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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1?目的

规范《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管理工作,为该标准的时效性提供保证,以便员工日常定期工作以此为标准,确保《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有效执行,确保该标准的内容随系统、设备异动而不断更新和修订,确保该标准的定期审查。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华电力公司《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编制、执行和修订管理。

3?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火力发电企业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导则》(DL/Z870-2004)

3.2关联的子系统

3.2.1?风险管理子系统(GHFD-02)

3.2.2?运行管理子系统(GHFD-04)

3.2.3?检修管理子系统(GHFD-05)

4?专用术语定义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编制:根据设备制造厂家的图纸、资料、国家的法律、法规等,由公司委派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完成文件,能够指导员工现场操作。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执行:正确的按照标准的内容对现场的设备进行日常的定期工作,保证设备健康可靠的运行或有效的备用。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修订:对标准的一项或者多项条文进行修改、更正,使其能正确指导员工现场实际操作。

5?执行程序

5.1《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编制:

5.1.1资料的收集:

5.1.1.1收集与本设备有关的国家、行业的标准和规定。

5.1.1.2?收集设备制造厂家的设计规范、技术说明书、安装工艺说明、运行操作说明、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

5.1.1.3收集出厂试验报告,调试方案及调试报告。

5.1.1.4?收集已投入运行的同类设备的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技术及质量标准,设备运行经验等材料。

5.2《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编审:

5.2.1?由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负责编制《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标准内容应包含(根据专业特点进行删减):

5.2.1.1?600MW机组设备定期试验项目。

5.2.1.2?600MW机组设备定期测试项目。

5.2.1.3?600MW机组设备定期检验(包括校验)项目。

5.2.1.4?600MW机组设备定期保养规定。

5.2.1.5?600MW机组设备定修标准。

5.2.1.6?600MW机组设备定期轮换规定。

5.2.1.7?600MW机组设备定期给油脂。

5.2.2?标准初审:由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审。

5.2.3?标准复审:由国华发电运行部复审。

5.2.4?标准审定:由国华电力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审定。

5.2.5?标准批准:由国华电力总经理批准。

5.3?《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发布:

5.3.1?批准后的《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列为国华电力公司的企业标准并及时发布实施。

5.3.2?《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应发放到国华电力公司所属及控股的600MW机组的发电公司的生产领导、设备管理人员、运行人员及检修维护人员,并做好登记。

5.3.3?《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发布后应在企业档案中心留有存档。

5.3.4?《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仅限本企业内部使用,外单位借阅需办理需可手续,严禁个人私自外借。

5.3.5?《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所有权和解释权归国华发电运行部和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

5.4?《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执行:

5.4.1?设备管理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应加强对《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培训,严格依照该标准执行日常定期工作。

5.4.2?在《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执行过程中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5.5?《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修订:

5.5.1?《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首次发布一年后进行完善和修订,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完善和修订,对于设备改造和新增设备后相关的发电公司应及时通知国华发电运行部和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并针对原标准提出具体补充和完善措施,报国华发电运行部,并以文字形式上交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

5.5.2?《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修订由现场技术人员提出,专业主管审核,通过企业正式渠道报国华发电运行部和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

5.5.3?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标准的持有人,保证标准持有人所持标准是最新和最有效的。

6?职责

6.1标准编写人

由国华电力公司发电运行部技术委派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进行标准的编写、修订,并保证标准的有效性,国华电力研究中心有权要求相应的发电企业提供编写、修订该标准的技术资料。

6.2制度执行人

由各分/子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有义务向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提供所掌握的相关技术资料。

6.3分/子公司总工程师

6.3.1对《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使用、修订、反馈工作总负责。

6.4?分/子公司设备管理责任单位专业主管

6.4.1负责组织并参与本专业规程的修订、反馈工作。

6.4.2负责对本专业所辖系统的变更提出修编的建议和申请。

6.4.3负责监视本专业标准的有效性。

6.4.4负责本专业标准的发放和管理。

6.4.5负责监督新标准的实施状况。

6.4.6对新标准的内容进行培训。

6.4.7负责新电厂的标准实施。

6.5设备管理部门经理

6.5.1审核新修订、修改的标准

6.5.2对标准草稿提出问题和要求

6.5.3负责组织落实标准的修订工作

6.6设备维护人员

6.6.1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日常定期工作。

6.6.2认真学习新下发的标准。

6.6.3?向设备管理部门专业主管、经理、总工报告执行《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中出现的问题。

6.6.4标准的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和有效性情况,提出实施和完善本制度的建议,并上报设备专业主管。

7?检查与评价

检查与评价由国华发电运行部负责组织,每年检查一次,责成专业人士落实《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结果应以电子文本形式反馈至国华发电运行部,国华电力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进行评定。检查记录妥善保管,保存期为3年。

8?反馈

检查完善修订后,经国华电力公司总经理批准下发,国华电力公司所属及控股的600MW机组企业执行。

篇2: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协调会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协调施工现场工程计划安排,保障施工秩序,促进现场施工进度,控制工程质量,创造较好的文明施工环境,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难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特制定本办法。

1.2脱硝工程管理通过召开工程协调会协调施工现场各项工作,各参建单位必须服从工程协调会发布的指令。

2.协调会主持及职责

工程协调会的组织者为苏州天河中电监理公司,主持人为监理公司信阳项目部总监(总监不在时可委托副总监主持),工程协调会的主持人负责协调会的材料汇总、会议组织、安排和考核,向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

3.协调会时间

3.1日协调会:

为保证该项目有序开展,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项目开工前每天下午17:00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周。项目开工后每天午17:00在二期集控室旁会议室召开。

3.2周协调会:

每周二下午与日协调会同时召开。

3.3月度协调会

与每月的最后一次周协调会同时召开。

4.工程协调会参加人员

4.1监理人员:总监、专业监理、安全员、会议记录员;

4.2信阳电厂生产副总、总工;

4.3信阳电厂总经部、设备管理部、发电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安监部、物资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脱硝项目专项组成员;

4.4承包/分包单位:项目部经理(现场经理)、安全员;

4.5设计院:驻厂代表(工代);

备注:代替开会的人员必须掌握前天工作内容并能够处理、解决当天会议布置的工作。

5.工程协调会的内容

5.1设计、设备、施工、资源存在的问题;

5.2工程中空间、时间的交叉协调及工程接口问题协调;

5.3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协调;

5.4依据有关规定宣布周计划、月计划完成情况、施工质量、工程突出贡献等方面的考核;

5.5其它涉及工程的有关问题。

6.工程协调会准备工作

6.1施工单位每日14:00前按要求格式(格式见附件一)编制汇报材料,每周五上报周工作计划(格式见附件三、四)至监理单位。每月的最后一次周协调会同时召开月度协调会,下月工作计划在每月的23日前报送监理审核,最后一次周协调会汇报材料中应包含周和月度工作的内容,协调会汇报材料内容包括:

6.1.1目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情况,上周协调会要求工程完成情况、未完工程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办法或要求;

6.1.2上周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以及上周协调会要求整改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未完项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办法或要求;

6.1.3需解决的问题,包括设计、材料、设备、资金、施工道路、场地等日常工作中未协调解决的问题。

6.1.4下周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二级网络各节点要求及月计划进行安排,下月工作计划应围绕节点计划制订。

6.2监理单位在每周日前编制一份《工程周协调会材料》;召开月度协调会时,应将当月所含内容列入,下月工作计划安排应于24日前报业主审核(格式见附件二、三、四);

6.2.1协调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即考核项)落实情况的监理评价和考核。

6.2.2工程进度方面:

6.2.2.1完成项与未完成项。

6.2.2.2未完成项的原因分析。

6.2.2.3在未完成项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监理的总体要求和考核意见。

6.2.3工程质量方面

6.2.3.1完成项与未完成项。

6.2.3.2未完成项的原因分析。

6.2.3.3在未完成项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监理的总体要求和考核意见。

6.2.4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6.2.4.1完成项与未完成项

6.2.4.2未完成项的原因分析

6.2.4.3在未完成项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监理的总体要求和考核意见。

6.2.5各项工作存在的其它主要问题及监理要求,并纳入协调会闭环考核项,包括以下内容:

6.2.5.1工程进度、质量方面(土建、安装、调试);

6.2.5.2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6.2.5.3对各承建单位工作安排的监理意见,并纳入考核项。

6.2.5.4需要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

7.协调会程序:

7.1协调会主持人在召开协调会前,首先应落实协调会安排的工作是否完成,主持人应简要概述安全、质量、进度情况,并明确指出未完成生产计划的项目,解答上次协调会反映的问题,解决情况。

7.2施工单位发言,应简明扼要:

7.2.1只陈述未完成工作计划的原因及补救措施。

7.2.2主要工作计划安排。

7.2.3急需解决的问题。

7.2.4安全、质量控制重点。

7.3监理单位发言:

7.3.1安全监理工程师:目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的有效措施。

7.3.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重点施工进度、质量,发表监理意见。

7.6信阳发电公司发言:设备与工程管理部、发电部、安监部、总经部、物资部、经营部、财务部等发言。

7.7总监发言:解答、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及对当前工程的监理意见,对本次协调会小结,确定专题会题目、时间、地点、参加人范围等。

7.8信阳电厂主管领导发言,解答应由信阳电厂协调和解决的问题,确定责任方和具体要求及对当前工程的指令。

7.9主持人宣布散会。

7.10协调会纪要由会议主持方负责起草,经总监审核后报信阳发电公司审批,并于会议次日上午10:00前下发到各参建单位执行。

8.要求及其他

8.1工程协调会不讨论施工方案和技术方案等。需要监理单位协调的问题,随时提到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立即给予协调,需业主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业主汇报。技术方案以及安全、质量方面的研讨课题,由监理单位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有关事宜。

8.2各单位汇报应简明扼要,抓住重点。

8.3例会中重点工作应落实闭环。

8.4各单位应以大局为重,讲团结,杜绝推诿、扯皮和协调会上讨论问题。

8.5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实施重大决策,定期召开总工程师参加的高层次决策工作会议:(定期与不定期结合)

8.5.1审核月度工程主要目标;

8.5.2确定工程方针、政策;

8.5.3解决施工重大难点、确定工程重大方案;

8.5.4其他需解决问题。

9.会议考核

9.1规定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部门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时需另派人参加,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和总工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在会议前向总监请假并经总监批准(每个施工单位必须保证一人参加会议),未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迟到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

9.2按照一级网络计划,将工程节点分解到月和周执行考核,周协调会上安排的工作到期未完成,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项,并将未完成的工作滚动到下周继续纳入考核,第二周仍未完成的项目加倍考核,月度计划未完成的累积考核10000元/项,并将计划滚动至下月继续考核,考核资金从责任单位的节点奖金中扣除。节点计划和里程碑计划未完成的按其奖励金额同等处罚责任单位。因业主方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如期完工的,不纳入考核,是否业主方原因由设备管理部部长确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确定。

9.3按照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上报周工作计划,未按时报送的考核500元/天;上报质量不合格被监理退回重做的,第一次被退回的考核责任单位300元/次,第二次被退回的加倍考核,连续两周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监;由业主单位向承包单位上级通报。

9.4监理审核通过的周工作计划报设备管理部部长批准,周计划经设备管理部部长审批未通过的,考核监理单位300元/次,连续两次周计划不合格的,由业主单位向监理单位总公司通报。

9.5周工作计划由主持人宣布考核情况下发考核通知单,并将考核单报业主方设备管理部备案。由总监在总承包单位的结算费用时执行考核。

9.6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手机需设置成振动或静音,否则每次考核50元。

10.附则

10.1未尽事宜执行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10.2本办法解释权归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部。

10.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3:机组调试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切实搞好机组启动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现责任划分不清、管理不到位、落实不到人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希各参建单位(或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机组从分部试运开始到168小时整体启动试运结束为止的全过程。

二.一般安全要求

1.机组从安装到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体启动调试试运、各项性能试验、完成168小时试运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每个阶段性工作之间都应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各阶段不遗留设备安全隐患,遗留问题要有记录,以防责任不清。

2.设备单体调试试运前,必须经过安装验收合格并签证。不得将安装缺陷带到调试阶段。单体调试试用前设备的名称、编号、介质流向、转动方向等临时性标示清楚并符合规定。

3.分系统试运后设备的消缺、维护、检修等工作应办理工作票,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中要求的设备、阀门的停送电,必须经过就地检查核实符合停送电要求,并无交叉作业后,方可办理停送电手续,严禁口头联系停送电。

4.调试试运阶段按“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

5.电气设备带电后,现场应有明显已带电的警示或标识,要作好施工设备与带电的安全隔离。

6.电气设备首次受电、转动设备首次启停、重要辅机启停,操作前由安装单位派专业人员现场旁站,以备处理紧急情况。

7.较复杂的系统调试,容易引发人身和设备事故的或危险性较大的操作或试验,工作前应有完善和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由技术负责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8.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前,所有压力容器、固定安装的特种工器具(如:天车、电梯、电动葫芦等),应经劳动部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允许使用。

9.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前,所有消防设施应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允许使用,全部消防设施应投入使用。

10.对于调试期间的重要操作以及暂时不能处理的设备系统缺陷等要做好事故预想和制定反事故措施。

三.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整洁无杂物、无妨碍调试的临时施工措施。

2.现场照明充足并符合要求。

3.现场无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存放。

4.现场安全设施规范,符合要求,无遗留的沟、坑、孔、洞,活动型盖板有防止错位措施并加以固定。

5.现场安全标识规范齐全并符合要求。现场使用的临时电源规范可靠,并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

6.所有电缆孔洞、盘台孔洞必须严密封堵,并符合防火要求。

7.现场消防设施符合要求并投入使用,消防器材充足并满足现场需要,机组整套启动时专职消防人员应在现场待命。

8.现场执行“通行证”制度,严格控制人员数量,与调试试运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调试试运现场,调试试运人员应佩带“通行证”。

9.现场应设保卫人员维护现场工作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调试试运现场,以防止造成误动,误碰或误入带电区域而发生意外事故。

10.现场应配置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调试试运安全监督工作。

11.现场的通讯设施工作可靠,满足现场要求。

12.现场调试试运所需的仪器、仪表等工器具、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备品备件等准备齐全,满足现场要求

13.根据调试现场需要,应按安规规定设置临时围栏。

14.现场紧急避险、紧急撤离的双向通道、楼梯间,不应有障碍物堵塞,门不能加锁,满足紧急避险和撤离的需要。

四.调试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1.厂用带电后,6KV、380V、直流配电室不准随便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室,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并进行登记。

2.厂用受电及母线室(配电室)带电后,由运行人员负责高低压母线室(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人员需进入工作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3.进入母线室(配电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兆光发电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禁吸烟,随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发现违章者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将违章者驱逐出母线室(配电室),并通知其单位。

4.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的所有电缆孔洞都已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并符合防火要求。

5.高低压配电室的房门钥匙根据调试进度和工作安排,带电后的配电室钥匙由运行人员保管,未带电的配电室钥匙由施工单位保管,随着带电的进行,逐步交由运行人员保管。

五.电气设备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

1.从厂用系统带电开始,电气操作应由两人进行,设备停、送电操作工作按照工作分工由运行人员承担,由调试单位和建设单位监护指导。

2.电气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执行唱票复诵制度。严禁漏项、跳项、添项、倒项操作。

3.调试期间需要设备停、送电时,属于运行单位管理的设备,应严格按照兆光发电公司设备停、送电联系制度执行。申请单位必须填写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试运指挥部的专责人批准,运行人员审核、登记、执行。属于施工单位管理的的设备(现场的临时施工电源),也必须有严格的联系制度。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否则运行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影响工作由填写联络单的人员负责。

4.一张停、送电联络单,只能填写需要停、送电的一台设备,多台设备需要同时进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分别填写联络单,不能重复及合并使用。

5.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兆光公司的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6.停送电联络单必须写清楚停、送电执行人的名字;停送电工作执行完毕后,运行负责人必须注明停送电完毕时间。

7.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交给运行值班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人)接到停、送电单后,应征得所有与被停送电设备相关工作票负责人的同意,并在停、送电票上签署意见后,工作许可人在检查核实无造成人身和设备损伤危险的情况下,方可对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

8.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应详细记录操作时间和内容。

8.1事故处理

8.2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8.3拉开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六.调试试运期间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调试试运期间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2.现场应加强保卫值班工作,做好重要设备、重要部位24小时不间断值勤守护。(如各主要通道、受电的配电室门口等地点)

3.现场实行“通行证”制度,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调试试运现场,维护现场工作秩序。

4.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设施应全部正常投运,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应符合要求,数量应充足,满足现场需要。

5.重点防火部位和防火区域,如:充油设备,充氢设备、油区、制氢站、发电机及充氢设备周围、电缆夹层、配电室、控制室、电子设备室、蓄电池室、制粉系统、输煤系统等部位动火时,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作好防火措施。

6.从锅炉第一次点火到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专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值勤,消防队应处于戒备状态,消防车应到现场待命。

7.做好重点防火部位及重要设备安装部位的防火方案和火灾扑救方案,做到既能迅速控制和扑灭火情,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设备。

8.完成机组168小时试运,办理完机组正式移交手续后,现场的消防管理即可移交电厂管理,移交时在电厂消防器材未到现场前,施工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撤离,确保现场消防器材不断档,消防管理不留空白。

七.工作票制度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在调试现场进行检修维护和消缺工作时发生事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进入禁止明火区进行检修工作,如需要动火工作时,必须同时办理动火工作票。

1.整套启动阶段的工作票履行程序

1.1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调试指挥部发文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送交工作许可人,工作前应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1.2工作许可人在接到工作票后,要认真审查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录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后,送交试运当值值长(机长)复审;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工作许可人签收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1.3根据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开停计划和值长(机长)意见,由值长或机长安排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所有措施执行应由设备所属单位派人监护执行。

1.4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后应报告值长或机长,经同意后,办理工作许可开工手续。

1.5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工作许可人留存一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得到开工的凭证。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6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1.7不允许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经双方同意后,重新办理工作许可和开工手续。

1.8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安规》规定的安全职责,对特殊工作应按规定指派监护人。工作负责人不得指派工作人员从事工作票范围以外的工作。

1.9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1.10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次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1.11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电气停送电联络单,并交给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禁止口头联系。

1.12在工作票未终结前试转或试验后仍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需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13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1.14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1.15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

1.16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两份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方签名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双方各留一份。

1.17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

2.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的要求

2.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1.1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2.1.2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

2.1.3工作票签发人由调试单位具备资格的人员担任。

2.2工作许可人由运行单位出任,值长、机长、副机长、主巡检或经批准的有能力正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的独立值班人员担任。

2.3工作负责人由施工单位中,业务技术和组织能力能胜任,并能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担任。

2.4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4.1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

2.4.2掌握设备的性能及质量标准。

2.4.3掌握检修设备的设备情况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

2.4.4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学徒工、临时工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

2.4.5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经过安规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提出名单,名单报试运指挥部审批;批准后由试运指挥部书面下发并公布。

3.工作票编号规定

3.1工作票统一编号,采用9位数编号:

即:04?01?01?001分别对应年、单位、专业、票号,

04-2004年;01-为施工、调试单位(01-电建一公司、02-电建二公司、03-电建三公司、04-电建四公司、05-山西电科院、06-东北电建);01-专业以顺序编号:01-汽机、02-电气、03-锅炉、04-热控、05-化学、06-输煤、07-除灰、08-综合;001-工作票以顺序编号。

3.2电气操作票编码按兆光公司编码执行。

八.分布试运及整套启动阶段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1.动火级别和范围:根据动火(明火)作业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程度,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和自由动火区;

1.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一般是指燃料油灌区、油泵房、卸油站、制氢站及系统、发电机周围(包括发电机下部的水平垂直距离10米以内)、控制室、汽机和主变油系统、易爆设备和危险品仓库、电气开关室、电子室、蓄电池室、电缆层等消防部门认定的区域。

1.2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作业区。一般是指一般设备库、锅炉燃油系统的检修(来油门、回油门已关)、正在运行的油系统、氢冷系统周围10米以外的设备的检修、制粉系统、输煤系统、与燃油系统连接的消防管道、容器(指没有储存过可燃物的容器)内部的动火工作。

1.3自由动火区:是指一、二级动火区域以外的区域,可不办理动火工作票,但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向本部门专职安全员口头申请,并由部门专职安全员进行登记。

2.动火工作票的办理程序

2.1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及时申请办理。首先由动火单位具有动火工作票签发资格的领导签发,然后交安监人员审核批准,再由试运指挥部的有关领导审核批准,交运行人员布置安全措施。二级动火工作票首先由本单位具有动火工作票签发资格的领导签发,然后交由安监人员审核批准,交运行人员布置安全措施。

一级动火的现场监护由专职消防人员进行监护,并由工作负责人负责联系协调等事宜;二级动火的现场监护由动火单位指派专人进行监护,并在动火工作开始后,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

2.2一级动火工作票当天有效,二级动火工作票2日内有效。动火工作票超过有效期,因工作未结束需继续动火的,需重新办理动火申请手续。

2.3动火工作票为三联单,一份保存在运行工作许可人处;一份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凭单执行,工作结束办理终结手续后,转送到动火工作票规定的消防监督部门存档。

2.4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是经试运指挥部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保管。

2.5各级审签人员应对动火工作票所填写的内容认真审核,对现场应布置的安全措施详细检查,必要时提出补充。

2.6一级动火工作前,必须首先在动火工作区域内进行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含量或粉尘浓度进行测量;现场浓度测量合格后,动火监护人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下令允许开始动火,且动火监护人应实施全过程的监护。二级动火时,浓度测量不合格,严禁进行动火工作;测量合格后,须专职动火监护人员在现场监护方可进行作业。

2.7动火执行人接到经审批许可开始动火的工作票后,须在动火执行人处签字后方可开始动火。动火中发生异常情况,必须服从动火监护人员指挥。

2.8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者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未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2.9动火工作结束,经检查确无遗留火种后,方可办理终结手续,并加盖“已执行”章。

2.10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义务、有权力制止动火作业,并及时报告试运指挥部及有关消防主管部门。

篇4:机组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对机组修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检修设备的隔离、大修期间取送电源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机组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目标

2.1不发生人生轻伤及以上事故;

2.2不发生重要设备和重要工具、仪表、仪器的损坏事故;

2.3不发生人为责任障碍;

2.4不发生火灾事故。

3检修前的准备

检修前应认真细致地准备和筹划,并进行全面的现场摸底跟踪和检查,这是保证机组检修工作安全、准时、有序进行的必备条件。

3.1安全用具检查试验

各班组及外来施工队伍应对在检修中所使用的工、器具(包括各种车辆、电动机、电动机具、起重机具、行灯变压器、焊机、接地线、接地板、安全带、梯子等)按照安评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和试验检测,合格者贴上统一标签,不合格者禁止使用。

3.2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3.2.1修前公司要组织班组进行安规和检修规程的学习和考试,并把考试成绩上报安全监察部。

3.2.2外单位承包项目的工作人员,如属电力系统队伍,承包工程项目单位组织《安规》学习、考试,考试成绩由所在单位安监部门确认并上报我厂安全监察部。如非电力系统内队伍,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学习、考试。

3.2.3公司有关部门招用的民工,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安规》、厂规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3.3检查作业环境:公司检修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到检修现场按照安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如照明、检修电源开关箱、通道、楼梯、检修平台、护栏等,并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3.4确定临时电源:公司电气专业应根据检修项目的要求,配合各检修专业在确保安全用电的基础上配置检修电源到检修点,确定检修使用临时电源箱配置方案(包括容量、数量、地点),为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避免由于检修电源管理不善而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等事故。

3.5确定检修用气:机组检修时,氧、乙炔气耗量较大,是防火、防爆的重点,由检修公司确定检修时氧气、乙炔危险品的使用、配备和安全管理方案(包括放置位置、数量、安全距离、应急措施等)。

3.6确定脚手架用量:由生产管理部、检修公司确定脚手架架设的总数量及分布位置,对检修中使用的架台材料进行普查,禁止不合格的架台材料进入检修现场,以保证充裕的备料和保证搭设用料的材质合格。

3.7明确检修安全责任

3.7.1公司要确定机组检修安全管理重点的项目,开工前检修部安全员要对工程项目负责专业的安全措施进行核对,确认合格后方能施工。

3.7.2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设专职安全员,不足30人的应设兼职安全员

3.8安全措施的审定:施工单位在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送安全监察部审定。安全组织措施内容包括项目组织机构、施工责任人、安全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是对所承包项目,根据现场作业环境,系统的连接、施工步骤进行危险点辨析,制订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的具体安全技术方案。

3.9资质审查:工程承包方须在开工前,将有关的安全资质证书、工程项目内容、安全保证措施、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专职安全人员名单报到生产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进行审查。

3.10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每项检修项目在检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外包项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督人员汇同施工单位到检修现场进行安全交底,经三方签字后方可施工。

4检修中的安全保障计划

4.1对检修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

4.1.1充分发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三级安全网的作用,每位员工都要积极参与安全的过程管理,任何员工发现不安全行为均应及时制止,见到违章行为均要立即纠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4.1.2检修期间由安全监察部牵头与各部门安全员组成检修安全监督组每天在大修现场流动巡查,进行安全监督工作。安全监督成员应按时到达现场,对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及处罚。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督人员应佩戴安全监督标志,对本单位检修现场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违章及不安全行为。

4.1.3监督人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安监部反映当天的安全情况。

4.2现场动火的监督和管理

4.2.1机组检修过程中,会有大量的动火作业,由于检修现场放置的零部件、检修工具、检修电源线、油桶及各种易燃杂物较多,所以在动火前必须注意周围的环境,特别是对有易燃物品、大型脚手架、电缆密集布置区域更要做到安全措施到位、消防设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4.2.2在油系统、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电焊、气焊、烘烤及焚烧残渣等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另外在该部位施工时应防止产生撞击火花,电气火花、静电火花。

4.2.3公司炉、机、电专业必须在现场设立专用废油桶,并标明油种类,管道剩油、废油应用容器盛装,倒到废油桶内。禁止向地沟、草地绿化带倒油,对造成火警隐患、污染要追究责任,严加考核。

4.3脚手架的管理: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严禁使用,作业人员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脚手架是否完好。

4.4检修现场交叉作业、立体作业的协调管理

4.4.1一个区域计划检修的项目多,必定有交叉作业和立体作业,一旦失去有效的管理,作业面就容易出现混乱。必须做好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同时各施工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三不伤害”的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4.2立体作业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各施工单位应做好防碰、跌、挤压、刺、高空落物致伤的安全措施,作业点之间应加强联系,在时空上进行充分的调控,以控制不安全因素。

4.4.3同一检修系统内遇有不同单位的不同项目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机组大修网络进度合理安排工序。如有问题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协调工作。

4.5安全通道

4.5.1现场的安全通道在整个检修过程必须始终保持畅通,不能被各种杂物堵塞。所以,对拆下的包温、脚手架、废料等杂物要及时清理,发现有杂物堆积影响安全通道,安全监察部应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处理。

4.5.2揭开的沟盖板要摆放好,孔、洞要有安全围栏及标志;厂房、楼梯打孔洞要向生产管理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动工。

4.6文明卫生

保持文明、卫生的作业环境,是为现场作业人员创造良好劳动条件和保证安全作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做到每天收工前清理检修现场,核查施工用电、用汽、用水等是否安全隔绝,认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于粉尘浓度高的区域,工作人员应严格配戴防尘口罩或防尘面罩,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以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4.7检修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应派专职人员值班和巡查,防止设备零部件遗失和非检修人员进入重点检修区域而发生意外事故。汽机开缸至扣缸应全过程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对检修人员、上缸检查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并登记在册,以确保安全。

4.8?系统隔离安全措施:为确保检修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检修工期,运行部门接到检修计划后认真组织学习,并按值长发出的系统隔离命令,及时根据检修项目及厂用电、公用系统的使用情况和内容,制定隔离方案并组织隔离工作,对隔离的阀门挂牌、上锁,做好停电后的各项措施。

5检修中外包工程工作票、工作联系单管理

5.1外包工程依据《工作票管理标准》、《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办理工作票及动火工作票

5.2外包工程中各人员的职责

5.2.1我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联系人由经批准的具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员担任。

5.2.2承包单位的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在队伍进场前三天提出,安全监察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5.2.3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职责执行《工作票管理标准》规定。

5.2.4工作联系人应由苇电公司指定人员担任,并对下列事项负责

5.2.4.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2.4.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5.2.4.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4.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2.4.5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及时与公司有关部门联系。

5.2.5工作许可人应由管辖该项工作范围内设备、场地的运行值班人员担任,并对工作是否影响设备安全(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负责,负责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5.3外包工程工作的许可制度、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依据《工作票管理标准》执行。

5.4凡在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不需办理工作票或可以口头联系的外包工程,必须执行工作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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