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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总监办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7

为加强施工阶段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职业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监办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㈠、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㈡、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面负责,总监办在开工前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

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C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E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F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G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H必须建立危害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I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J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K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1、工程开工前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

3、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总监办在做监理规划和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5、做好每周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6、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7、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①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②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③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④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

⑤利用支付手段,协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走向正规。

篇2:安全责任制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提总监办人员安全意识,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考核措施。

(一)、具体考核目标:

A、消灭重、特大伤亡事故。

B、杜绝一般机械事故。

C、重伤、轻伤频率不超过规定。

D、通车路段由施工原因造成的堵车时间不得大于半小时

(二)、总监办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唐竹波

副组长:冯其时

组员:陈明友

(三)、考核方法

A、总监办每半年对各岗位进行一次安全责任考核,成立安全考核小组,由总监办组长负责。

B、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85分以上者为优良,70分以上者为合格。

C、总监办全年不发生伤亡事故,则一次性奖组长1000元,组员500元。

D、总监办如在上级安全考核中取得名次,获得上级有关部门好评,则一次奖励组长300元,组员200元。

E、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含所监理标段)、由施工造成的重大堵车事故,则罚组长500元,组员300元。

篇3:安全专项方案审查管理制度

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单位在应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附安计算书、安全验算结果和必要的参考资料。须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并签字后实施,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二)、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三)、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五)、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六)、爆破工程;

(七)、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必要时,施工单位对前款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方案的审查时限应不超过7个工作日。

篇4:外墙涂料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制度》,对配戴安全帽作业、禁止吸烟酗酒,高空安全作业等条款进行重点检查,违者惩罚。

2.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3.进场施工前必须持有《工地安全许可证审批表》及《分项工程安全措施交底单》。

4.在吊篮上施工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5.每一位工人必须购买保险。

6.安全员对工地的安全施工负有直接责任,负责落实上述各项措施。

7.机械调治人员每天必须将《机械设备》报给项目经理。

篇5:安全隐患排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指挥部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检查与整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特实行本制度。

凡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以及习惯性违章均属于事故隐患的范畴。

经上级部门、指挥部生产安全部以及各单位自己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均属立即排除(整改)范围。

各责任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立即排除指令后,必须严格按整改要求,立即安排对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除。

对所有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排除情况,生产安全部和责任单位必须进行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有事故隐患描述、造成隐患的原因、排除措施、排除时间、实施单位、实施效果和排除验收等。事故隐患立即排除记录要整理归档,保存完好。

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由检查人进行记录,并对隐患要立即下达排除指令(书面或口头),提出整改要求。

事故隐患排除(整改)验收人,必须严格按整改要求进行认真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凡存在与整改要求不符合或排除不彻底的现象,不得通过验收。

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实行停工整改,隐患排除后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后,方可复工。未经验收,擅自复工,将按照指挥部相关规定加倍处罚,并追究其因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书面下达整改通知的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必须按时间要求立即对事故隐患进行排除,排除后,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整改自验结果,主管部门接到反馈后,必须对排除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并做好整改验收记录。

口头通知排除的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必须按时间要求立即对事故隐患进行排除,排除后,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通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对排除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并做好整改验收记录。

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如果现场能立即排除的,检查人或指派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旁站监督隐患排除过程,待隐患排除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可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记录,可直接记录在检查人或专职安全员的安全日志中,不再临行记录存档。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无法立即实施排除的,应当向主管部门上报原因,并派安全人员对隐患进行监控。

为落实整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立即排除,特执行如下硬性规定:

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排除。对未按要求立即进行事故隐患排除的单位或责任人,处予500~2000元的罚款。

重大隐患必须进行停工排除。对未进行停工排除的单位或责任人,处予1000~5000元的罚款。

事故隐患必须按整改要求全面进行排除。对排除不彻底或未按时间要求进行排除的单位或责任人,处予200~2000元的罚款。

事故隐患立即排除实行排除验收制度。事故隐患排除未经主管部门验收便复工,处予责任单位或责任人500元罚款;事故隐患排除验收不认真、不彻底,处予验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200元罚款。

事故隐患立即排除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因事故隐患立即排除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事故或险情的,将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追究其安全管理失职之责任。

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发现)奖励制度。对于发现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对于发现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从而避免事故险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1000~5000元的奖励。

事故隐患立即排除制度必须建立记录档案。生产安全部建立指挥部事故隐患立即排除记录档案,各单位建立本单位事故隐患立即排除记录档案。未建立事故隐患立即排除记录档案,给予责任单位500元处罚,事故隐患立即排除记录档案建立不全或保存不当,给予单位200元处罚。

本制度之规定,若与指挥部其他管理办法相抵触,遵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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