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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监控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0目的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控,确保安全工作质量。

2.0范围

适用于**酒店物业各项目。

3.0职责

3.1礼宾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管理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

3.2项目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

3.3礼宾主管负责客辖区域内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

3.4礼宾领班负责本班日常业务操作的执行和落实。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公司礼宾部监控要求

4.1.1负责组织实施法定节假日(元旦节、五一节、国庆节、春节)敏感日的治安、安全、消防检查工作。

4.1.2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分析治安、消防管理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1.3每季度根据检查情况编写安全工作分析报告。

4.2项目经理监控要求

4.2.1每月对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予以记录,就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4.2.2监督礼宾主管、领班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安全工作业务架构,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4.2.3通过与顾客、业主的沟通、回访,及时了解、掌握礼宾员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及服务水平,并给予有效的培训和指导。

4.2.4及时检查核实所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跟进重大事项的处理结果。

4.2.5每季度组织对安全巡查工作进行评估,确保无治安盲点或隐患。

4.2.6掌握礼宾员的培训情况,关心礼宾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及时调解内部矛盾,确保建立一支精诚团结的安全队伍。

4.3礼宾主管监控要求

4.3.1检查本部门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工作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3.2每周对礼宾员质量记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予以记录。

4.3.3每周对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管理情况全面巡查至少两次,并将有关情况予以记录。

4.3.4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业务会议,总结上半月、安排下半月工作,分析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

4.3.5每半月至少进行一次夜间查岗,对夜间礼宾员工作状态、质量记录、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记录。

4.3.6每季度组织一次紧急集合,以保证礼宾员的战斗力和应变能力。紧急集合人员为不当班礼宾员,须准确记录各人员在接到紧急集合命令后赶至指定地点的时间及装备情况,并在《紧急集合情况记录表》中予以记录。

4.3.7每季度对巡逻路线、巡逻时间进行一次评估,并将修订的巡逻路线图报部门经理审核。

4.3.8根据辖区治安防范的要求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拟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礼宾员进行突发事件演练。

4.4礼宾领班监控要求

4.4.1严格执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的交接班制度,对本班的工作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要求。

4.4.2检查本班班前执勤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当班人员的正常使用。

4.4.3当班期间对安全各岗位的质量记录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纠正不合格现象。

4.4.4监督各岗位对外来人员、物资放行、施工、装修现场、车辆出入的管理力度、方式、方法,确保按规范运作,协助处理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

4.4.5全面监控礼宾员的夜间工作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处理或报告。

4.4.6监督当班期间班员的考勤、纪律和工作状态,并予以记录。

4.4.7监督所有员工在辖区内的外在形象,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4.8规范礼宾员在参与集体、公众活动中的形象。

4.4.9严格执行内务管理规定,督促不合格者限期改正,并予以记录。

4.4.10严格执行月考核制度,公平公正地评价所属员工。

4.5.11每月全面检查、收集各岗位的质量记录交主管审核存档。

4.6夜间工作监控要求

4.6.1夜间查岗是安全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检查各项目礼宾员夜间工作状况,督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4.6.2夜间查岗按照计划制定和人员配置情况分为"A级检查"、"B级检查"和"C级检查"三种,A、B级检查事先必须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为保证查岗情况的真实性,须对制定的检查计划设立相应的保密范围。

4.6.2.1"A级检查"是全公司范围的检查,计划时间的安排由品质督导部于每年1月10日前制定完成,报管理者代表审批,由品质督导部人员及其它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及品质督导部,由品质督导部于计划实施前24小时内将抽查部门通知查岗人员。"A级检查"须保证每月至少一次。

4.6.2.2"B级检查"是以各项目为单位的内部检查,计划由各项目经理于每年1月10日前制

定完成,报礼宾部审批,由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品质督导部、礼宾部及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于计划实施前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B级检查"须保证每月至少一次。

4.6.2.3"C级检查"是临时性突击检查,由公司、品质督导部、礼宾部或项目临时决定检查范围、查岗人员和查岗时间,并组织实施。

4.6.3若检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人员变动或其它原因需改变时,由原计划编制部门负责调度、安排。

4.6.4查岗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4.6.4.1礼宾员夜间工作状况:精神状态、反应灵敏度、安全意识等。

4.6.4.2通信设备使用情况:各类通讯设备的使用状况,紧急状态下的通讯使用是否正常。

4.6.4.3礼宾员配戴情况:礼宾员的应急装备能否起到在紧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4.6.4.4交接班记录:各类质量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清晰,格式是否规范,有无乱撕、写、画等现象。

4.6.5查岗人员须填写《查岗情况登记表》,并由接受检查的当值人员签字确认。查岗人员需将填好的表格于检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交还发表部门(人)。

4.6.6检查结果的处理

4.6.6.1品质督导部须对A级检查的结果进行全公司范围的通报,并负责对相关部门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4.6.6.2项目经理须对B级检查的结果进行部门范围内的通报,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4.6.6.3由公司层面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A级检查,由部门经理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B级检查。

5.记录表格

5.1**WY/WI/8.2.3-02-F1《夜间查岗计划》

5.2**WY/WI/8.2.3-02-F2《查岗情况登记表》

5.3**WY/WI/8.2.3-02-F3《安全工作检查记录表》

5.4**WY/WI/8.2.3-02-F4《紧急集合情况记录表》

篇2:监控室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监控室是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查阅、调取及维修等管理。

3.术语

4.职责

4.1信息中心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维修,负责监控室内部卫生的清洁工作,在环境安全部或其他部门需要查阅、调取监控视频时给予技术支持。

4.2环境安全部是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部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点检,视频的查阅、调取工作;除检修外,其他单位查阅、调取视频监控须经过环境安全部批准方可进行。

5.管理规定

5.1监控室一般情况下保持关闭状态。监控室钥匙由环境安全部、信息中心、保安队分别保管;严禁将监控室钥匙交予他人保管、使用或配置。

5.2夜间有紧急情况需进入监控室的可直与保安队长联系,但要做好详细记录,注明原因。

5.3夜班保安需要进入监控室开灯的,应迅速结束工作,不得在监控室逗留和操作监控设施,开灯完成后应保证监控室仍处于关闭状态。

5.4需要调取或查看监控资料的部门或个人须向环境安全部提出申请,由环境安全部或信息中心安排人员进行相关操作。

5.5公司领导检查或政府部门视察工作进入监控室的,当班保安要在来访人员登记簿上做好相关记录。

5.6调取或查看过程中不得在监控室内抽烟、饮食或使用明火。

5.7申请调取或查看的部门或个人只能调取或查看与本部门或个人相关的视频资料,不得随意调取或查看。

5.8调取或查看的视频资料只能作为内部使用,未经环境安全部允许不得将调取的视频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5.9不得传播和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如有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要认真、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

5.10申请调取或查看监控资料的操作员要对时间、人员、所查位置、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当班保安也要在值班日志上做好记录。

5.11信息中心应定期安排人员去监控室查看,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联系维保单位进行维修,保证监控系统正常有效地运行。

5.12厂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值班保安应立即上报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员工加强厂内安全巡检。

篇3:危险源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做好危险源监控,使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源监控的具体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3职责

3.1公司安全副经理负责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3.2公司安全部门配合副经理做好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4程序

4.1公司主要危险源是库区民用爆炸物品贮存库房及用电、用火、暴雨、雷击、装卸作业场所。

4.2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爆炸物品仓库应运用人防、技防和犬防实施重点监控。

4.3对重点危险源,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完善安全设施、加强检查、减少存量、规范操作等,降低风险。

4.4严格控制非岗位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

4.5做好消防器材,防雷设施、防盗报警系统的检查,确保使用正常。

4.6切实搞好用电用火管理,控制防火期、清明节等防火重点期间的防范,以免山火危及库区。

4.7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定期检查由公司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不定期检查由保管员、经警和相关人员进行,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限制整改。

5记录

危险源的监控记录。

篇4: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中国建材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四条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第五条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见附件一)和申报登记范围(见附件二)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见附件三),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档案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实现自身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初次评估。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七条单位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第八条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九条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十条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第十四条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销项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危险辩识与评价;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两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5:消防监控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制度

消防监控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一、消防、闭路中心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卫,消防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准在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会客和聊天。

二、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错报。消防闭路中心值班人员不准离开控制室。

三、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保持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如报警器,水泵控制台、闭路电视房等)保持无灰尘。

四、值班时间不准喝酒、吸烟、睡觉、看小说等,如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除名。

五、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种设备情况,交接要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领班每天必须进行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各部门播放音乐时间要按时播放,切记音量适中,切勿声音过大骚扰住户。消防中心各种设施要爱惜使用。

七、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八、消防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消防主管,遇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消防责任人。

九、消防监控中心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消防工作手册》中的"消防应急措施"处理;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消防监控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一、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设备维修申报单》,立即通知机电运行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十二、消防监控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十三、消防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消防监控中心内应备用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具。

十四、严禁外人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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