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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科环保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的目标及“三废”治理计划,并提出实施规划的具体方针和措施。

3监督检查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情况,参加建设项目环保及其设施的验收工作。

4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与维修,避免环境污染事故,保证环保设施开工率达100%。保证工作环境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5负责对各部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

6监督各部门建立健全管理网络。

7确定环境监测点,并建立制度、制定、档案和其它基础工作。

8参加环保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篇2:安全环保部管理职责

1、负责和指导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以及传送,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

2、负责制定本工区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办法。

3、指导本工区各部门、作业队危险源识别、环境因素、评价、策划;检查、督促、指导工区部门、作业队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和演练情况。

4、参加由项目部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和对大型起重设备、大型机械设备等特种设备以及其他的专业性安全检查,并保存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环境影响,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整改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完善基础管理资料,建立健全管理台账。

6、建立健全本工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公司信息平台上输入本工区安全信息,掌握分析本工区安全生产动态,及时保持与上级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7、监督、检查各工区部门、作业队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清凉饮料及劳动护肤用品的购买、验收和发放。

篇3:安全环保部部长岗位职责

1、组织本工区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的策划。

2、组织收集整理并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建设单位和企业内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并对落实情况实施检查和合规性评价。

3、组织制定本工区创优规划和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根据上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细化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办法。

4、负责组织实施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参与制定管理目标、方案和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并督促演练,参与不合格品的界定,保证质量,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和环境污染。

5、督促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源告知工作,保证每一个作业人员了解本作业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6、负责安全专项费用的审核和上报。

7、做好与工区各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业主、监理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各种资料,协调各方关系。

8、做好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的学习培训与相关人员的考试取证工作。

9、组织开展安全、环保宣传和评比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10、接受和配合安全、环保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和监督检查事故处置方案的实施情况。

11、负责安全相关信息的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篇4:安全环保工程师岗位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标准、条例、法规,具体实施GB/T28001-2000安全体系对本工区的覆盖和运行,做好项目的安全监察工作。

2、组织各工种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加强上岗前的安全知识培训。

3、坚持对施工现场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

4、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生产纪律,督促执行,并建立相关的统计和考核制度。

5、主持编写各类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随计划下达,定期检查。

6、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生产中的安全现状进行检查,杜绝生产期间安全隐患,纠正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并监督改正。

7、加强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8、详细调查安全事故的起因、经过、性质和原因,对事故单位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整改措施。

篇5:安全环保部环保职责

6.1.1部长环保职责

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⑵负责制定公司环保规章制度、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协助公司领导层推动公司环保管理工作;

⑶负责办理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的相关手续;

⑷组织制定、修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⑸组织、协调、监督公司日常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提出改进环保管理的建议;

⑹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公司环保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⑺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6.1.2环保技术员环保职责

⑴编制、修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编制公司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⑵制定现场环保检查计划并参加环保检查,对查出的环境风险隐患进行督促落实;

⑶编制、修订、填报相关台帐、统计报表,并负责向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上级部门及时上报各类材料或提供材料,迎接监督检查;

⑷编制环保技术措施及方案并监督实施,初步审核各类方案的环保技术措施等;

⑸研究并推广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环保管理方法并督促实施;

⑹办理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的“三同时”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排污许可证;

⑺参加环保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台账,负责公司事故统计、上报;

⑻编制或组织编制公司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应急救援演练,监督车间级事故应急演练的开展;

⑼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有权对各单位环保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考核建议;有权对影响或污染环境的行为提出批评、考核;有权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违反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提出考核。

⑽负责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及协调相关许可证的申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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