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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人工挖孔桩安全施工,规范人工挖孔桩现场安全施工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是指导现场工程师在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时的标准要求和控制措施,要求现场工程师严格按照本标准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在管理过程中除执行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规定。

1.3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人工挖孔桩工程。

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

2.1?施工单位应认真阅读施工图纸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资料。详细调查场地地上、地下的障碍物,如地下电缆、上下水管道、旧墙基、旧人防工程等分布情况以及场地附近建筑物的上部结构、地基基础等情况。编制针对性强的人工挖孔桩施工技术及安全方案并交监理单位审批。

2.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经监理单位审批合格的施工方案实施。

2.3?合理选用降水措施,把地下水位降到坑底以下,以保证施工过程处于地质坚硬的条件下进行。

2.4?按施工方案要求配齐挖孔机具、模板、通风机、水泵、照明及动力电器,以及土建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机具等。

2.5?合理配置机械设备。每孔配置一套升降设备,桩孔开挖时既用于运送人员又用于运送工具、器具、材料和土石废料。施工设备要安全可靠,同时还要配置足够的混凝土搅拌机、鼓风机、潜水泵、风镐等设备。

2.6?在施工准备阶段,应计划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当孔内有人作业时,地面必须有专人进行监督。

2.7?每个施工现场应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量测混凝土强度的回弹仪以及与孔径相匹配的作为应急时用的钢护筒,简易卫生箱等安全防护设施。

3、防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3.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做护壁,一护到底。特别要求第一节护壁必须认真做好。应高出自然地面30CM,壁厚不小于20CM,桩小于1.2M的平均壁厚不应小于10CM;桩径大于1.2M壁厚要适当增加。护壁应适量配筋,第一节护壁的竖筋应锚固再距边缘50CM以外的稳定土层上。两桩中心间距近的可将两桩的竖筋连接到一起。松软(散)地层应加环筋,环筋直径为≥6MM,间距为20-30CM,每节竖筋应互相对应,连接地一起,采用180度回钩,回钩长度不得小于10CM。保持护壁圆度和同心度,不许呈梅花形、螺旋形。

3.2?挖孔运到地面的土石应暂堆再距孔口边缘1M以外,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M,并应及时运走,载重汽车不应进入场内。

3.3?护壁混凝土应按配合比通知单计量投料,粗骨料粒径不要过大。施工时要用机械搅拌,浇筑时必须用锤、铁钎将混凝土振捣密室,使混凝土一的坍落度、和易性、均匀性和密室度达到设计要求。

3.4?严格控制拆模前护壁质量,确保护壁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3.5?多孔同时施工时,应采取间隔挖孔方法,相邻桩不能同时挖孔、成孔,必须待相邻桩孔浇灌完混凝土之后才能挖孔,以保证土壁稳定。如孔壁土松软,护壁与孔壁粘结力不够,可采用锚钉法固壁。孔壁松软滑落成凹坑应采取密集插板,在板后填稻草挤实或用钢护筒强迫下沉护壁法施工。

3.6?应按设计要求挖扩大头、松软沙土层应采取短挖短护,一护到底的方法施工。如不能护壁到底,应采取下护筒或倒挂钢筋笼法施工,钢筋笼距孔底0.8-1M,在护筒内或笼中间挖孔到位后应及时验槽,合格后要立即下笼浇筑混凝土,特别是当孔壁是砂土、松软填土、饱和软土等,更不得过夜在混凝土,以免塌孔。

3.7?桩底扩孔应间隔削土,留一部分作支撑,待浇灌混凝土前再挖,此时宜加钢支架支护,浇筑混凝土时再拆除。

3.8?采用爆破方法郭孔内孤石或开挖孔底岩层时,应精心编制爆破施工方案,充分考虑爆破堆孔壁体及护壁产生的不利影响,避免爆破引起塌孔。平时施工时要留意孔内各种动态,特别是孔内爆破以后,如发现护壁开裂变形或出现流沙、漏水等不良预兆时,施工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工作面,并报告工地采取领导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3.9?挖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净空尺寸和平面位置,保持孔壁垂直度和圆度,使孔壁受力均衡,免于塌方。

3.10?挖桩孔时如遇透水应及时排水、及时护壁,以利防止水润土质变软而造成塌方。

3.11?搞好特殊情况下的护壁、预防坍塌事故。

4、防触电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4.1?施工电缆必须架空或埋于地下,不能平地而放。施工作业电线应架空,不能随地拖线及导线浸水或被土石掩埋,严禁导线随意绑再钢筋或其他金属支架上。

4.2?为防止孔内潜水泵、振动棒漏电伤人,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设备的照明线分开关安装,放在孔口处,遇有紧急情况可随手拉闸。

4.3?必须设两级保护配电箱,配电箱应安门、上锁,有防雨防潮设施,并指令专人负责。按用电量安装保险丝,严禁用钢、铝、铜锌丝代替保险丝。

4.4?孔内照明应使用橡胶软电缆,不许有接头。照明必须采用36V以下电压;直径1.2M以下有水的桩孔,应采用12V电压,严禁采用220V照明。工作灯应用放水移动式,悬挂在孔壁一侧;作业人员上下及升降桶(篮)时,切勿碰撞照明灯。所有深入桩孔的导线在孔口均应离地挂,防止与孔口凸缘磨破皮漏电伤人。

4.5?潜水泵应用放水尼龙绳(钢丝绳)作受力活动索,严禁用电缆或胶管提升水泵。

4.6?操作手持电动工具的人员,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绝缘情况,穿戴好工作服和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4.7?工地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技术等级应与其承担的工作相适应。值班电工每天应对所有电器设备及线路检查一次,发现老化、破旧、缺损的元器件应及时更换。尤其强调对漏电保护装置的检测,一旦发现失灵,及时维修或更换。非电工不许触动、装拆、修理电器设备。

5、防高处坠落安全技术措施

5.1?为防止孔口地面作业人员掉入桩内,可在孔口设1.2M高的护栏,护栏上留一个1M左右宽的作业口,在作业口旁,地面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暂不施工的孔口都应加盖可靠的封闭。

5.2?为防止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孔时发生坠落,应配置安全可靠的升降设备,并由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操作。运送作业人员上下孔要用专用乘人吊笼,严禁采用运泥土吊桶运人和作业人员自行手扶、脚踩护壁凸缘上下孔。

5.3?施工作业前,应由专职安全员认真检查工作台板、升降用的支架或轱辘架、卷扬机、轮轴、绳索、提升构的自锁装置、制动装置、桶(篮)是否固定牢固并完好。如发现绳索断股、断丝超过规定要求应及时更换。提升绳索放至桩孔最深处时,应在轮轴上保留3圈以上。应保证提升设备机件运转灵活,操作使用方便,装有安全装置,刹车动作灵敏可靠,以防升降过程中万一出现供电故障,能稳妥及时刹住吊物不致坠落。

5.4?挖孔过程中土石方不能装的过满。升降桶时应先挂好钩,使之居孔中心匀速升降。提升大石块应绑好石块并要求孔内人员回到地面,然后再提升,以防超重,绳索拉断。

5.5?在桩口设置高出30CM的凸缘,挡住地面上的石块、泥沙、工具、器具、短钢筋等物不致掉入孔中伤人。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对挖出的泥沙、石块随时清运远离场,保证孔口周边整洁,不堆放杂物,去除杂物掉入孔内的机会。

5.6?在桩孔内护壁的上设置半圆形的水平防护罩,以遮盖桩孔水平面一半。防护罩随桩孔挖深逐步下移,使其保持在距作业面大约3M处。吊桶在孔内吊运泥土时,孔内作业人员应暂停施工,躲避倒防护罩下。半圆周形的防护罩必须坚固可靠,可利用角钢或粗钢筋焊成框架,再铺焊一层密眼钢筋网,使其能承受一定的冲击力,从而阻挡坠物伤人。

5.7?桩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方可作业,孔下需要工具应用提升设备递送,严禁向桩孔内抛掷。

5.8?送大直径、超长的钢筋笼时,应使用吊车进行起吊作业。如钢筋笼短,用人工下入桩孔时,应先绑好叉杆,统一指挥,把稳扶住,缓慢入孔。

5.9?挖孔间隙吊架不能搬动,成孔后盖上钢筋网。施工作业区设防护栏,备有红灯警示,防止人坠入孔内。

5.10?高空交叉作业在下面挖孔时,孔上应采取封闭或遮挡,以防高空坠物,伤及挖孔人员。

6、防中毒窒息安全技术措施

6.1?在有毒有害气体较多的地质条件下施工,应配备风凉足够的通风机和长度能伸至桩孔底足够长的风管。作业前应用毒害气体检测仪对孔内气体进行,发现异常先通风处理,孔内空气正常后再入孔作业。孔口设专人监护,监护人要坚守岗位,不可擅自离开。

6.2?对于挖孔过程中进行爆破松动铁渣、结固矿渣、强风化和中风化土质后,要及时通风排烟晒水,待炮烟全都排出或凝聚沉落后,经检查确认无毒烟后,作业人员方可入孔作业。

6.3?在孔内作业,如作业人员感到头痛、脑胀、呼吸困难,应及时停止施工,立即返回地面,及时检测孔内气体,确认安全后方可换人下孔作业。

7.4?作业中如遇有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质,可采用防碱、防酸衣服和手套,或采用化学方法进行中和处理。

6.5?桩孔直径较大时,孔内作业人员最好两人一组,以相互相照顾。一般情况下,作业人员在孔内连续作业不能超过2小时。孔口监护人员应对孔内发生不适的作业人员提供正确的救助措施。当孔内作业人员遇有不适感时,应沉着冷静想方设法将不适人员用运人吊笼尽快运上地面,不可让不适人员抓住吊土石的桶或篮勉强提上地面。

7、防透水安全技术措施

7.1?挖孔时如遇透水严重,水排不干,可挖降水井孔采水,降水井孔要比桩孔深2M,并用水泵将水及时抽出地面;

7.2?要通盘考虑,综合设计场地降水方案;

7.3?下井前先排出井下积水,并观察渗水速度;

7.4?护壁设导流孔,并由导流管引到井底,井下设排水泵排水;

7.5?相临10米范围内有深孔正在浇灌混凝土或蓄有深水时,不得下井作业;

7.6?下雨时停止作业,人员迅速升井。

8、防机械伤害安全技术措施

8.1?施工时所用的施工机具必须经施工企业设备、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2?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运转正常;

8.3?机械设备的电机部分必须与主机要求的功率转速相符,各种电器开关绝缘性能必须良好;

8.4?机械操作人员要事先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8.5?严禁无证开机或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定责任制;

8.6?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空载负载试验;

8.7?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报请专业人员修理,不得带病运转。

10、特殊情况下安全技术措施

10.1?在基坑内施工时:

10.1.1?应密切注视基坑边坡的稳定性;

10.1.2?必须配备专人巡视或观测基坑边坡的位移情况;

10.1.3?坑底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

10.1.4?坡顶周边应设置1米高的防护围栏;

10.2遇到流泥、流砂、坍塌、涌水等复杂地质条件时:

10.2.1?孔桩开挖应交错进行;

10.2.2?应控制开挖深度,每挖深0.5米必须立即浇注护壁;

10.2.3?遇到孔内涌水严重,人员必须立即撤离,采用孔周边钻孔降水的方法处理;

10.2.4?孔内作业人员在复杂的地质条件施工时,如果感觉脚下土层在流动,有护壁脱模、裂模的异常声音,必须立即撤离;

10.3遇爆破作业时:

10.3.1?应在实施孔内爆破前,将孔内、地面的全体施工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

10.3.2?爆破后应及时向孔内送风,消除孔内存有的有毒爆炸气体,同时应及时向孔内周边冲水,消除余留在护壁台阶上的残渣碎石;

10.3.3?应待爆破人员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或消除盲炮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复工;

10.3.4?要有专人巡视爆破点附近建筑、构筑物的受震情况;

10.3.5?遇暴雨、大风天气应禁止实施井内爆破作业,以防雷电等自然因素导致事故的发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深基坑施工安全标准

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深基坑安全施工,规范深基坑现场安全施工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是指导现场工程师在深基坑施工时的安全作业标准。现场施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规定。

1.3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

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

2.1施工单位应认真阅读施工图纸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资料。详细调查场地地上、地下的障碍物,如地下电缆、上下水管道、旧墙基、旧人防工程等分布情况以及场地附近建筑物的上部结构、地基基础等情况。编制针对性强的深基坑施工技术及安全方案并交监理单位审批。

2.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经监理单位审批合格的施工方案实施。

2.3合理选用降水措施,把地下水位降到设计坑底以下,以保证施工过程处于地质坚硬的条件下进行。

2.4按规定需要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编制的施工方案进行咨询的,必须进行咨询并将出具的咨询意见交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3、防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3.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做放坡或支护结构。按照规范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方案中的间距排距;根据土钉或锚杆的排距分层开挖,开挖一层土方后立即进行支护,待支护结构达到设计要求后再开挖下一层土方。

3.2开挖运到地面的土石应及时运走,如需堆放,暂堆距坑边边缘1M以外,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M,并及时运走。机械开挖时距基坑边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

3.3开挖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基坑标高轴线,保持基坑开挖尺寸,免于超挖。

3.4.按规范要求对基坑实施监测,掌握基坑边坡土体及已有建筑物的水平和垂直位移、水渗透影响、支护结构的变形和应力等情况。一旦监测值接近规范容许值和所测指标突变时,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方报告,并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支护结构和施工方案。

3.5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排水畅通的排水设施,保证地表水的排放。

4、防触电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4.1施工电缆必须架空或埋于地下,不能平地而放。施工作业电线应架空,不能随地拖线及导线浸水或被土石掩埋,严禁导线随意绑在钢筋或其他金属支架上。

4.2为防止现场施工机械漏电伤人,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设备的照明线分开关安装。

4.3必须设两级保护配电箱,配电箱应安门、上锁,有防雨防潮设施,并指令专人负责。按用电量安装保险丝,严禁用钢、铝、铜锌丝代替保险丝。

4.4工地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技术等级应与其承担的工作相适应。值班电工每天应对所有电器设备及线路检查一次,发现老化、破旧、缺损的元器件应及时更换。尤其强调对漏电保护装置的检测,一旦发现失灵,及时维修或更换。非电工不许触动、装拆、修理电器设备。

5、防高处坠落安全技术措施

5.1为防止基坑作业人员掉入坑内,必须在基坑周边口设1.2M高的护栏,备有红灯警示,护栏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5.2为防止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坑发生坠落,必须搭设符合要求的专用通道,严禁作业人员自行手扶、脚踩护壁凸缘上下。

5.3.基坑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方可作业,严禁向基坑内抛掷工具。

5.4高空交叉作业在基坑垂直面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以防高空坠物,伤及人员。

6、防机械伤害安全技术措施

6.1施工时所用的施工机具必须经施工单位设备、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2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运转正常。

6.3机械设备的电机部分必须与主机要求的功率转速相符,各种电器开关绝缘性能必须良好。

6.4机械操作人员要事先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6.5严禁无证开机或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定责任制。

6.6严禁土方开挖时机械作业时无指挥人员,作业半径内严禁无关人员穿行、作业。

6.7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报请专业人员修理,不得带病运转。

7、特殊情况下安全技术措施

7.1遇到流泥、流砂、坍塌、涌水等复杂地质条件时:

7.1.1应控制开挖深度,每挖深0.5-1米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护壁;

7.1.2坑内作业人员在复杂的地质条件施工时,如果感觉脚下土层在流动,有护壁脱模、裂模的异常声音,必须立即撤离。

7.2遇爆破作业时:

7.2.1应在实施爆破前,将坑内、地面的全体施工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

7.2.2应待爆破人员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或消除盲炮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复工;

7.2.3要有专人巡视爆破点附近建筑、构筑物的受震情况;

7.2.4遇暴雨、大风天气应禁止实施井内爆破作业,以防雷电等自然因素导致事故的发生。

篇3:施工现场高危作业人员安全标准

1、总则

1.1为保障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施工现场人员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作业标准。

1.2现场高危人员作业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管理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规定。

1.3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

2、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27-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3.施工现场高危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3.1一般规定

3.1.1施工现场高危作业人员主要包括:各种机械的驾驶员、操作工、架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使用电动工具作业人员及高空、悬空作业人员。

3.1.2参加施工的工人(新上岗工人、实习生、农民工、合同工等)均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

3.1.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3.1.4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穿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3.1.5在没有防护措施的高空、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设防护棚或其他安全隔离措施。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的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

3.1.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有至少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1.7特种、高空、悬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疾病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或高空作业。特种、高空、悬空作业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在露天高温环境下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

3.1.8施工企业必须每周会同监理针对高危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特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1.9高危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否则,必须立即清退出场。

3.2起重工安全作业操作要求

3.2.1起吊物品应绑扎牢靠,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中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治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3.2.2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两侧拴上溜绳。

3.2.3起重悬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站人或人员通行,起重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

3.2.4起吊重物超过额定负荷的70%时,起吊物吊离地面10厘米时,停止起吊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起吊。

3.2.5起吊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3.2.6起重机在工作中如遇机械故障,应放下重物后再排除故障。如因起重机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

3.2.7当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较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3.2.8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3.2.9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

3.2.10起重用绳索必须经过严格计算,防止断绳事故的发生。

3.2.11起重作业时必须使用指挥信号(信号旗、信号笛、对讲机),不得单独用手代替指挥信号。

3.2.12指挥、起重人员作业时要思想集中,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3.3人货两用电梯司机安全作业操作要求

3.3.1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独立操作。

3.3.2必须身体健康,要求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无听力障碍,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和突发性的疾病,无防碍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3.3必须熟知所操作的电梯性能及构造,按电梯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应熟知电梯的保养及维修知识,按规定对电梯进行日常保养维护。

3.3.4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或记录,检查电梯交班记录的填写及记载事项,认真填写运转记录。

3.3.5工作前应检查电梯的技术状况,检查螺栓的坚固情况、横竖支撑和站台及防护门、钢丝绳及滑轮、传动系统、电气线路、仪表、附件及操作按钮等,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排除,排除不了应及时上报,异常排除前不得进行作业。

3.3.6检查各部位限位器和安全装置情况,经检查无误后,先将梯笼升高至离地面1米处停车检查制动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继续上行,试验卸料平台、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的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作业。

3.3.7电梯运行起步前均需鸣笛示警,电梯未切断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准离开操作岗位。作业后将电梯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并锁好配电箱和梯门。

3.3.8严禁超载、超员,运载货物应做到均匀分布,防止偏载,物料不得超出梯笼之外,未到规定停靠位置禁止人员上下。

3.3.9运行到上下尽端时不准以限位停车(检查维修除外),在运行中严禁进行保养作业,双笼电梯一只梯笼进行笼外维修保养时,另一只梯笼不得运行。

3.3.10遇雷雨、六级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导致结冰等应停止运行,灯光不明、信号不清应停止运行,电梯发生机械故障,未彻底排除前应停止运行,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的应停止运行。

3.3.11暴风雨后要对电梯的基座、电源、接地、过桥、暂设支撑等进行安全检查。

3.4?电工安全作业操作要求

3.4.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3.4.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3.4.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品和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4.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3.4.4.1送电操作: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3.4.4.2停电操作: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3.4.5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3.4.6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3.4.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护和整洁。

3.4.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3.4.9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或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代替使用。

3.4.10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3.4.1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4.1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3.4.12.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4.12.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4.12.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4.12.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应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报告解决。

3.4.1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4.13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

3.4.13.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3.4.13.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4.13.3临时用电安全检查与安全隐患整改资料。

3.4.13.4临时用电技术交底与验收资料。

3.4.13.5电气设备的试车、检验和调试记录。

3.4.13.6电工维修值班和工作记录。

3.4.13.7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3.4.14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能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3.4.15在建工程(含脚手架与机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3.4.15.1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米。

3.4.15.2外电线路电压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米。

3.4.15.3外电线路电压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米。

3.4.15.4外电线路电压154-22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0米。

3.4.15.5外电线路电压30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5米。

3.16?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为6米,1-10KV为7米,35KV为8米。

3.17?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3.5焊工安全作业操作要求

3.5.1一般安全规程

3.5.1.1电焊、气焊均为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身体经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培训和考试合格,颁发《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3.5.1.2焊接场地禁止放置易燃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5.1.3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能保证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3.5.1.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3.5.1.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作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3.5.1.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用12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3.5.1.7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3.5.1.8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设施并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应有人监护。

3.5.1.9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扑灭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3.5.1.10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3.6电焊工安全作业操作要求

3.6.1应掌握一般电气知识,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还应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

3.6.2工作前应检查焊接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电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车行道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焊条的夹钳绝缘必须良好。

3.6.3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3.6.4移动式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剪线以及接地等工作应由电工进行。

3.6.5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先要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3.6.7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止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3.6.8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应安设遮拦挡住弧光,无遮拦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3.6.9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他导电物件上,敲焊渣时应戴上防护眼镜。

3.7气焊工安全作业操作要求

3.7.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电石、乙炔发生器、水封安全器、橡胶软管、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3.7.2发气量在5立方米时或一次加料10公斤以上的乙炔发生装置应采用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建立乙炔站(房),并由专人操作,遵守乙炔站安全运行规程。乙炔站、氧气瓶存放间或固定式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间)与厂房或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设乙炔站设计规范。

3.7.3工作前或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3.7.4检查设备、附件及管道漏气只准用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3.7.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米,并采取隔离措施。

3.7.6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3.7.7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摄氏度的温水溶化,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钠热水溶液解冻、保温。

3.7.8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关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上。

3.7.9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卸压、放水、取出电石篮。

3.7.10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交校验和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应取出电石篮,采取措施消除余气才能进行。

3.8?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3.8.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8.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易滑的鞋。

3.8.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3.8.4防护棚搭拆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8.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3.8.6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8.7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8.7.1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3.8.7.2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3.9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9.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3.9.2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好。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3.10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10.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3.10.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11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11.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3.11.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3.11.3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3.12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12.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3.12.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3.12.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3.13?操作平台上应显著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3.14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3.15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篇4: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人工挖孔桩施工特点

人工挖孔的整个过程是用人工自上而下逐层用镐、锹进行挖掘,遇坚硬土层由锤、钎破碎,弃土装入活底吊桶或箩筐内,利用在孔口安装的支架,且以1-2t慢速卷扬机为动力,将弃土提升至地面,再用其他运输工具运出。看似简单的作业过程,却充满着高危险性。这是由人工挖孔施工特点决定的:

1、作业空间窄小

孔底挖孔作业人员始终处在吊物下面作业,孔底空间有限,极易遭受物体打击;挖孔作业人员上下桩孔容易失稳发生坠落。

2、作业环境复杂

人工挖孔桩直径一般在800cm以上,深度在20m左右,最深可达40m。施工中可能遇到无地下水或地下水较少的粘土、粉质粘土、含少量的砂、砂卵石、姜结石的粘土层、黄土层,也会遇到地下水位较高、涌水量大的冲击地带及近代沉积的含水量高的淤泥、淤泥质土层。挖孔过程中有时会突然出现涌水和涌泥。随着孔深的增加还可能出现缺氧或严重缺氧现象,有时还会遇到致命的有毒有害气体。

3、施工企业素质参差不齐且往往又层层转包;挖孔人员多是农民工,未受到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自身防护能力较差;井上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等等。

由于上述原因,人工挖孔桩施工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监理。首先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写人工挖孔桩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制定内容详实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范相关条文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检查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方案审核主要内容

1)?预防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的安全措施;

2)?预防井壁及护壁坍塌的安全措施;

3)?

?

?

预防人员中毒和窒息的安全措施;

4)?预防井内透水和淹溺的安全措施;

5)?预防触电的安全措施;

6)?预防井底爆破事故的安全措施。

2、人工挖孔桩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备

1)?垂直起吊机必须配电动起升限位,严禁使用手摇轱辙;

2)?鼓风机或空压机等通风设备;

3)?井孔内排水用的潜水泵等抽水设备;

4)?吊笼、爬梯等人员上下设备;

5)?井孔内防护用的半围防护板网;

6)?井孔内外联络用的通讯联络设备(对讲机或低压电铃等通讯设备);

7)?井孔内照明使用的安全照明灯具;

8)?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应急软爬梯;

9)?急救设施如氧气瓶、氧气面罩等;

10)?备用电源如应急柴油发电机;

11)?气体测试仪。

■?挖孔作业一般检查内容

1)?施工现场应设围挡与外界隔离,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高度不低于1.2m,护栏须采用钢筋牢固焊制。

3)?施工人员必须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缘胶靴,井口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和系好保险钩。

4)?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孔内吸烟,严禁在孔内使用明火。

5)?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起吊机架的卷扬机、钢丝绳、限位器、保险装置、刹车制动、机架配重、吊桶等应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停工报修,并在设备试运行正常完好后方可正式使用,不得带病作业。

6)?下孔作业前应对孔口周边和桩孔护壁进行检查,若有地面沉降或护壁变形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安全后方可入孔作业。

7)?孔深挖到超过挖孔人身高时,应在桩孔口或孔内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钢板防护盖(网),当取土吊桶上下运行时,井下人员应紧贴护壁站在半圆形防护盖(网)下,以防落物伤人。若遇起吊大块石,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撤离至地面。

8)?正在开挖的桩孔作业停止或已开挖好的成孔,必须设置牢固的盖孔板(网)或设置封闭围栏。

9)?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孔口边不得堆放任何物料或操作工具,以防坠落伤人。

10)?挖孔过程中,随时观察护壁有无裂缝、变形,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取加固措施,以避免塌方,严禁未经汇报私自处理。

11)?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12)?井台上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换,且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尤其在孔内作业时绝对不得擅离岗位。

13)?井孔内外应设置对讲机或低压电铃等通讯工具,井上、下应经常保持联络;井上人员要认真观察孔内一切动态,保持与孔内人员不断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孔内必须设置应急用软爬梯,并随孔深度增加而放长至工作面,供孔内作业人员应急出孔使用。

15)?桩孔必须每挖深0.4m-0.9m左右及时护壁,严禁只挖不护,护壁厚度和配筋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禁随意减少。

16)?孔口护壁必须高于原地面20-30cm,保护井口并防止物体滑落井内伤人。

17)?操作时上下人员应轮换作业,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

18)挖孔作业人员必须使用专用爬梯上下或乘坐专用安全乘人吊笼。任何情况下,提升设备不得超载运行,并应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

19)?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

20)?严禁在护壁养护时间不够,混凝土未达规定强度时拆模,以防造成坍塌事故。

21)?供井内作业用的风镐管、通风管、抽水管、电源线等必须妥善放置并固定牢靠,且应沿井壁边敷设,防止脱落防人。

22)?井孔内上下传递物品和工具时,严禁抛掷,必须用吊索系牢传递。

23)?装渣筒上下时,必须对准孔中心,挂钩牢固,筒的插销要到位。筒与挂钩处要加铁丝绑扎牢固,以免碰撞时脱钩。

24)?禁止在夜间进行挖孔作业,遇特殊情况需夜班作业时,须经现场安全负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现场指挥、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且井口周围应悬挂警示灯。

■?防止触电检查内容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

2)?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所有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进行配置。

3)?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

4)?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

5)?井下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6)?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PE)。

7)?潜水泵长期留在孔下使用时,其绝缘性能要经常用500V摇表进行检查,其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否则,应进行拆检烘干。

8)?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一般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电源线不得有接头,不得承受外力。

9)?井底抽水时,作业人员必须离开井孔,严禁人机同坑作业。

■?防止窒息检查内容

1)?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有无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一般做法是每次下孔作业前先用鼓风机通风10分钟,将井内空气彻底予以更换。特别是对存在臭水、污泥和异味的井孔,下井作业前除必须对井内送风外换气,尚应用气体测试仪或小动物(如鸽子)等进行检测,确认无有毒气体后方可下井。

2)?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即不间断向孔内送风,输入量应大于25L/S,以防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地面还须常备氧气瓶等急救用品。

3)?施工中发现有毒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或氧气含量达不到要求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除毒、充氧,重新检测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作业。

4)?孔内人工凿岩时,必须戴防尘口罩。

■?防止爆破事故检查内容

1)?当孔内遇有孤石、强风化和中风化岩层时,可在孔内进行松动爆破,但必须事先编制爆破方案,由专业作业人员进行。

2)?孔内实施爆破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布眼及控制装药量;闪电雷鸣时禁止装药和接线;地面上应划定安全范围,并设置警戒哨。

3)?起爆方法宜采用电力起爆法,爆破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停止孔内作业,待井下作业人员全部撤离井底回到地面,且所有人员均撤离至安全区后才可起爆。

4)?火药爆破后必须对孔内进行通风排烟,经检查烟雾排净后,爆破人员须先下井检查,确认无瞎炮并向挖孔作业工长签证交接后,挖孔人员方可下井。

5)?下井后应先清除护壁上的溅泥和石渣,并进一步检查护壁的受损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篇5:安全标准化工地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位于青浦区金泽镇,黄浦江上游太浦河北岸,西距太浦河约40公里。水库因地制宜利用现有两个湖荡“李家荡”和“乌家荡”作为水库库区主体,通过适合扩挖围护形成。造价人才网金泽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水库堤坝及取水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按2级建筑物设计。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引水河道及环库河(桩号CO+216~C1+307.51范围内)开挖,新建堤防填筑、取样栈桥、环库大堤坝、鼓风机房及配套建筑物等。

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年主席第令70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3号)

3上海市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2012)

4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14)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8?《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上海市标准DGJ08-903-2003)

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2009)

13建质(2009)87号文

14沪建交(2009)243号文件

15监理合同中关于安全监理的约定要求

16其它相关的安全监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监理控制要点:

A、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工程监理对不合格要求的要求整改。

B、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格有效。

C、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格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

D、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2、机械设备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A、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B、核查施工现场的施工起重机械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编制的起重能来要求。

C、核查施工现场准备配设备现场检测情况,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A、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B、审查施工单位的电工标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格有效。

C、在施工过程中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是否符合工种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核准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4、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A、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设施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B、审核施工单位应急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C、现场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5、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理控制要点:

A、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过了专家评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B、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政府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了网上申报。

C、检查施工单位等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专家评审、监理审核过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6、个人防护用品:

A、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向工人发放了个人防护用品。

B、审查发放的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满足防护要求。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及处理措施:

依据建设部安委办《关于做好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安质总站《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同时未掌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和报送制度。

1、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

要求施工单位加强领导,落实专人,明确责任,负责信息统计,认真填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并开展统计分析,查找和解决个性跟共性问题,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2、明确信息统计范围: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工地填报)中的“一般隐患”,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通常因一般危险源(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伤,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伤的根源或状态)失控造成的安全隐患判定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通常因重大危险源(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失控而又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判定为重大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在以后全部或者局部停工治理,且已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

3、统计和报送工作:

监理项目部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信息的报送工作,工地针对现场施工的特点,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准确,及时反映情况,并于每月26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报送工地受监安监站。

监理部指导并督促所属工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所属工地隐患排查情况定期统计分析,发现多发或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重大隐患全面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治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检查频率:由安全监理组织施工单位安全员每周一次对工地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如实填写进统计月报,每月报送安质监站。

5、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处理措施

审查核验措施

1?工程项目开工前,本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送各类文件和资料,并填写报审表。

2?本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应对施工单位的报审表及时审查,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

巡视检查措施

1?本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工作;

--施工现场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按照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实施整改;

--本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是否已实施停工。

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

对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危害性气象期间以及建设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本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或参加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应保留记录。

?告知措施

对建设单位的告知--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以及相关事宜,本项目监理机构宜以书面形式告知。

对施工单位的告知--凡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需施工单位配合的,本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及其他具体要求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

指令措施

1?本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或有违反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方案的,应立即开具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限时整改。

2?本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肇事故或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工程暂停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送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应针对监理指令要求及时整改回复,本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会议措施

1?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介绍安全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

2?本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工地例会应包括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

--安全问题的分析,改进措施研究;

--下一步安全监理工作打算。

3?宜通过各种会议及时传达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的有关文件和规定,研究贯彻落实的办法。

4?必要时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5?会议纪要由本监理机构起草,并经到会各方代表会签。

报告措施

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本单位人员必须立即向总监报告;由总监发布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2?对施工单位不执行监理指令,有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部门。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3?应将月度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以监理月报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针对某项具体的安全生产问题,本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以专题报告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五、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

1.总监理工程师

(1)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2)确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督岗位的设置,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施工安全监督职责。

(3)组织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审批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4)检查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及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

(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报告。

(6)组织审查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7)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组织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并报建设单位。

(11)组织核查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12)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3)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4)负责向本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2.施工安全监督人员

(1)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的开展。

(2?参与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和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3)负责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

(4)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核查建筑起重机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6)核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考核评分。

(7)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8)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

(10)负责填写监理日志中的施工安全监督记录,参与编写监理月报中施工安全监督事项。

(11)编写和协助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台账。

(1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及监理的工作。

3.专业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2)参与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负责编制本专业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并向相关监理人员交底。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5)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与本专业有关的施工安全检查活动。

(6)编写和提供与本职责有关的施工安全监督资料

4.监理员

(1)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安排,参与相关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安全监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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