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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安全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一、电烙铁

(一)手柄、导线、插头应完好无损,导线不准用强度低的塑料线。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手柄及插头破损,带电体裸露、导线老化等情形之一者,不准使用。

(二)在机架上使用时,应防止烧坏布线或其它设施。在带电设备上使用时,不准接地(在保证电烙铁不漏电的情况下)。烙铁上的余锡不准乱甩。

(三)暂时停用应放在专用支架上,不准放在地面、桌子上或易燃物旁;未冷却不准放回原处。

二、移动式排风扇、电风扇

(一)排风扇金属外壳及其支架,必须有接地保护措施,并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电源接线盒。移动时应先切断电源。

(二)使用前应检查并应定期检修,零部件破损、导线老化,不准使用。不准在人孔内使用排风扇、电风扇。

三、手电钻、电锤

(一)应使用双重绝缘的手电钻、电锤。使用不是双重绝缘的手电钻、电锤时,应检查金属外壳不得漏电,手柄、开关、导线及插头必须完好无损。使用时其插头必须与带漏电保护器的单相三眼和三相四眼插座相符合,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使用。

(二)使用前必须检查外壳是否漏电;并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用。装卸钻头时,严禁戴手套,并在完全停止转动时进行。

(三)遇停电、离开工作地点或转移工作地点,上、下传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四)在易燃、易爆场所或附近,不准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中出现震动、高热或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

(五)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六)在潮湿或金属容器内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低压电源。

篇2:圆盘锯使用安全规定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轮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缝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篇3:设备操作使用制度范本

3.一、各级领导应经常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和技术训练,使设各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气。

二、主要生产设备实行凭操作证操作制,确因生产需要,经车间主任批准,可操作其他同类型设备。

三、设备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和使用维护保养专人负责制,变动操作者报设备科批准备案。

四、对单人操作一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专人专机制。做好交接班工作一人操作多台设备,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使用保养负责制。

五、操作工人必须熟悉设备结构性能,掌握设备使用须知“润滑五定”和“三级保养”的内容和要求。经考试合格发放操作证后方可操作设备。特殊如:充氧工、操作工、电工、电焊工、锅炉工等需耍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六、操作工人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合理润滑,正确使用设备,执行“三级保养”,做好“三好”、“四会”。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七、生产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格运用及精粗用.如确由于生产或工艺加工特殊需要而在设备」飞进行超负荷,超规格及精机粗用时,必须事先提出可能发生故障的防范措施,并报设备科审查,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未经审批,操作工有权拒绝操作。

篇4:机械使用一般管理规定

1、主要规定

①机械使用安全,除要求机械本身无故障外,还规定了操作人员所具备的条件和持证上岗的要求,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所持的证书应与其所操作的机械相符。

②机械操作人员除遵守操作机械应穿戴的劳动保护用品外,还应遵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下,应穿戴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规定。

③各种机械的作业能力和使用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限度就会造成事故。为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必须熟悉该机械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并严格按规定执行,避免发生故障、损坏和导致事故。机械设备使用前进行检查和试运转,除对其性能进行检验外,尚应检验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

④应注意机械设备的使用场所,特别是易发生危险的场所需要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要求,如设置通风换气装置、对危害气体的检测、防触电的安全措施以及设置消防器材、警示牌、防护围栏等,对保护人体及保护环境所提出的要求。

2、相关规定

本规范第2.0.4、2.0.7、2.0.11、2.0.12、2.0.17条中规定了相关的内容,如:交接班、安全技术交底、拒绝违章指挥、按规定使用前进行测试等也须遵守。

3、注意事项

①机械操作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但有些中小型机械的操作属于企业自己培训的操作人员(如卷扬机),因学习课时少、内容简单,虽经培训但不能独立操作,遇故障不懂如何采取紧急措施;还由于对机械性能知识少,不懂如何正确维护保养。另外,也有其持证机型与所操作机型不符,例如:原操作中型起重量的塔吊司机,临时操作轻型塔吊,结果发生超载倒塔。又如:某施工单位汽车吊的吊车司机未到,由本车的汽车司机代替操作,结果导致事故。虽然都属塔式起重机,但不同级别起重量的塔吊对同样超载重量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另外,虽然同属汽车吊车的司机,而吊车司机与汽车司机的技术要求也是不一样的。

②有的机械操作人员不遵守现场的规定,如:认为在机车内作业或在操作棚内作业,不遵守进入现场戴安全帽的规定。也有的操作人员为适应施工的需要而超载作业或疲劳作业,不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各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和定期培训工作,切实作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现场的安全规定。

实施与检查的控制

1、实施

①操作各类的机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操作证必须与所操作的机械类型相适应。

②操作搅拌机、卷扬机等中小型机械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培训内容及课时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应经熟悉的操作人员同机操作,并确认可以独立操作时,方可单独操作。

③当操作人员改变机型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经熟悉的操作人员同机操作,确认可以独立操作时,方可单独操作。

④对各类机械人员必须加强管理,定期学习。应该会操作、会保养、懂机械原理、能在紧急情况下正确处理故障和具备遵章守纪的素质。

2、检查

①检查操作机械人员所持证书是否与所操作机械相符。

②通过必要的简单问答包括班前试运转、作业中主要注意事项以及对发生故障的处理方法等,判断其技能。

③通过操作和对安全装置的运行检查,确认机械安全装置的可靠度和确认操作人员熟知程度。

④机械运行所产生噪声、振动等环境污染是否超标,作业条件和作业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篇5: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由动力设备部门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2.自行制造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并将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等文件报有关主管设备的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制作。

3.经过大修理的重要施工机械(包括起重机、施工电梯、打桩机等),应经主管单位的设备部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和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由工程队主管设备队长组织本单位机务、安全部门和机操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处)动力科、安全科进行验收。井架、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由主管设备队长组织机务、安全部门和机操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5.大型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等技术性能复杂的机械设备,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处)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6.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7.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人货电梯和打桩机械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的专业机务组。

8.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当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9.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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