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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本厂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凡我本厂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3.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设备验收

4.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设备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4.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追回。

4.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4.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4.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篇2:设备的选型购置开箱验收制度

1.设备的选型:全矿各单位需要增置设备时,应由使用单位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提出增置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要求,在矿机电总工程师主持下,由机电、技术、设备管理、使用单位等对所需设备的型号和技术性能进行可行性分析。

分析论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有较高的生产效率;

(2)有较为可靠的质量;

(3)安全性能可靠,少污染,低噪音;

(4)配套齐全、结构合理、灵活方便;

(5)能大幅度降低能源和材料消耗;

(6)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和较低的寿命周期费用;

(7)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三化(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程度高,易于维修;

(8)防止采用落后、淘汰机型的设备。

2.设备的购置: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矿论证后的决策编制计划报矿计划部门,经矿长批准上报局计划部门,由局器材部门统一定货,矿设备部门到机电处办理设备领用证。

3.开箱验收:新设备到货,由机电科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共同拆箱,按设备装箱单逐项验收,并填写报告单。随机资料由设备管理部门存入档案,设备入机电设备库待安装,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登记、编号、建卡,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入帐。

篇3: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

1.重要生产设备和特种动能设备:

(1)安装必须有设计有计划并经矿机电总工程师审批,安装部门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与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安装调试。

(2)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有质量检查员(或技术人员)做好现场原始数据的详细记录,以便汇总成正式安装调试资料供验收后存档。

(3)设备安装竣工后,由矿机电总工程师组织安装部门、使用部门及有关单位到现场进行空载、半载、全负荷试运行来通过全面验收,发现问题当场处理不好的以书面记录限期处理,直至使用单位满意,在安装、调试验收凭据上签字后方能正式移交生产。

2.一般生产设备:

(1)凡一般机电设备的安装,必须有设计有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安装单位到安装地点开现场会,介绍现场具体情况。

(2)为保证安装工程按期按质完工,对安装场所、峒室、巷道运输条件必须首先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安装施工要求的方可进行设备的安装。

(3)安装部门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设计要求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进行安装调试。

(4)安装调试完毕,必须进行空载、半载和全负荷试运行,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安装、使用及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使用单位正式使用,并办好正式移交生产手续。

(5)一般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移交生产后由机电部门和使用单位及时建立图牌板、卡片和各种管理制度。

篇4: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2.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公司设备科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3.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由省、市府文件规定须经省、市检测站验收的设备,一定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

5.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轿箱限位、冲顶限位。

(2)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钉紧固是否松动。

(3)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嘴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

(7)检查塔吊路轨型号、轨距、拉杆、四组轨牌及路轨端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完好。

(8)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9)检查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等避雷针、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10)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行业用电规范及当地的《低规》标准,严格执行。

(11)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工棚保护设备。

7.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设备科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机基础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设备科及项目部研究确定。

8.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9.塔吊、在公司与产权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应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

篇5: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改造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称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备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7、改造。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可,改造后的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国家、省、市不允许改造的机械不准私自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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