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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焊对焊机使用(镦头机)安全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1?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

3?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严禁使用,立即检修。

4?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应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5?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铜头),应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应保持畅通,不应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篇2:凿毛施工清理养护安全规定

1?混凝土手工凿毛,应先检查锤头柄安装牢固可靠,作业人员应戴防护眼镜。

2?在较高垂直面上凿毛时,应搭设脚手架和马道板,并拴好安全带;严禁站在预埋件上作业,垂直面凿毛时,作业面不得重叠。

3?风镐凿毛作业时,应遵守风镐的安全操作规程。

4?采用混凝土表面处理剂处理毛面时,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工作服、口罩、乳胶手套和防护眼镜,并用低压水冲洗毛面。

5?在高处作业时,使用工具应放到工具袋内。作业人员应做到双保险并派专人监护。

6?用风枪清理混凝土面时,应一人握紧风枪一人辅助,不应单人操作;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口罩和防护眼镜。在风枪作业范围内,不应有与本作业无关人员。风枪口不应正对人。

7?冲毛机冲毛和清理仓面作业时,应遵守冲毛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8?使用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对所有的沟、孔、井等应按规定设牢固盖板或围栏,并设警示标志,不应随便挪动。

9?电热法养护作业时,应设警示标志、围栏,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养护区域。

10?用软管洒水养护时,应将水管接头连接牢固,移动水管不应猛拽,不应边倒退行走边拉移皮管。电器设备应做防护,不应将养护用水喷洒到电闸,灯泡等电气设备上。

11?蒸汽养护时,作业人员应注意脚下孔洞、磕绊物和防止烫伤。

12?喷涂化学养护剂养护作业时,喷涂人员应穿戴好工作服、口罩、乳胶手套和防护眼镜。

13?覆盖物养护材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篇3:料台配料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牢固可靠。

2?作业前应校正磅称,根据混凝土配料单定好磅称。

3?使用机械推送砂石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卸料口应设相应的挡坎或警戒线。

4?料堆上不得站人。

5?地弄、料口、料斗、磅秤等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6?料口、称料口下料应匀速,非作业人员不应停留。

7?带式输送机运料作业时,应遵守带式输送机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经常清扫撒落的砂石料。

8?应定期检查地垄、拌和机台架等建筑的结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篇4:混凝土搅拌施工安全规定

1?拌和机工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拌和机安装应牢固,机身应平稳,确保安全才可使用。

3?拌和机的齿轮及皮带盘等传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应接地良好。

4?作业前,应进行空车运转,检查拌和机的运转方向和各部件工作应正常,检查操作部分应灵活,并应加清水使拌和筒内壁湿润。

5?作业前,应检查传动离合器、制动器、气泵等灵活可靠,钢丝绳应无断丝受损。

6?在机械运转中,严禁用铁锹、木棒等物伸入拌和机内。

7?拌和机的运转部分,应定期加润滑油进行保养。

8?应经常检查拌和机的运行转数,其转数应和规定的转数一致。

9?每次拌和量不应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允许的范围。

10?作业结束后,应对拌和机进行清洗,然后切断电源。

7.3.24?混凝土施工所产生的废水排放、固体废弃物的收集、临时存放、处置等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篇5:搭设拆除使用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1.为保证施工安全,对脚手架的搭设、使用、验收、拆除进行控制,特订本管理规定。

2.本管理规定了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程序、分级验收、使用维护的主要内容、实施要求等。

二、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001J84-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GJ128-2000,J43-2000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

三、管理职责

1.机电物资部部负责购置或租赁脚手管(杆)、扣件、脚手板、架等部件的维修、管理,确保所发放的材料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新购置的脚手架管、扣件,厂家、供货商必须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必须是具备生产能力的合法生产厂家。

3.无论是购置、租赁的管材、扣件到场后由机电物资部组织,施工管理部、技术质检部、安全保卫部参加,进行查、验证工作,确认无产品缺陷、满足安全要求后施工人员方可领用。

4.施工管理部负责组织安装脚手架的管理,对脚手架整体高度在10米及以上脚手架方案的编制和使用前的完工验收工作。

5.技术员(专工)、安全员参与特殊脚手架使用前的竣工验收,对脚手架和井架的搭设过程实行巡视监督。

6.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270kg/㎡.搭设好的脚手架应经安全保卫部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7.一般脚手架的搭设、验收由施工管理部的管理人员、施工场所的安全员及使用班组的负责人检查验收。

8.项目部负责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人员的管理。

9.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脚手架的日常维护工作。

10.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参与所有脚手架、井架使用前的验收,并对施工、使用过程进行巡视监督。

四、脚手架管理内容

1.控制要求

(1)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子工,必须持有地方政府或专责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前参加安全技术交底,明白交底内容并亲笔签字后方可上岗工作,严禁无证人员搭、拆脚手架。

(2)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搭设。

(3)搭设特殊脚手架的作业指导书须单独编制,按重要施工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4)严禁用钢(木)模板、开箱板、方(圆)木、钢管等代替脚手板。

(5)脚手架、井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DL5009.1-2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建设部JGJ130-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

(6)正在搭设、拆除的脚手架必须拉设警戒区域,在明显位置悬挂“禁止使用”的标志。所有的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挂牌禁示,标明搭设人、搭设日期、允许载荷和使用单位。

(7)借用脚手架时,借用单位必须征得原使用单位的同意,并进行可靠性检查后方可使用。

(8)脚手架的实际承重量严禁超过设计承重量。

(9)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2.脚手架分类

(1)脚手架分为特殊脚手架和普通脚手架两类。

(2)特殊脚手架主要包括:

①坠落高度在10米及以上的吊装、安装、组合、检修用挂、支、悬吊脚手架和过桥、平台。

②外挑1.5米及以上的挑式脚手架。

③在带电区、贵重设备区、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内有可能对人身、设备、机械造成严重后果的脚手架。

④经过道路、桥梁、高压线的棚护架。

(3)普通脚手架:除5.2条之外的其它施工用脚手架均为普通脚手架。

3.钢管脚手架选材

(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经为48mm—51mm,壁厚为3mm—3.5mm的钢管,长度以4m—6.5m及2.1m—2.8m为宜。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所用管材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安全资质证三证齐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安全资质证三证齐全;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

(3)钢脚手板应用厚2mm—3mm的A3钢板,规格长度为1.5m—3.6m、宽度为23cm—25cm、肋高为5cm的为宜。板的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孔。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4.脚手架搭设

(1)脚手架搭、拆人员在进行施工作业前,必须接受技术人员的安全交底。

(2)对架管、扣件、脚手板等材料进行使用前的检查验收,不合格品严禁使用。

(3)荷载超过270kg∕㎡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4)在构筑物搭设脚手架应验算构筑物强度。

(5)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6)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钢管立杆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加垫板。如遇松土时应增加扫地杆。(7)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每隔6根-7根立杆,应设支杆及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8)脚手架应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架与墙面的距离不得大于20cm。

(9)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10)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扎牢固,不平的地方用木板垫平钉牢。

(11)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应搭设由上而下两道横杆及围栏组成的防护栏杆,上杆离架子底部高度1.05m--1.2m,并设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12)采用垂直爬梯时梯档应绑扎牢固,间距不大于30cm.严禁手中拿物攀登。

(13)斜道板、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1.5m,并设防滑条,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

(14)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检查。

(15)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递杆、撑杆人员应密切配合。施工区域周围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5.脚手架搭设后的检验

(1)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相关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挂牌使用。

(2)搭设高度在10米及以下的脚手架,由架工负责人和使用工地的安全员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见附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3)搭设高度在10米以上的脚手架,由架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质检部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4)在带电区、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内搭设有可能对人身、设备、机械造成严重后果的脚手架,由搭设单位负责人、班组技术员、工地安全员、安全保卫部、技术质检部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5)未经检查、验收、签证和挂牌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6.脚手架维护

(1)经验证合格的脚手架,由使用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搭设人员反映,并要求搭设人员按规定进行整改。

(2)脚手架的日常检修、维护由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

7.脚手架拆除

(1)脚手架拆除前,工地专职安全员、安全保卫部、技术质检部技术负责人检查、验证脚手架的牢固性;对存有隐患的脚手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2)脚手架拆除前,拆除单位应在拆除区域必须拉设警戒绳,在各通道口悬挂“正在施工、禁止入内”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脚手架拆除应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4)拆除脚手架前,必须清理干净脚手架上和周围设备或建筑物上的遗留物。

(5)拆除过程中严禁将铁丝、杆件、扣件、脚手板等从高空抛掷或放置在设备上,必须一次性拆除干净,当天运到指定地点,并分类摆放整齐。

(6)施工单位需要将特殊脚手架进行部分拆除时,必须经技术人员对方案的可靠性进行验证。对部分拆除后的特殊脚手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再次挂牌使用。

(7)脚手架拆除前应进行一次拆除前检查,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悬挂脚手架拆除警示卡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8.其它要求

(1)施工现场放置的各种脚手架部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严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边沿部分必须设置防坠落挡板。

(2)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设脚手架时,立杆的底部必须加保护垫板。

(3)在已经油漆、保温的管道,贵重设备、仪表管道、重要设施等近处搭设脚手架时,严禁挤压、碰撞上述设备;严禁将脚手架焊接在设备上。

(4)在带电区或升压站搭设脚手架时,必须用木杆件和尼龙软梯,严禁使用钢管、钢爬梯等金属材料。

(5)当需要在人行通道处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高度必须大于2米,严禁利用通道或平台栏杆做脚手架的支撑。

(6)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距离必须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显处挂置醒目的提示和警告标志。

(7)在搭设脚手架的过程中,严禁用相邻的脚手架作受力杆件。

(8)钢筋吊架或钢筋爬梯的上端,必须用双股8#铁丝与可靠的构筑物(或构件)缠绕两圈绑扎牢固,未经许可,严禁将铁丝拆除。

五、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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