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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三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6

第三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

医院药学是医院医疗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剂科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有关药品和药事管理事宜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其工作制度如下:

1.根据本院医疗的需要,按照医院基本用药手册,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供应,进销帐目统计报表工作,要随时调查掌握药品科技发展动态和市场信息。

2.按照医疗需要,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做好退药工作。

3.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药师到临床为病人提供服务,做好信息咨询;做好处方分析;结合临床研究合理用药、药品疗效评价工作;收集药物安全性信息,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需要改进和淘汰药品品种的意见。

4.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药剂科成立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不合格的药品不得用于临床。

5.紧密结合临床,引进现代高科技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医院药学的管理水平和促进医院药学的发展。

6.积极组织开展毕业后医院药师培训和继续药学教育,提高医院药学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每月组织全科业务学习。

7.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推行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模式,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积极提高经济效益。

8.在院长的正确领导下,受药事管理委员会委托,罗氏药事法规在医院的实施,并对药品流动的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篇2:附院药剂科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地方药政法规,负责全院中西药品的供应调配。

2、根据国家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医院特点制定本院《基本用药目录》,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

3、药品采购供应计划以本院《基本用药目录》为依据,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储备情况制定,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严禁购入伪劣、失效或即将失效的药品,严禁购入库存积压药品。

4、药品入库应建立入库验收制度,凭实物和原始发票登记入账,进行质量验收;出库应遵守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5、处方调配要按《处方管理制度》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办法;对医社保、自费药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加强新进药品的管理。对新药应及时将性能、含量、用法通知有关科室。如遇新进或调价药品要及时调整药品信息。

7、对急救暂缺的药品或特供药品,药剂科负责人应积极和医药公司或兄弟医院联系,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力争解决,确保急重病人抢救治疗,密切配合临床。

8、药房、药库的药品分类定位摆放,定期盘点,盘点时对药品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9、积极参与临床,定期分析病案、处方,做好资料总结,依据需要到临床科室征求意见,及时参与解决合理用药问题。

10、药剂人员不能自开处方,自行取药,亦不能更改处方,有问题及时与处方医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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