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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检工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1、巡检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岗位安全行为准则》、《车间巡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车间岗位巡检与安全注意事项》、《车间巡检岗位责任制》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巡检工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巡检作业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必须熟练掌握车间生产系统的生产工艺、设备性能及正常巡检的技术要求,严禁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熟悉车间巡检岗位设备的开、停车程序和操作方法,与有关岗位的联系信号,以及检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的方法。必须按规定的巡检路线进行巡检作业,严禁从运转设备的上下方和不安全的地方通过。

5、巡检作业时,身体各部位不能接触运转或震动部位。严禁在运转情况下清扫、紧固和调试设备。

6、严禁在设备附近休息或堆放杂物,必须经常保持设备、地面卫生清洁。

7、设备出现异常,必须及时请示领导和找有关的机电人员解决。并要认真执行停电检修的安全制度。

8、进磨机、袋收尘器等设备内检查前,必须停电、现场打闭锁。使用安全可靠的梯子、绳子等工具,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照明,同时外面要设专人监护。严禁单人、未经分厂领导批准或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入设备内部作业。

9、关闭各设备检修门、观察门前必须指定专人检查,在确认设备内部无人及其他工具、杂物后才能关闭检修门、观察门。

10、在磨机、袋收尘器等设备上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11、高空作业时,严禁上下层同时进行,同时地面要设专人监护并拉警戒绳,严禁人员进入高空作业区。

12、检查风机时,必须停电、现场打闭锁。并用绳索将风叶固定,防止风叶回转伤人。

13、检修、检查任何设备,必须认真执行检修制度,做到停机挂牌,开关达到闭锁“检修”位置,确保检修作业安全。特殊情况下设专人监护。

14、上下楼梯必须手扶栏杆,安全上下,露天楼梯、平台有冰雪及油类物质要及时清除干净。

15、清扫高处的卫生时,严禁往下扔垃圾和杂物。

16、现场检查处理设备故障,必须事先与中控室联系。经许可后方能停机检查,系统内的现场仪表、阀门不准随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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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设备检查检修管理规定

1、维修人员在检查、检修设备和排除故障时,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根据设备运转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大、中、小修,实行计划性检修,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跟班维修工要做到三勤(勤观察、勤询问、勤检查),两快(出现事故快处理,快回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严格按设备的完好标准检查、检修,凡不完好的设备不准运行。

5、凡经过大修后的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职能部门验收完好后,方可投入运行。凡运行的时间超限,或在井下无法检修的设备,必须及时升井拆检,不准带病运转。

6、严格按规定周期进行设备维修,并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

篇3:安全设施检查试验管理规定

1、各单位区域内所有安全设施,必须明确分管科队并固定维修人员。

2、所有安全设施,都必须实行日检制,并认真作好记录。

3、严格执行检修制度,按照检修周期,由固定维修人员进行认真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设施灵活可靠。

4、发现安全设施失灵时,必须立即进行修理,否则不准生产。

5、凡因漏检、失修造成重大事故或重要损失时,追究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6、对斜井的警铃必须每班检查试验一次。

7、对斜井内防跑车装置必须每班试钩一次;每日全面检查一次;每半月对装置试验一次,内容包括断绳保护、上下限位保护、下头挡车栏动力电源断电保护、通讯电缆故障保护等。所有以上试验、检查必须建立记录,并认真如实填写。

篇4:连接装置检查试验管理规定

(1)倾斜巷道运输矿车之间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第416条规定执行。

(2)井下各地点绞车连接装置(连接器、钩环、销、保险链)的安全系数,均不得小于《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表12之规定系数,本矿用于斜巷提升的连接销,其直径不得小于38mm。

(3)井下所有斜巷提升均为单车提升,严禁串车提升。

(4)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插销等连接装置,初次使用前或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载拉力进行试验,凡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使用。各单位对所辖范围内的斜巷连接装置(三环链、多环链、马蹬)必须指定专人每半月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磨损、焊缝、裂纹、锈蚀、弯形、变音等,并将检查数据登记入卡。临时使用的长绳套,每三天检查一次,坚持每月更换一次。滑钩头工交接班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直观全面检查一次,凡发现不合格的连接装置禁止使用。

(5)倾斜运输巷道使用矿车插销,必须购置合格标准插销,严禁用它物代替。

(6)运送超长材料、物件时,可以用6分绳套代替,但绳套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⑴所用绳套必须是φ18-6×19新钢丝绳插制,两端桃型环必须插足三个半捻距。⑵复用绳套必须无断丝,无严重变形,无锈蚀。⑶所提物料产生的静载荷拉力不得大于2倍所用绳套破断拉力。

(7)在倾斜运输中,对超重量设备需使用特殊连接装置时,必须制定特殊措施,并经矿分管领导及安全科审批后,方可执行。

(8)各单位所辖范围内使用的连接装置,必须指定专人每半月全面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登记。检查人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及队值班人签字,检查记录一式两联,一联队部留存,一联每月28日交机电科运输组。对不按时检查、弄虚作假及上交检查记录不及时的每次对各队罚款1000元,分管运输副队长100元。机电科运输组负责对斜巷连接装置及检查记录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与使用单位检查不相符的将严肃追究使用单位责任。

(9)斜巷中使用的链环、插销、马蹬必须使用合格产品,插销规格不得小于φ38mm。

(10)机电科运输组负责全矿连接装置的管理,机电机运队及各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使用的连接装置,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要建立台帐和检查试验记录,配备专用量具。

(11)做斜巷提升用的“马蹬”,其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连接保险绳的“马蹬”其破坏力不小于保险绳的破断力。

(12)对φ18-6×19绳套的制作由机电机运队插制,其他单位一律不准插制。凡需用φ18-6×19绳套的单位,必须经分管领导或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到上述单位领取。

(13)一次提升车数必须经机电科核算,在各车场挂牌公布,任何情况下不准超挂车提升。

(14)机电科、安全科对各单位和各种提升运输设备连接装置、记录等要逐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本规定适用于倾角小于30度的倾斜轨道。

(15)严把连接装置进货关。井下所有斜巷连接装置全部由机电机运队负责计划进货,所有证件必须齐全可靠,包括MA标志、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并到机电科备案。使用前要对其进行内部探伤检测后,方可使用。

(16)各单位使用的斜巷连接装置必须到机电机运队领用,并开据使用申请单。

(17)各单位明确专人对本单位的连接装置进行管理。负责对连接装置进货、资料整理、检验、现场检查等工作。

(18)斜巷提升的所有地点、岗位建立连接装置检查记录(包括滑头、链环、保险绳),每班有专人(岗位人员)对连接装置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记录;每半月指定专人全面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磨损、焊缝、裂纹、锈蚀、弯形、变音等,并将检查数据记录存档。以上所有记录均有现场岗位人员及工区值班人员签字确认,每月28日将复印件报机电科运输科存档。

(19)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连接装置的现场使用管理,发现连接装置存在问题,要及时汇报消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

2、考核

(1)凡对于斜巷未使用专用连接装置、使用不合格连接装置、发现不合格的连接装置未及时汇报消毁的,一经发现对单位罚款500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运输负责人各500元,责任人按严违论处。

(2)对于连接装置档案不完善、证件不齐全的单位,对单位罚款200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专职连接装置负责人各200元。

(3)连接装置检查记录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对于不按时检查、弄虚作假及上报不及时的,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联责运输负责人100元。

(4)对于由于检查不仔细、不认真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个人,除按以上规定进行考核外,将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篇5:仪表巡回检查保养管理制度

1.仪表维护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彻底为生产第一线服务思想,加强现场仪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现场所有仪表安全运行。

2.仪表维护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巡检路线检查仪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3.仪表一般性故障(紧急故障除外),在工作前要填写任务书,经工艺人员认证后再处理故障。

4.运行仪表出现故障,仪表维护人员必须迅速处理,本人一时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值班长,并在维护记事上明确记载,本班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总工办和生产副总报告,重要仪表出现故障(影响生产的),应立即向总工办和生产副总报告。

对隐瞒事故者视情节严肃处理。

5.严格执行记录仪表的签字对时,对重要记录仪表的记录图纸要妥善保管好。

6.对在线仪表维护和报养时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程”,对隔爆仪表,在防爆所要打开盖时,必须首先停掉电源。

7.处理调节系统仪表故障时,该调节回路必须处于手动状态。

8.处理有联锁功能仪表故障时,必须首先征得工艺人员认可,再使联锁系统处于断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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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维护仪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由生产部下达的仪表检定计划,仪表按计划检定后,应及时贴上相应的检定标志,检定有效期的填写应准确无误。

10.严格按照《仪表检定规程》填定仪表检定记录,检定记录要字迹清晰、不漏项。各班每月的检定记录由值班长仔细审核后在每月20日前送交维护技术员处。

11.仪表维护人员不能擅自停止仪表运行,因故停运需报告值班长,经同意后方可停止运行,长期停运的仪表必须办理仪表停运手续。

12.对分散在公司各处的主要计量仪表,仪表维护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巡检,遇有异常情况(含计量纠纷),应立即向总工办和生产部报告。

13.仪表维护、检修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在线仪表的原有状态,如确有不合理之处需要改动时,必须经生产部同意后再改动,原始资料,仪表档案要及时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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