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环境监察专责安全责任制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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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环境监察专责安全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环保部环境监察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环保部环境监察专责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在环保部主任的领导下,对环境监察专责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3.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环保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环保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负责编制环保监察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加强对环境监测和有毒化学药品的管理,严格要求监测人员按实验规程操作。

3.5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与环保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及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对技术组织措施,负责审核工作。保证各项生产、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产、施工秩序。

3.6协助部门主任负责公司三级环保技术监督网活动的指导和汇报,确保公司环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7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安全技术管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3.8对安全生产、施工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要作为科技工作的长期课题,进行研究。

3.9参与本专业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3.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环保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环保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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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环保部脱硫专责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环保部脱硫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环保部脱硫专责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负责本部门脱硫专业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

3.2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3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检修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3.4负责编制设备大修、非标准检修、更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组织或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3.5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3.6负责本部门脱硫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3.7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环保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环保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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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通道规定管理

定义:安全通道:为确保作业安全而设立的应急行走和疏散通道,是保证员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消防通道:在发生火灾及意外情况时,以供逃生以及消防人员或消防车辆进出的专用通道。消防通道要求1、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1.2、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1.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1.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1.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1.5、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使用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一个。2、地下室如用防火墙隔成几个防火分区时,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3、设有电梯的厂房应符合下列要求:3.1、电梯门前面积不小于6m2。3.3、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4、厂房内最远工作地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表l的规定。表1厂房安全疏散距离m生产类别耐火等级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甲一、二级3025————乙一、二级755030——丙一、二级三级8060604040——30——丁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6050不限505045戊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10060不限7575605、厂房每层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2的规定计算,当各层人数不相等时,其楼梯总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楼梯最小宽度不小于1.10m。表2厂房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指标厂房层数一、二层三层≥四层宽度指标,m/百人0.600.801.006、当使用人数小于50人时,楼梯、走道和门最小宽度可适当减少,但门的最小宽度不小于0.8m。7、底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疏散门的最小宽度不小于0.90m;疏散走道的宽度不小于1.40m。8、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小于2个,特殊情况的可设1个。消防车通道的安全要求。1任何建筑和临时搭建的设施不准阻碍消防车通道。2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小于3.5m。3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建筑及燃油储罐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小于6m。4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小于15m×15m。5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小于3.5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小于4m。6建筑物的封闭内院,如其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7消防车通道应尽量短捷,并宜避免与铁路平交。安全通道通道设计、规划:1主要进厂公路应与通向城镇的现有公路相连接,宜短捷,并应避免与铁路线交叉,当其平交时,应设置道口及其他安全设施。2厂区道路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2.1主厂房的周围应设环形道路。2.2进厂主干道的行车部分宽度宜为6~7m。2.3其他主要道路的宽度根据车流和使用情况确定,单行车道可取3.5~4m,人行道的宽度不小于lm。2.4生产现场的通道均须有良好的照明。2.5油区、煤场、库房应设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并保持畅通。2.62.1~2.5所述区域的值班、维护室应设疏散走道。2.7厂内各建筑物之间,应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2.7.1设置行车道、消防车通道和人行道。2.7.2室、内外梯段高不大于9m。超过9m时宜设梯间平台,以分段交错设梯。2.7.3攀登高度在15m以下时,梯间平台的间距为5~8m。超过15m时,每5m设一个梯间平台,平台应设定安全防护栏杆。3车间内无天车或者不在天车工作范围内的区域,合理设置叉车通道及叉车作业场地,根据区域内设备检修所需要用到的最大配件重量选择叉车和设计叉车通道3.1叉车的选择:根据叉车型号确定叉车宽度Wb(mm),最小旋转半径R(mm),旋转中心到托盘距离*(mm)。通道计算叉车侧面余量尺寸Co=300mm会车时两车最小间距Cm=500mm旋转中心到车体中心的距离B=625mm直线叉车通道单行道:由于W>Wb,所以通道宽度=W+2Co双行道:由于W>Wb,所以通道宽度=2W+2Co+Cm丁字形叉车通道通道长度=R+*+W+Co

篇4:设备管理部环保燃运点检长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环保燃运点检长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环保燃运点检长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在公司设备管理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设备管理部环保燃运点检长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3.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环保燃运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设备管理部环保燃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负责编制设备管理部环保燃运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组织开展好环保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和上述三级技术监督网活动的指导和汇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5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与环保燃运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及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对技术组织措施,负责审核工作。保证各项生产、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产、施工秩序。

3.6负责审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专业技术标准、制度、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大修更改项目计划、大修更改任务书和施工安全等措施,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3.7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安全技术管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3.8对安全生产、施工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要作为科技工作的长期课题,进行研究。

3.9参与本专业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3.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3.11负责监督环保燃运专业点检定修绩效考核工作的的正确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设备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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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监察部文明生产专责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文明生产专责2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文明生产专责2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及要求

3.1协助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3.2负责监督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本公司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令、法规及标准的贯彻执行。

3.3负责协调各部门文明生产工作。

3.4规范各办公场所定置管理,定期检查、考核。

3.5负责现场文明生产稽查、整改安排、监督验收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检修单位和运行部门实施文明生产,发现不文明的情况应立即制止,如不听劝告,应按有关文明生产的规定进行考核。

3.6负责公司现场文明生产的验评和考核工作。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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