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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健环监察人员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安健环监察人员的作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同时着力提高安全监察力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健环监察人员是指公司及各厂站、项目、各(工程、运营)项目部专(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厂站、项目。

第二章岗位要求

第四条公司安全监察部配备专职安健环监察人员,各部门配备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建立健全安健环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逐步完善安健环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组织全公司安健环监督检查、考核、会议等。

第五条各厂站、项目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所在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项目安全检查、安全考评、安全会议、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第六条各厂站、项目应根据项目规模、从业人数实际情况等,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培训、危险源辨识监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第七条规模及人数较少的项目,项目经理应作为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安健环监察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熟悉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业务。

第九条安健环监察人员应持证上岗。

(一)应具备主管部门培训核发的安全资格证、安全考核证等资质。

(二)鼓励专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审核员等执业资格。

(三)安全资格证(考核证)取证及复审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等,由所在单位培训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培训安排和费用报销。

第三章职责

第十条专(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健环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健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驻项目的专(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应组织或督促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活动、日常安全检查等工作。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安健环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八)监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以及合同中涉及到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的实施。

第十一条在履行安全监察职责时,有权对相关单位以及分包商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和调阅有关资料,相关单位应给予主动配合。

第十二条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险情、违章时,应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下发隐患(险情)整改通知单。现场发现重大隐患(险情)危及安全生产时,立即指令停工等、督促排除隐患(险情)等。

第十三条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有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现场抽查、调查,对提出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有权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安健环监察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有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现场抽查、调查,对提出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有权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安健环监察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不限于):

(一)可果断采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关措施;

(二)在有关指挥人员未到位前应立即进行协调、指挥有关现场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组织抢险及人员疏散。

第十六条安健环监察人员履行职责时,应文明执法,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在纠正其做法可能带来的危害时,要当面解释清楚,不得简单粗暴,以利于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

第十七条在对事故进行调查时,要按照政府和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对有隐瞒事故情节或处理不当时,应当组织重新调查取证,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四章备案与管理

第十八条各单位专(兼)职监察人员名单及通讯方式应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人员发生岗位变动、调离等不在安全监察岗位时,应重新报备。

第十九条安全监察部、各厂站、项目应创造条件,经常性组织专(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学习与培训,包括组织行业先进企业或项目的参观交流等,促进其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新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理念,持续提升安健环监察人员履职能力,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公司对在安健环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专(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进行奖励,并在年度评先中优先考虑。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2:安全监察部主任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主任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主任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在总经理授权下,负责对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集团公司的各项制度和本公司的相关要求等的检查和考核,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建立以厂级专职安全监察工程师、部门专职安全员和班组兼职安全员为主体的安全监督体系,加强为被监督部门的服务意识,坚持监督与支持、监督与协助、监督与指导的原则,以确保监督职能的实现。对现场生产行使独立监督,主要包括“两票三制”的落实、电气误操作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安全性评价、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专项安全检查以及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3.2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编制报批年度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3负责制定安全监督人员工作标准,结合实际,规范各级安全监督人员日常监督检查范围、重点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时间。对部门安全员进行考核。

3.4每月对全公司安全状况进行评价,至少向总经理汇报一次。

3.5协助生产副厂长组织好本公司的“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安评”中的“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和“安全管理”部分直接负责,监督保证体系每年至少一次全公司作业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的修编工作的落实;监督“反违章”以及“两票三制”的落实。

3.6协助总工程师定期对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评估工作。

3.7组织编制落实本公司安全培训计划,监督现场培训计划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安全技术教育、年度“安规”考试、工作票“三种人”培训考试、操作票“两种人”培训考试以及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3.8审核、监督各项承包工程的安全措施及执行情况,收取安全保证金。

3.9负责组织对监督体系的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安全网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安全员的作用。

3.10参加新建、扩建、改建、检修工程和技术革新项目方案的讨论、设计审查及验收工作。监督安全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11负责组织安全分析会、安全网例会、春查、秋查以及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安全例行工作,组织编写安全简报。

3.12协助总经理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月度分析会;每月参加一次部门安全月度分析会或班组安全活动;每周参加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每天安全生产视频会;参加本公司每天的生产调度会,了解当天重大作业的安措落实情况,对重要操作、特殊作业应亲临现场监督。

3.13负责监督各部门“四不放过”的执行情况,对重大不安全事件和严重未遂事件调查分析,及时做好事故分析和安全可靠性分析,提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错误倾向性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出依据,按规定时间向上级报送统计表和事故报告。

3.14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定期做好安全生产考核评比活动。负责对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负责审定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者,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开展公司“安全合格班组”建设活动。

3.15重大节日或重要会议前,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公司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负责监督落实上级和地方组织安全检查问题的整改。

3.16及时用快报、通报、录像等手段向各部门传递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事故通报,并监督检查事故报告中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3.17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做好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监督个人劳保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组织对从事有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组织对生产现场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测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18经常深入生产和检修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和施工动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每月至少组织两次现场文明生产检查和反违章纠察。

3.19负责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协助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20加强安全工作的科学管理,抓好安全分析和事故预防工作,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参加安全科研成果和与安全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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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监察部驻设备部安全监察专责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驻设备部安全监察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驻设备部安全监察专责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负责设备部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监督及考核工作。要随时掌握专业所存在的人员、管理、制度、设备、现场等全方位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库,并监督所有问题的整改安排、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3.2监督部门对各级政府、集团公司、分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3.3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涉及防火的安全管理状况;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3.4参加和协助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3.5负责公司工伤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

3.6负责公司工业卫生管理工作。

3.7负责组织现场安全生产周稽查、整改工作。

3.8负责电气外委工程安全培训,落实准入制度、现场管理及考核工作。

3.9负责电气方面新员工、实习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3.10每天至少一次进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各项生产工作布置、开展情况及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负责公司各重大作业、重大操作的现场监督。负责监督各重大作业、重大操作的三措到位,审核安措。

3.11负责按比例审核电气双票。

3.12负责公司多经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3.13对相关专业内发生因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或障碍等,负相应责任。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安全监察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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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监察部驻发电部安全监察专责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驻发电部安全监察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驻发电部安全监察专责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负责监督发电部建立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落实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制定反违章行动计划,监督部门反违章的实施。

3.2负责监察发电部安全培训的实施。

3.3负责发电部外委单位的安全交底,监督技术交底执行到位。

3.4每天至少一次进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各项生产工作布置、开展情况及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负责发电部各重大作业、重大操作的现场监督。负责监督各重大作业、重大操作的三措到位,审核安措。

3.5负责各电气配电室、升压站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

3.6负责对发电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提出批评、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3.7负责监督、检查发电部“三讲一落实”及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并进行评比考核。

3.8负责监督、参加发电部各类预案的制定、演练、上报工作。

3.9负责组织发电部各类事故调查,监督各类异常分析到位。

3.10负责监督发电部各类安全大检查到位,督促各类安全整改,检查安全整改到位,提出考核意见。

3.11负责发电部安全监督工作月度总结,月度安全设施评估工作。

3.12负责发电部日操作票审核,抽审工作票,月度双票分析会

3.13负责发电部范围内各类安监日常工作,例行工作。

3.14监督化学危险品管理。

3.15对相关专业内发生因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或障碍等,负相应责任。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发电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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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监察部驻检修部安全监察专责1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驻检修部安全监察专责1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驻检修部安全监察专责1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负责督促检修部建立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落实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制定反违章行动计划,监督部门反违章的实施。

3.2负责监察、汇总检修部安全培训的实施。

3.3负责督促、检查检修部外委单位的安全交底,监督技术交底执行到位。

3.4每天至少一次进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各项生产工作布置、开展情况及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负责检修部各重大作业、重大操作的现场监督。负责监督各重大作业、重大操作的三措到位,审核安措。对于连续工作安排相应的安全监督人员现场24小时监督。

3.5负责各类泵房、化学系统及各外部设施、各检修办公场所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

3.6负责对检修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提出批评、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3.7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检修部“三讲一落实”及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并进行月度评比考核。

3.8负责全面监督、参加、汇总检修部各类预案的制定、演练、上报工作。

3.9全面负责组织检修部各类事故调查,监督各类异常分析到位。

3.10负责全面监督检修部各类安全大检查到位,督促各类安全整改,检查安全整改到位,提出考核意见,汇总报表。

3.11负责完成、汇总检修部安全监督工作月度总结,月度安全设施评估工作。

3.12负责对检修部日工作票按30%抽查审核,组织月度双票分析会。

3.13负责检修部范围内各类安监日常工作,例行工作。

3.14全面负责公司特种起重设备、氧气、乙炔、架子等的监督管理。

3.15负责检修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到位。

3.16对相关专业内发生因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或障碍等,负相应责任。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检修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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