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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机械防风安全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1目的

保证公司大型机械有效抗御大风,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依据以下管理规定和标准,并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

起重机设计规范

起重机安全规程

科(年)《大型港口机械防风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大型机械。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1大型机械是指:

2.1.1大型机械应配备的防风装置

2.1.1.1风速仪:包括风速测定、显示、报警装置。

2.1.1.2大车电机制动器。

2.1.1.3防滑装置:防爬铁锲(电动、手动)、夹轮器。

2.1.1.4防风锚锭装置。

2.1.1.5防风拉索装置。

2.1.1.6防风车挡装置。

2.1.1.7防风沙袋。

3职责

3.1各主管有关单位的防风职责:

3.1.1设备主管部门防风职责:

3.1.1.1根据国家、交通部、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公司科设部颁布的相关规定,修订适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大型机械防风规定、标准及有关制度。

3.1.1.2监督、检查、考核机械队、维修站,对大型机械防风规定的落实情况。

3.1.1.3负责码头防风装置的改造、验收。

3.1.1.4制定防风装置的保养标准,规定防风装置的保养周期和保养内容。

3.1.1.5定期组织防风装置的检定、调试。使之处于完好、标准状态。

3.1.2操作部生产中心控制室防风职责:

生产中控部门应随时掌握气象信息,在接到大风警报或遇突发大(阵)风时,及时、提前下达防风命令,停止作业。并通知有关单位组织和采取相应的防风措施。

3.1.3安監部防风职责:

3.1.3.1将大机防风工作纳入安全管理的重要监控范围,监督、检查防风工作的落实。

3.1.3.2监督、检查并裁决风速仪使用中发生的争议。

3.1.3.3参与新型防风装置的鉴定和验收。

3.2设备使用部门职责:

3.2.1大型机械使用部门技术部(机械队)防风职责:

3.2.1.1认真执行公司发布的本《大型机械防风安全规定(暂行)》规定。

3.2.1.2负责大型机械防风装置的日常检查、使用。

3.2.1.3结合本规定,制定本单位大型机械防风装置的使用细则,将大型机械防风检查纳入交接班点检内容,并将每台大型机械防风责任落实到人。

3.3:设备维修部门职责:

3.3.1大型机械维修部门技术部(维修站)防风职责:

3.3.1.1认真执行公司发布的本《大型机械防风安全管理规定(暂行)》规定。

3.3.1.2负责大型机械防风装置的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记录。确保防风装置安全有效。

3.3.1.3结合本规定,制定本单位大型机械防风装置维修细则,将维修责任落实到人。

3.4技术部各有关人员职责:

3.4.1主管工程师防风职责:

3.4.1.1主管工程师要对大机防风有关规定的落实,做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3.4.1.2定期下达大机防风装置和设施的保养、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及验收,确保防风装置有效、可靠。

3.4.1.3负责防风装置的改造及开发,确保装置齐全有效。

3.4.1.4定期组织对大型机械防风装置进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存档备查。

3.4.2机械队各有关人员防风职责:

3.4.2.1机械队队长:熟悉并严格执行大型机械防风安全规定,将大机防风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日常工作,经常检查、收集防风装置的隐患,及时通知设备主管工程师给予维修。

3.4.2.2值班队长:熟悉并严格执行大机防风安全规定及检查制度。掌握大型机械防风安全装置的检查、使用方法;随时了解风向、风力的变化及时与中控人员沟通。遇有突发大(阵)风,提前组织司机预控。保证大型机械防风装置随时处于安全有效的状态。发现防风隐患及时向设备维修部门汇报并督促排除。

3.4.2.3操作司机:熟悉大型机械防风安全规定,掌握防风装置的使用方法,上车前和下车后检查防风装置的完好状态,负责将防风装置按规定落实到位。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防风装置出现异常,要及时通知值班队长处理,并做好交接班记录。遇有突发大(阵)风,风速仪显示达到本规定标准时,及时向值班队长汇报。

3.4.3维修站各有关人员防风职责:

3.4.3.1维修站长:熟悉并严格执行大型机械防风安全规定,将大机防风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日常工作。确保防风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修理,检查。监督防风装置的保养、维修。

3.4.3.2维修人员:熟悉大型机械防风安全规定,落实、实施防风装置维修保养计划,定期检查并按计划调整防风装置。

3.4.4值班工程师防风职责:

熟悉并严格执行大型机械防风安全规定,将大机防风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交接班日志,发现防风装置隐患及时组织修理,并报告设备主管工程师。随时观察风速仪指示变化,遇有超过本规定标准或突遇大(阵)风时,及时与中控值班经理联系停止作业。

4防风装置的配置和技术要求:

4.1风速仪的配置和技术要求

4.1.1大型机械均应安装风速仪,风速仪应具有风速显示和不少于三级的报警功能。(报警风速应能根据要求任意设定)

4.1.2风速仪应安装在不挡风处,安装高度应尽量取得一致。

4.1.3大型港机上设置的风速仪应分别在室内和室外设置声光报警器。

4.1.4风速仪应定期进行检定,保证仪器误差在气象部门标准范围之内。

4.2行车制动装置的配置和技术要求

大型机械必须配置可靠的行车制动器,其形式为常闭式。配置数量和相应的制动力矩应满足大机在标准风速级沿轨道方向作用下顺风行驶能够有效制动。

4.3防滑移装置的配置和技术要求

4.3.1大型机械在两条轨道上必须均?配置有效的防滑移装置(夹轮器或防爬器)。

4.3.2防滑移装置应满足在沿轨道方向级标准风速作用下大型港机不发生滑移的要求。

4.4防风锚定装置的配置和技术要求

4.4.1码头及堆场必须设置间距不大于的锚定坑。锚定坑沿轨道两侧对称布置。

4.4.2大型机械必须配置锚定插板。

4.4.3锚定装置应满足在沿轨道方向级标准风速作用下大型港机不发生移动。

4.5?防风拉索装置的配置和技术要求

4.5.1大型机械必须设置与锚定坑作用位置相配套的防风拉索装置。

4.5.2防风拉索装置应满足在级标准风速作用下大型港机械不发生移动或倾翻。

4.6?防风止档装置的设置及技术要求

4.6.1在码头的大机轨道两端点,应设置柔性防风止档装置。特殊情况需经公司科设部同意方可设置刚性轨道止档。

4.6.2柔性防风止档装置应满足当大机意外冲向轨道端点时,能使大机缓冲减速停止。

4.6.3柔性防风止档的结构形式应为水泥框墙内填充柔性物料(沙子、碎石等)水泥框墙沿轨道方向长度应不小于3米,宽度不小于2米。水泥框墙高度应不小于1米。

5大机防风装置的管理:

5.1大型机械防风装置按设备A类机构或部件进行管理。

5.2技术部、操作部安排防风装置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见附表)。

5.3优先保证防风安全装置的维修、保养,对检查发现非完好状态的防风装置必须在小时内解决,解决不了的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5.4新开发、引进、改造的岸桥、场桥防风安全装置必须有设计书、并要对其进行拉力试验,经过半年正常使用后,方可推广使用。

5.5未经公司技术部同??,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停用和拆除岸桥、场桥的防风安全装置。

6大机防风管理及要求:

6.1生产控制中心要随时掌握气象信息,在接到生产调度部门或气象部门大风警报以及突发大风天气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相应的大机防风措施,必要时及时下达停止作业的命令。

6.2公司技术部、机械队在接到防风命令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对大型机械的防风安全装置的状态进行检查确认。大型机械司机在接到防风命令或当风速超过级时,要迅速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风措施。

6.3公司各有关部门安装的风速仪,设有标准风速级持续秒和标准风速级持续秒两级报警装置,任何一台报警器报警时,应该及时通知中控值班经理和操作司机,采取防风措施并停止作业。

6.4大型机械安装的风速仪,设置为极速且持续秒钟,17m/s级标准风速且持续秒钟,级标准风速瞬时三级报警。当六级标准风速报警应停止作业。遇特殊情况需继续作业时,需经主管经理批准并要求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和监控措施,作业时间不超过三小时。当作业中级标准风速报警时司机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防风措施。

6.5标准风速级报警时,禁止起落俯仰。

6.6遇有突发阵风,大型机械需进入锚定时,标准风速级)时,只允许在司机室高档位逆风行车。

6.7严禁在规定风速范围以外进行作业。当生产部门与大型机械使用部门因风速发生争执时,由安监部门裁定。

6.8大型机械工作状态防风要求:

大型机械工作状态时,其行车制动器应处于制动状态。防滑移装置(电动、手动)应处于制动状态。

6.9大型机械非工作状态防风要求:

6.9.1执行大型港机工作状态防风要求。

6.9.2将大型机械进入锚定状态,插好锚锭板,放好防爬铁锲。

6.9.3岸桥大臂收起并锁定。

6.9.4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6.9.5除做好上述防风工作以外,接到大机防风通知时,还要锁定防风拉索。

6.10大型机械抗大风要求

6.10.1?执行大型港机非工作状态防风要求。

6.10.2用防风拉索锁紧大型港机。

6.10.3岸桥要锁定小车,收起前臂梁并固定在岸桥钩上,吊具起升至

最高位置。

6.11大型机械在雨季和雨天防风要求:

6.11.1?每年月是特殊防风时期,在此时期,技术部(维修站)要加强对大型机械防风设施、装置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所有防风装置的完好。

6.11.2遇有岸桥、场桥在雨天作业时,应考虑风雨载荷对岸桥、场桥工作状态抗风能力的影响,除严格按上述要求执行外还应配备专人在码头上对作业中的设备进行监护。

7奖惩:

7.1公司责任部门和个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大型机械的防风工作。

7.2对防风工作中成绩突出、贡献显著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主管部门给予表扬或奖励。

7.3对没能落实责任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元罚款。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

篇2:机组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对机组修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检修设备的隔离、大修期间取送电源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机组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目标

2.1不发生人生轻伤及以上事故;

2.2不发生重要设备和重要工具、仪表、仪器的损坏事故;

2.3不发生人为责任障碍;

2.4不发生火灾事故。

3检修前的准备

检修前应认真细致地准备和筹划,并进行全面的现场摸底跟踪和检查,这是保证机组检修工作安全、准时、有序进行的必备条件。

3.1安全用具检查试验

各班组及外来施工队伍应对在检修中所使用的工、器具(包括各种车辆、电动机、电动机具、起重机具、行灯变压器、焊机、接地线、接地板、安全带、梯子等)按照安评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和试验检测,合格者贴上统一标签,不合格者禁止使用。

3.2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3.2.1修前公司要组织班组进行安规和检修规程的学习和考试,并把考试成绩上报安全监察部。

3.2.2外单位承包项目的工作人员,如属电力系统队伍,承包工程项目单位组织《安规》学习、考试,考试成绩由所在单位安监部门确认并上报我厂安全监察部。如非电力系统内队伍,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学习、考试。

3.2.3公司有关部门招用的民工,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安规》、厂规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3.3检查作业环境:公司检修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到检修现场按照安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如照明、检修电源开关箱、通道、楼梯、检修平台、护栏等,并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3.4确定临时电源:公司电气专业应根据检修项目的要求,配合各检修专业在确保安全用电的基础上配置检修电源到检修点,确定检修使用临时电源箱配置方案(包括容量、数量、地点),为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避免由于检修电源管理不善而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等事故。

3.5确定检修用气:机组检修时,氧、乙炔气耗量较大,是防火、防爆的重点,由检修公司确定检修时氧气、乙炔危险品的使用、配备和安全管理方案(包括放置位置、数量、安全距离、应急措施等)。

3.6确定脚手架用量:由生产管理部、检修公司确定脚手架架设的总数量及分布位置,对检修中使用的架台材料进行普查,禁止不合格的架台材料进入检修现场,以保证充裕的备料和保证搭设用料的材质合格。

3.7明确检修安全责任

3.7.1公司要确定机组检修安全管理重点的项目,开工前检修部安全员要对工程项目负责专业的安全措施进行核对,确认合格后方能施工。

3.7.2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设专职安全员,不足30人的应设兼职安全员

3.8安全措施的审定:施工单位在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送安全监察部审定。安全组织措施内容包括项目组织机构、施工责任人、安全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是对所承包项目,根据现场作业环境,系统的连接、施工步骤进行危险点辨析,制订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的具体安全技术方案。

3.9资质审查:工程承包方须在开工前,将有关的安全资质证书、工程项目内容、安全保证措施、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专职安全人员名单报到生产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进行审查。

3.10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每项检修项目在检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外包项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督人员汇同施工单位到检修现场进行安全交底,经三方签字后方可施工。

4检修中的安全保障计划

4.1对检修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

4.1.1充分发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三级安全网的作用,每位员工都要积极参与安全的过程管理,任何员工发现不安全行为均应及时制止,见到违章行为均要立即纠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4.1.2检修期间由安全监察部牵头与各部门安全员组成检修安全监督组每天在大修现场流动巡查,进行安全监督工作。安全监督成员应按时到达现场,对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及处罚。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督人员应佩戴安全监督标志,对本单位检修现场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违章及不安全行为。

4.1.3监督人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安监部反映当天的安全情况。

4.2现场动火的监督和管理

4.2.1机组检修过程中,会有大量的动火作业,由于检修现场放置的零部件、检修工具、检修电源线、油桶及各种易燃杂物较多,所以在动火前必须注意周围的环境,特别是对有易燃物品、大型脚手架、电缆密集布置区域更要做到安全措施到位、消防设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4.2.2在油系统、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电焊、气焊、烘烤及焚烧残渣等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另外在该部位施工时应防止产生撞击火花,电气火花、静电火花。

4.2.3公司炉、机、电专业必须在现场设立专用废油桶,并标明油种类,管道剩油、废油应用容器盛装,倒到废油桶内。禁止向地沟、草地绿化带倒油,对造成火警隐患、污染要追究责任,严加考核。

4.3脚手架的管理: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严禁使用,作业人员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脚手架是否完好。

4.4检修现场交叉作业、立体作业的协调管理

4.4.1一个区域计划检修的项目多,必定有交叉作业和立体作业,一旦失去有效的管理,作业面就容易出现混乱。必须做好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同时各施工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三不伤害”的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4.2立体作业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各施工单位应做好防碰、跌、挤压、刺、高空落物致伤的安全措施,作业点之间应加强联系,在时空上进行充分的调控,以控制不安全因素。

4.4.3同一检修系统内遇有不同单位的不同项目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机组大修网络进度合理安排工序。如有问题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协调工作。

4.5安全通道

4.5.1现场的安全通道在整个检修过程必须始终保持畅通,不能被各种杂物堵塞。所以,对拆下的包温、脚手架、废料等杂物要及时清理,发现有杂物堆积影响安全通道,安全监察部应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处理。

4.5.2揭开的沟盖板要摆放好,孔、洞要有安全围栏及标志;厂房、楼梯打孔洞要向生产管理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动工。

4.6文明卫生

保持文明、卫生的作业环境,是为现场作业人员创造良好劳动条件和保证安全作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做到每天收工前清理检修现场,核查施工用电、用汽、用水等是否安全隔绝,认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于粉尘浓度高的区域,工作人员应严格配戴防尘口罩或防尘面罩,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以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4.7检修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应派专职人员值班和巡查,防止设备零部件遗失和非检修人员进入重点检修区域而发生意外事故。汽机开缸至扣缸应全过程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对检修人员、上缸检查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并登记在册,以确保安全。

4.8?系统隔离安全措施:为确保检修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检修工期,运行部门接到检修计划后认真组织学习,并按值长发出的系统隔离命令,及时根据检修项目及厂用电、公用系统的使用情况和内容,制定隔离方案并组织隔离工作,对隔离的阀门挂牌、上锁,做好停电后的各项措施。

5检修中外包工程工作票、工作联系单管理

5.1外包工程依据《工作票管理标准》、《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办理工作票及动火工作票

5.2外包工程中各人员的职责

5.2.1我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联系人由经批准的具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员担任。

5.2.2承包单位的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在队伍进场前三天提出,安全监察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5.2.3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职责执行《工作票管理标准》规定。

5.2.4工作联系人应由苇电公司指定人员担任,并对下列事项负责

5.2.4.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2.4.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5.2.4.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4.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2.4.5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及时与公司有关部门联系。

5.2.5工作许可人应由管辖该项工作范围内设备、场地的运行值班人员担任,并对工作是否影响设备安全(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负责,负责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5.3外包工程工作的许可制度、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依据《工作票管理标准》执行。

5.4凡在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不需办理工作票或可以口头联系的外包工程,必须执行工作联系单。

篇3:机房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禁止在设备通电时拆装、焊接零配件,并设“严禁吸烟”警示牌,严禁吸烟。

二、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煤油炉、酒精炉;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加热器,防止超荷作业。

三、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或放入机房,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妥善保管。

四、保持室内通道畅通。爱护楼内设施,非设备专营人员不得乱动楼内设施、设备和消防装置。

五、操作机器时应严格遵守防火安全规定。

六、离开机房时:关闭窗户,防止遗留隐患。

七、机房安防需遵守国家通信机房建设标准,机房维护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通信机房防雷、防火、防洪、防虫鼠、防震、防盗等工作,确保人身和网络设备安全。

八、机房内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及防毒面具,并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开展消防培训,每个维护人员必须熟悉基本的消防知识、会用消防器材。

九、消防系统应由消防部门定期检测,机房内未经维护部门批准禁止私接电源线,外围终端设备的取电需要统一到规定或设计的插线排上取电,严禁随意接插机架内电源插座,机房禁止安装、使用高温照明灯具、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

十、机房照明、应急照明完好;应备有各种灯具、开关和熔断器等备件,并在固定的位置存放。

十一、机房内登高作业时应注意:必须使用绝缘梯凳,不得在机柜内、机柜顶和走线架放工具、工具袋及其它物品,以防工具等散落损坏设备和伤人;梯凳须坚固并平稳放置,操作时应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

十二、机房楼内禁止吸烟,禁止将食品带入机房;机房楼内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品;机房内的电缆井、穿墙孔洞要用阻燃材料封堵;机房内禁止搞装饰性装修,禁止设吊顶、可燃隔墙及可燃墙裙。

十三、机房维护人员应加强防火安全学习,定期检查相关防火设施,开展防火救火演练,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防火检查;必须确保有关环境监视告警装置的可靠性。

十四、机房应根据消防规范配置消防器材。火灾自动告警系统及自动灭火系统应由专人(或兼职消防员)负责维护,确保运行正常。

十五、机房维护管理员工均要学习防火安全知识,了解工作现场的消防设备及器材基本性能,掌握操作方法,熟知机房灭火流程;必须做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得本岗位通信(工作)过程和设备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

十六、消防器材要定位放置,不得任意挪动。

篇4:锻造厂设备工具车工管理规定

1.1严格执行《锻造厂安全标准化管理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工作环境标准》,并按定置要求保持现场整齐、清洁;

1.2实施本岗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工作;

1.3遵守国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1.4对本岗位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积极做出响应,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1.5积极配合管理评审,落实不符合、事故、事件纠正和预防措施

1.6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记录工作。

作业流程

做好上岗前准备工作-审阅交接班记录、点检记录-处理遗留问题-对天车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进行试车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请有关人员处理-进行正常的吊运工作-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停车-清理卫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班

作业程序

1.上岗前准备

1.1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持证上岗。(在车上带布工作帽,车间里戴安全帽,眼裸视力必须达到1.0,达不到者必须配戴眼镜)

1.2认真审阅交接班记录、点检记录,了解上班天车运行情况。

2.设备检查

2.1检查总电源是否已切断,严禁带电检查。

2.2钢丝绳有无破股断丝现象,卷筒和滑轮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端部的压板螺栓是否紧固。

2.3吊钩是否有裂纹,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2.4各机构制动器的制动瓦是否靠紧制动轮,制动瓦衬及制动轮的磨损情况如何,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磁铁冲程是否符合要求,杆件传动是否有卡住现象。

2.5各机构传动件的连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紧固。

2.6各电气设备的接线是否正常,导电滑块与滑线的接触是否良好。

2.7开车检查终点限位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正常,安全保持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工作是否正常。

2.8开车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2.9检查完天车各机构后,将结果记录于点检记录本中。

3.试车内容

3.1观察天车各部及轨道上无人后,鸣铃送电。

3.2主、副卷扬分别反复升降三次,观察极限,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

3.3大、小车往返一次,控制器应逐级加速。

3.4观察大、小车的滑力,进行必要的调整。

4.注意事项

4.1检查天车和试验各机构时,发现下列情况,天车工不得起动天车。

4.1.1吊钩的工作表面发现裂纹,吊钩不能转动。

4.1.2钢丝绳有整股折断或断丝数超过报废标准。

4.1.3各机构的制动器不能起制动作用,制动瓦衬磨损严重,致使钉锭裸露。

4.1.4各机构的终点限位开关失效或其杠杆转臂不能自动复位,舱口门,横梁门等安全保护?形状的联锁节点失效。

4.2对发现的上述情况,天车工应及时通知天车修理人员处理修复。

5.天车操作基本姿势

5.1天车在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在作业中聊天,阅读书报,吃东西,吸烟等。

5.2两手分别握控制器手柄。

5.3身体前倾3-35度。

5.4视野范围前倾60度,左右视90度。

6.天车起步

6.1鸣铃起车,警示现场工作人员,天车起步,要听从专人指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起钩要平稳,逐档加速。

6.2钩头稳准快,接近吊物,待挂钩人员离开后鸣铃起步。

6.3拉紧吊升绳,控制器逐级加速,缓缓升起。

6.4物件起吊后,反复升降一次,确认制动器无误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7.天车行走

7.1天车升到安全高度鸣铃,遵照指挥行走。

7.2天车司机要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不论何人发出停车的信号,都必须立即停车。

7.3天车吊运的物件禁止从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体应走指定的通道,且要离开地面物体0.5米以上。

7.4天车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倒车等手段来停车,为防止发生事故而紧急停车时例外,但控制器只能放在相反方向的第一档。

7.5两车相行相遇,应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禁止推车。

7.6吊运物件接近地面人员时,要鸣铃发出信号。

8.天车落物

8.1根据工作性质,选择最好的落物位置。

8.2听从指挥人员鸣铃落物。

8.3下落时应考虑惯性,做到缓、稳、准、平。

8.4如遇特殊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安全降落吊物。

8.5摘钩后,鸣铃起钩,执行新工作。

9.天车停车

9.1大车停在指定位置,小车停在驾驶室一端。

9.2吊车停在距离顶点极限开关1.5米左右。

9.3各控制器放在零位,断开总电源,清理天车卫生。

10.吊运注意事项

10.1超负荷不吊。

10.2指挥信号不明,乱指挥不吊。

10.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10.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10.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6工件埋在地下(或地面固定物)不吊。

10.7光线阴暗看不清工件不吊。

10.8棱刃物件捆绑没有安全措施不吊。

10.9歪拉斜吊不吊。

10.10(炽热液体,金属包、酸罐)过满不吊。

11.交接班

11.1交班天车工应将工作时天车所出现的问题,故障及处理情况,记入交接班记录中,签字交班。

11.2交班的天车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车工交接后方可离开。

11.3保持工作区及设备的卫生。

11.4接班天车工首先应熟悉上班司机在交班记录中所记事项,对遗留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

11.5接班天车工应检查天车设备状况,做好设备的点检,紧固和润滑等工作。

12.相关文件

12.1《厂安全标准化管理操作规程》

12.2设备使用维护规程

13.记录

13.1设备点检记录

13.2交接班记录

13.3安全活动记录

13.4考勤记录

劳动纪律

1.1任何天车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有事需要休息必须向当班班长提前一天请假,书写假条须由科主管批准,无故不上班视为旷工处理,如因特殊情况需休班两天以上,必须作书面申请由科主管签字后厂长批准,获批准后才能休班。

1.2每天提前十分钟上车,交接班时间车上不能没有人,严禁脱岗扯皮行为。

1.3工作空闲时原则上必须在车上,如下车休息不得离开天车附近,必须在能够让生产工人看得见的地方。

由于个人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天车损坏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如违反上述管理规定每次罚款10-30元,一个月内连续违反管理规定加倍处罚。由于个人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天车损坏者每次罚款100-200元,严重影响生产者将从重处罚。本规定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执行。

篇5:铲车运行维护管理安全操作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装铲车的安全工作,保障人机安全,使铲车纳入规范管理,为安生部煤炭及生物质输料、混料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中电洪泽热有限公司、中电洪泽热电生物质有限公司

3?规定和程序

3.1铲车司机上岗要求

3.1.1铲车由专职铲车司机和各运行值铲车司机驾驶,其他任何人不得随便驾驶,生物质铲车工交接班在铲车处进行交接。铲车司机应具有一般车辆驾驶、使用维护知识和经验的人担任,上岗前须规范技术培训,并有指定师傅传、带。

3.1.2铲车司机应认真学习公司规章制度,熟悉车辆性能,操作要领,在工作中从严要求自已,做到遵规守纪,保证安全。上班不迟到、早退,窜岗,脱岗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上下班,不得随便调班。如调班需得到燃料班班长、值长及部门同意后,方可调班,有事请假需履行相关请假手续。铲车司机上班工作岗位在输煤值班室或燃料班值班室。

3.2上下班交接班制度

3.2.1交班司机必须共同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各部位不影响正常工作。

3.2.2司机上下班须坚持交班签字制度,明确设备安全责任,并记录在交接班簿上。

3.2.3交班时出现影响正常使用的重大故障或从在安全隐患,交班司机不得下班,应协助接班司机参加抢修。

3.3铲车司机工作要求

3.3.1铲车司机(筛煤、燃料班铲车工)正常工作时间6:00-14:00、14:00-22:00,两班倒时间一个星期轮换一次。如更改工作时间,在接到部门通知后,执行新的工作时间。

3.3.2生物质机组运行期间,运行值铲车工负责上料及4#输灰皮带带头铲灰工作,燃料班铲车工负责转运混料工作。

3.3.3运行值铲车工白班、小夜班、大夜班期间,只能驾驶40铲车进行归料、上料、铲灰工作。如40铲车损坏需动用其它铲车应得到燃料班班长同意,如夜间40铲车发生故障,需得到运行值长同意,并在北门门卫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方可使用其他铲车。

3.3.4铲车司机工作期间应认真开好铲车,发现铲车有缺陷时,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燃料班主值汇报缺陷。

3.4铲车交接要求

3.4.150、160、955铲车及抓草王由燃料班铲车工进行交接。

3.4.240铲车由运行铲车工进行交接。

3.4.3铲车使用工作及缺陷情况,并及时认真记录在交接班记录簿内。

3.5铲车的放置要求

3.5.140铲车放在秸秆库外西侧的南门或北门内。

3.5.250、160、955铲车、抓草王放在中心草站棚内。

3.6铲车日交接检查内容

3.6.1检查铲车外部有无碰擦现象;

3.6.2检查铲车油压系统的液压管路应予以固定,接头处不漏油;

3.6.3检查铲车轴,节、升降油缸有无磨损现象;

3.6.4检查铲车轮胎螺丝是否松动,是否缺少,轮胎的气压是否充足、轮胎有无损伤;

3.6.5检查铲车传动连接装置是否松动,检查离合,制动踏板自由行程是否正常;

3.6.6检查铲车方向盘装置连接是否完好;

3.6.7检查发动机油底壳内机油平面、燃油箱内油平面(柴油油位在一半以上)、液压箱油平面是否正常;

3.6.8检查蓄电池电解液平面是否正常;

3.6.9检查水箱水是否加满,冬季出车前应加水,出车后应放水;

3.6.10检查铲车其它部件如;张紧轮、风扇皮带的松紧程度,灯光、喇叭、仪表、雨刷器、电风扇、空调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已损坏的设备暂不作为交接班内容)

3.6.11检查铲车外部及驾驶内清洁无杂物;

3.6.12启动铲车仔细听发动机有无杂声和机械运行情况;

3.6.13铲车制动鼓上的草料在交接班前应及时清除,防止发热发生失火事故。

3.7铲车月度检查项目

3.7.1检查离合器,变速箱,驱动桥、制动鼓的发热现象,如有发热现象应检查原因排除;

3.7.2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有无异常;

3.7.3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7.4配电线路等有无异常情况;

3.7.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3.7.6车辆启动后检查车辆排烟,声响、殆速是否正常,并检查仪表,灯光喇叭几个操作机构是否正常。

3.8铲车保养、润滑和维修

3.8.1铲车各部位润滑点,由专门铲车维修工分部位对车辆定期润滑;

3.8.2加用齿轮油的部位为:变速箱,驱动桥壳及校边变速器,传动轴下万向节,方向机,其中冬天用HL-20,夏天用HL-30;

3.8.3其他部位用润滑脂;

3.8.4各部位保养应规范,杜绝敷衍了事,走过场等不符责任行为。

3.9铲车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3.9.1每次使用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构架是否开焊、裂开;轮胎是否损伤、气压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现象;各种气压、油压、水压、水温、油温、电压等仪表是否正常;各种指示灯、照明灯、后视镜、喇叭等是否正常;是否有着火或烧焦的异味。

3.9.2不准超重装载;

3.9.3不准歪斜装载,铲车不准在大于15度的坡面上横向或左右轮胎高低相差太大的凹凸路面上,举升重物至最高位置,以免铲车偏倒;

3.9.4每次装料之前,应检查举升液压系统是否正常。装料时,车身回转半径内严禁有人,铲斗装料需越过运输车辆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装料不可过满、装偏。装料尽可能靠近车斗,不可过猛,以防砸坏车身。

3.9.5装载物料应低速缓慢进行,不得采用加大油门,将铲斗高速猛冲插入料堆的方式进行装料。进铲不可过深,提斗不可过猛,一次挖物料不可过高。不可出现铲斗装载不均、单边受力等现象。

3.9.5开车期间必须集中精力,按章操作,严禁酒后驾车,发现违章操作和酒后驾驶,视情节罚款200-1000元。

3.9.6不得铲、推、吊等部分体积埋于地下的坚硬物体和不明物体,不得用于拆除房屋等建筑物工作;

3.9.7作业检修中铲斗前方,下面严禁站人,以免发生事故;

3.9.8夜间作业,要保证本机照明装置完好,进入料场前先检查防火罩、电路等有无裸露、喷火等不安全迹象,否则不能盲目进料场作业。

3.9.9禁止在铲车抓斗内站人进行高处检修作业。

3.9.10严格现场交接班。交接班双方按交接班内容逐项进行,交班司机要详细介绍上一班车辆运行情况,发现车辆存在问题或隐患,应及时汇报安生部领导,进行修理。

3.9.11工作结束后,必须将铲车停靠在指定位置,并停车落锁。严禁将车辆停靠在陡坡或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地点。

3.10行驶路线

3.10.1原则上铲车只能在中心草站、秸秆库、渣场、煤场范围内行驶。

3.10.2铲车禁止驶入草坪及非承重盖板上。

3.10.3铲车若需驶入非生产区域及出厂上路工作时,必须经生产部相关领导批准后并指定技术熟练的铲车司机驾驶方可进行,铲车行驶速度限速在10公里/小时以下。

3.11处罚规定

3.11.1对违反本规程的铲车司机,由安生部根据情节和危害程度,可给于批评教育、罚款、待岗处理。

3.11.2违反本规定造成铲车人为损坏事故的,对责任人按照损坏设备购买金额予以处罚;造成铲车损坏较大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考核办法对责任人予以处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对责任人按医疗费的20%予以处罚。

3.11.3凡交班隐瞒重大故障或隐瞒重大故障造成事故的,经查落实后对责任者予以罚款或待岗处理。

此规定从2010年8月25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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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生部

201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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