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机运行检修安全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通风机运行检修安全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1、主要通风机必须装置两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包括电动机),其中一套作备用。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

2、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产前,必须进行通风机全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3、主要通风机必须有专职司机。司机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正规操作。每小时应将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本内,如果发现有异常,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4、主要通风机改变转数或风叶角度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对每次调整风叶的情况作详细的记录。

5、禁止利用通风机房作其它用途。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有关图表及规章制度。

6、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必须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反风风量应不小于正常风量的40%。

7、反风设施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当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的变化时,也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8、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防爆门及各种风门必须每季由机电及通风部门联合检查一次,确保完好。

9、主要通风机必须每月倒换风机一次,倒换风机前认真检查备用风机各部是否正常符合要求,倒换风机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挥,并与矿调度室及变电所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倒机。

10、每月倒机后停运的主通风机必须进行一次机械、电气、安装设施的全面检查检修,保持设备性能完好。检修前详细检查、观察运行风机各部是否正常。对检修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及参与检修的人员都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

11、主要通风机检修必须连续作业,做到工作安排紧凑有序,备件齐全;每次检修前都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检修期间必须切断风机电源,挂上停运检修标志牌,并采取防止风机轮毂转动措施。

12、主要通风机每次检修后都必须进行试运行,确认无问题,挂上备用标志牌并详细记录倒机运行时间及运行状况。

篇2:主排水泵运行检修安全规定

1、矿井主、副水仓至主排水泵房吸水小井的配水闸门、泵房的防水闸门必须开关灵敏、可靠、密闭。

2、主排水泵、供电线路、配电设备以及排水管路、管座、闸阀、配水闸门、防水闸门等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检修检查一次。

3、在水仓入口处必须设置篦网,定期检查,并及时清理杂物。吸水小井必须保持清洁无杂物。水仓每年雨季前必须彻底清挖一次。

4、每年雨季前应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防排水工作全面检查一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全负荷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主要泵房应配备备用吸水管和笼头。

6、主排水泵及管路的排水能力,备用与检修水泵的数量与能力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确保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

7、水泵必须有备用的引水装置,采用底阀的主排水泵,底阀必须严密不漏,主排水泵出水口的截止闸阀、逆止阀必须保证开关灵敏、可靠,无漏水。

8、主排水泵排水时,如发现压力表指数突然下降,排水量偏小,应立即检查水位是否过低或笼头是否局部被堵塞或有吸风现象,查出问题立即处理。如发现压力表指数突然升高或运转声音不正常,应立即停泵检查截止闸阀或逆止阀是否在正常位置或有脱落现象,查出问题立即处理。

9、水泵检修必须制定检修计划、技术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并在检修前认真传达贯彻给检修人员。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检修工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严禁违章操作,造成水泵损坏。

10、水泵检修前,必须提前将泵房内水仓水位排至最低水位,检修期间泵房司机必须时刻注意水位变化,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水泵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被检修设备的电源,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

11、检修逆止阀和排水管路前,必须放空排水管路内的压力水,严禁受压部件带压检修。

12、检修水泵后,应由施工负责人做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各连接螺栓齐全紧固,并手动盘泵三至五圈,各部正常,方可送电试运行。

13、主排水泵大修后要按要求进行技术性能测定,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对测定报告要及时进行分析。

篇3:空气压缩机运行检修安全规定

1、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定期校准,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

2、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3、使用油润滑的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和超温保护装置。油温不超过70℃,压缩机油的闪点不得低于215℃。严禁采用其它油脂代替压缩机油。

4、使用冷却剂的螺杆空气压缩机,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专用冷却剂,严禁向冷却剂内填加其它油脂。

5、水冷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水保护装置或断水信号显示装置,要求声光俱备,动作可靠。出水温度不得超过70℃,冷却水应进行软化处理。

6、风冷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停风保护装置或停风信号显示装置,要求声光俱备,动作可靠。

7、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置,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对各级排气温度应装设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8、空气压缩机吸气口必须设置过滤装置。

9、空气压缩机的风包应装有动作可靠的安全阀和放水阀,并有检查孔。风包内的温度应保持在120℃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空气滤清器、风包后冷却器及排气管道内的灰尘、积炭和油垢必须每季度清除一次。

10、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风包应用1.5倍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做水压试验。

11、在风包的出口管路上必须加装释压阀,释压阀应安装在主排气管上,正对气流方向,其出口方向不得正对人行道、设备及易损件。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释放压力应为空气压缩机最高工作压力的1.25~1.4倍。释压阀正常工作时,每三个月至少检查清理一次,保证完好。

12、必须加强对风包、管路等受压部件的管理,使用单位不得对风包进行改制或进行电、气焊工作。

13、必须按规定对压风机、风包及压力表、安全阀等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压风机性能每年测定一次,风包每四年做一次水压试验、每两年做一次探伤检测,压力表每半年检验一次,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对检测报告进行及时分析,不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

14、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每两个月小修一次,每年中修一次,每两年大修一次的规定。

15、空气压缩机检修时,必须制定检修计划、技术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并在检修前认真传达贯彻给检修人员。

16、在检修前,必须可靠地切断被检修设备的电源,挂上“停电检修、严禁送电”警示牌。必须放空压力容器(管路)内的压力介质,严禁受压部件带压检修。

17、检修人员进入压力容器内部检修时,人孔必须打开,并指定专人在容器外监护。

18、电、气焊接有积炭及油污的管路时必须拆开管接头法兰,清理焊接段管路内的积炭及油污。

19、检修结束后,应由施工负责人做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各连接螺栓齐全紧固,各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并手动盘车三至五圈,各部正常,方可送电试运行。

篇4:生产设施运行检修排除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生产设施的“包机”维修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各使用部门负责。各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3.5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控制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1.1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1.1.1生产部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2生产部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3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及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生产部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4.1.2.1日常检查:生产部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2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生产部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4.1.3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4.1.3.1各部门领导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4.1.3.2生产设施使用部门在接到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返回各部门领导。

4.1.3.3隐患整改通知单返回各部门后,各部门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4.1.3.4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及时整改或组织不力逾期不完成的或整改不彻底者,按未整改对待,除加倍经济处罚外,还要拿出处理意见,并纳入年终考核。

4.2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4.2.1维修前的准备

4.2.1.1设备维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2.1.2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4.2.1.3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等,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2.2维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

4.2.2.1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4.2.2.2维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2.2.3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2.2.4维修作业项目、任务、维修方案和维修安全措施。

4.2.3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2.3.1安全检查和措施应详细填写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上。

4.2.3.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4.2.3.3转动设施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2.3.4对维修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用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2.3.5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2.3.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4.2.3.7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2.3.8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2.3.9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2.4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2.4.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2.4.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设备维修检修规程》中各种设备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4.2.4.3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2.4.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4.2.4.5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2.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2.5.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2.5.2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2.5.3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2.5.4设备检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2.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使用

4.2.6.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有公司管理部负责管理。

4.2.6.2维修前,设备所在部门应制定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2.6.3维修时,设备维修部门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2.6.4设备所在部门、维修部门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4.2.6.5管理部只对主要/关键设备的检修审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填写审查意见。

4.2.6.6设备所在部门负责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管理部、公务担当各一份。

4.3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4.3.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4.3.1.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4.3.1.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进行。

4.3.1.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3.1.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3.1.5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4.3.2生产设施的报废

4.3.2.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3.2.2由归口管理部门确认后签署意见。

4.3.2.3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示。

4.3.2.4报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4.4特种设备的安全作业

4.4.1特种设备的维修

4.4.1.1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需外协维修,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通知设备处,由设备处组织外协维修。

4.4.1.2再联系特种设备维修时、维护时,应先审查维修、维护单位有无相应资质。

4.4.1.3特种设备维修、维护单位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4.2特种设备的检验

4.4.2.1设备处应根据国家相关的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4.2.2使用部门应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做好相应工作。

4.4.2.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在检验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4.3?特种设备的报废

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设备处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5相关制度

5.1?《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篇5:设备运行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的发挥设备的功效,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职工、临时工、外来人员、实习人员等。

3、职责

3.1操作人员

(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3.2维修人员

(1)定时定点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2)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3)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3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

(1)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4、主要内容

4.1设备的使用

4.1.1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a.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设备处同意执行。b.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详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c.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d.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4.2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管理

4.2.1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a.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安全生产详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b.一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c.二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4.2.2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人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培训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润滑;遵守设备交接班规定;管理好工具、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4.2.3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得无故拖延检修时间。对违规操作设备人员,维修人员有权制止。

4.3设备的交接班规定

4.3.1凡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规定。生产班组应设立交接班记录簿,并认真填写双方签字。

4.3.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应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打扫干净,并向接班工人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设备故障的检修,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如无接班人,应告知班组长。

4.3.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岗,发现交接记录薄内容和实际情况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处理。如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3.4班组长在接到汇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应向设备处报告。

4.3.5维修人员也应该执行上述交接班规定。

4.3.6设备处应定期抽检设备交接班规定执行情况。

5、制度的执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