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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规范化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作业环境的可靠性,规范各类安全设施,公司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及《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化手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化手册》、《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和本规定,做好本单位的安全设施规范化的管理工作,为员工提供安全、文明、舒适的劳动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应做到标准规范、齐全。

第三条电力生产安全设施应纳入生产设备管理范畴,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要及时修复或补充。

第四条各单位组织定期性安全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设施作为一项常规检查内容。

第五条《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化手册》实施标准、管道色环、介质名称及介质流向箭头标志规定分别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标准要求

第六条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化是采用不同图形、色彩及文字组合的各种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警戒线、安全遮栏等规范的形式,给员工提供一个准确、清晰的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等实施规范的定置管理,以加强和促进现场安全装备配置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最终达到保证现场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七条安全设施主要有安全标志、设备标志牌、色标、介质流向、安全工器具、安全警示线和安全防护等。

第八条安全标志主要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消防标志和安全标志宣传挂图等;安全警示线主要有禁止阻塞线、减速提示线、安全警戒线、防止踏空线、防止碰头线、防止绊跤线等;安全防护主要有安全帽、安全工具箱、固定防护栏、临时防护栏、临时提示栏、孔洞盖板、爬梯遮拦门、防小动物挡板、输煤皮带防护遮拦及输煤滚筒防护网等。

第九条所有安全标志、设备标志牌、色标、介质流向、安全警示线的制作必须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的要求,对部分不符合现场实际尺寸的标志牌,可以按照比例进行适当放大或缩小,不得随意规定尺寸。

第十条所有标志牌安装要牢固、美观、醒目,需要使用固定支架进行固定的,固定支架的尺寸应与标志牌尺寸相符。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按照本标准附录配置安全设施;对本规定未涉及的设施、设备,应检查该设施、设备对有关安全设施配置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配置。

篇2:盘区运输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1、绞车的基础必须起底0.3m深,砂浆石子浇筑,出地面0.15m,40KW绞车基础面积2*3m,20KW绞车面积2*2m或2*2.5m。

2、绞车距离轨道外侧0.85m。

3、40KW以上的绞车(包括回柱车)必须钻机队打孔,预埋22mm锚杆,凝固35天。

4、地滚轮间距平巷15m/个,变坡点设3个。

5、道接头前后安装两根钢枕,道岔合严,缝隙不大于0.5mm。

6、道必须平直,道木间距不大于50cm。

7、绞车护罩必须螺丝齐全且紧固,地锚上两个平垫,外漏3—5扣。

篇3: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管理规定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管理、使用、维护、保养。

本标准适用于唐山旭阳化工有限公司各类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管理。

2定义

2.1安全设施.

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设施(防护罩、安全阀、液位计、限位器、联锁报警、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限制装置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设施。6

2.2防护器材

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材,如:防尘口罩、防毒口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护服、绝缘用品等均属防护器材。

3职责分工

3.1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设施(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电机接地线等)、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位联锁报警设施,由机动车间负责管理。

3.2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由总管理部(消防队)负责管理。:

3.3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由安环部负责管理。

3.4使用单位对安全设施、防护器材进行合理使用、检查、维护。

4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4.1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巡回检查、维护管理,保证灵敏好用。

4.2分管安全设施单位要建立档案,编入设施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4.3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理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和校验结果载入档案。

4.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4.5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防护器材的使用与保管

5.1根据各车间的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工具。

5.2各种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验和维护。

5.3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各种面具的结构性能、使用和保养方法。

5.4各种防毒面具在使用前、后应仔细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具。

5.5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毒气体含量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要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代替空气呼吸器。

5.6使用长管面具应将呼吸气口置于空气新鲜的上风头,严禁折、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15m,否则强制送风。

5.7空气呼吸器的空气气瓶压力应保持在20MPa以上,在使用中如压力降至5MPa时,应及时撤出现场,使用中严禁碰撞、接近火源。

5.8岗位配备的事故柜和各种防护用品必须纳入每班的交接班内容。

5.9各车间对个人使用保管的各种面具应建卡造册,定期检查,过期的面具及时更换。

5.10气防站内备用的各种防毒防护用品,是用于事故处理所急需的,必须妥善保管,时刻处于备用状态。:p5v4m!U$y&Y&W!@#*-*

5.11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使用后要检查有无损坏之处。安全带应放置在自然通风良好的库房内,防止受潮霉变强度下降。安全带每年应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5.12对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进行电气作业。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建立帐目,并履行出库手续。

篇4: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术语、管理分工、安装、检验、维修、使用与拆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的管理。

2术语与定义

2.1凡配置在机械、设备上,用于保护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所有装置,称为安全防护装置

2.2凡为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事故而设置的所有设施,称为安全防护设施。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分类

a、检测装置(压力计、真空计、温度计、分析仪器、气体检测器及超限报警装置等);

b、泄压装置(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放空阀、回流阀、减压阀、易熔塞、放空管等);

c、防止火灾蔓延措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提、防火墙、防爆墙、隔断墙、蒸汽幕、水幕等);

d、紧急处理装置(紧急切断电源、紧急切断阀、紧急分流、紧急排除液体、紧急冷却、紧急通惰性气体装置);

e、组份控制装置(气体、液体、组份控制装置、混合比例控制装置以及防止助燃物混入,掺入惰性气体等装置);

f、防护装置(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装置、限速装置、电器过载保护装置、防静电装置、防雷电装置、防噪声装置、防暑降温装置、排风除尘排毒装置以及防辐射装置、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装置等);

g、灭火装置(自动喷淋装置、墙壁消火栓、地下消火栓、半固定泡沫灭火装置、固定式空气泡沫装置及化学泡沫装置、高压水枪等。)

3.2管理与使用

3.2.1各类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由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按照以下分工进行管理:

3.2.1.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3.2.1.2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继电保护装置、避雷装置等由电气部门负责管理。

3.2.1.3凡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料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部门负责管理。

3.2.1.4凡生产区域中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LM〗

3.2.2各类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要与生产设备等同看待,使用单位要设专人负责管理。

3.2.3岗位操作人员,要懂得本岗位安全装置及设施的结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3.2.4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必须与主机同时投运。发生故障,主管部门应立刻组织检修,使其恢复正常。

3.3安装与拆除

3.3.1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

3.3.2新设计或经过改造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3.3.3选用新型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全及主管部门同意,通过技术鉴定方可使用。

3.3.4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不准随意挪用、废置和拆除。

3.3.5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拆除安全装置及设施时,需提出申请经安全及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后方准拆除。

3.4维修和校验

3.4.1主管单位及部门要指定人员对安全防护装置负责校验(检验)与维修。

3.4.2主管部门、单位和使用单位对安全防护装置均要建立档案,随同主机纳入设备升级进行考核,编入设备检修计划,按有关规程进行维修、校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校验(检验)结果记入档案。

3.4.3破坏性、消耗性安全措施(如爆破片等)动作后,要及时安装、补充使其恢复正常状态。

3.4.4安全防护装置,除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3.4.5工艺、设备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时,主管部门、单位必须将安全防护装置作相应调整,并经安全部门审定认可。

篇5: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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