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职责范例
(1)组织实施对新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转岗复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2)组织管理人员、中层干部上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和每年再培训工作。
(3)组织新从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4)组织对从事接触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负责向员工通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
(5)负责办理从业人员工伤医疗保险费缴纳手续。
(6)负责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
篇2:人力资源部门主管职责范例
(1)组织实施中层干部安全教育培训和每年再培训,提出中层干部安全考核结论意见。
(2)负责制定年度新从业人员、转岗、复工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提供职业病诊断、因工伤残鉴定、工伤登记等有关个人资料。
(4)参加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解决有关劳动争议。
篇3:综合职能部人力资源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人员配备、培训教育管理、工伤保险办理、对企业消防、内保和治安负主要管理责任。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本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示要求,确保公司生产环境的安全性。
3、是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负主要管理责任。
4、组织各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做好各项记录,存档备案;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及复审备案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及公司内部认定的特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发放工作。
5、制订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资料的存档。
6、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员工在岗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7、监督实施新员工的入职三级教育,组织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并对培训合格人员发放上岗证。
8、根据岗位工作需求,合理调配作业人员,发现不适合特种作业、以及高温、高压及噪音环境作业岗位的人员,应通知调离妥善安置。
9、监督各部门对调离原岗位的员工进行新岗位的岗位技能培训及安全操作培训。
10、负责为在职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及为工伤伤残人员办理理赔。
11、负责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
12、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和素质的配置要求。
13、负责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对违章及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组织经验交流,推广应用安全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
14、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把安全工作纳入干部晋升和职工晋级的考核范围。
15、参与新、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及危险作业许可审批。
16、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和检查,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安全事故,做好宣传工作。
17、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
18、参与日常安全巡回检查,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
19、负责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动火作业审批。
20、定期检查火源、火险及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情况,排查治理火险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备有效,消防通道畅通。
21、负责公司安保设施的安装及安保系统的正常运转。
22、负责公司安保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对安保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及安全培训。
23、宣传和教育本室人员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法律、条例、标准、规定,制定本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好督促落实。
24、心对公司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档案等做好安全管理。
篇4:人力资源部劳动组织专责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动组织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动组织专责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人力资源部劳动组织专责在人力资源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所管辖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责任。
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职工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人力资源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人事制度和生产培训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打好安全基础。
3.4负责合理调配生产人员,经医务和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生产岗位。
3.5协助主任及时解决和批复各部门上报的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和请示,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劳动纪律。
3.6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参与制订劳动保护、保健用品的标准,配合组织职工的定期身体健康检查。
3.7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主任做好公司的人才招聘工作。
3.8协助主任制定出公司近、中、长期人才战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9协助主任参加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3.10认真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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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力资源部社保专责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社保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社保专责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人力资源部社保专责在人力资源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所管辖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责任。
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职工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人力资源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人事制度和生产培训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打好安全基础。
3.4负责合理调配生产人员,经医务和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生产岗位。
3.5协助主任及时解决和批复各单位上报的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和请示,经常参与检查劳动纪律。
3.6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参与制订劳动保护、保健用品的标准,配合组织职工的定期身体健康检查。
3.7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主任做好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3.8协助主任参加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3.10认真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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