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三医院合格供方评价标准年度评价准则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附三医院合格供方评价标准年度评价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6

第三医院合格供方评价标准及年度评价准则

为了对采购供货方进行有效的控制,以保证我院医疗需要的药品、医疗器械、仪器设备以及其他耗材、检验试剂及其他原辅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规范,确保临床医疗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1.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与药剂科采购负责人员负责审核、考察供方的资质,对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2.合格供方评价标准

2.1供方资质: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质量保证协议、公司法人授权的业务代表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所供应的产品有产品注册证、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与生产许可证。

2.2产品质量要求:产品有规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质量标准、规定及规范,样品检查质量符合本院采购技术标准,验收合格。

2.3产品价格:与同行业相比具有价格低,质量好的优势。

2.4近两年内合法经营,没有因产品问题受到技术监督部门的通报与处罚。

3.符合合格供方评价准则的供方可确定为合格供方。

4.合格供方年度评价准则

4.1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规范。

4.2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供货及时,售后服务好。

4.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供方,应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除去:

4.3.1所供应的产品因质量问题影响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

4.3.2供货不及时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

4.3.3服务态度及售后服务质量较差的;

4.3.4一年内有两次供应的产品达不到规定要求,致使医院让步接收的;

4.3.5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5.药剂科应并定期对通过审核合格供方及首次供货单位的品种质量情况及科室使用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等评价,评价结果记入供方档案。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年度评价,评价结果记入供方档案。发现问题应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对不能达到年度评价标准的,应考虑从供方名单中除去,一年内不再使用。

篇2:中医院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制度

中医院的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制度

1.医院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2.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工作制度,并建立完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有严格审批程序,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和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

5.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6.医院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7.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应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内。

篇3:医院新药准入筛选评价管理制度

医院新药准入筛选评价管理制度

为了药品使用的正确、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理》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医院新药准入筛选评价管理进行规定。

新药:是指拟进入医院基本药品目录的药品。

一、新药准入的原则:

1.一般以国内外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在我院缺少的药品为主。

2.平?各专业科室的用药需求,

3.侧重考虑重点发展科室的专业用药需求,

4.疾病谱的范围,

5.经济合理的价格。

二、新药准入的数量:

1.每年准入新药的数量一般不超过20只。

2.每季度新药准入不超过5只。

3.一个专业科室准入新药的数量一季度一般不超过2只,一年不超过5只。

4.一名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申请新药一年不超过3只。

三、新药申请:需由两名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申请。填写《院级新药试用申请表》,写清药品的名称、规格、拟试用病例数、试用新药数量、药品介绍、申请理由。

四、审核:经医教科和药剂科根据计划初评,由药事委员会开会讨论表决通过,经院长办公会议核准。

五、审核时间:一年四次,每季度讨论一次。

六、试用:试用药品要严格按照核准拟试用病例数、拟试用新药数量小范围使用。试用期一般为半年。

七、评价:

1.药物安全性评价:包括副反应、毒性作用、过敏反应和特异性遗传素质等。

2.药物有效性评价:包括药品的治疗作用、治疗范围、治疗效果等。

3.药物经济性评价:包括药品使用费用和相对治疗费用的评价等

八、正式使用:新药试用结束后,申请医师需书面汇报试用药品评价,填写《试用药品评价表》,报医教科或药剂科,由药事委员会开会讨论表决,通??后经院长核准进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篇4:景区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标准

景区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标准

1范围

本标规定了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可控制和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与更新。

2内容

2.1环境因素的识别与判定的频次及时间

2.1.1以景区的全体部门为对象,每年一次,一般在一月份。

2.1.2在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新增服务项目或原有服务项目的重大调整、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重大变化等情况下,可适时进行环境影响判定。

2.1.3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之初,应进行初始环境评审。

2.2建立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对环境进行初始确定。

2.3环境因素的识别

2.3.1环境因素的类型

a)景区自身的活动或服务中能够对其进行控制的环境因素。

b)针对相关方提供给景区的产品或服务中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包括可标识的重要环境因素。

2.3.2环境因素的范围

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包括景区地域范围内的所有活动或服务,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a)景区活动或服务所处的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和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b)通常考虑以下方面情况,向大气的排放、向水体的排放,向土地的排放、原材料和自然资源能源的使用、的使用、固废物管理等。

c)景区的活动或服务实现的全过程,既:市场开发、规划建设、景区管理及各项服务提供活动等。

2.3.3识别环境因素的方法

a)现场观察法:由各部门负责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工作,以污染预防的思想为指导,根据工作范围和服务现场具体情况,各部门填写本部门的《环境因素排查表》,***组织进行查缺补漏并将环境因素汇总填写在《环境因素汇总评价表》中。

b)专家评价法:由***组织人员,以会议的形式来识别和判定景区所存在的环境因素。

c)过程分析法:利用服务流程分析,追根溯源的找到确切的污染源,从而对“源”进行控制。

2.3.4环境因素的识别,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的特点进行分析,尽量全面的识别出来环境因素。

2.3.5新增项目的环境因素识别

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或式运行中,综合部可负责组织对环境因素的排查、分类、汇总、登记。

2.4环境因素的判定

2.4.1重大环境因素的判定方法

2.4.1.1是非判断法

――使用的物质:

a)异常或紧急情况下预计产生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b)相关方高度关注、合理抱怨或有明确要求的环境因素;

c)缺乏管理易造成浪费或严重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d)改进后有利于提高景区形象的环境因素:

e)较少投入就可治理的环境因素:

f)环境因素较大且规模和范围广。

――评价原则:

a)已违反或接近违反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环境因素。

b)并不违反,但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的环境因素;

c)政府或法律明令禁止使用、限制使用或限期替代。

2.4.1.2专家评估法

对不能用上述方法和原则来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采取专家评估法。

2.4.2***负责对环境因素评价结果进行整理,确认后填写《环境因素汇总评价表》,对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进行管理:

a)制定环境因素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并实施运行;

b)制定、实施运行控制程序及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2.5重要环境因素的更新

2.5.1***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环境因素重新进行识别与判定。

2.5.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及时对环境因素进行重新识别与判定,更新重要环境因素:

a)管理评审提出的要求

b)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c)景区的活动或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

d)相关方要求时。

篇5:石油销售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后评价管理细则

石油销售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收益,建立和完善基本建设项目评价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和产品经销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后评价是指对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后所进行的评价。即采用科学的经济技术分析方法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或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收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报告编写和数据提供整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配合上级单位要求,制定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后评价计划,汇总并研究项目的自我评价报告;

(二)配合、监督、指导相关机构进行后评价任务;

(三)向上级单位汇报项目后评价的工作计划、进度和任务,提供相应信息。

第三章工作范围、程序和规范

第五条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从以下范围中选择:

(一)对公司发展、产品结构调整、做大做强有重大指导意义的项目;

(二)对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三)对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投资方向、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有重要作用的项目;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型投融资和运营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

(五)上级单位认为需要开展后评价的项目。

第六条根据上级单位年初下达的后评价计划,开展相应的项目后评价。

第七条根据后评价计划,向上级单位报送自我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概况:项目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前期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实施进度、批准概算、执行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总结:前期准备、建设实施、项目运作等;

(三)项目效果和效益评价:技术水平、财务及经济效益等;

(四)项目环境和社会效益评价;

(五)项目目标评价: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原因、持续能力等;

(六)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和相关建议。

第八条在上级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项目后评价后,根据工程咨询机构的要求配合相关工作。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工程咨询机构在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或评价结论严重失实等情况,公司将依据情节和后果,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公司须如实向受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数据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项目后评价所需要的经费由上级单位进行统筹安排,公司不在项目经费之外向工程咨询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章结果应用

第十二条公司项目后评价结果及时向上级单位进行汇报,同时在公司内部进行信息传达,以实现信息共享。

第十三条项目后评价后,公司应认真总结项目的经验教训,推广成功经验和方法,将后评价工作作为规划制定、项目审批、投资决策、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收益。

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项目后评价发现的问题,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并整改。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报上级单位投资规划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