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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1、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基础要符合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停置后,应保持水平,轮胎应楔紧。

2、空气压缩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必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3、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

4、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拖运前应检查行走装置的紧固、润滑等情况,拖行速度不超过20km/h。

5、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量应标尺规定范围内,加添润滑油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规定。

6、各联结部位应紧固,各运动部位及各部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起动前的位置。

7、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并保持畅通。

8、起动空气压缩机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进行,待运行正常后,在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9、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输气管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

10、空气压缩机运转正常后,各种仪表指示值,应符合原厂说明书的要求。

11、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

12、进、排气、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13、每工作二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必须排放一至二次。

14、发现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超过规定;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机装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作业。

15、运转中如因缺水致使气缸过热而停机时,不得立即添加冷水,必须等气缸体自然降温至60º以下方可加水。

16、电动空压机运转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待来电后重新起动。

17、停电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18、停机后,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当气温低于5ºC时,应将各部存水放尽,方可离去。

19、不得用汽油和煤矿油清洗空气压缩机的滤清器和芯及气缸和管道的零件,或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和油污。

20、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将风口对准人体或其他设备。

篇2:磨石机安全管理办法

1、工作前,应详细检查各部机件的情况,磨石、磨刀安装牢固可靠,螺栓、螺母等联接件必须紧固;传动件应灵敏可靠,不松旷,使用前进行润滑。

2、使用前仔细检查电气系统,导线开关绝缘良好,熔断丝容量适当,电缆线应以绳子悬挂起来,不得随机械移动在地上拖拉。

3、工作前,应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时,方可开始工作。

4、长时间作业,电动机或传动部分过热时,必须停机冷却后再用。

5、每班作业结束后,要切断电源,盘好电缆,将机械擦式干净,停放在干燥处。

6、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穿胶鞋、戴好手套。

7、任何检查修理,必须在电机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电气部分应由电工修理,所有接线工作也应由电工担任。

8、停车后每天进行日常保养,各部轴销、油孔进行润滑,每隔200~400h进行一级保养。

篇3:平面刨安全管理办法

1、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跨越刨口进行创削。

3、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应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15mm,长度在250m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4、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经过处理后再进行施刨。

5、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杂物清除干净;遇木槎、节疤要缓慢送料,严禁将手按在切疤上送料。

6、刀片和刀片螺丝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少是超出刀头。

7、刀片安装的紧固螺丝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紧固九片螺丝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松或过紧。

8、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戴手套操作。

篇4: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空气压缩机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前期管理:

1.1空气压缩机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1.2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设备定期检验记录;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3空气压缩机使用前,应向当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

1.4空气压缩机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定期检验要求,向设备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二、空压机开启基准

2.1正常上班时间,空压机值班人员参照现场空气压力检点表,动态调节空压机的开启数量,使现场空气压力维持在6.5~7.5kg/㎝2

2.2非正常上班时间,参照各部门的空压机使用申请提供空气

三、定岗管理及要求:

3.1本公司空压机定岗管理指定操作人员为公司管理课电工,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若发现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相应绩效处理或赔偿损失处理。本公司操作电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3.1.1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得入机房,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3.1.2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3.1.3空压机操作电工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3.1.4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3.1.5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2.运转前需检查下列各事项:

3.2.1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2.2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2.3管路是否正常。

3.2.4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2.5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2.6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2.7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2.8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2.9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2.10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2.11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3开始运转的注意事项:

3.3.1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或启动柴油机,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3.2.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通知电工维修。

3.3.3起动后约三分钟左右没有异音,则将阀门关闭,使储气罐中的压力逐渐升高到达预定的压力。达到设定之压力后,压力开关自动切断电源,电机停止运转。(此时压力开关处释气阀会有几秒钟这释气,将排气铜管内之压缩空气排出,这是正常现象。目的是使电机再度运转时,负载减轻且较易起动,并非漏气)。

3.4压力控制系统的调整:

3.4.1特别注意: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定。压缩机的使用压力不得高于压缩机的额定工作压力。若需调整,必须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整。

3.4.2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力调整螺丝,则增高使用压力,反之则设定压力降低。

3.4.3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差调整螺丝,则增高压差,反之则压差幅度减少。

3.4.4安全阀的调整:

安全阀的泄放压力一般均设定高于排气压力0.1Mpa,故无须自行再调

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须调整安全阀排放压力时,可将安全阀上锁定螺母放松,再调整调节螺丝,顺时值旋转则排放压力提高,逆时针旋转,则压力设定下降,设定好排放压力后将锁定螺母上紧。

四、空压机管理保养与维修:

4.1定期检查及保养事项:

4.1.1请保持机器之清洁。

4.1.2储气罐之泄水阀每日打开一次排除油水。

4.1.3润滑油面请每天检查一次,确保空压机之润滑作用。

4.1.4空气滤清器应15天清理或更换一次(滤芯为消耗品)。

4.1.5不定期的检查皮带及各部位螺丝的松紧程度。

4.1.6润滑油最初运转50小时或一周后请换新油,以后每300小时换新油一次,每运转36小时加油一次。

4.1.7使用500小时(或半年)请将气阀拆出清洗。

4.1.8每年请将机器各部件清洗一次。

4.1.9每天检验所有的防护罩,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装置。

4.1.10定期检查空压机的压力释放装置,停车保护装置及压力表(一月一次),安全阀灵敏性,确保空压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1.11定期检查受高温的零部件,如阀、气缸盖、排气管道,清除附着内壁上的油垢和积碳物(半年一次),运转时,严禁触摸这些高温部件。

4.2设备安全使用:

4.2.1空气压缩机作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管理工作。

4.2.2空气压缩机连续两次起动间隔时间应大于20分钟,每次启动前应放空一级和二级压力空气,关闭减荷阀;

4.2.3空气压缩机作业人员(电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下列异常现象时,应当立即向公司管理部行政专员报告:

4.2.3.1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

4.2.3.2空气压缩机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现象;

4.2.3.3安全附件失效;

4.2.3.4连接、紧固件损坏;

4.2.3.5空气压缩机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4.2.3.6其它异常情况;

4.2.4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4.2.5安全阀应灵敏、可靠,其开启压力不得超过空气压缩机设计压力。

4.2.6压力表应齐全,准确、灵敏。

4.3空压机日常运行检查下列部位及内容:

4.3.1电机的振动、温度、噪音、电流、电压、输入功率、对轮等。

4.3.2空压机振动、响声、排气温度、断水保护、断油保护,压力自动调节装置,注油装置,安全阀等。

4.3.3风包温度,安全阀、释压阀、放水阀等;

4.3.4空压机操作开关发热、声音、电流和电压显示,操作机构动作等。

4.3.5设备接地线与母线连接,接地线端面,接地极等。

4.3.6各种仪器,仪表指示正确,开关带电显示工作正常。

4.3.7灭火器材齐全,放置整齐,数量充足。

4.3.8操作开关五防功能齐全,闭锁装置可靠牢固,连锁装置动作正确。

4.3.9绝缘用具齐全,定期检验。

4.3.10每月试验一次安全阀。

4.3.11空压机房高压开关柜,供电线路。

4.3.12设备台台完好,有铭牌和标志牌。

4.4空压机设备每天必须由电工检查、维护一次,每月分管领导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4.5空压机必须按以下要求定期检查与维修:

4.5.1对防雷、避雷设施、接地极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检查、试验。

4.5.2操作开关每年检修一次,各种保护每年校验一次。

4.5.3输电线路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查检修。

4.5.4安全阀每半年校验一次。

4.5.5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性能测定。

4.5.6空压机轴承每三个月加一次油,每半年清洗检查换油一次。

4.5.7电动机每年试一次耐压。

4.5.8清理滤风器、油箱,定期换油。

4.5.9定期清除风包油垢,风包出口加装释压阀,口径不得出风管直径,压力符合要求

4.5.10其他需要检修的项目。

4.6各种仪器、仪表齐全,校验符合规定。

4.7空压机由专职司机,每小时检查一次空压机运转情况并填写记录。

4.8空压机、风包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断电。

五、空压机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5.1值班员必须有高度责任感,严守岗位,严格门进制度,非机房人员未经上级及矿领导同意,一律谢绝参观。

5.2值班员必须爱护机房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

5.3值班员必须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持设备正常运转;当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值班员不能及时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如遇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可根据操作规程的规定,使设备停止运转,并报告上级处理。

5.4值班员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安全运转,遵守劳动纪律,不睡岗、不打闹、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并填写好各项记录。

5.5值班员应根据压力供风,并根据风量的需要进行开机。

5.6上班时间值班员应根据现场生产情况供风,在供风期间因风量的减少,空压机空转时间超过20分钟,值班员可减少开机台数。

5.7值班员在接班期间要妥善保管好机房内的材料备件及工具,不得随便转借他人。

5.8值班员应参加设备的检修和验收工作,经常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六、交接班管理

6.1值班员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且必须到现场交接。

6.2交班值班员对本班存在的问题、设备缺陷及运转情况作好记录,并交给接班值班员。

6.3交班值班员在下班前打扫卫生,整理好工具、材料等。

6.4接班值班员接班时,要以对所操作设备各主要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向当班值班员了解情况并及时处理好;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汇报上级。

6.5接班值班员对室内卫生、工具、记录本等要做好认真检查和验收。

6.6接班值班员认可后,交班值班员方能离开。

6.7各班值班员应对本班出现的问题负责。

篇5:汽轮机抗燃油技术管理办法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抗燃油技术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抗燃油技术的管理工作。2职责在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抗燃油技术的管理。3管理内容与方法3.1生技部组织、督促、协调油务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认可换油、混油及油种的变更,并提出油品的技术要求。发电部汇总并做好油质合格率统计,汽机检修分公司记录油耗等技术参数。3.2物资部按确定的技术要求和本标准有关要求落实购油渠道,会同发电部参加质量验收。负责入库油的保管和发放。3.3发电部对新油、运行油的质量负责,指导开展油质防劣和必要的小型试验。发电部进行新油、运行油的质量检,监督运行设备油的巡视、补油、回收、防劣、净化等具体工作,如实作好原始记录。3.4汽机专业有责任加强设备运行调整、提高检修维护水平,防止汽水、颗粒杂质污染油质,加速油质乳化、劣化。3.5油系统安装调试验收3.5.1安装或更换部件前,生技部、发电部、汽机分公司专职人员应检查制造厂提供的部件(管道、弯头、油箱、油动机部套等)有无可见焊渣、污垢、砂等杂物,管口封存是否良好;安装时可用清洁低压力蒸汽冲洗部件,清洗油液的颗粒污染度报告达到NAS—1688级8级为合格。合格的部件方可安装。3.5.2设备安装完毕后,应严格按照SDJ53—8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篇)及编写的循环和冲洗规程制订方案,用抗燃油对系统进行变温循环冲洗过滤,直至油中颗粒污染度达到运行标准(见表1)为循环冲洗合格。循环和冲洗操作由发电部运行人员负责,汽机分公司配合。3.5.3循环和冲洗过程中,发电部专业人员应经常从回油总管取冲洗油样检测,直至油质达到新抗燃油标准(见表1),其中颗粒污染度应符合运行中抗燃油标准。合格后方可进行调门联动试验。3.5.4抗燃油系统第一次投运或大修后,应检查抗燃油管道设备附近的保温良好,防止因高温造成抗燃油碳化,卡涩设备。3.5.5注入设备的新抗燃油应符合新抗燃油质量标准,并且必须通过精密过滤器(过滤精度1-3μm)注入油箱。3.5.6机组启动24小时运行后,发电部专业人员复测抗燃油的颗粒污染度仍应符合运行中抗燃油标准。3.5.7凡拆装过调节系统部件后,均应重新进行油冲洗,抗燃油质量应符合上述要求。3.6新抗燃油的选购验收及保管3.6.1抗燃油的型号、厂家由生技部点检负责提供,抗燃油的材料计划由汽机检修分公司负责上报,物资部应直接到上海意航或AKZ0N0BEL公司办事处采购,不应在一般市场上采购,防止伪劣产品进公司。3.6.2新抗燃油的质量应按供应厂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其它标准验收。但不应低于表1规定的质量标准。220MW、330MW机组的备用油不少于2桶。3.6.3新抗燃油的常规项目验收由发电部专业人员实施。必要时进行全部项目的验收可委托本系统的技术归口部门。3.6.4新抗燃油的常规验收,目前可着重外观、颜色、运动粘度、闪点、酸值、水份、颗粒污染度等几项。3.6.5新抗燃油到公司后,物资部应立即通知发电部取样,合格的油方可入库。油桶必须标志清楚。3.6.6物资部负责对备用抗燃油的保管。库存抗燃油应单独存放,防止错领,造成油质劣化。3.6.7抗燃油桶必须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室内库房内,严防日晒、雨淋,油桶应用塑料布扎好,防止污染。3.6.8长期存放的抗燃油,使用前应再化验一次。3.6.9发电部抗燃油备用油箱中应始终保持高油位,达到运行标准的合格油作为机组紧急备用油。3.6.10废油应全部回收至旧抗燃油油桶,存放在仓库,以备厂家回收。3.7运行中抗燃油的质量管理3.7.1发电部3.7.1.1负责观察记录抗燃油颜色、透明度、污染状况。3.7.1.2记录油温、油箱油位。记录旁路再生装置及精密过滤器压差变化,具体情况通知生技部点检。3.7.1.3抗燃油滤油机在运行期间应加强设备巡查,防止渗油漏油的情况发生。3.7.2汽机检修分公司3.7.2.1A、B、C级检修时更换油系统油箱呼吸器中吸附剂,并应进行烘干,在105℃温度下烘干应不少于24小时,该工作由发电部配合汽机分公司执行;记录补油量。负责净油机与系统对接工作及净油机机械部分检修及消缺工作。3.7.3热化检修分公司负责净油机的控制部分检修及消缺工作。3.7.4电气检修分公司负责滤油机的电源连接及电机检修工作。3.7.5质量标准3.7.5.1运行中抗燃油的质量标准见表1。3.7.6检测项目与周期3.7.6.1正常运行中抗燃油取样点一般为回油滤芯出口和滤油泵出口。也可根据需要在系统各部件(如过滤器、再生装置等)前后取样检测以判别部件的工作状况。3.7.6.2机组正常运行情况下,检测项目与周期(见表2)。检测由发电部专业人员实施。3.7.6.3发电部油务监督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到现场查看抗燃油的颜色等,并做好检查记录。3.7.7异常情况处理3.7.7.1抗燃油质量发生异常变化时,应缩短检测周期。3.7.7.2检测到抗燃油质量超过运行指标时,应及时汇报生技部,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检测结果超标的可能原因及参考处理方法见表3。3.8运行中抗燃油的维护3.8.1油系统必须装有磁性过滤器及过滤精度≤10μm的高精度过滤器。安装要严密,防止滤芯破损,避免旁路泄漏。运行中应监视过滤器压差变化,但原则上不更换过滤器滤芯,在A、B、C级检修时全部更换滤芯。3.8.2正常运行时必须同时投运精密过滤器(过滤精度≤5μm)和旁路硅藻土再生装置以及拦截过滤器。油质异常时,根据化验结果,决定单独使用精密过滤器或再生系统。这是控制抗燃油油质劣化速度,延长使用寿命的有效措施。投运期间应定期从进出口取油样分析酸值、水份等含量,判断吸附剂是否失效。原则上滤芯在A、B、C级检修时全部更换,在运行期间不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必须经生产技术部讨论决定。3.8.3抗燃油真空净油机每月在两台使用同型号的抗燃油机组间轮换一次,使用期间每半月运行不得少于8小时,为了便于巡查,应在白天投运。遇机组检修及异常情况时,其投运方式服从公司的另外安排。真空净油机的使用油温不得低于20℃,运行期间应加强检查,防止渗油漏油的情况发生。3.8.4必须防止抗燃油系统局部过热,油温超过正常温度。发现超温现象,应查明原因,并调节冷油器阀门,控制油温。油温低于20℃时,不允许直接开泵。抗燃油的正常使用温度为37—57℃。3.9设备A、B、C级检修中抗燃油的检修管理3.9.1检修人员必须熟知检修规程,掌握检修技能,熟悉系统。3.9.2EH系统检修时须避开其它检修工作,一般在别的检修工作停止2小时以上(如遇拆除保温工作则时间相应延长);同时须注意保持周围环境的清洁,检修现场尽量做到无灰尘,对检修设备外部应用无水乙醇清洗干净。3.9.3EH系统的各部套,原则上不允许解体检修。如遇特殊情况,经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应在制造厂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解体检修工作。3.9.4检修人员应严格保证检修质量,采取严密的防止颗粒杂质污染的措施,还应注意以下规定。3.9.4.1不能用含氯溶剂清洗系统各部件,应使用分析纯无水乙醇和使用清洁无破损的四边圈好边的电力纺或绸布。3.9.4.2对于各部密封圈,解体后应全部更换为新的密封圈,如遇无备品等情况,在经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可使用原来的密封圈(密封圈应无破损),但应找机会及时更换。3.9.4.3按照制造厂规定的材料更换密封衬垫,保证抗燃油与密封衬垫材料的相容性。避免使用原料成份不清的材质。与抗燃油相容的密封衬垫材料有:硅橡胶、乙丙橡胶、氟橡胶、聚四氟乙烯、聚乙烯、聚丙烯等。与抗燃油不相容的密封衬垫材料为:氯丁橡胶、丁睛橡胶、皮革、橡胶石棉垫等。3.9.4.4注意防止红丹防锈等一般涂料以及某些材质的滤油软管对抗燃油的污染,滤油软管最好采用不锈钢软管。与抗燃油相容的涂料是环氧树脂基涂料。3.9.4.5抗燃油系统的密封材料避免用铜质。铝不宜作为承载件(如螺杆泵衬套)材料。3.9.4.6补充抗燃油,应补加经检验合格的相同牌号的抗燃油。与不同来源的抗燃油相混应进行混油试验,试验油样的配比应与实际使用的比例相同。试验合格方可补充。补油后应重新检测油系统中抗燃油的颗粒污染度。3.9.4.7更换来源不同的合格的但不可混用的新抗燃油,应对油系统彻底清理、冲洗,检查密封衬垫材料与更换后的抗燃油的相容性。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更换。3.9.4.8注意防止油箱呼吸孔,液压缸活塞杆密封等处,被颗粒、水份、空气等杂质侵入,机检A、B、C级检修时检查油箱呼吸器硅胶,并根据情况进行下一步处理。3.9.4.9系统各滤芯应在每次A、B、C级检修进行系统油循环后更换全套并再继续油循环8小时左右;EH系统的滤芯原则上不允许在线更换,如有报警信号出现,应经生产技术部开会研究后再确定更换与否。3.9.4.10拆装更换EH系统部件时,实行流水作业,各人分工负责,互不接触其它物品、混淆各自的工序。3.9.4.11EH系统部件的封口,内用不锈钢(1Cr18Ni9Ti)加工堵头进行封堵,外用干净的白布包裹,再扎以绝缘胶带。拆卸管接头后,应立即用清洁的专用堵头将两边的接口可靠地堵上。拆卸部套(如伺服阀、AST、OPC电磁阀等)后,应立即在原部套位置安装清洁的专用堵板。3.9.4.12各部件安装时,应对其外部彻底清洗,对其装配位置,也应清洗干净。各油动机就位时对中工作尽量细致,尽力使油动机对中,以减少油缸、活塞的磨擦。3.9.4.13A、B、C级检修中,EH系统检修工作尽量提前结束,使滤油时间尽可能长。换油时应提前几天清理完油箱,具备进油条件,使新抗燃油能够有足够的油循环时间(AKZ0N0BEL新油需处理10天左右)。3.9.4.14抗燃油系统第一次投运或A级检修后,应检查抗燃油管道设备附近的保温良好,防止因高温造成抗燃油碳化,卡涩设备。3.9.4.15抗燃油油质合格后方可进行调门联动试验。3.10安装及A、B、C级检修后系统循环冲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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