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建设评价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平安工地建设评价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2013】105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一、考核评价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组织机构:

组长:何晓春(总监)。

副组长:王海兰(安全工程师)。

成员:黄锦华(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龙常康(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总监为“平安工地”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每季度的“平安工地“检查及自查工作;

2、安全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负责施工单位的内业、外业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建设单位。

3、安全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检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告知施工单位,并跟踪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后应书面回复,安全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整改结果,并签署检查意见上报建设单位。

二、考核评价标准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按照“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表”中的项目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一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

三、考核评价内容

1、督促检查项目部的安全责任制度建立、落实、完善情况。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主要指项目部确定项目经理、总工的安全责任和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制度的完善是指个项目部对部门人员变动及时更新安全责任人,同时改进、增加安全责任制度的情况;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是指工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项目部设立专职安全员(兼管安全人员)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3、安全内业工作落实情况:

⑴安全生产责任,一级、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台帐;

⑵班前安全教育落实及台帐;

⑶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施工专项措施的施工组织(包括基坑开挖、起重作业等)落实情况及台帐;

⑷设备、用电、交通、防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台帐;

⑸安全例会台帐;

⑹设备运行检查台帐;

⑺作业人员登记情况台帐;

⑻安全检查整改台帐。

4、项目部员工安全教育与持证上岗:

⑴一级、二级、三级教育,转岗教育,临时工教育等。

⑵机动车驾驶、起重、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施工生产现场:

⑴作业场地平整,材料堆放稳定、符合安全规范;

⑵施工照明充足,通风良好;

⑶用电线路搭接规范、风水管路布置整齐,架空高度符合安全要求,电气设备漏电保护齐备可靠、有效,接地良好;

⑷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遵章守纪,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6、危险施工场所:

(1)起重作业吊、挂、绑扎牢固,起重空间无障碍物;

7、机电设备的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完好可靠。

8、固定设备:

⑴固定设备传动、转动部位有防护罩;

⑵外壳接地良好;

⑶露天使用时应有防雨设施。

9、机动车辆:

⑴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⑵方向和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⑶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10、起重设备:

⑴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⑵高度、重量、行程、变幅等限制限位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

⑶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⑷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⑸吊钩、索具、钢丝绳完好;

四、考核评价程序

1、项目开工准备阶段

项目部考核评价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规定的内容,要求各项目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自纠,,并形成考核自评意见,准备相关资料报监理部审核,监理部收到资料后对照资料到现场进行复核查验,查验合格后审批并上报给建设单位,以供备案,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条件下自行开工建设。

2、项目施工阶段

严格督促项目部落实专职安全员日常巡查制度,每日写安全施工日记、每月形成各种月报表格上报监理部审核备案,每个月监理部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活动,并将自评结果每月25日前报备给建设单位。

3、项目交工验收前

严格对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组织全面自评工作,并整理好安全管理资料和考核备案资料以备建设单位考核评价和竣工备案。

五、考核评价周期

“平安工地”考核要求施工单位每月自评价一次上报监理部审核,监理部每季度根据现场情况对施工单位进行一次评价,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告知施工单位整改。监理部每季度针对监理“平安工地”工作进展情况做一次自评价。

六、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

?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将纳入到项目部质量安全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安全生产行为直接与员工工资绩效考核和项目部绩效考核挂钩。

2、考核工作必须达到“两个达标”,即安全达标、文明达标;争取各月综合考评分达到90分以上,争创示范“平安工地“。

3、为提高监理部人员对“平安工地”工作的积极性,本活动实行奖励制度,在监理部年度评比中,取得一等奖授予奖金1000元,二等奖授予奖金800元,三等奖600元。

4、为确保项目部全员对平安工地“工作的重视,对未按要求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整改的,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同类问题连续3次发生的,处以2000罚款。

篇2: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为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679〕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评价标准及范围

(一)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评价程序

(一)考核评价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总监办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公示和抽查,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考核评价分为示范、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规定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并向负责主管的业主、总监办备案。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三)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应按照《通知》,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四)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提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考核评价意见,将各项目部的考核评价结果上报业主、总监办备案。

(五)各项目部应建立完善“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三、创建“平安工地”的要求

(一)总监办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每月审查安全生产费落实情况,对“平安工地”创建负责。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创建工作和隐患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应予以处罚。按照《通知》规定内容,每半年对项目部组织一次“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建立考核评价台账,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总监办应建立和完善“平安工地”档案管理,对项目部的考核评价记录及结果应存档,并将评价结果向业主、总监办备案。

(二)施工单位应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强化科学管理,对本合同段创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评价结果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展风险预控。按照《通知》,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及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总监办报备。

(三)总监办应将创建“平安工地”作为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查和督促整改,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审批,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到实处。按照《通知》规定内容,每季度对监理范围内施工合同段独立开展考核评价,复核施工单位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同时,对本监理合同段进行自查考核评价。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总监办、业主报备。

四、考核评价结果应用及要求

(一)总监办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强化安全管理,对该项目部创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评价结果负责任。

(二)总监办对该项目部考核评价不达标的,必须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面,必须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考核评价,直至达标。

(三)总监办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制度。按照标准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程项目实施期间,考核期内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不能评为示范等级;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

(五)项目部每月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及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清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应当存档,并向总监办和建设单位报备。

篇3:平安工地创建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推动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平安工地”建设“围绕一个目标、健全两个机制、提高三个能力”,即: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这一目标,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逐步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地对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使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努力创建“零伤亡”工程,全面提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及时间

1.本制度适用于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

2.本活动从开工建设至工程结束。

三、考核评价标准及等级

1.按照《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及《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价。

2.“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

四、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现场工程师按实际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二)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查;报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职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必须按照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用工制度和规定,签订安全用工合同,切实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按照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五)施工场地、施工驻地及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总体布置必须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和施工便桥的设置、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人工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报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要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隧道的掘进、支护、衬砌、通风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开工建设第一个季度)

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平安工地”建设实施细则,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充分进行动员部署。

(二)创建示范阶段(动员部署后至工程结束)

“平安工地”创建示范阶段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编制路基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手册等具体实施细则。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要主动的、有目的、有组织的进行施工标准化培训工作。

4.危险性较大工程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要经过严格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5.进行劳务用工登记,三类人员要持证上岗,做好岗前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民工工资发放办法及管理制度,报建设单位备案,坚决遏制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弄虚作假现象。

6.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安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

7.施工场地布置、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要达标。

8.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9.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能力,降低灾害损失。

10.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三)达标验收阶段(活动期间每月一次)

达标验收工作由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达标验收。

(四)总结完善阶段(活动期间每年的12月)

项目部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达标验收后,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对“平安工地”建设实施细则,提出细化、补充、完善的建议,形成科学、系统的施工管理体系。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达到推行标准化活动的目标。同时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安全管理出色、措施到位的工区向建设单位推荐进行表彰。

六、评价周期

1.项目部应经常性地组织各工区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存档,同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备。

2.项目部结合综合监督检查,每月对各工区进行一次抽查复核。

3.项目部需在每年的12月前组织由“平安工地”领导小组,对各工区“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是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新一轮大发展、大建设的形势下,为促进全行业安全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在交通建设领域贯彻今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和措施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交通建筑行业安全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夯实基础提高建设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项目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工地”的一项政治任务,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活动内容,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四个结合”,逐步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要把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这一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格局,全面增强项目部管理能力,确保安全生产不出现重特大事故;

二是要把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结合起来,把法规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具体化、形象化、实用化,并结合工程技术和施工环境特点不断加以创新和细化,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向施工工地的转化落实,将项目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

三是要把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四是要把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项目部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创建“平安工地”作出积极贡献。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把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

八、验收标准

1.主要验收内容分为内业资料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两个方面,重点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及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主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评分。

2.达标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

(1)发生一起一人及以上因工死亡责任事故;

(2)被建设单位停工整改一次及以上的;

(3)逾期未对书面隐患通知的内容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4)被检查工区拒不接受检查的;

(5)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6)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严重的。

九、奖罚规定

1.对验收不达标的工区,项目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处罚,并由安全环保部下书面隐患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复查验收。

2.对验收达标且评分大于90分的工区,项目部将通报表彰并进行奖励,并授予“平安工地工区”流动红旗,并给予工区物质奖励。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