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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雪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1目的为了加强场推雪车的管理,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东方公司车间、钻井队场内机动车的管理。3管理规定3.1推雪车主要用于恶劣天气下的道路疏通机救援。3.2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操作证,由HSE部负责监督检查。3.3作业部负责清雪车使用、维护及安全进行管理。3.4维修或保养连接件轴承时,必须时推产液压缸放松,使推产完全放置地面,禁止推产在半空中进行检查和保养,禁止人员钻入推产下保养检查或挂钢丝绳。3.5在救援时,悬挂拖拽车辆的钢丝绳,要有专门人员指挥,在确保钢丝绳在挂钩处挂牢后,人员出于安全位置,方可指挥推雪车牵引。3.6冬季暴风雪天气出车救援时,执行《东方公司暴风雪等极端气候灾害应急预案》中的相关规定。3.7推雪车在正常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其他道路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3.8刹车不灵时禁止使用。3.9车辆行驶在下列地点、路段或遇到特殊情况限速规定见表2。表2机动车辆行驶在下列地点、路段或遇到特殊情况限速限速地点、路段及情况最高行驶速度(公里/小时)有人看守道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没有警告标志处、调头时15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无人看守道口;恶劣天气能见度30米内时5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磅、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53.10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米以内或道路最大纵坡在6%以上,能见度在10米以内时,应停止行驶。3.11在冰雪、泥泞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在冰雪路上行驶时,轮胎上应装有防滑链。(2)缓慢行驶,避免紧急制动。(3)同向行驶车辆,两车之间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3.12设备管理部负责场内机动车的检验、注册等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场内机动车每年进行一次检验。对新购、大修或改造的场内机动车、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场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应检验后方可使用。3.13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3.14.1露天检验应在无雨情况下进行;3.14.1检验现场环境符合相关标准中的要求;3.14.2检验现场(主要指试车场地、车辆检验场地等)应清洁。

篇2: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设备点检管理是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基本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公司的生产设备必须按设备专业、区域及有关分工原则,由设备专职点检员组织实施点检管理。通过对设备的点检管理可准确地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制订有效的维修计划,避免设备的过维修和欠维修的发生,维持和改善设备性能,预防事故发生,减少停机时间,延长机件寿命,提高设备工作效率,以降低维修费用,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金珠厂区所有生产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点检定义

按照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方法,对设备的规定部位(点)进行有无异常的预防性周密检查的过程。使设备的隐患和缺陷能得到早期发现、早期预防和早期处理。

第四条点检的分类

1、?日常点检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或运行前后,生产岗位操作工与巡检工,用人的五感(视、听、嗅、摸、触)或借助于简单工器具对设备进行外观的点检,并采用日常维护保养和生产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等基础保养工作。通过点检发现设备小隐患、小缺陷,适时安排日修,使设备实现长周期定修。日常点检周期可根据设备的运行状态予以设定,并可调整。

2、专职点检

专职点检包括短周期点检和长周期点检。

⑴短周期点检:为了判断设备内部状态,由点检员靠人的五感或借助于简单工器具、仪器及仪表对设备重点部位详细地进行静(动)态的外观点检和内部检查,掌握设备劣化倾向,以判断其修理和调整的必要性。短周期点检的点检周期一般为一个月以下。

⑵长周期点检:为了了解设备磨损情况和劣化倾向而对设备进行的详细检查,点检周期一般在一个月以上。长周期点检主要包括在线解体检查和离线解体检查。

3、精密点检

?精密点检是用精密仪器、仪表对设备进行测试检查、试验、成分及失效分析等综合性技术诊断。如:无损探伤、振动噪音测定、铁谱分析和光谱分析、油液取样分析、应力测试、扭矩和扭振测试、继保绝保试验等。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专职点检员职责

1、是其管辖的现场设备的直接责任者。

2、制订维修技术标准、设备点检标准和给油脂标准,编写日常点检作业卡、设备及备件编码,标准工时定额等基础资料。

3、编制各类计划及进行实绩记录(详见附件:点检管理办法系列附表)。

4、按计划进行点检作业,并对岗位操作工、巡检工进行点检维修业务指导,有权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有问题时要查明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

5、编制检修工程计划(按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办法实施)。

6、根据检修工程计划的需要,编制维修资材需求计划,做好资材领用等准备工作(按设备备件管理办法及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7、根据点检结果和维修需要,编制维修费用预算计划并合理使用(按设备维修费用管理办法实施)。

8、搜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时掌握设备的劣化程度(按设备技术状态管理办法执行)。

9、参加事故分析、处理,提出修复、预防及改善设备性能的意见和建议(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办法执行)。

10、提供设备维修履历,进行有关故障、检修、费用等方面的实绩分析,提出改善设备的对策和建议。

11、参与精密点检工作。

第四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六条设备专职点检员的资格要求

设备点检员的资格经人力资源处、设备处和各生产厂(处)培训考核确认后持证上岗,且每年对其资格进行复审或晋级;复审不合格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点检员资格,调离点检员岗位。

第七条设备专职点检员的资格分类与范围

1、设备专职点检员的资格分为点检技术员、点检工程师。

⑴点检技术员应基本熟悉点检日常业务管理知识,熟悉所管辖区域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设备结构,能熟练排除常见、典型设备故障,掌握所管辖区域简单的设备控制原理。

⑵点检工程师应全面精通点检日常业务管理,全面熟悉和掌握所管辖区域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设备结构,能熟练判断和排除所管辖区域复杂的设备故障,熟悉和掌握所管辖区域设备控制原理,并了解相关专业设备的结构和控制原理。

2、点检员资格确认考核的专业范围主要为:机械、液压、电气、仪表和工业炉窑设备,其它专业可依据专业或行业设备的特点参照执行。

第八条点检分工

1、日常点检由生产方岗位操作工和巡检员承担。

2、专职点检由专职点检员承担或组织实施。

3、专职点检项目中如需要对设备进行解体检查,则由专职点检员提出计划,委托检修部门实施。

4、精密点检由专职点检员提出计划,由专业技术部门负责实施或委托公司规定的检修部门、检测公司实施。

第九条点检实施

1、岗位操作工的点检作业

(1)根据专职点检员制定的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及计划(含给油脂)认真填写日常点检作业卡和润滑作业卡(见附件1),进行点检及给油脂作业。

(2)在当班时间内,岗位操作工必须按日常点检作业卡的内容逐项进行点检,并认真做好实绩记录(见附件2)。

(3)当发现设备有异常时,要及时通知巡检员或点检员,并将情况记入点检记录及交接班记录中。

(4)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参加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6)根据生产与维护的分工协议进行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等工作。

2、巡检员的点检作业

(1)巡检员是指根据生产运行需要而设立的四班三运转生产设备的维护人员(仪电、机械、液压等专业)。

(2)根据专职点检员制定的点检计划认真填写日常点检作业卡,见附件1操作(巡检)点检卡,并在当班时间内进行点检,认真做好实绩记录,见附件2操作(巡检)点检记录。

(3)在当班时间内,根据专职点检员的给油脂计划对给油部位进行补油、换油等作业。

(4)按点检路线对设备进行点检,观察设备的流量、压力、温度、泄漏、电压、电流、振动等情况,并进行简单的紧固、调整、修复、清扫等作业。

(5)当发现或得知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设法排除。不能处理时,应及时呼出专职点检员和检修单位,并按故障(事故)管理规定上报。处理经过须详细记录在点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6)夜间抢修时,对抢修项目向检修方做好现场说明,参与检修跟踪与确认,准备备件、资材,并做好安全确认等工作。

(7)交接班时,应将当班情况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3、点检员的点检作业

⑴点检员必须确保每个工作日2.5小时以上的现场点检作业时间(抢修、检修、处理故障除外)。

⑵点检员应携带岗位规定的工器具上岗点检。

⑶点检员上岗时应按点检计划的检查内容及规定的点检路线进行现场点检作业。

⑷点检员在点检业务中,应收集信息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

⑸点检员应按ERP要求登记设备履历(包括设备点检记录、状态记录、检修记录、设备故障及事故记录等内容)。设备履历在ERP系统保存至设备报废为止。

第十条各厂设备检修室对本厂的点检定修负有组织和管理责任,应组织好如下工作:

1、健全点检员的岗位规范及岗位考核制度。

2、组织贯彻点检负责制,施行标准化管理和自主管理,负责本区域ERP设备系统的应用推进。

3、明确点检分工和机、电、仪、自动化等设备交接点分工。

4、负责制订和修订本区域设备的维修技术标准。组织点检人员和技术人员完成设备编码、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维修作业标准及健全设备履历。

5、定期检查点检人员的点检上岗情况和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督促和考核,对点检员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有效的解决。

6、要掌握设备状态,研究分析本区域设备的技术问题和点检难以解决的故障隐患及失效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不断改善提高设备性能,为点检提供技术服务。

7、负责组织召开设备检修室早会,通报中、夜班设备运行情况,布置当天工作及其他注意事项。

8、严格实施标准成本管理工作,建立内部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下达关键设备功能、精度项目管理目标值;负责编制维修费用年月度预算。

9、每月初组织点检实绩分析会,提出点检管理目标和设备技术指标,进行设备维修费用的控制管理,定期对点检工作进行评价。负责做好设备实绩分析工作,每月5日前上报设备处(附件9?设备实绩分析)。

10、组织本厂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故障及事故管理和检修管理。

11、负责设备检修室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各厂设备管理要以点检为基础开展设备管理工作,为设备点检定修创造条件。要加强设备点检,跟踪关键设备技术状态,搞好设备状态分析,组织对设备隐患和设备失效因素进行改善和攻关,并按设定的模式及标准化流程进行点检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保证点检信息传递的畅通,公司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和物料采购部门应按各自的工作职责支持点检工作,确保各项点检、维修计划的实施。

第十三条点检管理应不断深化,点检要建立以设备技术状态为基础的状态维修意识,加强倾向管理、精密点检工作,使管理项目的周期符合设备实绩状态,设备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要为点检提供与预知状态维修相适应的管理条件和状态检测手段。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协调会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协调施工现场工程计划安排,保障施工秩序,促进现场施工进度,控制工程质量,创造较好的文明施工环境,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难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特制定本办法。

1.2脱硝工程管理通过召开工程协调会协调施工现场各项工作,各参建单位必须服从工程协调会发布的指令。

2.协调会主持及职责

工程协调会的组织者为苏州天河中电监理公司,主持人为监理公司信阳项目部总监(总监不在时可委托副总监主持),工程协调会的主持人负责协调会的材料汇总、会议组织、安排和考核,向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

3.协调会时间

3.1日协调会:

为保证该项目有序开展,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项目开工前每天下午17:00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周。项目开工后每天午17:00在二期集控室旁会议室召开。

3.2周协调会:

每周二下午与日协调会同时召开。

3.3月度协调会

与每月的最后一次周协调会同时召开。

4.工程协调会参加人员

4.1监理人员:总监、专业监理、安全员、会议记录员;

4.2信阳电厂生产副总、总工;

4.3信阳电厂总经部、设备管理部、发电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安监部、物资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脱硝项目专项组成员;

4.4承包/分包单位:项目部经理(现场经理)、安全员;

4.5设计院:驻厂代表(工代);

备注:代替开会的人员必须掌握前天工作内容并能够处理、解决当天会议布置的工作。

5.工程协调会的内容

5.1设计、设备、施工、资源存在的问题;

5.2工程中空间、时间的交叉协调及工程接口问题协调;

5.3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协调;

5.4依据有关规定宣布周计划、月计划完成情况、施工质量、工程突出贡献等方面的考核;

5.5其它涉及工程的有关问题。

6.工程协调会准备工作

6.1施工单位每日14:00前按要求格式(格式见附件一)编制汇报材料,每周五上报周工作计划(格式见附件三、四)至监理单位。每月的最后一次周协调会同时召开月度协调会,下月工作计划在每月的23日前报送监理审核,最后一次周协调会汇报材料中应包含周和月度工作的内容,协调会汇报材料内容包括:

6.1.1目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情况,上周协调会要求工程完成情况、未完工程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办法或要求;

6.1.2上周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以及上周协调会要求整改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未完项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办法或要求;

6.1.3需解决的问题,包括设计、材料、设备、资金、施工道路、场地等日常工作中未协调解决的问题。

6.1.4下周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二级网络各节点要求及月计划进行安排,下月工作计划应围绕节点计划制订。

6.2监理单位在每周日前编制一份《工程周协调会材料》;召开月度协调会时,应将当月所含内容列入,下月工作计划安排应于24日前报业主审核(格式见附件二、三、四);

6.2.1协调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即考核项)落实情况的监理评价和考核。

6.2.2工程进度方面:

6.2.2.1完成项与未完成项。

6.2.2.2未完成项的原因分析。

6.2.2.3在未完成项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监理的总体要求和考核意见。

6.2.3工程质量方面

6.2.3.1完成项与未完成项。

6.2.3.2未完成项的原因分析。

6.2.3.3在未完成项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监理的总体要求和考核意见。

6.2.4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6.2.4.1完成项与未完成项

6.2.4.2未完成项的原因分析

6.2.4.3在未完成项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监理的总体要求和考核意见。

6.2.5各项工作存在的其它主要问题及监理要求,并纳入协调会闭环考核项,包括以下内容:

6.2.5.1工程进度、质量方面(土建、安装、调试);

6.2.5.2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6.2.5.3对各承建单位工作安排的监理意见,并纳入考核项。

6.2.5.4需要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

7.协调会程序:

7.1协调会主持人在召开协调会前,首先应落实协调会安排的工作是否完成,主持人应简要概述安全、质量、进度情况,并明确指出未完成生产计划的项目,解答上次协调会反映的问题,解决情况。

7.2施工单位发言,应简明扼要:

7.2.1只陈述未完成工作计划的原因及补救措施。

7.2.2主要工作计划安排。

7.2.3急需解决的问题。

7.2.4安全、质量控制重点。

7.3监理单位发言:

7.3.1安全监理工程师:目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的有效措施。

7.3.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重点施工进度、质量,发表监理意见。

7.6信阳发电公司发言:设备与工程管理部、发电部、安监部、总经部、物资部、经营部、财务部等发言。

7.7总监发言:解答、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及对当前工程的监理意见,对本次协调会小结,确定专题会题目、时间、地点、参加人范围等。

7.8信阳电厂主管领导发言,解答应由信阳电厂协调和解决的问题,确定责任方和具体要求及对当前工程的指令。

7.9主持人宣布散会。

7.10协调会纪要由会议主持方负责起草,经总监审核后报信阳发电公司审批,并于会议次日上午10:00前下发到各参建单位执行。

8.要求及其他

8.1工程协调会不讨论施工方案和技术方案等。需要监理单位协调的问题,随时提到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立即给予协调,需业主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业主汇报。技术方案以及安全、质量方面的研讨课题,由监理单位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有关事宜。

8.2各单位汇报应简明扼要,抓住重点。

8.3例会中重点工作应落实闭环。

8.4各单位应以大局为重,讲团结,杜绝推诿、扯皮和协调会上讨论问题。

8.5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实施重大决策,定期召开总工程师参加的高层次决策工作会议:(定期与不定期结合)

8.5.1审核月度工程主要目标;

8.5.2确定工程方针、政策;

8.5.3解决施工重大难点、确定工程重大方案;

8.5.4其他需解决问题。

9.会议考核

9.1规定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部门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时需另派人参加,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和总工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在会议前向总监请假并经总监批准(每个施工单位必须保证一人参加会议),未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迟到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

9.2按照一级网络计划,将工程节点分解到月和周执行考核,周协调会上安排的工作到期未完成,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项,并将未完成的工作滚动到下周继续纳入考核,第二周仍未完成的项目加倍考核,月度计划未完成的累积考核10000元/项,并将计划滚动至下月继续考核,考核资金从责任单位的节点奖金中扣除。节点计划和里程碑计划未完成的按其奖励金额同等处罚责任单位。因业主方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如期完工的,不纳入考核,是否业主方原因由设备管理部部长确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确定。

9.3按照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上报周工作计划,未按时报送的考核500元/天;上报质量不合格被监理退回重做的,第一次被退回的考核责任单位300元/次,第二次被退回的加倍考核,连续两周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监;由业主单位向承包单位上级通报。

9.4监理审核通过的周工作计划报设备管理部部长批准,周计划经设备管理部部长审批未通过的,考核监理单位300元/次,连续两次周计划不合格的,由业主单位向监理单位总公司通报。

9.5周工作计划由主持人宣布考核情况下发考核通知单,并将考核单报业主方设备管理部备案。由总监在总承包单位的结算费用时执行考核。

9.6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手机需设置成振动或静音,否则每次考核50元。

10.附则

10.1未尽事宜执行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10.2本办法解释权归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部。

10.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4: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1、建筑安装企业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以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并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规程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5:主提升主运输带输送机安全管理规定

1、主提升皮带、主运输皮带必须根据胶带状况,用专用仪器定期对接头、胶带内部的钢丝绳断绳(丝)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接头必须及时处理,检查结果签字并存档。严格执行钢丝绳芯皮带的硫化工艺,保证接头的质量。

2、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4、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5、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和自动洒水装置。

6、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

(1)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2)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7、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断带保护。

8、在带式输送机沿线应设紧急联锁停车装置。

9、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10、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11、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12、严禁使用胶带运输机运输人员、易然和爆炸物品。

13、煤仓、溜煤眼必须有防止人员坠入的设施。

14、消防、防尘管路应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

15、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6、斜井主提升运输机必须由专人每天对制动器和逆止器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检查记录签字存档。

17、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和冲洗沉积煤尘。

18、防灭火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品齐全合格。

19、运输机巷道如需要电焊、气焊或喷灯焊时。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要求。

20、尽量避免皮带重载启动,如重载启动时间内过载保护动作,严禁再次强行启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卸煤。

21、要严格控制给煤量,严禁电动机满负荷运行。

22、加强底皮带的跑偏动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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