准后,应注明更改标识和更改生效时间,并按《文件领用登记表》中的名单,及时发放更改后的文件,同时收回作废的旧文件,以确保有效文件的唯一性。

4.6文件的换版和作废

4.6.1文件经多次更改或文件需进行大幅度修改时,应进行换版,原版次文件作废,换发新版本;

4.6.2作废文件由文件管理部门依据《文件领用登记表》及时从该文件持有者或使用场所撤出,加盖"作废"印章,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4.6.3为某种原因需要保留的任何已作废的文件,应由文件管理部门加盖"作废保留"印章,统一由文件管理部门管理,供查阅;

4.6.4对应销毁的作废文件,如换版后的旧的作废文件、已损坏的作废的旧文件、超过保存期的文件等,由文件管理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申请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监销。

4.7文件的管理

4.7.1文件管理部门应编制全公司的《受控文件清单》。

4.7.2文件应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和安全的地方,由文件管理部门监督实施。

4.7.3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乱改,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7.4需临时借阅的文件,借阅者应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由文件管理员(兼职)负责收回;原版文件一律不外借,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

4.7.5文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在每年管理体系内审前,全面评审在用文件的有效性、适宜性和充分性,同时检查各部门在用文件是否受控。

4.8外来文件的控制

4.8.1办公室负责收集有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最新版本,加盖受控印章,分发到相关部门使用,并把旧标准收回,加盖"作废保留"印章。

4.8.2办公室负责收集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相关环保法规等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的最新版本,加盖受控印章,以备查阅。

4.8.3各部门直接引用的各类外来文件,应识别其适用性和有效性,经该部门主管审核后方可使用,属受控文件。

4.9对承载媒体不是纸张的文件的控制,也应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4.10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控制执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5.1《记录控制程序》

5.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6.记录

6.1《文件领用登记表》

6.2《文件更改申请单》

6.3《受控文件清单》

6.4《文件借阅登记表》

6.5《文件(记录)销毁申请单

北京***公司

篇2:公司管理手册记录控制程序

公司管理手册: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对记录进行控制和管理,以提供体系符合要求及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客观证据,还为有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和采取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2.范围

适用于为证明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办公室是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记录的编号、备案及监督检查工作。

3.2相关部门按规定要求做好记录,对其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负责收集汇总成册、归档贮存及保管。

4.程序

4.1记录的分类

4.1.1管理体系运行中的记录。

4.1.2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记录。

4.1.3来自供方和相关方的记录。

4.1.4其它管理活动记录。

4.2记录的格式

4.2.1各部门的记录的格式,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制定,交办公室备案。

4.2.2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记录格式设计更改,定好格式后到办公室重新备案。

4.3记录的填写要求

4.3.1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幅面清洁,不得随意涂改;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应签全名;记录应有可追溯性。

4.3.2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并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4记录的标识编号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5记录的保存、保护

4.5.1各部门的记录应在每个月底依日期顺序整理好,按规定的期限保存记录,需要交归口部门保存的记录,应填写《记录归档登记表》。

4.5.2办公室保存归档记录,记录的贮存由橱、柜、排架等形式存放,存放要具有通风、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污染等条件,以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4.5.3办公室负责编制《记录清单》,将本企业所有记录汇总,标识出名称、编号、保存期、管理(或使用)部门等内容,交管理者代表审核后备案。

4.6记录的查阅和复制

4.6.1查阅或复制记录,应经记录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4.6.2所有记录的原件一律不外借。

4.7由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对各部门记录的的填写保存情况进行检查。

4.8记录的销毁处理

超过保存期的记录,由办公室或文件保管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申请单》,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

5.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6.记录

6.1《记录清单》

6.2《记录归档登记表》

6.3《文件(记录)销毁申请单》

北京***公司

篇3:公司管理手册法律法规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公司管理手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1、目的

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确定并以便遵守公司管理体系运行使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识别、获取和确认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2办公室负责识别、确认和控制管理与与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协助办公室识别、确认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等。

4、工作程序

4.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范围:

a)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制度、标准等;

b)适用的地方政府法规、标准、细则、管理办法、通知等;

c)与管理控制有关的其他要求。

4.2公司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a)订阅报刊、杂志、书籍和网上查阅等;

b)与环境管理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联系;

c)与环境管理的专业机构和咨询机构进行信息交流。

4.3办公室通过走访、电话、传真、信函、网络、会议等方式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信息,分析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交管理者代表批准。

4.4办公室将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放到相关部门或相关方使用,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5针对环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办公室应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公司的环境因素,对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检查环境因素是否有识别不全的现象,防止出现遗漏,同时在判定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时,必须充分考虑法律法规要求。

4.6办公室负责跟踪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如修订、换版或作废信息,及时更新公司内过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将作废文件收回,标注"作废"印章。

4.5办公室根据公司员工法律法规掌握程度,安排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培训,执行《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北京***公司

篇4:QMS质量手册文件控制程序

QMS质量手册:文件控制程序

1目的和范围

对文件的编制、批准、发放、使用、更改、作废和回收等进行控制,确保相关部门及时得到并使用有效版本。防止误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和资料。

本程序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控制。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质量手册(含程序文件);

2.2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其它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本手册已规定的除外);

2.3综合部负责体系文件的归口管理;

2.4综合部负责公司对现有体系文件的定期评审;

2.5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使用和保管。

3工作程序

3.1文件的分类

3.1.1按文件性质分类

a)质量手册(含程序文件、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声明);

b)公司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如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图样、技术文件等);

c)标准要求的记录;

e)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标准和顾客提供的图样等)。

3.1.2按文件载体分类:

a)纸张性文件;

b)非纸张性文件;

3.2文件的编号:见《文件和资料编号规则》.

3.2.6技术图样和文件的编号按机构标准及设计文件完整性标准执行。

3.2.7外来文件编号按各自原来的编号。

3.3文件的编写和审批

3.3.1质量手册(含程序文件)由综合部组织编写,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3.3.2部门质量文件由相关部门编写,部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3.3.3确保文件的正确、清晰、协调、易于识别和检索。

3.4文件的发放

3.4.1文件管理部门根据对体系有效运行的需要填制《文件配备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发放文件。

3.4.2文件发放时办理登记手续,签字领用。

3.4.3文件在小范围内使用或临时使用,可传阅文件,要求阅读者在文件上签字确认,不用再发放。

3.4.4公司范围内发放的文件为"受控"文件,在封面加盖"受控"印章,注明分发号。向顾客提供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不盖印章。

3.4.5当使用的文件严重破损并影响使用时,应到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仍沿用原文件分发号,破损文件收回。

3.4.6若文件丢失,应向发放部门说明丢失原因,申请补发。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原文件分发号作废。

3.4.7提供的认证机构和供方的文件,按内部受控文件处理。

3.5文件的评审

每年底由综合部组织使用部门对现有体系文件的适用性、协调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3.6文件的更改

3.6.1文件需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提出人或文件更改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应有更改理由与相应的证据;

3.6.2文件更改若指定其他人员审批时,该人员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材料;

3.6.3文件更改经批准后,由文件编写部门组织更改。文件更改时注明更改标记和更改生效时间,更改文件发放时,应按《文件发放、回收记录》的名单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同时收回作废的文件。对不换页或不换版的更改还应发放《文件更改申请单》告知文件使用人。

3.7文件的换版与作废

4.7.1文件经多次更改或文件需进行大幅度修改时应换版,原版次文件作废,换发新版本,更换后的版本号以A、B、C、D依次后延;

3.7.2作废的文件由申请作废部门填写《文件销毁申请》,按要求审核、批准后的文件按《文件发放、回收记录》收回并记录,作废文件加盖"作废"印章,由文件发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统一销毁。需作资料保留的作废文件,经文件批准人批准后由文件管理员加盖"保留"印章方可保留。

3.8文件的管理

3.8.1文件经编制审核批准后,由各部门列入《受控文件清单》,并按《文件配备表》明确分发的部门或人员。综合部负责分发并控制其版本。

3.8.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原稿由综合部统一保存。各部门负责保存相关的带有受控标识的文件,文件应有序、分类的加以保存以便于识别、存取和查阅。

3.8.3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随意划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整洁和完好。

3.8.4需临时借阅或复制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向文件管理部门借阅、复制文件,借阅者应在指定日期归还文件,原版文件一律不外借,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复制的受控文件必须由文件管理人登记编号,并加盖"受控"标识。

3.9外部文件的控制

直接执行的各类外部文件,由文件归口批准人员批准后列入《受控文件清单》。

4.相关文件

4.1《记录控制程序》4.2.4

5.标准表格

5.1《文件配备表》

5.2《文件领用、回收记录》

6.3《文件更改申请》

6.4《文件销毁申请表》

6.5《受控文件清单》

6.6《文件借阅、复制登记表》

篇5:QMS质量手册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QMS质量手册: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予以控制,以提供对产品、过程和体系符合要求及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证明产品、过程和体系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

3.职责

3.1综合部是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质量记录的收集、编目、归档或贮存处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批准本部门编制的质量记录格式;

3.4记录人员填写质量记录应及时、字迹清楚,使用签字笔和钢笔填写,各栏目应填全。

4.工作程序

4.1记录格式

4.1.1综合部制订《质量记录清单》,将公司所有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汇总,内容包括记录的名称、编号、产生部门、保存期限、保存部门等。各部门应将本部门使用的质量记录清单交综合部备存。

4.2记录的标识:见《文件控制程序》

4.3收集、编目、移交

4.3.1记录分别由各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编目,保证各项记录完整。

4.3.2质量管理体系记录按《质量记录清单》的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编目、移交。

4.3.3填写要求:填写及时,内容正确完整,字迹应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全名;不得随意更改、涂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式进行更正,并签名、注上日期。

4.3.4记录的形式可以是卡片、表格、图表、报告;也可以是拷贝、磁带、软盘或胶片。

4.4保管、贮存、归档

4.4.1记录指定专人保管,归档记录在归档时由保管人员进行审查,内容有: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缺漏、不署姓名和日期和传真件。

4.4.2记录放置在干燥处,应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保管方式要分类、分项,易于查找,便于存取,为有关方面查阅提供方便,借阅参照《文件控制程序》。

4.5记录的发放、借阅和复制

4.5.1各部门向综合部领用所需记录的空白表,应填写《文件领用登记表》;

4.5.2各部门保管的记录需要借阅或复制,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文件借阅、复制登记表》。

4.6处理

4.6.1记录保存期满,没有再保存价值时,由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填写《文件销毁申请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统一销毁。

4.6.2记录由综合部规定其保存期限,保存期满后,经公司管理者代表审查认为暂时还不能销毁时,要加以标识,注明继续保存期限,继续保存下去。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4.2.3

6.标准表格

6.1《质量记录清单》

6.2《文件领用、回收记录》

6.3《文件借阅、复制登记表》

6.4《文件销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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