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点检考核工作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三级点检考核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为保证设备三级点检工作全面有效的开展,加强广大员工的责任心,确保三级点检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设备科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三级点检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1、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三级点检表有不填者,每有一项考核责任人20元,车间主任、副主任绩效考核3分。

2、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三级点检表有假填、补填者,每有一项考核责任人30元,车间主任、副主任绩效考核5分。

3、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三级点检填写制度,如不用黑色中性笔填写,有缺页、撕毁的或填写时涂写乱画的,每有一项考核责任人10元,车间主任、副主任绩效考核1分。

4、对三级点检因不负责任,造成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的,考核责任人50—100元,车间主任、副主任绩效考核5—10分。

5、在三级点检中,因包机人员对发现的设备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设备故障的,考核责任人30—50元,车间主任、副主任绩效考核3—5分。

6、在三级点检中,因包机人员对发现的设备问题隐瞒不报,造成设备故障的,影响生产的,考核责任人50—100元,考核车间主任、副主任绩效考核5—10分。

7、三级点检表经车间主任审核签字后,于当月27日前交回设备科,不按时交回的,考核车间50元。

8、各车间要加强设备点检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三级点检的安全注意事项》,如不按注意事项点检,发生人身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9、各车间三级点检工作要具体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到人,按照包机责任牌的规定人员去点检,特殊情况(如请假)要报告车间,如因未明确责任人,而造成设备故障的,考核车间50—200元。

10、每隔三个月,设备科将针对三级点检实行情况、三级点检表填写情况及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全厂评比,前三名给予奖励,后三名给予处罚,并给予公示。

篇2:设备点检管理考核规定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顺达公司设备点检管理工作,促进和推广设备点检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激发各作业区的领导意识和重视程度,发挥基层点检责任员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增强广大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避免和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综合运转率,真正做到有责任、有落实、有奖罚。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领导、部门和本厂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顺达公司所属维检中心各作业区设备点检管理。

三、职责

1、设备科具有对本办法落实和考核的职能。

2、本办法主要针对各作业区点检作业长和责任员制定。

四、考核内容和办法

1、各作业区点检工作不贯彻、不落实、不执行,按月扣罚设备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20分。

2、各作业区点检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无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按月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3、各作业区对点检站及专业人员的检查、考核不支持、不配合,故意刁难予以拒绝,视情节轻重,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20分。

4、各作业区对点检站下发的通知单项目不能及时完成,不按时进行信息反馈,或反馈信息不真实,一项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5、各作业区不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向点检站上报旬点检实绩报告,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6、各作业区不按时参加点检工作例会,迟到、早退,不遵守会议纪律,不请假,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7、各作业区不认真组织、不按时参加点检工作业务培训,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当事人5分。

8、各作业区不按规程和时间进行点检,不记录,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9、各作业区对重点和关键设备不检或漏检,不记录,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2分。

10、各作业区点检记录不健全、不认真或不记、漏记,点检记录保管不当,乱写、乱画、污损、缺页,填写与点检无关的内容,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

11、各作业区点检发现隐患、故障,不汇报和及时处理,又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故障扩大,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造成事故,按相关规定处罚。

12、各作业区接到点检故障处理通知,组织不得力,整改不及时、不得当,不汇报,无正当理由,导致故障扩大,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造成事故,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各作业区离线设备及备品实行专人挂牌负责制,无责任人和不挂牌,不按规定存放,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造成丢失和损坏,按损失额加倍处罚。

14、各生产作业区在线使用设备实行专人专机挂牌负责制,无责任人和不挂牌,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

15、各作业区设备和现场卫生不达标,区域划分不明,责任不清,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2分。

16、各作业区不能定期召开设备例会(每月至少一次,可与生产例会同步),无记录,按月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17、各作业区因点检工作不认真、不彻底、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和设备事故,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50分,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18、各作业区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和已失效,不检查、不整改、不恢复,又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19、各作业区隐瞒事故,不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不记录,或因点检记录不真实,导致对设备事故调查原因不清、责任不明、措施不力,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20、在点检作业中发现重大安全及设备隐患和避免重大安全及设备事故,根据情况奖励当事人300-1000元,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0-500元。

21、隐瞒事实真相,夸大问题性质,虚报检查结果,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0-300元。

五、附则

1、本考核办法与厂其它有关考核制度有抵触时,按厂相关考核制度执行。

2、本考核办法解释权顺达公司设备科。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