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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一、全矿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乱调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处每日罚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

二、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发现帐本与实际不符时,经分析核实后,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队长罚款30元,对设备管理员按每台50元处罚。

三、各单位领用设备、配件时必须将本单位设备、配件记入登记本,领用时持本单位登记本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单,持领用单到设备库领取。节假日期间的设备领用要由领用单位值班队长写出书面借条,由机电科值班科长签字后,凭借条到设备库领取,但必须在节假日后24小时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超一天对责任人罚50元。

四、各单位需新增一般设备时,必须提前10天(特殊设备提前一个月)提出设备使用申请,经机电科设备组或运输组审核后,需要调整负荷的单位到机电科电管组办理“供电负荷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领用手续。

五、各单位更换新设备或配件时,必须先将旧设备或配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据设备回收单,凭此单到机电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管理员必须在领用单上注明回收日期,领用单位旧设备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回收,凭回收票到机电科办消帐手续,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

六、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作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并保持库内卫生清洁,听从设备库管理人员指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人、次。

七、各单位使用的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其随机配套的附件不经机电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已经发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件。?

八、回收入库的机电设备,设备库管理人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要进行处罚,个别无法确定的设备,应封存,通知有关单位现场拆开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设备拆旧后的残值或分析结果确定)。

九、回收的设备要在当日内及时入库,对将回收的设备私自放到库外者给予该单位100元/车的罚款。如回收不及时,由机电科指定其他单位回收,回收单位凭回收单,机电科给予同等奖励,因回收的设备不及时入库而丢失,对回收责任单位按设备的原值进行罚款。

十、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则按原值进行处罚。

十一、对于新安装和井下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受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移交时机电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当日内办理签字手续,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十二、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行外,对设备运行环境一并验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与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露出H架底角为准),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按巷道长度处以20元/米罚款,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

十三、对于更换下的坏设备、配件正常情况下,2天内升井回收,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收的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四、每月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编排设备检修及自制件加工计划,修理加工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每少一项罚款100元,因设备配件检修、加工不及时影响生产时,对修理加工单位按影响时间处罚。日常零星检修、加工件按任务书要求工期完成,否则,每迟一天对修理、加工单位罚款100元,影响生产的罚款同上。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机电科组织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每项罚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证,合格证上要有验收者签名,否则,每台罚责任人20元。

十五、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单位必须按设备种类进行编号、标志、铭牌齐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台。

十六、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罚款:

1、电动机烧毁:10KW以下电机每台赔偿200元;10KW-75KW电机每台赔偿500元;75KW以上电机每台赔偿1000元。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经分析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机修队。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3、电机安装使用后,三天之内电机断轴、切销等属安装责任,对安装单位罚款2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4、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期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升井、组织分析。经分析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者,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单位或采购部门承担罚款,并由机电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

5、对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机电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标超过者,按原值的50%罚款;消耗在指标以内者,按原值的50%给予奖励,每月兑现一次。掘进设

备易损件消耗指标减半。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有旧物按原价赔偿50%。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罚款。

7、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20-24日由机电科组织在当月设备例会上通报。清查设备有关队无人参加时,一次罚责任人50元。清点发现帐物不符的,经核实后,对设备管理员罚款30元。

十七、每月设备例会,各单位设备管理网员必须参加,无故缺会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发现替会,对替会者罚款30元/次,迟到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设备分台帐,每月与总台帐对帐。无分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次。每月不及时核对设备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次。各队设备台帐每月评比一次,根据评定分数,第一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罚款300元(最后一名评定分数超过95分者不再罚款)。

十八、不准用圆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根;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为标准,每处以3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2元;在用皮带的托辊发出尖叫声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20元。

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Φ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0元;发现有跳链、飘链、跳槽现象每处罚款50元。

二十一、移动皮带机、刮板机机头、机尾部必须各用两根点杆固定,点杆必须固定牢固(园拱巷道采取防止点杆受力松脱措施),点杆直径在Φ180mm以上,否则每根罚款200元;各段边双链必须等数,不得错环、刮板机底槽煤必须及时清理,除机头、机尾各挖一个底槽坑外,中间部每隔30m挖-个底槽坑,经常保持坑内积煤不高于下槽帮、刮板机链条松紧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与链轮中心线平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50元;及时补充刮板,保证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机刮板数量的5%,且不得连续缺少,不允许有弯曲变形损坏刮板,否则,每块罚款10元。链环必须全部配备螺栓并上紧,否则每发现缺少或松动一条罚10元。

二十二、每一部皮带机头、机尾个不得少于二处滤煤器,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滤煤器,滤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夹胶皮,禁止使用圆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罚款50元/处。受煤皮带机在受煤点加装统-挡煤板,长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装密集辊,密集区长度应于挡煤板长度-致,转载皮带与皮带机搭接处安装统一挡煤板长度不小于1.4m,以上问题不合格罚款100元/处。

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带机、刮板机不准拉水煤。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次。

二十四、井上下备用设备及电源线路的管理规定:

1、井下凡有一备一用或多用多备的设备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运行某一台设备,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逐台投入运行。

2、各工作面备用设备(如乳化液泵站)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线的备用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必须每半月接电试运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备用电气设备每月试转一次,每次试转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防潮湿。

3、井上、下高、低压备用电源线路,两回路每月倒换一次,防止线路故障,损坏设备。

4、井上大型固定设备,主扇、压风机等必须每月倒换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备用水泵和提升机备用油泵等必须每半月倒换一次。大型备用电机必须每两年倒换一次。

5、每次倒换和试运都必须有记录可查,不进行或无记录罚款200元/次。

6、备用设备或大型配件必须上台上架,备用材料、配件必须分类上架摆放,备用设备、配件轴头、接头,必须涂油包扎,备用设备、配件、材料必须挂牌管理,注明品名、责任人等。否则,每处或每台罚款100元。

二十五、设备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良好。减速器及齿轮箱的传动齿轮保持油量适当,发现一处缺油、漏油各罚款50元;发现一处无油干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罚款500元。

二十六、用胶带联接的联轴节应保持间隔20--60mm,高低差不超过3mm。其它硬质联轴节、销子齐全,间隙、错差符合标准规定。否则,缺销罚款20元/根,间隙或错差超限,每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二十七、设备转动装置周围积煤较多,影响散热或摩擦转动部位的,罚款300元/处。

二十八、液力联轴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点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联轴节外壳涂饰变色时,必须更换升井检修,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检修后的磨擦联轴器清除涂层重新喷漆,达不到要求罚检修单位30元/台。

二十九、联轴器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必须完好齐全。没有使用胶圈、弹性盘(包括磨损严重的)或联轴器转动不灵活,每发现一处、一台罚款100元。

三十、机电设备各部件连接固定螺栓及转动部位护罩螺栓,必须保证紧固齐全、完好,每发现缺少一条或松动者罚款20元。每台设备司机必须佩带相应工具,经常检查紧固。否则,对司机罚款50元/次。

三十一、机电设备的高速旋转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须加装护罩或防护栏。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300元/处。

三十二、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包机制,包检查、包使用、包维护、包达标、包奖惩。检查中发现包机制不完善的,罚款200元/次。

1、各包机组及包机人员必须明确规定职责范围,各岗位必须挂牌留名,责任到人。

2、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行。各种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查试验后要认真填写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保证各制动系统灵活可靠,各部位润滑良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各岗位包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各包机组长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分工明确,要做到工作任务有检查、有布置、有落实、责任到人。

6、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7、如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事后认真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三十三、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责任到人。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设备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搞好日常检修和保养工作,做好定期检查、检修、测试、试验工作。否则,每少一次罚款200元。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每天检修时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处理设备存在问题。若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时,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汇报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后,安排时间处理。

3、设备的检查由岗位操作维护人员和包机负责人执行。检查转动部位及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挂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备用设备的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所有设备检查检修后,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

5、凡属于检查不及时,隐患没有排除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6、机电设备日常检修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机电科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不及时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对设备包机人罚款30元/项。

三十四、矿井停产检修后,三日内各队必须将本次检修内容、更换零部件、油脂情况、参与检修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情况等记入本队设备档案,并书面报送机电科,由机电科负责整理存入设备技术档案。否则,对检修单位罚款100元/次,对检修单位负责人罚款30元。各使用单位对所管辖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专人管理,设备履历簿记录编号应与设备编号一致。否则,对管理员罚款30元/次。

三十五、井上、下各种皮带机、刮板机、给煤机、转载机及井下在用各种绞车(大型绞车除外)、临时水泵、喷浆机、扒碴机等各种设备运行时司机必须站立或在上方操作,时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否则,按违章处理。

三十六、各单位不准自购设备,需用设备由各单位提出计划,经机电科选型、设计及负荷验算后,由本系统矿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审批,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采购单位按计划采购,需招标时由机电科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和购置合同。否则,机电科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三十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机电科、安质科、调度室监督执行。

篇2: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护制度

(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运转。

(二)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前后台设备有人负责。

(三)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四)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位,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

(五)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六)维修工(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七)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设备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检修。

篇3: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护规定

一、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需移动时,应经过项目部责任部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设施,才能移动。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应悬挂反光标牌。

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安全防护设施状况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是:

施工队/施工段应按照已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各项安全设施,如:脚手架、井字架、模板、塔吊、安全网、临边等搭设及其防护装置经责任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应经常性地检查与维修;

各施工作业完成后,安全设施、其他防护装置确认不需要时,经过批准后方能按规定的方案进行拆除,并派安全员监护,必要时对危险地带设立警示标志。

3、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或责令责任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二、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规定

.1、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并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弯度与宽度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急转弯、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靠近河流和陡坡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警告标示。

2、机动车装载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的设施/设备,在低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

4、机材部/综合部按工作职责范围负责对驾驶员、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5、驾驶员负责对本人驾驶的车辆情况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6、发生场内的交通事故的处理:

如发生场内交通事故,按长大公司的《事故处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对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存放位置进行标示,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找到。

3、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易于取用的地方,对消防器材建立档案、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的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填写〈消防器材登记表〉。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消火栓,不得占用消防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对使用的消防器材必须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和保养,制定消防器材分布网络图。对使用的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养。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夏季要采取防晒措施,并经常检查喷嘴是否堵塞。

6、干粉灭火器应存放在温度在-10~45度之间,每年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达标,如果超过规定的范围,应及时补充。

7、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是消防专用器材,不得挪作他用。要经常检查消防栓的阀门是否完好,使之处于良好的战斗状态。

8、项目综合管理部门每月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设施检查。

四、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过程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3、项目部机材部门负责对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过程的具体控制。

4、种类

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指危险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7大类,而我公司项目部目前使用的是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及汽油、柴油、氧气、乙炔、液化气、环氧树脂、油漆、天那水等;使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5、采购

项目部机材部门必须根据工程部门提供的需用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按其规格数量等要求,选择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予以采购,产品必须具有“三证一票”。

6、运输

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选用合适的装卸工具;要选择具有《化学危险品准运证》的供应商承运;轻拿轻放,不能撞击,严禁抛、拖、掷等野蛮装卸,物品要固定牢靠,防止倾倒和掉落;禁止混合装运和人货混载。

7、储存

1)、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收发流水台帐和三联领料单、出入库登记制度。

2)、设置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消防规定。并根据物体种类、性质,设置具有防燃、防爆、防热、防晒、防潮的“五防措施”的仓库;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同库存放。

3)、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的物品,严禁出入库。

4)、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对所保管的物品经常检查,及时发现物品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4)、仓库内不能超量储存,要求物品与梁、柱、屋顶距离不少于0.3米,与墙、灯的距离不少于0.5米,物品之间不少于1米,底距不少于0.1米。

5)、库房周边严禁明火作业,不得将物品露天存放及曝晒,在库区设置适当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用水水压充足。库房安装固定的防爆照明灯具,不得使用移动的灯具作照明。

6)、对储存场所的安全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做到几个坚持:

(1)坚持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2)坚持教育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3)坚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制定的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责任制;

(4)坚持严格管理火源、电源;

(5)坚持加强储存场所的防火、防爆工作;

(6)坚持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进行科学管理;

(7)坚持对储存的物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8)坚持用经济办法进行管理;

(9)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

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事入库人员应交出火种(如:BB机、手提电话、对讲机等)。严禁在库内吸烟。库区外要张挂警示标志。每天工作结束后须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人员离开仓内。库房仓间内不准住人。

8、使用

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如特殊工种操作证),并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乙炔气瓶

(1)、禁止震动撞击瓶体。

(2)、禁止接近高温、明火和电器设备。与明火作业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3)、禁止气瓶卧放,装运时不能横向装运。

(4)、使用时,必须要装回火停止装置,其气流速度不得超过1.5-2.0米3/小时瓶,使用压力不超过0.15兆帕。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其剩余压力不低于0.15兆帕。

(5)、不准与氧气瓶混合和运载。

(6)、气瓶仪表必须完好无缺,并装置回火阀。

3)、液化石油气瓶

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储气瓶必须直立,严禁卧放或倒放。

4)、氧气瓶

(1)、不准放在烈日下曝晒,不准接近高温、不准与乙炔(或石油液化气)气瓶放在一起,间距不少于5米、离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瓶禁止卧放。

(2)、不准全部用完瓶内气体,必须留有0.15兆帕压力。

(3)、气瓶上尤其在钢瓶阀门处严禁沾有油脂。

(4)、开关阀门不能太快。氧气流速不能过快,以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5)、焊距点火时先开可燃气体阀,着火后才开氧气阀;熄火时先关氧气阀,后关可燃气体阀;使用完毕应将焊炬挂在安全的地方,并关闭所有的阀门。

(6)、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氧气瓶均是压力容器,使用前要经有关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定期检验。

9、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五、施工机械设备/设施管理

1、施工项目部机材部门负责落实对本项目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废气、废液、废渣及噪声污染。

2、机械设备的大、中修管理

1)、公司机材部负责汇总分公司报送的机械设备大、中修计划,并据此编制公司大中型施工机械年度大、中修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下达分公司实施,并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2)、分公司机材部根据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本分公司的年度大、中修计划,并报送公司机材部审批。

3)、分公司机材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施工机械大、中修计划,负责机械设备的大、中修组织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大、中修质量。?

3、施工机械设备/设施的验收

1)、由公司统一采购的机械设备,一般设备由使用分公司组织验收并向公司机材部提供相关的原始验收资料,公司机材部办理入帐手续;大中型机械设备的验收由公司机材部主持,分公司参与验收。

2)、施工机械设备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由项目部机材部门对施工设备/设施的配套完好情况进行验收,包括施工机械设备的机容机貌及全机完好状况、随机的“使用说明书”、“检测合格证”、“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等,并组织操作手等相关人员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

4)、项目部机材部门负责组织本项目所使用机械设备的管理。

5)、专用/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拆卸,须在机械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由专业操作人员负责,非专业操作人员不得从事专用/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拆卸作业。

6)、公司/分公司机材部参与主要施工机械的大、中修竣工的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修理厂出具的大修项目详细资料、准予出厂合格证明书、双方签署的修理竣工验收文件等,竣工验收文件和修理技术资料等原件送公司/分公司机材部存档备案。

4、施工设备/设施的使用和操作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由分公司机材部会同施工项目部共同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2)、施工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情况,负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岗前教育和技术交底,落实对项目部所用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保证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达到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3)、在施工机械设备/设施旁或其附近,要悬挂该机的“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项目部机材部门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4)、施工项目部机材部门按照维修保养计划,负责对项目部使用的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处于正常和安全的状态。

5)、施工机械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油要进行回收、集中处理,不能随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6)、专用/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局部故障或损坏,为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应停止运行,不得带病作业,并及时报告分公司机材部组织维修人员修复,必要时要报告公司/分公司机材部审核维修方案。

7)、严禁机械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作业。

8)、使用专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按照《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做好日常各项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正常、安全的使用状态,逐日填写机械使用记录。

9)、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实行“定机、定人、定岗”的机械操作“三定”制度。

10)、多人操作、多班作业的施工机械设备应设固定机长,实行机长负责制。

5、机械操作人员上岗条件

1)、主要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劳动培训部门特种作业项目技能的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能上机操作。

2)、小型施工机械设备、手提电动机具的新操作人员,应在熟练操作人员的带领或指导下才能上岗操作。

6、施工机械设备/设施的检查

1)、公司项目部机材部门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的机械设备配置是否能满足施工安全、质量和环保的要求,设备是否处于可用状态。监督检查应留下记录。

2)、分公司机材部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起重提升机械设备、压力设施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并向公司机材部报备上述设备/设施的相关质量检验资料。

3)、分公司机材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所属施工项目使用机械设备的大检查。

4)、公司机材部每年组织一次施工机械设备大检查,并对一年来的机械管理作出总结。

5)、项目机材部每月组织一次对项目使用机械设备的大检查。

?

?广东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广清高速扩建工程流溪河项目部

?2010年11月20日

篇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设备的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7、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8、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9、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启动设备事故应急方案,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

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

2、公司工程管理科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评审,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审核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组织落实设备检查验收。

4、机械设备班长: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对本项目的设备验收提出建议,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落实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修理、报废和启用

1、机械设备的使用、租赁

①在制订购置计划时,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现有情况和各项工作的实际需要,经调研和可行性技术经济论证后,综合考虑生产效率、精度、可靠性、维修性、节能型、环境保护性、耐久性、自动化、安全适用成套性、效益回报来选择设备;同时对设备供方的资质、质保体系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评审选择合格供方。

②对设备租赁方履行设备合同进行评审,旨在提高其服务质量。

③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机械班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④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⑤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①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②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③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④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3、机械设备的修理

①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②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③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④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⑤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将《机械设备使用报表》按每月26日报公司

4、设备的报废

⑴凡符合下列之一的设备应当办理报废

a、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部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仍达不到生产施工工艺要求的;

b、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益差的;

c、维修费用一次超过设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经济上不合算的;

d、属于国家淘汰产品,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e、主要零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f、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改造也不经济的。

⑵设备报废审批程序

a、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操作人员,领导参加鉴定小组小组,对需报废的设备,认真检查鉴定,提出报废处理意见。

b、凡报废设备要认真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鉴定小组人员和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报废程序。

⑶对已申请报废的设备,未获批准前,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弃之不理或乱拆零部件。报废设备由公司集中处理,回收残值。

5、设备的封存与启用

⑴设备的封存

凡因生产任务变动而多余闲置设备,停用一年以上或暂时不用的设备在维修好后均可封存。封存设备可从停止不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启用之月份的次月起开始计算折旧。

⑵设备的封存条件

a、封存设备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里。

b、大型及笨重设备确实无法进库保管时,必须选择适当地方搭盖临时库棚保管。对露天存放设备,必须上盖下垫妥善保管。

c、存放设备要排列整齐,并留有一定间距便于检查、保养。

d、封存的设备应达到大修后质量标准。

⑶封存作业与定期保养

a、设备入库前必须彻底清洗干净,有燃油和储水系统的设备,必须把油箱油管、水箱水管的油水放干净。

b、有皮带弹簧的部位,应进行松弛,以防弹性退化。

c、仪器封存必须装在放有干燥剂的箱内,不得倒置,各种钮键应放在零位或关闭状态。

d、经常注意检查存放场所,破损漏水现象,应即时修理。

e、按季检查封存设备,发现生锈、腐蚀、油干等问题及时处理。

f、库房应经常通风,遇雨季注意防潮。

⑷长期不用或封存2年以上设备,应视作长期闲置不用设备,应积极转让处理,并报公司备案。

⑸设备的启用

a、凡封存设备不得任意拆取零件。

b、启用设备应按工序详细检查后再行使用。

五、安全管理规定

1.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①、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

②、机械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相应的规范标准以及自身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

③、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设备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有专项内容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④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设备,要严格进行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⑤、落实“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

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记录

②.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③.悬挂安全警示牌、验收合格牌

3.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备配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演练。应急设备随时更新,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完好率。

篇5:洗煤厂停车停产检查检修设备管理制度

一、检修安全方面:

1、检修设备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发现一次罚生产副厂长、机电副厂长、班长各10元。

3、起重吊拉前,要认真检查葫芦、钢丝绳套的质量,起吊时进行试吊,起重物件下方或前方严禁站人或有人通过。

4、登高作业一定要戴安全带,且高挂低用。

5、抬架物件时,要步调一致,注意脚下杂物,防止滑擦。

6、进入设备内或作业地点稍低的位置检修时,要戴好安全帽。

二、工作标准方面: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向有经验的老工人学习,向书本学习,掌握一定的业务技能,提高独立工作的能力,提高自身的价值,要有创新意识,改变旧的工作作风。

2、检修人员必须加强与生产车间的工作配合,生产车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3、机电车间大修、检修计划必须按时上报,不按时上报,班长、副班长每人罚款10元。

4、进一步划分包机范围,切实做到包机到人,责任到人。若包机范围内的设备出现故障而影响生产,根据影响时间的长短,与包机责任人考核挂钩,以此来增强每位维修人员的责任心,加大巡回检查的力度,真正做到“动态检查,静态检修”,做到预防性检修,充分利用好每天的停车检修时间,将机械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保证设备检修后的质量。机、电维修的班长每天的检修记录要清楚地记录下:设备名称、更换的备件名称。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谁更换的,谁焊接的,使用时间的长短,必须做到有人检查、有人考核。检修停电的设备,要做到谁停电、谁送电,送电后要试运转,若发现不试运转或不送电,一次罚款30元。检修完后,要将所有工具、杂物撤离现场。设备加油,不允许随处喷洒,黄油袋、桶要随人带走,并清理干净设备及场地的油污。一次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

处罚负责人10元。

6、加大修旧利废的力度,对能够修复的材料、配件一定要进行修复。根据材料、配件的损坏情况,购置一部分小配件进行组装修复。若使用效果好,可对维修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7、要做到“四不放过”,即:①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②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③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④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8、要进一步加强班组长的责任心,管理要创新、要全面、全方位考虑所管辖工作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机电维修班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使现场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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