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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目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明确班组长、安全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管理分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班组及从业人员。

3基层人员的安全职责

3.1班组长

3.1.1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企业、车间、班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②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职工思想状况等特点,具体布置安全工作。

③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隐患,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3.1.2安全管理工作

①负责组织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并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对新进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中的安全。

②负责编制适合岗位日常检查的“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坚持一班“三查”制度(班前、班中、班后),制止违章行为,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上级处理,做好记录,督促教育职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③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负责建立健全“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逐级上报,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做好详细记录。

④发生伤亡事故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协助上级建立健全或落实车间(班组)考核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⑤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安康杯”竞赛等主题安全文化活动,认真开展好每周“安全日”活动和安全生产知识、技术竞赛活动。

⑥对较大危险因素开展辨识管控,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有序。

⑦督促车间(班组)成员做好所属设备的检查维护,使其经常保持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3.2班组安全员

3.2.1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①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②在安全生产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③要经常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班组长。

④负责遵照执行安全生产日查和周查规定,协助车间进行事故报告、调查。

⑤负责组织班组危险源辨识,消除安全隐患,事故的统计及发布。

3.2.2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①抓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检查、班后安全总结工作,经常检查和维护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检查生产场所安全情况,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并向班组长报告。

②检查落实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检查并记录工作区域内与安全有关的日常整理情况,确保安全记录完整,并确保看板安全资料处于最新状态。

③协助车间主体(班组长)对“未遂事故”和不安全行为,坚持“三不放过”(找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举一反三,从中汲取教训,改进工作。

④讲解各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告诉新员工发生事故时的注意要点,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

⑤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⑥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积极协助上级部门进行调查。

3.3职工

3.3.1职工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法令、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若他人违章指挥或冒险作业时,应立即劝阻纠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全责。

②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各类材料,器具要堆放整齐,工作场地要整洁。按规定着装上岗,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③发生伤亡事故,应首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汇报情况。

④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安全装置齐全、有效,作业现场整洁,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⑤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⑥精心操作,并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3.2职工的安全管理

①班前,班中要随时检查工具、机器设备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正确操作设备,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文明生产。若发现隐患,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②遇有违章指挥或可能造成事故的危险时,有权拒绝操作,同时立即报告领导。

③认真做到“五懂五不干”(五懂:懂安全技术知识,懂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懂安全岗位责任制,懂具体安全措施,懂工伤事故急救措施和方法;五不干:无安全操作规程不干,无具体安全生产措施不干,无具体安全责任制不干,设备带病不干,设备没有验收不干)。

④正确分析、处理各种事故苗头和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迅速抢救伤员,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发展,保护现场并及时准确向上级报告

4责任制的落实

①公司与班组长与员工要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

②《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年一签,签订时间在年初安全生产经营大纲出台后。

③各级《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后,须报至安监部备案。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水平,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保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职责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公司的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各部门及人员职责分工,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安全责任体系。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安全生产方面具有指挥决策权。

分管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部门经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责。

其他各类管理人员,必须在自己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公司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公司员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四、检查与考核

运营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考核结果纳入安全绩效评定,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奖惩兑现。

五、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5.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批准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并作出承诺。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

5、批准公司组织架构,确保资源合理配置,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重视员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树立安全生产表率,奖励和表彰正确安全行为。

8、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5.2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原则,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将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部门和每个员工,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坚持“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向,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救,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贯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深入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

负责复审相关方的安全资质,审核安全协议(合同),并监督执行情况。

参加项目工程设计的“三同时”工作,监督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规范标准技术要求。

组织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健全事故档案;组织各类事故汇总统计报告;配合工伤鉴定和认定。

5.3运营部安全生产职责

对新入厂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使用部门。会同安全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和厂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安全人员开展安全工作,按时组织安全例会,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意见,布置安全工作的重点;

制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学习和考试,监督有关部门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及相关方的安全教育。

检查督促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修订现场规章制度。

制定公司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公司每年一次的事故演习活动。

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畅通。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组织专业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培训工作,组织消防演练。要经常组织消防专业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负责火警、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区交通事故,要积极组织扑救火灾并保护现场,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负责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负责审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4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财务部主管是财务部的安全负责人,对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协助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合理配置资源,保证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和安保基金隐患治理资金计划,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

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的规定,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总结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保证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负责各类事故实施救助处理款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员工健康卫生等费用支出。

协助审核各类事故处理的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协助组织本部门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做好本部门办公设备、消防设施、办公环境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及时向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告事故,并按应急预案履行相应的职责。

5.5仓储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谁在岗、谁负责”的消防原则和“安全第一,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及各项消防法规。

2.仓管人员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熟练掌握“三懂三会”内容要求。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和危险化学品、气瓶及储运设施的管理。

4.加强明火管理,禁止违章动火,严格执行“禁止吸烟”的规定。

5.每天下班前负责对库房内外进行巡视,无异后方可离去。

6.做好电气设施检查,不准在岗位私自安装和使用电器设备,下班时必须切断库房电源。

7.库房内无人时必须上锁。

8.所属岗位各类物品的存放应符合消防规定。各类物品应分类隔开存放。

9.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未经许可不准动用。

10.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齐全完好。

11.积极参与火险隐患的整改,发生火灾边扑救、边报警。

5.6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上级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组织制订和完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组织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和应急演习。

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和考核,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负责安全管制点的安全监察工作以及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整改和工伤鉴定工作。

5.7员工安全职责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参与事故的救护等善后工作。

六、附件

《安全会议记录表》

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月考核奖励兑现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大队经营班子成员、安全科、大队办公室、保卫科、基建办、大队所属的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宏源公司巴伦台项目部、宝山铁矿、宝山选厂、利源公司、勘察公司、地质调查所、职工医院、测试中心、物业公司。

其中:

1.员工在各类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学习及年休假期间,不参与本部门安全责任考核及其兑现奖励;

2.各单位、部门员工当月安全月考核奖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兑现;

3.员工试用期间按其同等岗位奖励标准50%兑现。

二、具体考核目标及考核措施

(一)全员考核目标及措施

若发生超过局定责任伤亡控制目标的安全事故,取消队长、书记和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安全科、事故责任单位人员全年月安全考核奖金,全队其它单位人员取消6个月安全考核奖金。

(二)各单位及分管队领导分解考核目标及措施:

1.职责范围内单位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取消队长、书记、主管安全队领导、安全科3个月安全考核奖金,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及分管队领导6个月安全考核奖金,全队其它单位人员取消1个月安全考核奖金;

2.单位发生1起轻伤事故,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及分管队领导当月安全考核奖金;

3.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未伤亡交通事故(我方负主要责任)或火灾事故,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及安全科当月安全考核奖金;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以上但未超出局控目标的未伤亡交通事故或火灾事故,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分管队领导及安全科当月安全考核奖金;

4.全年各类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含火灾)累计超过2万元但未超相应局控目标的,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及分管队领导3个月安全考核奖,取消安全科及相关管理部门1个月安全考核奖金;

5.若发生民爆物品、有毒物品、环保等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取消队长、书记、主管安全副队长、安全科3个月安全考核奖金。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及分管队领导全年安全考核奖金。

三、每月安全生产考核兑现奖励标准

奖励基数

奖励系数

岗位名称

备注

⊥65⊥

队长、书记

⊥65⊥

0.8

分管安全副队长

⊥65⊥

0.8

副队长、总工程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6();?>5⊥

0.7

宝山矿业公司经理、书记、宝山铁矿矿长、书记、利源公司经理、书记、巴伦台董事长、经理、安全科长

9

0.6

队级调研员、大队副总工程师

7

0.6

宝山选厂主任、书记、勘察公司经理、书记、地调所所长、书记、宝山矿业公司副经理、宝山铁矿副矿长、利源公司副经理、巴伦台副经理、安全科副科长、矿山技术部主任、矿山安全部主任

16

0.5

勘察公司副经理、地调所副所长、大片区项目经理、

7

0.4

测试中心主任、职工医院院长、物业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基建办主任、高海拔区地质项目经理、宝山选厂副主任、宝山铁矿专职安全员、技术部与安全部组长、破碎线班长;利源公司专职安全员、技术部与安全部组长、矿山组长、破碎线组长;巴伦台矿山组长;钻探机台机长;勘察公司专职安全员、地调所车班班长、安全稽查员;

40

0.3

地调所项目经理;测试中心副主任;职工医院副院长;物业公司副经理;宝山选厂生产线班长、修理班长、专职安全员;利源公司破碎线副组长、巴伦台矿山副组长、钻探机台班长、宝山矿业公司部室主任、勘察公司后勤组长与技术室主任;宝山、勘察公司车班班长;宝山铁矿、利源公司、巴伦台各矿山地质、采矿、测量技术人员;

72

0.2

各单位司机、各单位兼职安全员、野外地质技术员、钻工、破碎线员工、球磨工、各单位生产辅助与行政管理班组长;勘察公司技术室副主任;

0.1

各单位其他员工

新疆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月考核兑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实现全队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减少违章违规行为,根据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月奖励兑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大队对生产安全事故及各单位、公司、员工的违章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队属各单位。

第二章记罚标准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及违章违规记罚分值为200、120、80、30、20、10、5(分)七种。

第五条各考核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超过局控队责任目标之一的,一次记罚200分。

局控队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职责范围内单位职工死亡人数为零;

(2)职责范围内工作量重伤率不超过0.2人/千万元;

(3)无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未伤亡交通事故;

(4)全年各类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含火灾)累计不超过20万元;

(5)车辆肇事率不超过5次/百车;

(6)职业病新增数为零;

(7)无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火灾。

第六条各考核单位有下列生产安全事故情形的,一次记罚120分。

生产单位发生未超局控队安全生产目标,但发生重伤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无直接经济损失大于2万元或小于3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未伤亡交通事故;或发生无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或小于3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

第七条各考核单位有下列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一次记罚80分:

(一)发生火工材料、有毒物品、环保等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

(二)全年各类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含火灾)累计超过3万元的;

第八条各考核单位有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一次记罚30分:

(一)由于制度不严、管理不善而造成轻伤以上事故、急性中毒事故或无人身伤亡直接经济损失超1000元以上事故的;

(二)发生直接经济损失未超过2万元(含本数,下同)未伤亡交通事故,发生无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火灾;

(三)全年各类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含火灾)累计超过2万元的。

第九条各考核单位有下列违章违规行为的,一次记罚20分:

(一)地质设计、探矿工程设计中没有安全部门会审签字的;井巷工程、建筑工程未履行“三同时”规定的

(二)未严格执行按大队《准入》管理规定,在生产项目施工中未经安全部门审签同意,私自分包工程或肢解工程的;

(三)易燃、易爆、有害有毒、放射性物质及其它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发放、使用与销毁违反国家规定或管理混乱的;

(四)未经有关部门审核,私自聘用特殊工种和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机动车司机、司炉工、电工、焊工、爆破工、通风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含内部上岗证)上岗作业的;

(六)锅炉与压力容器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违反国家规定的;

(七)对发生的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

(八)接到队《劳动安全监察事故/事件/不符合项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整改;

(九)未对所有员工进行有效时间安全培训或经大队安全科考核后培训效果不达标的;

(十)未建立本单位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

(十一)未按规定每月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报告或台帐的;

(十二)矿领导或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时间每人每月少于10次的;

(十三)下属各单位每月未按时提交安全工作总结的;

(十四)下属各单位每月未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的;

(十五)下属各单位未按大队规定向员工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十六)其它严重违规违章行为。

第十条各考核单位有下列违章违规行为之的一,一次记罚10分:

(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开动、关停、移动机器设备;

(2)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泻漏;

(3)忘记关闭设备;

(4)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5)酒后作业;

(6)违章驾驶机动车;

(7)其它。

(二)安全装置不合乎要求或失效

(1)机电设备的转动、传动、升降及其它危害人身安全的部位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或装置失灵的;

(2)钻塔绷绳、避雷装置、安全电压装置及其他危害人身的部位未按规定安装或失灵的;

(3)竖井、斜井掘进时,井中无围栏、井盖,井内无护板,阻车器、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或安全装置损坏失灵的;

(4)平巷掘进时,硐口支护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硐内照明线路跨度超过规定标准或线路损坏磨损,工作面照明无安全电压装置或损坏的,运输矿车无制动装置或装置失灵的,通风系统损坏和硐内未按在求支护以及无排水沟的;

(5)机动车辆的制动、转向、传动、灯光、仪表等不符合安全行车要求的;

(6)其它安全装置失效的情形。

(三)冒险进入危险作业场所

(1)冒险进入露天矿坑边坡不合安全要求的采场;

(2)冒险进入涵洞或采空区;

(3)未经安全人员许可进入矿井;

(4)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

(5)探槽、浅井、井巷、露天采坑放炮后,工作面未通风、处理浮石、检查支护、处理残炮、盲炮而进行其他工作的。

(四)手代替工具操作

(1)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2)用手清除切屑;

(3)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五)其它较重的违规违章

第十一条各考核单位有下列违章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罚5分:

(一)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2)未戴防护手套;

(3)未穿安全鞋;

(4)未戴安全帽;

(5)未佩戴呼吸护具;

(6)未佩戴安全带;

(7)其它。

(二)不安全的装束

(1)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

(2)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3)其它。

(三)作业环境不良

(1)照明光线不良;

(2)通风不畅;

(3)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

(4)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齐,场地杂乱;

(5)临时用电线路配置不合理;

(6)地面有油或其它液体;

(7)工作地面有其它易滑物。

第十二条对有第十、十一条情形,经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但仍未进行整改的一次记罚10分。

第三章记罚考核

第十三条记分考核以月为周期,一个月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罚分值予以消除,不计入下一月考核周期。

第十四条违章处罚、安全稽查处罚与月安全责任考核同步进行,且处罚与安全月度考核处罚分别进行。

第十五条除生产安全事故以外,各单位发生两种以上违规违章行为时,分别计算,分值累加,发生事故隐患单位的平均分作为分管单位领导的考核分记罚,。

第十六条考核单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严重事件及违规违章记分满500、200分、150分、80分、30分、20分、10分的,按下列标准对相关人员进行扣发当月安全考核奖:

(一)生产安全事故记罚满500分时,取消队长、书记、主管安全队领导、安全科、事故责任单位人员及其他队领导全年月安全考核奖,全队其它单位人员取消6个月安全考核奖;

(二)生产安全事故记罚满200分时,取消队长、书记、主管安全领导、安全科3个月安全考核奖,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及分管队领导6个月安全考核奖,全队其它单位人员取消2个月安全考核奖;

(三)生产安全事故记罚满150分时,取消队长、书记、主管安全队领导、安全科1个月安全考核奖,事故责任单位及分管队领导3个月安全考核奖;

(四)生产安全事故记罚满80分时,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及分管队领导当月安全考核奖金;

(五)违规违章扣罚标准见下表

?表一?全队各单位违规违章汇总处罚

记罚分数

处罚人员及标准

备注

≥500

取消队长、书记、分管安全副队长、安全科当月安全考核奖

≥400

扣发队长、书记当月安全考核奖的80%,取消分管安全副队长、安全科当月安全考核奖

≥300

扣发队长、书记当月安全考核奖的50%,分管安全副队长、安全科当月安全考核奖的80%

表二?下属各单位违规违章汇总处罚

≥200

取消该单位经营班子人员三个月安全考核奖,单位专、兼职安全员二个月安全考核奖,单位其他员工一个月安全考核奖,分管队领导一个月的安全考核奖

≥150

取消该单位经营班子人员二个月安全考核奖,单位专、兼职安全员一个月安全考核奖,扣发单位其他员工当月安全考核奖的80%,扣发分管队领导一个月的安全考核奖

≥100

取消该单位经营班子人员一个月安全考核奖,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80%,单位其他员工当月安全考核奖的50%,分管队领导当月的安全考核奖的80%

≥80

扣发该单位经营班子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80%,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50%,单位其他员工当月安全考核奖的30%,分管队领导当月的安全考核奖的50%

≥60

扣发该单位经营班子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80%,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50%,单位其他员工当月安全考核奖的30%,分管队领导当月的安全考核奖的50%

≥50

扣发该单位经营班子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50%,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30%,分管队领导当月的安全考核奖的30%,单位其他员工当月安全考核奖的20%

≥40

扣发该单位经营班子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40%,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20%,分管队领导当月的安全考核奖的20%,单位其他员工当月安全考核奖的10%

≥30

扣发该单位经营班子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30%,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10%,分管队领导当月的安全考核奖的10%

≥20

扣发该单位经营班子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20%,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15%,分管队领导当月的安全考核奖的15%,单位其他员工当月安全考核奖的5%

≥10

扣发该单位经营班子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10%,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当月安全考核奖的10%

第十七条大队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的、职工举报(经查实后)的各类违章行为,均作为记分依据。

第十八条因违规违章造成事故的,除按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月考核

兑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外,同时按“四不放过原则”和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大队安全稽查管理办法与本办法同步实施

第四章

第二十条本办法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及违规违章扣分,由大队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考核,考核后的兑现由劳动人事科负责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处罚不取代上级、队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大队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其它

1.本考核奖励每月由大队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考核,对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考核依据大队《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对被考核单位进行量化和定等为优秀(90分以上,不含本数)、合格(80-90分)、不合格(80分以下,含本数)。优秀按奖励标准执行,合格按奖励标准的80%执行,不合格不予奖励。对队部科室、宝山机关部门的考核,由被考核部门提供月工作情况,考核组给予定性考核,合格部门按奖励标准执行,不合格部门不予奖励。财务部门依据考核结果每月兑现。

2.兑现基数额度由大队安委会每年年初研究确定。

3.本办法自2011年4月1日开始执行。

4.本考核兑现办法解释由大队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大队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细则》(试行)

新疆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

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目标考核细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行业规程,落实大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按要求将落实情况报大队安全生产管理部门(10分)。

(一)制定有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任务要点;年内能按计划实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按期召开并主持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查处事故等。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

(三)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班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班组和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承包、承租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10分)。

(四)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年终有考核、并按奖惩办法兑现。

(五)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六)严格承包、承租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和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三、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开展工作(10分)。

(七)各矿山企业、大地公司、地调所车班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所需的兼职安全员。

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会议记录,并认真落实(10分)

(八)全年未召开过安全生产会议的单位不得分,少开一次会扣2分,至扣完。

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10分)

(九)生产期间,矿山企业负责人带队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其他单位领导带队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十)重点单位按安全检查表或具备文字性安全检查方案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原始资料齐全。

(十一)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整改有具体的数字和记录,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投入资金,限期整改。

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和目标,并跟踪整改,确保安全。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对演练进行评价,不断修改和完善预案。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10分)。

(十二)单位制定有安措费提取和使用的具体计划,实际提取安措经费总额达到上年度货币工作量的0.3%以上,矿山企业按开采矿石量,井下每吨提取8元,露天每吨提取4元。

七、按照大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检查、隐患整改和自我验收工作,确保整治效果(10分)

八、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教育活动。参加“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等竞赛活动,逐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落实职工安全培训工作,强化“三级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矿山企业负责人、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率达到100%(10分)

(十三)开展学习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作。

(十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积极组织“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等竞赛活动,逐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

(十五)职工(含转岗、新上岗的职工和聘用人员)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岗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十六)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十七)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九、按照大队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10分)。

(十八)有关单位在每月和每季末,按时向大队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月报和矿山季报,每月16日前上报火工品快报表、隐患排查登记表和台帐。

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配合大队认真查处各类事故(10分)。

(十八)认真执行局和大队做出的事故处理决定。

十一、年度内突破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控制指标,实行年度安全一票否决

(十九)以下情况出现实行一票否决:发生死亡事故;发生负同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发生重伤事故;发生无伤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的交通事故;发生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新增职业病;全年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超过8万元。

篇4: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1、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2、组织开展好安全合格班组活动,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并做好详细记录,支持安全干部的工作。认真开展好每周“安全日”活动和安全生产知识、技术竞赛活动。

3、负责编制适合岗位日常检查的“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坚持一班“三查”制度(班前、班中、班后),制止违章行为,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上级处理,做好记录。

4、教育全班组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制度,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和互检工作,负责组织车间(班组)成员(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岗位安全教育,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三坚持(上班前坚持讲安全,工作前坚持查安全,工作中坚持抓安全)

6、负责组织车间(班组)成员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班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7、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及时上报。支持班组的安全员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建议。

8、上班前对所有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有序

9、发动全组职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动脑条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支持安全工作,共同管好安全生产,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10、负责建立健全“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逐级上报,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做好详细记录。

11、督促车间(班组)成员做好所属设备的检查维护,使其经常保持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12、协助上级建立健全或落实车间(班组)考核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13、协助上级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

篇5: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协调、激励和控制。

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专(兼)职人员;

4、负责组织安全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及新进员工的培训;

5、负责组织检查、监督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负责组织制定本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华天公司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8、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和规定,执行“五同时”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保证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负责主持召开季度安全生产会议和年度安全生产总结大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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