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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安全检维修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一、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二、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科或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厂、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三、内容与要求

(一)检修前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落实现场安全监护人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

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二)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相关的危险作业票证审批。

4、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6、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9、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票证审批。

10、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三)竣工验收

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

篇2:生产设施检修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检维修过程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维修。

3职责

3.1设备动力部机修车间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管理

3.2机修车间各班组对使用的生产设施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各参数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生产设施运行安全。

3.3如生产设施的检维修实行“外包”,机修车间主任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制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护工作。

4工作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1.1生产设施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1.1.1机修车间每天必须对设备实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做好设备巡回检查记录。

4.1.1.2操作者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做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4.1.1.3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

4.1.1.4机修车间应对主要设备每周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设备的压力、温度、振动、声音、电流、电压、轴承、防腐、主要泄露点等,发现问题,及时会诊处理。

4.1.2生产设施隐患处理

4.1.2.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检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4.1.2.2机修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安排整改措施落实到人,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上交机修车间主任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4.1.2.3隐患整改后,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验证,签署复查意见。

4.2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4.2.1检维修前的准备

4.2.1.1设备检修前应与各使用部门进行交接。

4.2.1.2应先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维修人员、安全措施。

4.2.1.3维修时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短路、吊装等,按相关规定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2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4.2.2.1维修作业必须遵守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4.2.2.2维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2.2.3检查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2.3安全检查和措施

4.2.3.1安全检查应有记录。

4.2.3.2对维修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不符合作业安全的器具不得使用。

4.2.3.3维修通电设备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经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安全标识,并安排专人守候。

4.2.3.4维修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4.2.3.5应将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清理干净。

4.2.3.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4.2.3.7需夜间检修的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2.4检修作业中安全要求

4.2.4.1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2.4.2检修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检修活动。

4.2.4.3检修时应安排陪护人,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4.2.4.4检修时,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和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检修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2.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2.5.1检修人员应检查检查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上班内。

4.2.5.2因检修需要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到位。

4.2.5.3照明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及时拆除,清理现场。

4.2.5.4设备动力部应会同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试车、验收、交接。

4.2.6设备检维修需外包的,按《承包商管理制度》进行。

篇3: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维修制度

检修前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臵、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臵换和有效隔离,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清洗臵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

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臵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

4、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6、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9、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0、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竣工验收

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臵是否恢复齐全。

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篇4:重要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障对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设备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生产设备、动力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的各项管理,消防设备设施另有规定。3、职责3.1电工人员负责对本公司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做好有关安全技术措施。3.2安全主任负责监督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落实情况,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3.3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有关保养记录等。4、设备的保养范围及安全管理要求4.1纳入定期保养的设备包括:生产用的较大及大型设备、动力机械设备、特种设备。4.2凡纳入定期保养范围的设备都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主任组织编制,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4.3设备必须经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但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时必须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设备日常保养及记录负责人。4.4设备技术性能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老化、耗能高、效率低、无法维修或淘汰的设备,车间主管要及时报告总经理批准报废。4.5危险设备(推台锯、剪板机、折弯机等)要张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关键部位的防护还要有防误动作措施。各类危险设备要安装有效的防护装置来保证操作者安全,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常检查防护装置的可靠性。

4.6根据劳动保护需求为危险设备作业人员配备合适的劳保用品,并对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有效。

4.7设备设施的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报告设备的安全隐患。

5、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管理

5.1设备日常保养

(1)设备的日常保养由班组长负责组织或由操作者本人直接负责。

(2)保养的具体时间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上班前或下班后进行。

(3)保养的项目包括:对设备进行全面(专项)检查、擦拭和清洁、保持润滑、对防护性能检查及加固。

(4)设备的日常保养完成后必须要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上进行记录,并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更换新的记录表,同时将上一个月的记录表交安全主任存档。

5.2设备维修管理

(1)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者要立即停止使用、尽可能地采取安全措施,及时报告车间主管,禁止设备带病运行,以免产生危险。

(2)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3)维修设备时要关闭设备电源,悬挂警示标识,维修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不能关闭电源或开机检修时必须有人监护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维修人员要负责做好维修记录。

6、特种设备的管理

6.1本公司的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电梯、叉车。

6.2由安全主任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包括特种设备台帐建立,及时申报检验;由电工人员负责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与保养;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员严格遵守特种设备使用规定及操作规程。

6.3要建立以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一)当新购买特种设备时要收集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

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二)特种设备投入运行后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及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申报检验。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送检、迎检工作。登记及检测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好记录。

6.6本公司的压力容器由电工负责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每年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检验,对压力表定期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当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后要交安全主任存档。

6.7本公司的电梯由专门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每月保养和定期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当

电梯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修,本公司电工及其他人员不得私自维修,否则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6.8本公司的叉车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验,并由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驾驶证的员工驾驶。

7、相关表格《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篇5:公用设施改造维护维修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及时更新、改选、维护维修公用设施,保证其适时适量增容和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区域内的公用设施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3.定义

3.1公用设施的抢修:是指损坏的公用设施,已经严重影响到业主、用记挂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其正常生活,必须对其及时进行维修。

3.2外委:指委托公司外单位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3.3自修:指服务中心人员自行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4.小区服务中心职责

4.1负责做好本管理区域内维修(改造)保养的年度及季度计划和半年总结。

4.2负责单项预算费用2000元以下的项目申报、实施及结算。

4.3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由其他部门负责实施的本辖区内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和结算工作。

4.4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服务中心负责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参与本管理区域内的其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5服务中心经理作为中心负责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须督促工程项目的直接负责人做好工程实施、安全质量监督、总结工作;同时须督促员工做好工程项目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半年总结。

5.公司财务部门做好工程项目的预算审核工作,监督和控制工程费用的预算执行情况。并办理工程项目的结算。

6.管理程序

6.1管理区域内公用设施的确认

6.1.1服务中心应制作《公用设施一览表》并准备相应管网图、供电线路图、结构图、原理图、说明书等资料,资料应予编号。

6.1.2公用设施应包括如下几种:

供电、供水设施。不包括水泵房、开关站、配电房、该部门公用设施的控制按《供电供水设施控制程序》进行。

路灯、公共通道灯、应急灯。

花园内休闲娱乐设施。

消防设施。

清洁卫生设施。

公共防盗设施。

共他公用设施。

6.1.3责任范围划分

服务中心经理根据《公用设施一览表》划分人员责任范围,并在一览表相应栏目注明

6.1.4维修(改造)计划

6.1.4.1“年度计划”制定

须于每年12月25日前做好下一年度的工程维修(改造)、设备保养计划,维修(改造)、保养项目主要包括:电梯、低压配电系统、发电机组、消防系统、生活供水系统、排水系统、防盗监控系统、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公共照明系统、楼宇及公共场地、园林绿化等设施、避雷设施等。

须报计划的项目是指单项预算费用2000元以上的项目。做计划时必须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做到方案切实可行、预算基本准确。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经理审核。

6.1.4.2“季度计划”制定

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管理情况,于每季度末做好下一季度的维修(改造)计划(单项预算2000元以上的),报送公司经理审核。

6.1.5日常巡视检查

6.1.5.1秩序员在自己责任范围的公用设施在正常工作日内每天巡视检查,并填写《公用设施巡视记录》。

6.1.5.2秩序员对重要公用设施应适当增加巡视频率,必要时,对其性能状况可进行试验。

6.2计划外公用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

6.2.1客服主管、机电维修主管、秩序维护主管根据下列资料提出计划外公用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项目。

日常巡视检查记录

客户投诉记录

访问客户记录

上级指示

6.2.2报经批准的计划外项目由秩序员按规定实施。

6.3公用设施的抢修

6.3.1服务中心经理当班时,由经理组织实施抢修;如不当班时,由机电维修主管或责任机电维修员组织实施抢修。

6.3.2服务中心所有人力、物力、财力应做先满足抢修的需要。

6.3.3必要时,抢修负责人可向上级报告抢修情况工请求帮助。

6.3.4抢修完毕,中心经理应向公司经理报告抢修情况,包括:

事故原因

损失情况

抢修结果

抢修费用

纠正和预防措施

6.3.5除抢修外,公用设施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机电维修主管书面通知并监督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处理。

6.4公用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质量的检查

6.4.1服务中心经理重点检查费用500元以上的项目质量和抢修项目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主管跟进。

6.4.2公司经理随机抽检公用设施的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经理处理并要求其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7.相关记录

《公用设施一览表》

《年度维修(改造)计划》

《季度维修(改造)计划》

《公用设施巡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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