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院临床科室和医师用血评价公示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市医院临床科室和医师用血评价公示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6

市级医院临床科室和医师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临床科室和医师个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以促进临床用血更加科学、合理、安全有效。

第三条评价方法

实行对临床用血全过程的评价,包括输血前、输血过程中、输血后三过程,每过程设立不同要求,共计14个要求点,对要求点采取缺陷A、B、C积分,如一份用血病历存在下列之一缺陷即为不合格:1个A、2个B、3个C、1个B+2个C。

(一)输血前评估有8个要求点

输血申请分级管理:B/A,其中大量用血未履行审批手续的:A。

输血前各种检测:B。

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A。

完整填写《输血申请单》:C。

输血适应症明确:A。

病程记录中输血指征描述:B。

符合贮存式自体输血适应症:是否采取该血液保护措施:B。

符合术中自体血回输适应症:是否采取该血液保护措施:C。

(二)输血过程管理有3个要求点

病历中记录输血过程观察及监测:B

输血反应记录:B

输血前输血报告单查对记录:A。

(三)输血后评价有3个要求点

输注疗效描述:B。

实验室检查指标:C/A。

输血后72小时内复查血常规血红蛋白≥100g/L:A。

发生输注无效后措施:C。

第四条其他重要的数据评价指标

(一)各科室年度用血总量,年度间用血量对比。

(二)各医疗组用血量。

(三)平均每次输血数量。

(四)患者输血百分比。

(五)红细胞输注不合理输血的百分比,血浆输注不合理输血的百分比,血小板输注不合理输血的百分比。

第五条评价后的公示制度

(一)公示内容用血记录不完整的病历;各科室、各医疗组用血量;全院不合理输血或输血过量的病历。

(二)公示方式院周会;医院内网。

(三)公示频率每季度一次。

第六条评价后的处理

医院把合理用血作为用血科室和医生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成绩记录到个人技术档案,作为个人晋升、评聘职称的参考及用血权限的认定。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实行,《zz市第一医院输血前评估和输血后评价暂行规定》(z市医[20**]160号)同时废止。

篇2:附院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及报批制度

附属医院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及报批制度

1、临床用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分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术前自身贮血由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溶性血液稀释、术中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4、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6、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7、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大于2000ML以上须经血库医师会诊,由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审批。

篇3:某医院医疗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为提高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水平,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输血科(血库)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其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临床用血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2)制定医院临床用血的规范和制度,逐步实现输血全过程质量管理;(3)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培训和教育,指导临床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健康;(4)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协调处理医院临床用血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医院设立输血科(血库),在医院及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临床用血管理的具体业务。其主要职责:(1)血液收发和交叉配血职能;(2)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3)配合职能部门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保障临床用血规范;(5)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三、医院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不得私自组织血源、采集血液及单采血浆。

四、医院加强临床医师输血知识的教育培训,促进医院规范、合理、节约用血,杜绝血液浪费和滥用,依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控制2U及2U以下的输血,杜绝输"安慰血"、"营养血";医院应积极推行成分输血,成分输血比例应达到卫生部规定的要求。

五、临床医师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做到规范用血、合理用血,节约用血和安全输血;输血申请由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按要求填写完整,标明输血适应证,上级医师核准签字,交输血科(血库)备血;具体详见《临床输血申请及会诊制度》。

六、临床用血前,经治医师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对患者进行输血相关传染性指标检测,对符合输血指征的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对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七、用血科室应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经治医师动员具备实施自体输血适应证的患者施行自身储血、自体输血,或动员亲友互助献血。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应做好血液采集和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对供自体输血用的血液及成分(骨髓和外周血干细胞),暂时不用的,必须妥善保存,其上应注明"仅用于自身输血",并标明患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及病历号、采集日期、使用日期等;手术室内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血液稀释、术野自身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开展自体输血应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自体输血治疗同意书》;医院将上述工作情况作为医生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八、医院制定输血科(血库)发展规划,加强对输血科(血库)内部质量的管理;建立健全输血科(血库)各项规章制度和检测项目标准操作程序,并确保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落实。

九、医院建立血液冷链管理制度,实施血液贮存、运输管理程序,建立血液运输温度芯片监控系统,保证血液温度从采供血机构发出至医疗机构整个运输过程处于全程监控中,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血液冷链设备的温度监控系统。

十、临床用血由医护人员持取血单(可携带住院病历或能够确认核对患者身份的单据)及专用血液运输箱领取;取血时,应认真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供血者血型、血液有效期、血液的外观以及配血试验结果等各项内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血;发血时,各种不同血液制品应分别放置,输血科(血库)不得为未按规定审批的用血发放血液。

十一、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临床科室医护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执行核对手续,由两名医护人员床旁核对无误签字后,方可进行输血;输血护理记录应包括每袋血液输注开始、结束的时间、输血15分钟及输注过程中有无输血反应等情况;如出现输血反应等情况,应详细记入病程记录,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

十二、临床输血完毕后,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及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在2-6℃冰箱内至少保存24小时。

十三、医院建立临床急救用血制度,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统一调度,确保临床的急救用血。(1)急救用血,按医院规定的绿色通道执行,事后按规定补办各项用血手续;(2)输血科(血库)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血液供应,要有24小时为临床提供血液的应急能力;(3)与供血机构保持动态联系,掌握血液的储备情况,以便统一调度;(4)在紧急情况下,重点保证临床急救用血,严格控制平诊、择期手术的临床用血;(5)积极开展和应用临床输血新技术与自体输血,保障急救用血。

十四、医院建立门诊输血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化操作流程。对门诊输血患者,医院必须为患者建立门诊输血留观病历,并由医院病案档案室保存。

十五、医院建立临床用血管理考核制度,每月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对临床科室用血情况的考核,并纳入病历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医生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对没有遵照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或在临床输血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过失,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医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六、医院做好输血医学文书的存档保管工作,输血科(血库)对输血申请单、输血反应回报单以及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资料需保存十年;其他临床用血的医学文书资料随病历保存。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