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单位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1、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的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
3、制定分管领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逐条抓好落实;
4、经常开展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规定,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6、注重职工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依法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7、定期组织所分管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按要求完成企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2: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工作职责
1、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2、协助主要负责人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具体落实或者监督有关部门落实;
4、组织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和解决;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确保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落实到位;
7、指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使用;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篇3:企业技术负责人机械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塔机》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
2.主持新型塔机或进口塔机的选型、技术实验和验收工作;
3.审批塔机安、拆方案;
4.主持解决塔机安、拆、使用、修理和改造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5.主持塔机年审工作;
6.主持塔机在安、拆、附着锚固、修理和技术改造中重大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安装验收工作;
7.主持或参与塔机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8.对安、拆队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篇4:各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各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对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健康安全全面负责。
2、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
3、认真执行“五同时”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分析、预测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4、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5、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含外包队)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7、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进行监督和落实,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篇5:技术安全部负责人安全职责
技术安全部负责人在安全总监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统筹协调管理工作及安委会日常事务,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有具体综合监管责任,是技术安全部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协助安全总监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统筹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在安全总监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公司安全责任制;
(三)在安全总监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建立健公司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四)在安全总监的领导下,负责监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各项资源有效配置和实施;
(五)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六)具体负责监督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七)具体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八)在安全总监的领导下,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工作;
(九)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