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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分类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1.目的本规定旨在对公司的设备设施进行分类,方便设备设施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管理。2.适用范围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的分类管理。3.详细描述本办法主要根据设备的用途及种类,对集团公司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分为六分类:第一类: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如低温液体贮槽、容器的安全阀等,编码为T第二类:普通生产设备设备,如压力管道等,编码为N第三类:消防、安全类,如消防器材,编码为A第四类:应急专用设备,应急抢修车、应急发电机等,编码为E第五类:测试设备,真空计、气质分析仪,编码为C3.1设备分类的依据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明确的;2)相关方关注或要求的;3)行业标准的要求;4)行业单位发生的事故经历。3.2设备的分类5)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根据《特种设备目录》,我公司管理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有:低温液体贮槽、液化石油气储罐、残液罐、储气罐、设计压力大于0.1MPa的燃气管道,及与之相关系的安全阀、金属阀门、压力表等附件。6)普通生产设备特种设备以外的生产设备。7)消防、安全设备消防、安全设备,主要指消防器材、设施及安防监控类设备。8)应急专用设备应急专用设备是指市政公用燃气应急及重大危险源应急的设备。9)测试设备、器材指检测、测试、检验的仪器或设备。3.3设备设施清单根据以上描述,我公司设备主要有以下(不限于):序号名称类别设备代码数量所在部门1压力容器(第Ⅰ、Ⅱ、Ⅲ类)特种设备R1/R2/R3————1.1低温液体贮槽特种设备R36管线所1.2液化石油气储罐特种设备R37液化气公司1.3残液罐特种设备R31液化气公司1.4储气罐特种设备R11管线所2压力管道(第Ⅳ、Ⅴ、Ⅵ)特种设备G4/5/6————2.1GB1-Ⅳ级特种设备G4管线所2.2GB1-Ⅴ级特种设备G5管线所2.3GB1-Ⅵ级特种设备G6管线所3容器及管道的安全附件特种设备3.1安全阀门特种设备F61随主体设备3.2压力表特种设备B86随主体设备4电梯特种设备DT2办公室5压力管道(<0.1MPa)高风险设备GD管线所6无油润滑气体循环压缩机高风险设备YSJ液化气公司7烃泵高风险设备TB液化气公司8液化石油气自动灌装秤测量设备GZC液化气公司9热水泵高风险设备RSB管线所10热水炉高风险设备RSL管线所11加气泵高风险设备JQB管线所12加气机高风险设备JQJ管线所13电子衡测量设备DZH1液化气公司14.1消防泵消防、安全设备QSB6管线所14.2消防泵消防、安全设备QSB6液化气公司15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15.1燃气浓度报警器(丙烷)消防、安全设备BJC315液化气公司15.2燃气浓度报警器(甲烷)消防、安全设备BJC136管线所16.1低压配电柜高风险设备PDG3液化气公司16.2低压配电柜高风险设备PDG2管线所17发电机17.1车载发电机应急专用设备FDJ2管线所17.2发电机普通生产设备FDJ1液化气公司17气化器高风险设备QHQ18管线所18防爆轴流风机高风险设备FJ3液化气公司19加臭机高风险设备JCJ1管线所20减压橇高风险设备JYQ1管线所21燃气锅炉高风险设备GL2管线所22控制柜高风险设备KZG1管线所23.1监控消防、安全设备JK1管线所23.2监控消防、安全设备JK1液化气公司24冷冻式干燥机普通生产设备GZJ1管线所25空压机高风险设备KYJ1管线所26增压器高风险设备ZYQ2管线所27天然气增热器高风险设备ZRQ1管线所28空气撬高风险设备KQQ1管线所29手摇油泵高风险设备YB13液化气公司30温度计高风险设备WDJ21管线所6个32液位表高风险设备YWB6管线所34流量计高风险设备LLJ2管线所35灭火器(干粉/二氧化碳)消防、安全设备ABC/MT11236喷淋高风险设备PL237测厚仪测量设备CHY1安全质监部38真空计测量设备ZK1安全质监部40气质分析仪测量设备QF1安全质监部41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测量设备CL41.1盒式测量设备CL1管线所6741.2笔式测量设备CL241.3可燃气体检测仪(安全量程)测量设备CL31安全质监部42四氢噻吩检测仪测量设备OD41安全质监部43消防栓*FS10——

篇2:安全设施规范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作业环境的可靠性,规范各类安全设施,公司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及《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化手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化手册》、《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和本规定,做好本单位的安全设施规范化的管理工作,为员工提供安全、文明、舒适的劳动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应做到标准规范、齐全。

第三条电力生产安全设施应纳入生产设备管理范畴,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要及时修复或补充。

第四条各单位组织定期性安全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设施作为一项常规检查内容。

第五条《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化手册》实施标准、管道色环、介质名称及介质流向箭头标志规定分别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标准要求

第六条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化是采用不同图形、色彩及文字组合的各种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警戒线、安全遮栏等规范的形式,给员工提供一个准确、清晰的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等实施规范的定置管理,以加强和促进现场安全装备配置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最终达到保证现场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七条安全设施主要有安全标志、设备标志牌、色标、介质流向、安全工器具、安全警示线和安全防护等。

第八条安全标志主要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消防标志和安全标志宣传挂图等;安全警示线主要有禁止阻塞线、减速提示线、安全警戒线、防止踏空线、防止碰头线、防止绊跤线等;安全防护主要有安全帽、安全工具箱、固定防护栏、临时防护栏、临时提示栏、孔洞盖板、爬梯遮拦门、防小动物挡板、输煤皮带防护遮拦及输煤滚筒防护网等。

第九条所有安全标志、设备标志牌、色标、介质流向、安全警示线的制作必须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的要求,对部分不符合现场实际尺寸的标志牌,可以按照比例进行适当放大或缩小,不得随意规定尺寸。

第十条所有标志牌安装要牢固、美观、醒目,需要使用固定支架进行固定的,固定支架的尺寸应与标志牌尺寸相符。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按照本标准附录配置安全设施;对本规定未涉及的设施、设备,应检查该设施、设备对有关安全设施配置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配置。

篇3: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各物业公司一律不许自行对高压供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如遇此类设备出现故障,应报请专业供电主管部门处理。

2、各物业公司所有特种设备设施(如空调、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消防系统、安防系统机械维修检查等)一律实行外委维护保养。对于外委项目维保,工程部应指派专人监督维修保养质量;每次外委项目实施作业前,外委单位应先到工程部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方可到设备安装地点进行作业。

3、维修

(1)检查中如发现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或性能劣变,维修主管应提前备好相关备件,预订维修时间实施作业。

(2)如在预定维修时间施工影响业户正常生活,则需报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告知辖区内业户。

(3)维修主管应督导维修人员按时作业。

(4)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备好工具及备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

(5)维修完毕后,工程部应就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设备设施维修记录》。

4、保养

(1)实施保养计划前,各维修班长应制订材料采购计划并报批,提前组织维修保养材料。

(2)正式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准备好操作工具、协调相关部门创造保养条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施工时,应先按安全要求悬挂警示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求相关人员做好配合。

(3)保养完毕后,保养人应如实填写《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5、紧急故障处理

(1)接到紧急故障处理请求,工程部主管应迅速组织人力至故障现场抢修;重大故障,应同时向管理处主任、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到达现场后,工程部主管应查看现场、了解故障原因,制订抢修方案。

(3)实施抢修前,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做好防护措施,并要求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4)维修时以不扩大故障及隐患为前提。无法确认故障原因时,切不可盲目乱动,应集中商议,找出最佳方案;如属特种设备,应请求有关单位配合支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5)故障处理完毕后,应做好事故起因分析,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6)每次紧急故障处理完毕后,工程部经理应如实写出书面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篇4:设备设施检修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厂长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1)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

(2)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其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

(4)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

4.3检修作业管理

1)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确保检维修安全。

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3)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管理。检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办理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能源介质、大型吊装、交叉、其它危险作业等的作业证,作为检维修、施工依据。

4.4设施交接

1)检修前交接

(1)生产部门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需要检修设施的水、电、汽、气。

(2)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

(3)检修负责人和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符合安全条件的交检修单位,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工作。

(4)设施移交后,生产单位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

2)检修后交接

(1)检修完毕后,检修单位要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应拆除的盲板或垫圈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

(2)检修完毕后应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3)检修完毕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

(4)生产单位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及人孔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并复原。

(5)生产设施、安全设施大修、计划停车检维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6)年度大修工作完工后,由企业管理部组织使用单位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计划停车检修、日常检维修由使用部门组织验收,并记录。

篇5:生产设施设备安全检测维护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四、程序

1、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2、检修准备

(1)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3、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

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电气焊安全规定

(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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