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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DCS系统辅控网工程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1目的

热工DCS系统、辅控网系统,其运行及使用对确保DCS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在事故及异常工况下的分析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日常使用中应严格管理,确保其运行正常。为加强对工程师站的分级授权管理,结合本厂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DCS系统、辅控网系统工程师站的授权管理工作。

2规定

2.1热工专业应按照工程师及历史站生产厂商的说明,对专责人及使用上述设备的人员进行分级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操作使用。

2.2对专责人及允许使用人员的权限应进行分级管理,每年热工专业应将设备专责人和允许使用人员及各自权限的名单上报,经安环部审核并经公司批准后公布,严禁任何非授权人员擅自操作或越权限操作,一经发现,严肃考核;外专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工程师站及历史站,若有必要必须有热工人员陪同并对其工作执行批准手续。

2.3消缺、改进过程中凡涉及到工程师站及历史站的工作,必须有获得相应授权的两位及以上工作人员参与方可进行,原则上单人不得进入或在机房内停留;工作人员应相互监护,并做好事故预想,履行工作票制度。

2.4权限管理

2.4.1为确保设备安全,以下人员可进入工程师站:

2.4.1.1获得授权的热工人员。

2.4.1.2其他热工管理和技术人员。

2.4.1.3公司领导。

2.4.1.4生产职能部领导及专业人员。

2.4.1.5其他得到领导同意的人员可在热工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

以上这些人员中除第一类外其余人员不得对机房内的设备进行操作。

2.4.2授权级别及工作范围

2.4.2.1级别一:

工作范围:对所有系统配置文件进行修改、系统恢复、批量ICC导点、批量IEE导入组态文件、历史数据配置(必须有2人同时参加)。

2.4.2.2级别二:

工作范围:进入IEE组态器,对组态进行查阅修改、DEPLOY及UNDEPOY;进入ICC组态器,对IO进行修改及下装;在图形生成进行画面修改进行MMI下装操作;系统备份。

2.4.2.3级别三:

工作范围:操作员画面进行报警历史查阅、历史(实时)数据查阅、SOE数据查阅、画面浏览;功能块关闭、强制置值及恢复。

2.4.2.4具有高级别的人员具有低级别的操作权;

2.4.2.5若因工作需要,具有低级别的人员需进行高级别的操作时,2.4.2.6必须取得检修部临时授权,必要时要由具有级别一、二的受权工作人员进行监护;

2.4.2.7运行中严禁进行画面操作;超出授权范围进行操作视为违章;

2.5除日常检查及特殊情况外,热工人员不得在没有工作需要的情况下进入工程师站环境,如果工作需要必须进入工程师站环境,必须有工作票,并有人监护。

2.6在工程师站做任何软件及数据修改必须按《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自动化设备检修规程》、《芜湖发电公司DCS工程师站管理细则》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任何人员,未经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计算机进行任何软件的删除、拷贝、修改等任何工作。

2.7在工程师站所进行的参数修改或组态修改工作,操作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存盘,同时必须填写逻辑修改参数调整记录。

2.8在工程师站操作完毕后,应退出自己的帐户到初始化环境下。如发现工作完成后,长时间不退出的,由专业进行考核。

篇2:第四医院特殊检查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特殊检查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患者安全、规范医疗质量,明确各级技术人员操作权限,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殊检查授权管理范围包括:特检科(B超、彩超检查)、心电图、脑电图,放射科(CT检查、*片、DR片等)、内镜室(胃镜检查、肠镜检查等)、病理科、检验科医务人员;无操作权限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特殊检查操作。

二、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相应治疗手段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二年对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是依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三、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为特殊检查授权的管理组织。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医务人员资质权限目录,审核并授予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权限,定期对各级医务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及再授权。

四、医务科依据本人申请、科室意见,组织受理和审批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分级授权。同时医务科负责各科相关资料备案并协助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担负授权管理的监管职责。

五、科室是医务人员资质、分级授权的执行部门。科室建立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档案,做好各级专业医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并建立特殊检查技术档案,定期对医务人员业务技能、工作质量、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根据相关资料对医务人员执业能力进行再评价,同时定期将相关资料上报备案。

六、科室医技人员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执业范围申请相关技术授权,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医疗服务。各医技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科室、医院对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相关监管工作的开展。

七、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程序:

(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依据申请人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以往专业技术开展情况、医德医风及外出进修学习等情况,讨论通过申请人所申请的权限→填写《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授权,医务科备案。

(二)若医师、特殊技术人员因专业技术职称变动等情况,需调整权限的,需再次填写《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申请表》,经本科室讨论、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重新审批、授权、备案。

(三)因特殊情况需越级申报权限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核同意,填写《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申请表》,经医务科和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授权、备案。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学历、职称、技术开展情况、日常能力、技术、质量考核情况说明;②近二年来申报人无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发生的证明文件(由科室出具);③外出进修学习情况说明;④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对外聘及脱离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的医师,应当由本科室和医务科对其技术能力和资质进行再评价,经医院授权管理委员会再授权后,方可从事相应的诊疗工作。

八、监督管理

医务科履行监督、管理、检查职责。

(一)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医务人员资质、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二)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

(三)若发生以下行为,医院有权收回特殊检查医务人员相应的特殊检查和诊断权限:1.未经医务科及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未取得授权的医疗诊疗技术操作;2.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3.多次发生差错、手术意外,造成病人伤害的;4.未经医务科批准,擅自外院从事特殊检查和诊断的。

(四)发生重大医疗过失,科室可立即暂停、收回当事医务人员相应权限或作降一级权限处理,并立即上报医务科备案。

九、收回权限的特殊检查医务人员再次申请授权时,本人需提出恢复特殊检查医务人员权限的书面申请,科室讨论、考核通过后,再次填报《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申请表》;降一级权限处理的特殊检查医务人员再次申请授权;审批程序同前。

十、对违反本制度,超权限实施医疗技术诊疗操作的,一经查实应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附件:1.特殊检查医务人员资格与分级授权申请表

zz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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