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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1、各种机械设备都应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2、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3、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加强责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员不仅要保证本机的安全,且要保证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4、结合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委派专人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装置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机操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篇2: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场。

2.生产设备缺陷定义

2.1生产设备缺陷是指风电场生产设备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各种异常情况。

2.2本制度所指设备包括:

风力发电机组、110kV系统及设备、35kV系统及设备、10kV供电系统、380V供电系统、接入系统设备、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站内监视系统、变电站生产区域内建(构)筑物等。

3.设备缺陷的分类

3.1一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可以消除的缺陷;

3.2二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无法消除的缺陷。

4.设备缺陷的汇报与记录

4.1风电场发现、消除设备缺陷后,应在《缺陷管理台帐》内登记;

4.2登记为二类的缺陷,应经安全生产部同意;

4.3二类缺陷的信息通过OA系统呈报总工程师及安全生产部。

5.设备缺陷的处理

5.1风电场发生任何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缺陷应立即布置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

5.2设备缺陷由风电场自行组织及时处理(特殊天气情况除外);

5.3对于风电场无法自行处理且需要对外联系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协助处理。

6缺陷转类

风电场在消缺过程中发现无法自行组织处理时,可提出转类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核后,由一类缺陷转为二类缺陷。

7.缺陷管理职责

7.1安全生产部职责:

7.1.1对风电场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1.2协助对二类缺陷进行处理,负责安全措施、消缺方案的审查;

7.1.3定期对缺陷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论改进管理流程,或列入检修、技改计划;

7.2风电场职责

7.2.1负责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缺陷,组织消缺工作;

7.2.2对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2.3每月对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8.缺陷管理的奖惩考核

8.1风电场对及时发现运行设备缺陷、重大缺陷以及积极消缺的情况提出奖励申请,由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8.2安全生产部对发现缺陷不及时、消缺不及时等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篇3: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总则

1.1?使运行值班人员、风机、巡视道路及集电线路巡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进行设备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排除设备隐患、防止设备事故、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1.2?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所有生产设备设施。

3?规定和程序

3.1?管理要求

3.1.1?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具备见习岗及以上资格人员进行巡检工作。

3.1.2?每年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考试合格方允许单独巡视设备的人员进行巡视。

3.1.3?巡检人员进行巡回检查按照巡检记录单的内容进行巡检,不减少检查项目,不随意改变巡检路线。

3.1.4?巡视设备时,运行人员应仔细巡视,巡视发现设备缺陷、异常应汇报当值值班长,并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异常记入设备缺陷记录本内,按值移交。对危急安全运行的缺陷要按规定向上级汇报,并迅速设法处理。

3.1.5?巡回检查分为:

3.1.5.1运行定时巡回检查,是指运行人员每班进行的周期性巡回检查。

3.1.5.2设备专人巡回检查,是指巡检专责人进行的周期性设备检查。

3.1.5.3监督性巡查,是指风场管理人员(场长或值长)对运行定时巡回检查情况和设备专人巡回检查情况进行就地检查,并进行相应考核。?

3.1.6?被批准可以单独巡视设备的值班员,在巡视设备时不得进行任何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3.2巡视工作的规定

3.2.1巡视人员的巡视中应做到:

3.2.1.1巡视检查设备必须认真仔细,做到"六应、六到、三比较",即:应走到的地点脚到不遗漏;应触摸的检查点手到摸准;应看到的情况眼到看明白;应听声响的地方耳到听清;应嗅气味的区域鼻到嗅准;应分析的情况脑到勤分析;表计实际指示与标准比较;同类型设备之间互相比较;本次检查情况与上次比较

3.2.1.2巡视人员应了解设备的特性及其与系统的关系,了解设备正常时的温度、振动和声响,以及设备正常运行的参数。

3.2.1.3巡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接近危险部位〈高压设备〉检查,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的安全事项。

3.2.1.4禁止触及设备旋转部分。

3.2.1.5在巡视中发现保护装置异常时,应及时汇报值风场负责人,不得私自处理。在恢复保护装置信号时,应两人进行。实习岗人员不得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必须有人监护。

3.2.1.6巡视人员应带有对讲机、手电筒等用具,以保证检查质量,并做好记录。

3.2.1.7巡回检查时,若发现设备有异常及疑问时应立即向值长汇报,并按值长的指示处置。如不能及时处理好,应加强监视,分析原因,制定应急技术措施;在紧急情况时,可以按照规程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先处理,后汇报。

?3.2.1.8?在进行风机巡检工作中,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并在巡视中带好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锁扣等必要的保护装备。

3.2.1.9风机巡视工作要严肃认真,对每一台机组的运行情况要仔细观察,认真做好巡视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异常状况要及时向值长汇报,除威胁机组运行安全的缺陷外,不得对机组进行任何操作。

3.2.1.10风机箱变及集电线路巡视工作要细则认真,对每一台风机机组变的断路器动作次数、声音、油位情况要仔细观察,对集电线路的巡视,应使用望远镜对线路的弧垂、门型架标识牌、避雷器闪络情况、门型架电缆接头等进行细则观察并做好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异常状况要及时向值长汇报,除威胁机组及线路安全运行的缺陷外,不得对机组及集电线路进行任何操作。

?3.2.2设备或系统停电后巡检时,巡视人员应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有无变动,安全标志牌是否齐全,与运行部分相关的隔绝是否可靠。?

3.2.3巡视人员除检查规定项目外,对巡视路径的公用系统、厂房建筑、安全措施亦应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3特殊情况巡视规定

3.3.1遇下列情况时,巡视人员在巡回检查时应进行重复检查。必要时派专人监视或增加巡视次数。

3.3.1.1大修后试运行阶段。

3.3.1.2新设备投入试运行。

3.3.1.3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隐患。

3.3.1.4上一值交班交待的设备异常情况或注意事项。

3.3.1.5处于特殊运行方式或恶劣条件下运行的设备。

3.3.1.6气候、环境恶劣(如急风暴雨、强雷、冰冻、高温等)

3.3.1.7值长、值班员认为有必要时。?

3.3.2发生事故时,巡视中的巡回检查人员应立即返回主控室,参加事故处理。?

3.3.3值长外出重点检查时,主控室必须留值班人员,保证始终有与调度。

3.3.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汇报值班负责人,值班负责人作好记录

3.3.5发现重大缺陷应立即汇报场长,场长负责向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汇报.?

3.4?遇有下列情况应对变电站进行特殊巡视:

3.4.1?风、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对户外设备、风及机组变、集电线路增加巡视次数。

3.4.2设备发生短路故障,保护动作后,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巡视。

3.4.3对有异常的设备,过负荷设备,进行重点巡视。

3.4.4新设备及大修后设备投入运行24小时内,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3.4.5?雷电后对防雷设备进行巡视,特别要查看雷电动作记数器。

3.4.6阴雨天过后,应查看户外端子箱,机构箱,控制柜箱的受潮及结露情况。

3.4.7?主变压器过负荷时,或发出油温异常信号、轻瓦斯动作信号时,应对其加强巡视。

3.4.8?上级通知要求及节假日要增加对设备的巡视次数。

3.4.9?雷雨天气巡视户外设备时,应穿雨衣、绝缘靴,不得靠近防雷设备。

3.4.10?高压设备发生接地进行巡视时,应穿好绝缘靴,否则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接触设备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3.4.11巡视设备时,应及时并闭好设备箱体的门,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关门,并检查窗户及通风孔洞的封闭情况。

3.5巡视时间:

3.5.1交接班检查时间:接班前20分钟,交班前40分钟。

3.5.2班中检查时间:10时/18时/2时。

3.5.3变电站内设备专责人每周检查一次。

3.5.4?#1集电线路及所属箱变每月05日白天及12日晚21:00检查两次,#2集电线路及所属箱变每月17日白天及25日晚21:00检查两次,特殊天气(雷雨、暴风、大雪)进行特殊巡视。

3.5.5?风机巡检每季度检查一次。

3.6?巡检内容

3.6.1?变电站设备的常规巡检内容?

3.6.1.1?绝缘瓷瓶是否清洁,无破损,无裂纹或打火现象。

3.6.1.2?变压器硅胶颜色、变压器油温。

3.6.1.3?引线接头是否接触良好,不发热。

3.6.1.4?SF6气体压力、运行声音情况。

3.6.1.5?配电室设备运行声音、温度、告警情况。

3.6.1.6?功率单元室内温度、运行声音、告警情况,H3、H5滤波装置运行情况。

3.6.1.7?中性点接地变压器继数器控制器运行情况。

3.6.2?变电站设备的特殊巡视内容:

3.6.2.1?雷雨天检查绝缘瓷瓶有无放电、电晕、倒塌及断线现象。

3.6.2.2?大风天检查横担、杆塔及引线有无断线、变压器有无落物,110kv避雷器及引线有无变位或断线。

3.6.2.3?严寒天检查瓷质设备有无冻裂,充油设备的油位、压力、变压器有无积雪和结冰。

3.7?对生活水泵房的巡视检查内容

3.7.1?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设备运行情况。

3.7.2?消防泵和生活泵定期切换试验的记录。

3.7.3?消防水泵和生活水泵电源控制系统有无异常。

3.7.4?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阀门有无松动。

3.8?风力发电机的常规巡检内容

3.8.1?风力发电机组在运行中有无异常响声。

3.8.2?叶片的运行状态有无异常,是否有开裂现象。

3.8.3?风速仪、风向标,动作是否正常,避雷针的运行是否良好,有无雷击的现象。

3.8.4电缆有无绞缠现象。

3.8.5风电机组是否渗油,电控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3.9?风力发电机的登机巡检内容

3.9.1?检查风力发电机组液压系统和齿轮箱以及其他润滑系统有无泄露,油面、油温是否正常,油面低于正常时要及时加油。设备运行中的声音是否正常。

3.9.2?对设备螺栓进行检查,有无松动。

3.9.3?对爬梯、安全绳、照明设备等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9.4?检查控制箱内接线有无松动、并进行清扫。

3.9.5?风力发电机组登机巡检应在手动停机状态下进行。

3.10?集电线路的常规巡检内容

3.10.1?线路门型架标识牌是否齐全,支架螺栓是否紧固、有无缺失。接地扁铁防腐是否合格。

3.10.2?各支线弧垂程度是否合格,隔离开关刀口是否咬合紧凑。

3.10.3线路铁塔有无异物(如:鸟窝),集电线路门型架、杆塔下地基有无沉降、雨水冲刷等情况。

3.11?风电场交通道路的常规巡检内容

3.11.1?交通道路的安全标识牌是否正确、清晰、有无缺失。

3.11.2?安全警示牌、限速等标识牌位置是否合适。

3.11.3?巡视道路有无坍陷、积水、大雪覆盖、结冰等情况。如有并对其进行及时修补、平整。

3.11.4在汛期加强对道路的巡视,对道路地面下沉的路段设置安全警示。

3.11.5在大风后对道路进行清理杂物。

3.12巡检程序

3.12.1?巡检前的准备:

3.12.1.1?巡检人员向值班负责人汇报巡检路线和重点检查内容。值班负责人根据运行方式、气候条件、设备工况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整,具有危险性的巡检工作,必须有两人进行。

3.12.1.2?巡检人员检查携带的安全用具和通信工具正常,如手电、测温仪、安全帽、对讲机等,如有必要要穿绝缘靴,带绝缘手套。

3.12.2?巡检过程

3.12.2.1?巡检人员按照巡检时间、路线、检查内容进行巡检。

3.12.2.2?巡检完毕,将检查情况汇报值班负责人,并填写巡检记录单。发现异常要注明时间,地点、处理结果。发现的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进行缺陷登记,并纳入本岗位监视性检查的内容,加强对其检查监视。

3.13?巡视路线

3.13.1变电站设备巡视路线:

主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设备→工具间→35kV配电室→400V配电室→通讯室→#1主变→110kV升压站→SVC控制室→接地变压器→补偿电容器组H3、H5→生活水泵→消防水泵→主控制室

3.13.2#1集电线路及所属箱变巡视路线,各风场根据就地实际情况制定巡视路线。

3.13.3?#2集电线路及所属箱变巡视路线,各风场根据就地实际情况制定巡视路线。

3.13.4风机巡视路线:各风场根据风场风机实际布置制定巡视路线。;

3.13.5风机巡检道路巡视路线:各风场根据风场实际布置制定巡视路线。;

4职责

4.1制度负责人:风场场长

4.1.1?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4.1.2?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1.3?接受上级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制度执行人:运行检修负责人及各职值长。

4.2.1?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提出改进意见。

4.2.2?负责检查本值的运检人员对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2.3?接受公司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3巡检人员:

4.3.1?负责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4.3.2?负责将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报值长。

4.3.3?负责向值长及部门负责人提出巡回检查制度的修改建议。

5检查与考核

5.1生产管理人员和风电场场长每月对巡回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于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没有及时发现设备缺陷人员应给予批评或一定的经济处罚;

5.2未及时发现缺陷,造成单个设备停运的考核50元

5.3未及时发现缺陷,造成单个设备部分损坏考核100元

5.4未及时发现缺陷,造成重大设备损坏的考核500元,待岗1个月;

5.5未及时发现缺陷,造成集电线路跳闸的考核1000元,待岗3个月;

6附则

6.1本制度由风电场制定,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4:起重设备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范围内的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安全员负责建立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4.1.2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4.1.3借用人应在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出库前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定期检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过6-12个月)。

4.1.5风电场专业人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维修工作,不能维修的交安全员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4.1.6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检测、检验工作,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4.1.7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和大修;由租借部门负责租借和管理,保证起重机械、小型机械的性能完好,各租借部门负责使用、维护、修理、检查、安全部门监督指导。

4.1.8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由物质部门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租借或发放。

4.1.9起重机械、小型机械由物质部门供应,安全部门负责进行检查,验收、报废工作,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部门参加验收。

4.1.10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吊具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4.2定义;

a.小型机械是指施工班组独立使用的除施工设备以外的施工机械。安装小型机械,坡口机、套丝机、往复机、弯管机、切割机、太钻、砂轮机等

b.小型机具是价值在2000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需动力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

c.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钩、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平拉葫芦、千斤顶)等。

e.起重机(Crane)属于起重机械的一种,是一种作循环、间歇运动的机械。一个工作循环包括:取物装置从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动到指定地点降下物品,接着进行反向运动,使取物装置返回原位,以便进行下一次循环。

f.起重机械由起升机构(使物品上下运动)、运行机构(使起重机械移动)、变幅机构和回转机构(使物品作水平移动),再加上金属机构,动力装置,操纵控制及必要的辅助装置组合而成

4.3采购要求;

a.物质供应部门必在国家定点正规生产厂家单位或信誉较好的供应商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价格以上优先考虑。

b.起重作业工器具的采购必须是经公司有关避免确定的厂家。

4.4机具使用要求;

a.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b.机具的转到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c.机具的压力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检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完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d.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名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名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e.电动工具必须接地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f.机械操作人,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临食、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分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立即报告,推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应为事故负责;有关专业接到报告后妥善处理,否者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g.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子贴挂简明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主要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及负责人。

h.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1.一般钢丝绳应符合GS1102的规定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2.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切断钢丝绳应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浸油一次。3.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应按规程、规定连接。4.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其许可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作绑扎绳时,允许用应力应减低50%。5.卸扣的使用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锁具内。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扣。

4.5滑车:

a滑车应按名牌规定的允许的载荷使用。如无名牌、则应经计算和试验后方可使用。

b.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吊钩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槽地磨损3mm以上,以及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情况着,不得使用。

c.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取保险措施。

d.使用开门式滑车时,必须将开门得钩环锁紧。

4.6起重机器机具管理制度:

a.起重设备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员使用.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b.起吊,搬运大型或精密试验设备(试品)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领导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吊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运时只能由1人指挥.

c.各式起重机的技术检查,每年至少1次.应检查有无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检查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传运装置的状况与磨损程度和固定物状况;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状况。

d.起吊工作开始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检查工具,机具及绳索质量是否良好,起重机械的载荷,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e.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钩斜着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离地,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确认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

f.工作人员不得随起吊物升降.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起重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7检查、维护、试验:

a.起重机械、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试验、并应随机挂贴安全操作牌。

b.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坚定。修复后的起重机械、机具应经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c.维修、调整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d.待修与完好的起重机械、小型机械、工器具必须存在干燥、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场所并用标签或色标加以区别。

4.8下列情况必须报废:A.以检查、试验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B.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和制造价格。

篇5:设备密封作业管理制度

加强密封管理和创建“无泄漏工厂”活动是化工企业减少跑、冒、滴、漏,增加生产,降低消耗,消除污染,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达到和巩固无泄漏工厂标准,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密封点分类和统计范围

1.动密封各种机电设备(包括机床)的连续运动(旋转和住复)的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动密封。如压缩机轴、泵轴、各种釜类旋转轴等的密封均属动密封。

2.静密封设备(包括机床和厂内采暖设备)及其附属管线和附件,在运行过程中两个没有相对运动的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静密封。如设备管线上的法兰、各种阀门、丝堵、活接头、机泵设备上的油标、附属管线、电所设备的变压器、油开关、电缆头、仪表孔板、调节阀、附属引线、以及其他设备的结合部位,均属静密封。

(二)密封点计算方法

1.动密封点的计算方法一对连续运动(旋转或往复)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算一个动密封点。

2.静密封点的计算方法一个静密封点接合处,算一个静密封点。如:一对法兰,不论其规格大小,均算一个密封点;一个阀门一般算四个密封点,如阀门后有丝堵或阀后紧接放空,则应各多算一点;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特别部位,如连接法兰的螺栓孔与设备内部是连通的,除了接合面算一个密封点外,有几个螺栓孔应加几个密封点。

3.泄漏点的计算方法有一处泄漏,就算一个泄漏点,不论是密封点或因焊缝裂纹、砂眼、腐蚀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泄漏均作泄漏点统计。

4.泄漏率计算公式静(动)密封点泄漏率(‰)=静(动)密封点泄漏点数/静(动)密封点数×1000‰

(三)静密封检验标准

1.设备及管线的接合部位用肉眼观察,不结焦,不冒烟,无漏痕,无渗迹,无污垢。

2.仪表设备及风引线、焊接及其他连接部位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真空部位,用薄纸条顺的办法)。

3.电气设备、变压器、油开关、油浸纸绝缘电缆头等接合部位,用肉眼观察,无渗漏。

4.乙炔气、煤气、乙烯、氨、氯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系统,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

5.氧气、氮气、空气系统,用10毫米宽、100毫米长薄纸试漏,无吹动现象或用肥皂水检查无气泡。

6.蒸汽系统用肉眼观察不漏气,无水垢。

7.酸、碱等化学系统,用肉眼观察无渗迹,无漏痕,不结垢,不冒烟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

8.水、油系统外观检查或用手摸,无渗漏,无水垢。

9.各种机床的各种变速箱、立轴、变速手柄,宏观检查无明显渗漏,没有密封的部位,如滑机、导轨等不进行统计和考核。

(四)动密封检验标准

1.各类往复压缩机曲轴箱盖(透平压缩机的轴瓦)允许有微渗油,但要经常擦净。

2.各类往复压缩机填料(透平压缩机的气封),使用初期不允许泄漏,到运行间隔期末允许有微漏。对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填料状况,在距填料外盖300毫米内,取样分析,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安全规定范围。填料函不允许漏油,而活塞杆应带有油膜。

3.各种注油器允许有微漏现象,但要经常擦净。

4.齿轮油泵允许有微漏现象。范围1滴/2分钟。

5.各种传动设备采用油环的轴承不允许漏油,采用注油的轴承允许有微渗,并应随时擦净

6.水泵填料允许泄漏范围初期每分钟不多于20滴,末期不多于40滴(周期小修1个月,中修3个月)。

7.输送物料介质填料,每分钟不大于15滴。

8.凡使用机械密封的各类泵,初期不允许有泄漏,末期每分钟不超过5滴。

(五)密封管理区域划分的原则

1.生产装备所属设备、管线及附属冲洗、消防、生活等设备、管线的静、动密封管理,由各生产装置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2.生产装置内的仪表工艺管路、风管、仪表专用伴热管线,包括一次手阀及阀后所属引线、压力表和阀门的密封管理,由仪表车间负责。

3.消火栓的密封管理,由消火栓所在单位负责。

4.装置外生产系统的外供原料和其它物料公用工程管线的密封管理由生产装置所在单位负责

5.动力管网(一、二次水;循环水;上、下水;消防水;冷凝液;高、中、低压蒸气等管路)的密封管理由输送供应单位至用户的第一个阀门(包括阀门)由输送供应单位负责,第一个阀门后的管线的密封管理由接受单位负责。

6.公用管廊上物料管线及加热伴管的密封管理由送出单位到接受单位的第一阀门的第一道法兰(不包括阀门)由送出单位负责。

7.厂与厂之间管路的密封管理,一般以用户厂的围墙为界,围墙内由用户厂负责(若两厂间另有协议,则按协议执行)。

(六)管理措施

1.凡投入运行的生产装置、设备、管路都必须建立静、动密封档案和台账,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密封档案一般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设备静、动密封点登记表,设备管线密封点登记表,密封点分类汇总表。台帐一般包括:按时间顺序的密封点分部情况,泄漏点数,泄漏率等)

2.建立健全各级密封管理责任制,密封管理责职明确,厂(公司)、车间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评比。

3.开展创造和巩固无泄漏工厂活动,消漏、堵漏工作经常化,具体化,制度化。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0.5‰,动密封点泄漏率在2‰以下。暂不能消除的泄漏点应记录在案,做出消除规划。

4.按时做好密封泄漏点的检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5.组织各种密封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密封新技术、新材料。

附:无泄漏工厂和无泄漏区标准

1.无泄漏工厂标准

(1)有健全的密封管理保证体系,责职明确,管理完善。

(2)静、动密封档案,管理台账、消漏堵漏记录、密封管理技术基础资料齐全完整,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

(3)保持静密封点泄漏率在万分之五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并无明显的泄漏点。

(4)全厂主要生产车间必须为无泄漏车间,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

2.无泄漏车间(区)标准

(1)密封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责职明确,管理完善。

(2)静(动)密封档案,管理台账,消漏堵漏记录等密封管理技术基础资料齐全完整,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

(3)经常保持静密封点泄漏率在万分之五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并无明显泄漏。

(4)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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