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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疯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安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3.高空作业的有小型机具(如葫芦、千顶等)应找好适当位置并用绳、铅丝捆绑牢;

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能超过2人;

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架或其他隔高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篇2:高空作业坠落保护管理程序制度

1目的

本文制定了加宁铝业有限公司高空作业防坠落控制程序的要求。

本程序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安全的高空作业环境,减少高空坠落事故风险。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宁铝业有限公司的所有部门。

3定义

3.1表面的坑或洞

墙壁的开口或洞孔、高空作业平台(如脚手架)、房顶等距地面2000mm或相关法律更严格的规定范围。

3.2高度为3000mm以上的固定式或便携式梯子或相关法律更严格的规定。

3.3固定的支座

备有救生绳索、系索、减速装置的安全装置。

3.4安全带

可以系在员工的腿部、骨盆、腰部、胸部、肩部或其他部位的用于防止员工坠落的安全系带。

3.5高空作业场所

地面的开口或洞孔;墙壁的开口或洞孔;装货的码头;高空作业平台;房顶等地,其距地面2000mm或相关法律规定的低于2000mm处。固定式的梯子,其高度为3000mm或相关法律规定的低于3000mm。无保护的作业场所不在此限内。

3.6坠落防护

用于预防和保护员工从高处坠落的体系或设施。

3.7坠落防护设施

用于阻止或限制坠落事件发生的装备,这些设施包括:人员防坠落体系和固定的安全网。

3.8坠落防护系统

对于出现坠落的危险处,有防护装置的高空危险区域,进行人身防护的各种程序和工程加固方式的组合,这些系统组成如下:

3.9围栏和下部围护侧板;

3.10楼梯扶手

协助人们上下楼梯或台阶的护栏。

3.11支承架

对于没有安全带挂点处,用来固定悬挂安全系索救生装置的架子。

3.12管理程序上的控制(即标准的操作程序,如使用便携式梯子应按要求绑紧;作业时不能站在便携式梯子的顶部;在高空作业使用坠落防护装置(或大型升降机);在房顶上作业时的要求等。

3.13地面上的坑

其开口处的极限测量尺寸大于25mm小于300mm,使用某些材料后可以防止人员跌倒的任何地面、平台、路面或场地上的坑,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14地面上的洞

其开口处的极限测量尺寸大于等于300mm,可致使人员跌倒的任何地面、平台、路面或场地上的坑,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15护栏系统

用于防止员工坠落的直立的栏杆。

3.16洞

对于地面、房顶或其它的行走工作面,其裂口或缝隙的极限尺寸大于等于50mm。

3.17系索

用于将安全带连接至减速设施、救生绳索、挂点或在其末端有连接器的柔韧的绳索、钢丝绳或系带。

3.18个人坠落防护系统

用于防止员工从作业面坠落的系统,它由固定支座、连接器、安全带、系索、减速装置、救生绳索组成。

3.19工作平台

高出周围场地或地面的作业空间。

3.20栏杆-由一定数量组成的安装于墙上或通过托架按一定间隔固定,以保证安全通行的围杆。

3.21围栏标准-围栏分高围栏、中围栏、柱子三种。高围栏的顶部到地面、平台、走廊或斜坡的高度为1000mm;中围栏的高度为500mm。

标准围栏由刚性材料构成,其最薄弱点可以抵抗80kgf/m2的水平作用力。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2楼梯护栏标准-构成与围栏标准类似。但是,栏杆的顶部到梯级表面的垂直高度大于750mm小于900mm,且与梯级前边缘的梯级竖板成直线,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3工作平台周围挡板标准-其垂直方向高度为100mm,与地表面的间隙不大于60mm,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4墙上的孔-对于任何墙或隔板,其开口处高度大于25mm且小于750mm,宽度没有限制,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5墙上的洞-对于可引起员工跌倒的任何墙或隔板,其开口处的高度大于750mm,宽度450mm,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6监护人

在高空作业现场外,协助高空作业的员工,安全从事作业的人员。

3.27高空作业人员

经过高空防坠落培训,有能力并被许可在高空处从事作业的人员。

3.28许可发放者

发放并且授权高空作业的人员。

3.29需许可证的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6米以上的高空地点,如天车轨道,厂房顶部。

3.30高空

距离地面或平台大于3米以上的地点。

4角色和责任

4.1工厂总经理

有责任确保该程序文件的实施。

4.2部门经理(车间经理)

负责高空防坠落程序的实施,并检查和不断改进。确保每个员工得到必要的培训,并熟悉高空防坠落程序有关要求。

4.3EHS管理人员

为工厂经理、部门经理、监督检查人员、员工及其它需要支持的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以保证高空防坠程序的实施。协助评估、检查及改进高空作业管理。参与高空防坠程序的培训,熟知所在高空防坠程序中的有关规定。

4.4工程技术人员

为保证高空防坠落程序的实施提供工程技术方面的支持。熟悉高空防坠落程序的有关规定,协助高空防坠落程序的评估、检查和改进。

4.5培训部门及人员

指公司或工厂负责培训及相关事务的部门及人员。有责任对工厂的所有雇员和签约人员进行高空防坠落程序的培训及登记工作,并负责培训材料的更新和员工培训周期的审定工作,保证所有参与高空作业的人员在从事高空作业前均已参加过培训。

4.6员工

指与公司签约并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有义务接受EHS职能人员的培训,有义务对作业场所存在的高空坠落风险进行查除和提出整改建议。有义务监督、指正和监护其它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存在的安全风险。

4.7监护人员

给执行高空作业的人员提供配合和帮助的人员。在实施高空作业中的必须与从事高空作业和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或者可以看见对方),以便在必要时联系救援。在有必要时可以使用适宜的救援手段,但绝对不能进入狭窄空间实施救援。相反,必须确保坠落四周无其他任何危险。

4.8承包商或来访者

指与工厂有合同约定的外来人员。有义务在工厂内接受EHS职能人员的培训,有义务按EHS职能人员的要求执行高空防坠落程序。与承包商/合同者签订合同时,必须强调或将高空防坠落程序的有关EHS条款写入合同。

4.9项目责任人

指与公司签约的项目负责人或工厂专题项目的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审查项目中涉及的安全风险,有责任和义务联系EHS职能人员对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高空防坠落程序及防坠知识的培训,并在作业的执行过程中承担高空风险的预防、检查和监督工作。

4.10紧急救援小组

指遇危险时刻公司或工厂的紧急救助小组。承担高空坠落事件中的紧急救援任务,有义务对高空坠落事件实施紧急救援,有责任和义务学习高空坠落的救护知识。

4.11救援人员

指紧急救援小组的成员,对那些在没有他人援助的情况下无法退出高空作业现场的受伤或生病人员,实施救援行动。救援人员必须受过急救培训,并且能够使用独立的救援器械。必须遵循紧急救援程序。

4.12采购人员

熟悉有关高空防坠落程序,只能采购经授权单位或EHS专门委员会批准的物品,从而保证高空防坠落程序的有效实施。

4.13高空防坠落程序负责人

负责制订和改进高空防坠落程序。对全公司的高空防坠落程序制订统一标准格式和检查内容。对高空防坠落程序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高空防坠落程序的检查和改进。

?5高空作业场所的确认和风险评估

5.1加宁公司必须对所有高空作业场所加以识别,建立全公司的高空作业场所总量表(附表1)。

5.2利用危险确认法,对存在风险的高空作业场所进行评估,确认其风险高低,并以图片或文字的形式向员工描述,建立风险意识。

5.3评定包括坠落和高空作业危险的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地面的坑和洞孔、墙上的孔和洞、房顶、梯子(便携式和固定式)、高空作业平台(如起重机平台,脚手架,楼顶)等。

5.4对初期和正在进行的评定所确定的坠落防护缺陷应优先处理,每个有坠落危险的区域的设计应符合坠落防护系统的规定。

?6风险评估办法

6.1评估小组由高空作业委员会成员、安全员、作业人员组成,通过亲临现场和相关人员会议讨论,确定存在风险的部位。

6.2对存在风险的部位按风险因素表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根据分数高低,确定风险等级,并以图片和方字的形式纳入风险库。

?6.3本评估办法同样适用于整改后的高空作业部位。

7高空作业控制措施

7.1对已经确定的存在高空作业风险的部位进行要求、培训和警示。

7.2完善及整改已经确定的存在高空作业风险部位的作业条件,降低风险。

7.3增加或补充已经确定的存在高空作业风险的部位的防坠落装置。

7.4作业前进行高空作业检查登记,发现未经培训或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立即阻止其作业。

7.5作业前执行防坠装置的使用登记与检查程序,对不符合使用规定的防护装置立即停止使用。

7.6对需要人监护的高空作业,必须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7.7无论何时进行的高空作业,必须在工作平台下方建立一个安全区域,以确保人员或设备远离坠落物体的危险。

7.8从事高空作业前必须对梯子、护栏、三角架、救生索、挂点、绳索等防护装置再次进行安全检查与确认。

7.9对于所有的坠落防护系统和装置,在每次使用前都必须按检查程序预先进行检查。如梯子和挡板的状况、标识、防护装置的状况和有效性。

7.10对检查的结果要按程序进行登记,以便再次使用参考。

7.11对发生事故时使用的防护装置,必须经过安全鉴定无误后,方可再次使用。

7.12对有断股、油污、开口、撕裂等迹象的防护装置不得使用,并且进行登记与修复。

7.13EHS部每年要组织两次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车间每季度要组织抽查,检查结果要认真进行登记和保存,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通报和整改。

?8防坠落设施的购买和保管

8.1购买防坠落保护装置应以安全性能达到承载要求,且符合EHS方针规定为准,对任何的例外必须经过EHS专家的认可。

8.2防坠落保护装置的购买以现场和员工需要为准则,要保证每位员工都有充足和易于获得的供给。

8.3坠落防护装置的使用要遵守制造商的建议。并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养,清洁和贮存。

8.4坠落防护装置必须放置在专用的存贮柜内,并编号和整齐放置。

8.5发生事故的坠落防护装置必须完全修好,并经过校验后,方能再次使用。

8.6对已损坏,有缺陷,已到使用寿命不能继续,修复后安全性能不能保证的坠落防护装置,必须剪断,交EHS部以旧换新。

8.7每年由EHS部对该程序检查一次。

9遵守

凡在加宁铝业有限公司范围内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承包商、合同者均必须遵守该程序,对不遵守程序者,任何人均有权制止其作业。

10培训

10.1对于参加或获取批准的涉及坠落防护或高空作业的任何模式行为的员工,都应接受培训以获得相应的EHS安全能力、知识(包括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必要的技巧,并全面履行所指定的职责,培训具体内容见高空作业培训程序文件。

10.2培训资料可以由程序委员会负责编写和收集,或分享有资格单位提供的培训资料。

10.3通过培训要求员工对风险有清楚的认识和预防能力,了解和有效地使用和维护所要求的坠落防护系统和装置,理解高空作业许可和执行程序。

10.4通过培训要求员工学会紧急事件、事故及意外事件的自救及联络等处理,定期地或在适当的时候或至少每隔三年,按法律要求开展和实施再培训工作。

10.5对新员工和调岗员工必须进行高空作业培训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

10.6通过培训使员工使用并熟知与自己工作主题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标准。

11沟通

11.1工厂允许的高空作业场所应设置警告标识,并确认工作平台下方的安全区域,以确保人员或设备远离坠落物体的危险。

11.2通过班前会、意见本等任何方式与员工进行交流,汇总及整改高空作业存在的风险,不断完善防坠落保护体系,减少风险。

11.3建立交流机制向相关人员传达工厂的任何变化。

12紧急事件、事故和意外事件

12.1发生紧急事件、事故和意外事件后,员工要首先联络紧急救援小组或与外部取得联系,并尽可能地自救。

12.2对作业期间的异常情况,所有员工要及时汇报及检查。

13通知、报告和记录

13.1要定期对高空作业控制程序进行培训,对未参加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2要建立高空作业防坠落培训记录,并妥善保存。

13.3发生的坠落事件及事故,要及时上报,并以通知、报告等形式向员工宣讲,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3.4在程序执行中涉及的检查记录和登记表要认真填写,并放置在合适的位置,方便检查与填写,并按照《EHS计划检查程序》执行。

14承包商和来访人员

14.1任何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向承包商和来访人员提出程序要求,并监督承包商和来访人员实施高空作业。

14.2对承包商和来访人员违反程序要求的情况,任何员工均有权汇报和拒绝其作业。

15支持文件、记录

15.1《加宁铝业有限公司高空作业许可证》

15.2《加宁铝业有限公司安全带使用前检查表》

15.3《加宁铝业有限公司安全带使用登记表》

篇3:作业指导书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距地面二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4.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另星材料、另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另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1.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2.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13.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14.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

15.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16.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17.超过3公尺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18.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

19.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

20.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21.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篇4:现场高空作业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应知:(了解或熟悉)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使用不当)有发生高空坠落的危险。

3、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运工器具材料,而上下抛掷工具材料,有发生人身伤害的危险。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发现作业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或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人员,有高空坠落的危险,禁止高空工作。

5、在电力线路附近高空作业时,应停电进行。不能停电时,有触电的危险,一定采取防止触电和打坏线路的措施。

6、在脚手架上进行高空作业,如不按规定使用脚手架。有造成脚手架倒塌发生高空坠落伤害事故的危险。

7、在脚手架上进行高空作业,工器具随便乱放,有发生落物伤人的危险。

8、工作人员站在脚手架上移动脚手架,有发生脚手架倒塌、倾斜造成高空坠落的危险。

9、在梯子上进行高空作业,梯子不牢固放置不稳,有发生梯子倾斜造成高空坠落的危险。

10、在门前使用梯子,无人监护,有被突然开启的门撞倒,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

11、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2、应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十三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关于高空作业等相关安全知识。

应会:(掌握)

1、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2、高空作业前,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如检查起重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起重机械的制动、保险装置和保护装置等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高空作业处应设置安全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车辆通行,防止落物伤人。

4、高空作业时,应始终把安全帽戴在头上,不得随意摘下。

5、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或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安全带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绳带有无破损,卡环弹性是否损伤。不合格的安全带严禁使用并及时处理掉。

7、在脚手架上进行高空作业,脚手架必须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8、检修工作中,不得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如有必要,必须重新办理搭设手续,由搭设部门进行拆除或变更,重新履行验收手续。

9、禁止在脚手架和脚手架板上聚集人员和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用起重装置起吊重物时,不准把起重装置和脚手架的结构相连接。

10、在冬季作业前,应清理脚手板上冰雪,并要撒上沙子、锯末或炉灰。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

11、移动脚手架移位时,脚手架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下来,移动式脚手架已位于工作地点后,应将其活动的部分可靠地绑牢固定,然后将脚手架本身与构筑物绑住。

12、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子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13、高处作业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子系牢后往上或往下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14、在脚手架高空作业,禁止在脚手架和脚手架板上起重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

15、悬吊式脚手架或吊篮每天使用前,应有工作负责人进行挂钩,并对一切绳索进行检查。

16、使用吊篮工作时,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拴在建筑物的可靠处所。

17、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18、在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登高工作时,为了避免机械转动部分突然卷住工作人员的衣服,应在梯子与机械转动部分之间临时设置薄板或金属网防护。

19、上下交叉作业有落物可能时,在两交叉作业点之间必须搭设隔离棚(层),隔离棚(层)由木杆或金属管搭设,横杆上铺满架子板,并在架子板垫满石棉被等密封材料,有效防止落物通过。承载荷重大于200kg/m2。

20、用于隔离防护用的脚手架,严禁承重和载物,其下方工作负责人应经常检查其安全状况。

21、如果搭设的隔离棚(层)同时作为脚手架使用时,搭设隔离棚(层)必须按脚手架的搭设、验收等管理要求执行。

22、如果搭设的隔离棚(层)可能承受大量拆除下来的保温、煤灰、焦块等杂物重量时,搭设隔离棚(层)必须按脚手架的搭设、验收等管理要求执行。大小修时拆除下来的保温、煤灰、焦块等杂物应就地装袋清走,严禁直接往下面隔离棚(层)上倾倒。

23、在带电体附近高空作业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为:

带电体的电压等级

项目≤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与带电体距离(m)2.03.54.05.06.07.0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距离(m)1.72.02.54.05.06.0整体组塔杆与带电体距离(m)应大于倒杆距离(自杆塔边缘到带电体的最近侧为塔杆高)

24、高空坠落轻微伤处置方法

1)停止伤者的工作;

2)实施简易处置;

3)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厂职工医院医疗;

4)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行走时,电话通知厂职工医院医生赶赴现场;

5)伤情难以确定时,由厂职工医院医生或根据伤者意见,决定是否转洛阳市医院治疗;

6)作业班组向伤者部门安全负责人进行简要汇报;

25、高空坠落轻伤处置方法

1)立即停止伤者的工作;

2)实施简易处置;

3)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职工医院医疗;

4)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走行时,电话通知职工医院医生赶赴现场;

5)出现非重伤任一条件的骨折及器官、四肢伤害或伤情难以确定时,由职工医院医生决定或根据伤者意见,转洛阳市医院救治;

6)车辆值班调度接到报警电话后,应在1分钟之内安排驾驶员紧急出车,驾驶员接到调度命令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救护车开至事发现场。在确保安全、不盲目快速的原则下,车速可不受厂内限速规定限制。

26、高空坠落人身重伤事件处置方法

1)救助伤者;

2)停止他人及伤者工作,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他人进入;

3)电话通知职工医院医生赶赴事发地点实施紧急救治;

4)由职工医院医生做出伤势诊断或根据伤者意见,做出送洛阳市医院决定;

5)迅速向本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汇报,要求事故现场拍照和事故调查。

篇5: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操作架搭设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执行,必须与墙体拉接牢固,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外架上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

2、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应有合格证,各部件的焊接质量必须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经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必须经常体检。作业时施工人员衣着要轻便,禁止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以及带钉或易滑的各种鞋从事高空作业。

4、对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5、操作人员必须栓安全带,入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冰雪应及时清除,并对防护措施逐一检查、修缮。

7、高空作业在操作台上铺满木架,则边设防护杆加竹胶板封闭,然后挂密目安全网,安全网与钢管连接必须牢固。

8、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后应急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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