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工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工未经安全培训不得上岗。
2、在车间内不准跑动,工作期间严禁窜岗,机器设备必须由操作工操作。
3、生产现场不允许嬉戏打闹、闲聊。
4、机器操作工不准因病疲劳或带情绪上岗。
5、机器操作工应对机器安全性能、安全隐患负责,出现问题及时通知班长处理。
6、违反以上规定者处以10—200元罚款。
篇2:钢丝绳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钢丝绳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出厂技术数据使用;
(2)钢丝绳的破断力为单丝破断力的总和乘以换算系数;
(3)钢丝绳的动荷系数、不均?系数、安全系数分别不得小于《安规》规定;
(4)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达到《安规》规定的数值时应截除或报废;
(5)绳芯损坏或绳股挤出应该报废或截除;
(6)钢丝绳笼状畸形、压扁严重、受过火烧或电灼、严重扭结或弯折应报废或截除;
(7)插接的环绳或绳套,其插接长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300㎜,新插接的钢丝绳应作125%的允许荷载的抽样试验;
(8)通过滑车及卷筒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9)钢丝绳使用后应及时除去污物,每年浸油一次,并存放在通风干燥处。
篇3:滑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滑车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出厂技术数据使用;
(2)滑车的吊钩或吊环变形、轮缘破损或严重磨损、轴承变形、轴瓦磨损以及滑轮转动不灵者均不得使用;
(3)在受力方向较大的场合或在高处使用时应采用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用封口保险措施;
(4)使用开门式滑车必须将门扣锁好;使用
(5)使用滑车组时两轴心间的距离不得小于《安规》规定;
(6)滑车使用后应及时清除污物,并作润滑处理,作好定期检查;
(7)滑车必须每年做一次试验,试验标准:用大于或等于1.25倍额定载荷的拉力进行持续时间为10分钟的试验。
篇4:带式输送机安全管理规定
一、《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规定: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用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包胶材料等,其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必须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护装置,同时应当装设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三)应当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
(四)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
(五)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当装设软制动装置且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六)在大于16°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应当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施。
(七)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八)机头、机尾及搭接处,应当有照明。
(九)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应当设防护栏及警示牌。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当设过桥。
(十)输送带设计安全系数,应当按下列规定选取:
1.棉织物芯输送带,8~9。
2.尼龙、聚酯织物芯输送带,10~12。
3.钢丝绳芯输送带,7~9;当带式输送机采取可控软启动、制动措施时,5~7。
二、带式输送机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输送机电控系统应具有预警延时起动、沿线急停、系统连锁及沿线通讯功能,推广应用集中控制、软起动装置和永磁变频电动机等装备;输送机起动操作时,应执行先点动两下后再重新起动的要求。
四、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灭火沙,巷道每50m必须设有消防水管、闸阀及管接头。
五、输送机必须执行专职司机岗位区域巡查制和专人定期检修、校验制度,输送机严禁超载及带病运行。
六、运输线路及装卸、转载点应安设给料及受料槽等防护装置,严禁发生滚料、洒料现象;所有装载点、配电操作硐室和通道必须保持整洁。
七、输送机清理作业时,严禁边运行边清理;检修维护时,必须停机并停电闭锁。
八、煤仓、溜煤(矸)眼必须制定落实防坠、防堵、防水措施。给煤设备应推广链式给煤机并实现远方集中监控。
九、《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规定:检查煤仓、溜煤(矸)眼和处理堵塞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第360条规定: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其他方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爆破前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浓度。
(二)爆破前必须洒水。
(三)使用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者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四)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九、检查煤仓、溜煤(矸)眼和处理堵塞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条有关爆破处理的规定,明确专用炸药、瓦斯检查、防尘、警戒等措施,严禁从下方进入。
篇5:项目经理部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为本项目保长城杯,为强化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本项目规定,凡进入本项目的各种机械,必须由项目工程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为此特别拟定管理规定:
1.进入现场的各种机械,必须是经过新购或大修的,技术性能可靠,安全装置可靠齐全,各种手续、标牌、使用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等齐备,机械设备统一编号。
2.现场机械布置摆放,必须按项目要求摆放,不得随意摆放,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资料报安全部,工程部备案。
3.高大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备案。
4.必须实际定机定员,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掌握机械安全使用性能。
5.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有明显标记。
6.定期检查保养维修设备并有详细记录,不得出现因修理不及时影响项目正常施工。
7.项目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落实到人。
8.不得使用带病和报停机械设备。
9.各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不得违章使用。
10.大型机械设备运货和安装要符合相应资质要求。
11.进入机修加工棚必须戴好安全帽。
12.使用机械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和电动机的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使用前必须经过试运转,合格后方准作业。
13.砂轮机不准设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通道。
14.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两人不准使用一个砂轮。
15.砂轮不圆、有裂纹或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CM的,不准使用手提电动机砂轮,电源线不准破皮漏电,使用时戴好绝缘手套,先启动后再接触试件。套丝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戴手套,严禁留长发,手持电钻电线完好,使用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16.操作时应先启动后工作,软件垫平垫实,钻孔时要防滑钻。
17.操作时应用木工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