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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工厂服务控制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工厂服务控制程序

1.目的

规定为顾客提供服务的方法以及对服务验证的控制,最大限度地提高顾客的满意程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产品的顾客服务活动。

3.定义

3.1服务:为满足顾客的需要,供方与顾客之间接触的活动以及供方内部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3.2售后服务:是指对已到达顾客处的产品的维护。

4.职责

4.1计划供应部负责建立与顾客沟通的渠道、顾客抱怨的调访、顾客满意度的调查与统计以及服务质量信息的反馈。

4.2质保部负责顾客抱怨的处理。

4.3计划供应部、生产部协助顾客抱怨的处理。

4.4技术开发部为顾客抱怨的处理提供技术支援。

4.5厂长负责顾客抱怨处理过程的监督和处理的认可。

5.工作程序

5.1顾客服务的管理

5.1.1计划供应部定期(每季度一次)组织业务员拜访顾客,并把对顾客的拜访情况如实填写《顾客访问单》,送交部长,经营管理室主任将顾客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并递交相关职能部门和厂长。

5.1.2计划供应部每半年向顾客发出《顾客满意度调查表》以了解顾客对本厂产品的质量、服务、价格、供货状况的满意程度,对在调查过程中顾客不满意的信息或建议,则由计划供应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和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予以改善。

5.2顾客抱怨管理

5.2.1本厂任何部门收到顾客的来电、来信、来访等均应立即通知计划供应部,由计划供应部负责填写《顾客质量信息反馈单》,立即转交质保部进行处理。

5.2.2质保部收到计划供应部转来的《顾客质量信息反馈单》后,及时进行调查分析,确定责任部门并责成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理。若有必要时会同技术开发部、生产部共同分析,或派人前往顾客处进行调查分析。

5.2.3顾客抱怨事件处理期限:

a.急件,应在二天内作出处理;

b.普通件,应在七天内作出处理。

5.2.4经调查分析报告若责任为本厂,或无法确认责任归属者,需根据调查结果或顾客要求采取适当的对策,进行处理。

(1)紧急对策:为能及时处理顾客抱怨而采取的临时解决方法。

a.质保部依顾客抱怨内容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可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后,应初步确定改善方案,并责成相关部门或人员予以落实;

b.派员工前往现场处理;

c.对尚未出厂的同批次产品按对策要求进行处理,所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2)长久对策

初步改善方案执行后,由质保部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下列必要对策解决问题:

a.过程的改善;

b.管理方式的改善;

c.模具或设备的改善;

d.检测手段的改善。

5.2.5处理对策决定后,负责执行的部门须依对策内容执行改善工作,并由质保

部负责追踪结果,并将执行情况记录在《顾客质量信息反馈单》上,必要时通报顾客。

5.2.6顾客的任何抱怨信息,必须有处理结论和改善对策,并报告厂长备案。

5.2.7计划供应部对一年内的顾客服务情况编写年度服务报告,提交管理者代表审阅,在管理评审中作为对服务工作评价的依据,以求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5.3产品监控和早期报警系统

5.3.1由计划供应部按规定的频次拜访顾客,了解顾客使用情况,并及时用《顾客质量信息反馈单》的形式传递给质保部,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分析评定。

5.3.2为了便于了解失效情况,由计划供应部负责设法从顾客或产品最终使用者处得到失效件,以提供进行技术分析评定。对产品失效原因分析和采用纠正措施结果须通知顾客,并列入工厂PFMEA分析中。

5.3.3由计划供应部与顾客协商,确定对产品使用过程中进行长期监控和信息传递的方法,明确双方联系人。

5.3.4定期对失效产品的分析、顾客使用情况调查和顾客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的结果,作为产品改进的依据。

5.4顾客满意度的控制

5.4.1计划供应部每半年对重要顾客进行访问(可信访也可走访),将《顾客满意度调查表》(包括顾客对其他供货商的满意度调查)交顾客填写,并负责收回。

5.4.2计划供应部及时将收回的所有顾客满意度调查表登录于《顾客满意度调查汇总表》中。

5.4.3对顾客满意调查及反馈的总分在70分以下的均应作为顾客抱怨处理,由计划供应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中的有关章节,对顾客的抱怨进行处理。

5.4.4在顾客满意度调查过程中,应将有关内容通报各有关部门(生产部、技术开发部、质保部等),顾客满意度调查的结果作为管理评审的内容。

5.4.5计划供应部应定期收集有关竞争对手/竞争产品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比较,形成书面报告,报管理者代表,作为管理评审和制订业务计划的一个输入。

6.相关文件和记录

QR/SH19.01-01《顾客访问单》

QR/SH19.01-02《顾客质量信息反馈单》

QR/SH19.01-03《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篇2:A工厂工装管理控制程序

工厂工装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生产所用模具、夹具、测具进行控制管理的方法,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产品所使用的模具、夹具、测具的管理活动。

3.定义

工装管理:对模具、夹具、测具进行登录、监控。

4.职责

4.1技术开发部开发设计室负责工装图纸的设计及制定各类工装技术标准要求。

4.2生产准备部工具工段负责按工装兰图制造及修理各类工装,保证其技术要求,并负责工装的外委和入库保管。

4.3质量保证部理化计量室负责外购夹具、测具及维修后的夹具、测具的计量检定。生产准备部工具工段检验员负责本厂自制新模具及维修后的模具的检验。

4.4生产部生产班组负责工装的使用和日常保养。

5.工作程序

5.1技术开发部开发设计室根据产品设计图及工艺规程要求设计工装图,由主管部长批准后发晒。

5.2生产准备部工具工段根据工装兰图要求与技术条件制造各类工装。凡超出工具工段设备加工能力之工装,由工具工段申报主管部长审批后报工厂领导批准外委制造,并将图纸要求和验收标准、CAD数据处理要求和进度计划与被承包方洽谈,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源,同时负责进度控制和跟踪这些活动的体系。

5.3模具制造完后,由工具工段检验员按模具兰图要求及技术条件进行检验。

5.4夹具、测具制造完后,由质量保证部计量检定员按夹具、测具总图要求及技术条件进行检验。合格后必须在夹具、测具上涂上天蓝色油漆或合格标签以示检验合格。

5.5工装制造完后必须填写"工装合格证",经检验合格后加盖检验章。模具合格证由工具工段库房保管员保存;夹具、测具合格证由质量保证部理化计量室保存。

5.6模具保管员对经检验合格的新模具立即进行编号,填写模具使用履历卡,经试模合格后方可入模具库投入使用。

5.7对于新的/维修过的关键工装及在生产新产品和产品开发更改时须对能力进行调查,能力指数Cmk≥1.67,当发生偏差时,必须采取纠正措施,措施完成后须重新测定工装能力。

5.8工装借用

5.8.1生产工人凭工艺规程及工艺流水卡片到模具库借用相应编号模具、夹具、测具并办理借用手续。

5.8.2生产工人安装好模具后,必须经过"冲压调整手"调冲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5.8.3产品零件加工完后,必须填写模具使用履历卡,登录加工数量,做好模具保养上油工作,连同末件一起将模具还库。入库前,检验人员必须对末件产品合格与否进行确认。

5.8.4产品零件在加工过程中,如由于模具原因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停产。同时在模具使用履历卡上写明质量状态后,连同模具一起送工具工段进行修理。

5.9工装的维修

5.9.1工装修理原则:工装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保证产品零件的形状、尺寸、公差;不能满足其技术条件的,均应送交工具工段修理。

5.9.2工装修理依据:工装兰图。凡修理的各项工装必须保证工装兰图尺寸要求及技术条件。对部分兰图要求"符合样件"的夹具、测具修理后必须符合"样件"或"标准件"。

5.10工装维修后检验

5.10.1工装修理检验原则:按工装兰图总图要求进行检测,在确保符合工装兰图的工装能满足产品设计兰图前提下,被加工零件合格,则该工装合格。

5.10.2冲切模具冲切间隙检查:小间隙模具采取冲切纸片方法鉴定间隙;大间隙模具采取塞尺测量检验。

5.10.3冲切模、落料模其工作型面尺寸按工装兰图检验。

5.10.4成形模具型面修理后按合格零件着色检验,型面间间隙(料厚)按压铝丝检量。

5.10.5夹具、测具修理后必须经由工具工段检验后交质量保证部计量检定员进行复核检验。

5.10.6工装修理后,修理者对工装修理质量采取跟踪负责制,确保修后服务。

5.11工装的保管

5.11.1所有工装应分类建立台帐,做到帐、物、卡相符,摆放整齐,符合定置管理要求。

5.11.2工装库房要清洁、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或液体,包括污染物。

5.11.3所有工装在库房和生产现场时须明确标识状态标志(合格、待检、待修、报废、封存等)。

5.12工装的保养

5.12.1模具每次使用完后由操作人员负责清洁、润滑保养,防止工装损坏和减少磨损。

5.12.2工具工段根据工装的使用频次和状况编制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由生产准备部主管部长审核,生产经营副厂长批准后,由工具工段执行。原则上工装使用50000次左右需作定期维护保养,执行结果记录于《工具使用履历卡》中。

5.13工装的报废

工装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工装报废申请单》,转质量保证部、技术开发部、生产准备部、生产部验证会签后,经生产经营副厂长同意,并在报废单上签署意见后,工具工段库房保管员及时将报废工装进行封存,并将有关台帐及资料归档,同时填写《报废工装登记表》。

6.相关文件和记录

QR/SH09.02-01《工装质量历史记录》

QR/SH09.02-02《工具使用履历卡》

QR/SH09.02-03《工装报废申请单》

篇3:A工厂对顾客提供产品控制程序

工厂对顾客提供产品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顾客提供产品进行验证、贮存、维护的控制方法,以防变质、损坏和丢失,确保顾客提供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工厂对顾客提供产品的质量控制活动。

3.定义

顾客提供产品:是那些大多数免费提供给供方并作进一步加工的产品。

4.职责

4.1计划供应部负责对顾客提供产品的归口管理,并负责贮存、保管和维护。

4.2质保部负责对顾客提供产品的质量验证。

4.3技术开发部负责对顾客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协议的签订,验收指导书的编制。

4.4计划供应部负责就顾客提供产品出现问题与顾客联络。

5.工作程序

5.1对顾客提供产品,须由技术开发部与顾客进行协商,签订技术质量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明确顾客应提供的质保书的内容,进货检验的方式和范围,有关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等。

5.2若事先未与顾客签订技术协议,则由质保部根据检验指导书至少检查产品外观状况和完好性、标识的正确性、供货清单与产品的一致性和数量等。

5.3顾客提供产品到厂后,由计划供应部填写《材料(工具)入库验收单》,并将顾客提交的有关质量证明资料交质保部。

5.4质保部接到《材料(工具)入库验收单》后,由专职检验员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实施质量验证,并出具检验报告单和试验报告单,作出合格与否的判定结论,经复验合格的,检验员在《材料(工具)入库验收单》上盖章后交计划供应部。

5.5经检验或试验合格后,计划供应部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检验员盖章的《材料(工具)入库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入帐,作好标识。

5.6若经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由计划供应部负责与顾客联系解决。

5.7顾客提供的合格产品,由仓库保管员负责贮存、保管和防护。对贮存条件有限制的产品应提供合适的贮存环境进行价值维护。若有丢失、变质、损坏应及时报告计划供应部,由其与顾客联系处置。

5.8顾客提供的合格产品,生产工段、班组在领用时,须开具领料单,领取有明确标识的顾客提供产品作进一步加工。确保专料专用。

5.9顾客提供的产品未经检验,不得安排生产使用。

5.10在进货直至交货过程中,质保部须对进货检验结果的产品缺陷情况进行统计,由生产部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采用缺陷收集卡或控制图(*-R图或P图)形式记录产品缺陷。

5.11对顾客提供的所有设备、工具、夹具、模具、工位器具和样品作永久性标识,并注明所提供顾客的名称或编号,建立顾客提供产品的历史质量记录卡。

5.12本厂对顾客提供的产品的验证,不能免除顾客提供可接受产品的责任。

6.相关文件和记录

QR/SH10.01-01《材料(工具)入库验收单》

QR/SH10.02-03《缺陷收集卡》

篇4:A工厂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工厂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最高管理者定期对工厂的质量体系实施管理评审的要求、输入、内容和方法。以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适宜工厂环境,保证工厂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届期实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最高管理者开展质量体系管理评审活动。

3.定义

管理评审:由最高管理者就质量方针和目标,对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宜性、有效性进行的正式评价。

4.职责

4.1厂长负责对工厂质量体系的适宜性和持续有效性主持实施管理评审,并就组织职责,资源配备、质量趋势、顾客需求等方面进行决策,以改善、提高工厂质量体系对实现质量目标的保证能力。

4.2管理者代表负责向厂长报告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评审后部门改进期间的协调工作。

4.3质量保证部负责评审活动后的监查、验证和报告工作。

4.4各相关职能部门主管负责准备并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的资料和书面报告,并负责落实在评审中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工作。

4.5厂部办公室负责整拟评审会议纪要,并形成管理评审报告。

5.工作程序

5.1管理评审要求

5.1.1管理评审以会议形式由厂长主持召开,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主管参加。

5.1.2管理评审必须覆盖质量体系的每个要素。

5.1.3管理评审时间一般在年末举行,在下列情况下应适时增加评审频次。

a.当工厂的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或重大调整时;

b.当工厂质量体系不能有效运行,引起过程、产品质量不稳定或连续发生重大事故时;

c.当市场需求剧变、并影响工厂的经营方向时。

5.1.4管理评审报告经厂长批准发布,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并落实改进。

5.2管理评审的输入

5.2.1工厂质量方针、目标的实施情况;

5.2.2工厂产品质量和过程改进的结果;

5.2.3工厂内部审核的结果;

5.2.4顾客对工厂质量反馈的信息。

5.3管理评审的内容

5.3.1质量状况报告;

5.3.2与规定目标值相比的质量特性值;

5.3.3内部质量审核报告以及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5.3.4产品和过程分析的结果以及纠正措施;

5.3.5持续改进的状态;

5.3.6有关顾客满意度的报告等。

5.4管理评审的方法

5.4.1计划的编制、审批和下发

a.管理者代表适时编制《管理评审计划》递交厂长审批;

b.计划一旦经厂长批准后,由管理者代表负责在管理评审会议召开前二周发放到各部门主管;

c.各部门主管接到计划后,应各自准备评审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书面报告交管理者代表审阅。

5.4.2实施评审

a.由厂长主持评审会议,阐明管理评审的目的与要求;

b.参加评审会议的管理者代表,各部门主管向厂长报告各自责任范围内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c.与会者对管理评审内容逐项展开客观评价;

d.厂长对工厂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发表评审结论,并针对存在问题或不足责成相关部门或人员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组织落实改进。

5.4.3管理评审报告和措施监查、验证

a.办公室主管根据评审会议纪要,整理拟制《管理评审报告》,递交管理者代表审核,厂长批准;

b.评审报告经厂长批准后,由办公室主管负责发至各部门主管;

c.各部门主管接到评审报告,针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拟制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具体措施、完成期限、责任人等填写在《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表》上,递交质量保证部;

d.质量保证部主管按各部门递交的实施表实施监查,验证其有效性并纳入考核。

5.4.4评审资料、记录的归档

a.管理评审中形成的文件和资料由办公室负责立卷归档;

b.管理评审中形成的文件和资料保存三年。

6.相关文件和记录

QR/SH01.01-01《管理评审计划》

QR/SH01.01-02《管理评审会议纪要》

QR/SH01.01-03《管理评审报告》

QR/SH14.01-01《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表》

篇5:A工厂管理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工厂管理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1.目的

规定了质量体系管理文件在运行过程中的控制要求,以确保质量体系运行的各场合都能得到和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质量体系运行中的管理文件和资料的控制活动。

3.定义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指与质量体系有关文件的形成直到归档、更改、保管的全过程管理。

4.职责

4.1质保部质管室负责质量体系管理文件的控制和管理。

4.2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的管理性文件的编写,并负责各自专用文件及资料的管理。

5.工作程序

5.1文件的分类

5.1.1工厂的质量体系文件分为四个层次:

a.第一层次为《质量手册》;

b.第二层次为《程序文件》;

c.第三层次为《技术类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d.第四层次为《质量记录》。

5.1.2文件和资料分为内、外部文件和资料以及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

5.2文件的编制

5.2.1《质量手册》在管理者代表领导下由质保部负责编制。

5.2.2《程序文件》由各职能部门主管负责编制。

5.2.3《技术类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由技术开发部或有关部门负责编制。

5.2.4《质量记录》的第一版表式随《程序文件》一起编制。

5.2.5其它管理文件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

5.2.6《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类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的编制格式和标识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编写导则》要求执行。

5.3文件的审批权限

5.3.1文件和资料在发布前由授权人员审批其适用性。

a.《质量手册》由管理者代表审核、厂长批准;

b.《程序文件》由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c.《技术类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由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审定;

d.其它管理文件,属部门级工作文件由各部门主管审核,部门领导批准,属工厂级文件由部门领导审核、厂长批准。

5.3.2批准后的文件由质保部发布。

5.4文件的发放和使用

5.4.1文件管理部门负责文件的标识,文件受控目录由文件管理部门提出,管理者代表批准,受控文件加盖"受控文件"印章,并注分发号。

5.4.2文件的发放

a.《质量手册》按审批的范围发放;

b.《程序文件》按审批的范围发放;

c.其他文件的发放,按编制部门建议的范围经批准发放。

d.文件的发放由文件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发放领用登记表》,按批准发放范围发放文件。

5.4.3文件领用人在《文件发放领用登记表》上签名。领取具有唯一分发号和加盖"受控文件"印章的文件,便于控制。

5.4.4工厂内不得使用擅自复印的文件,一经发现由文件管理人员收回销毁。

5.4.5当文件严重破损影响使用时,文件使用人填写《文件领用申请表》到文件管理部门办理更新手续,文件管理员负责将破损文件销毁,并做好记录。

5.4.6当文件使用人将文件丢失,必须重新办理文件领出手续,但必须在领用中

做出说明(必要时作出检讨),文件管理员在补发文件时,注明丢失文件作废,必要时文件管理员通知有关使用部门,防止误用。

5.4.7对使用的文件不得随意涂改或抽取某页另外保存,如对文件理解不清时,由该文件的编制部门负责解释。

5.5文件的更改

5.5.1如文件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提出人或提出部门负责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的更改(如技术参数)还应附有充分的证明材料。

5.5.2文件更改的审核、批准应由原审批部门进行,若指定其他部门审批时,该部门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5.5.3文件更改申请批准后,由文件管理员根据批准的《文件更改申请单》意见实施更改,并按《文件发放领用登记表》的名单发放更改后的文件,同时收回作废的旧文件,以确保各部门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

5.6文件的换版与作废

5.6.1文件更改一般以换页形式进行,但必须在更改状态栏中注明更改序号;文件需进行大幅度的修改,应进行换版,原版本文件作废,换发新版本。

5.6.2作废的文件由文件管理员按《文件发放领用登记表》收回并记录,作废文件加盖"作废"印章。需销毁的作废文件,由文件管理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表》,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统一销毁。需作资料保留的作废文件,申请人填写《文件留用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文件管理员加盖"作废留用"印章可留用。

5.7文件的管理

5.7.1文件经编制审核批准后,由文件管理员列入《质量体系文件清单》并填写《归档文件资料目录台帐》,存档保管,存入软盘的文件也由文件管理员例行归档登记、标识。为防止文件的丢失,所有存入软盘的文件均应有备份,每月检查一次。

5.7.2需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借阅文件,借阅者应在指定日期归还文件,到期不归还者由文件管理员追回验收,原版文件一律不准外借,以防止丢失或缺损。

5.7.3文件编制部门的负责人每年进行一次适宜性审核(外来文件的审核,由技术开发部负责)。文件管理员应每半年全面检查各类在用文件的有效性,对于各使用者手中的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8文件的保存

文件的保存按规定的地点和方式有序存放,以便存取,质量文件的保存应严格管理,存放地点应具有防水、防火、防盗设施,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

6.相关文件和记录

QR/SH05.01-01《质量体系文件清单》

QR/SH05.01-02《文件更改申请单》

QR/SH05.01-03《归档文件/资料目录台帐》

QR/SH05.01-04《文件发放领用登记表》

QR/SH05.01-05《文件销毁申请单》

QR/SH05.01-06《文件留用申请单》

QR/SH05.01-07《文件领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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