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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降耗管理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条为加强能源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节能意识及自觉性,合理节能降耗减少浪费,

更好保障生产、办公、生活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直供生产车间、办公地点、居住单元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电力、蒸汽、生产生活用水(包括自来水、自备井水等)。

第四条能源管理坚持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厉行节约、效能统一的原则,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第五条动力车间负责企业能源的综合管理。(包括及时根据生产需要统筹安排能源供应、每月核算能源利用率、制定能源管理制度)

第六条动力车间统筹规划能源计量表的配备和能源用量的核算。

第七条各部门要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

(一)杜绝长流水、长夜灯,提倡节省创效益;

(二)生产线上因设备故障,在维修设备过程中(生产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应及时关闭生产线上其他运转机械。

(三)工作结束后,由专人负责各能源开关的检查。

(四)各部门离开办公室应关闭办公室相应的电器设备的电源(如:电脑、空调等)。

(五)各车间应积极提高工作效率,相应提高能源的利用率。

第八条明确规划和完善公司能源支配网络结构

动力技术中心(动力车间)应明确公司能源计量表所支配的区域、较准确的显示各车间能源用量,提供准确的能源记录数据并为准确反应各车间能源耗损提供有效的保障。

第九条精确核算公司能源的利用率和耗损率。分析能源的记录数据,为节能创效提供合理的分析数据。

第十条整体规范本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车间的监督,加大企业节能的宣传,让企业每个职工养成“节能”的好习惯。

第十一条针对各车间的实际消耗量,参照相应能源管理制度,对节能表现好的部门或车间,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而对于能源浪费的行为,视行为的轻重,由动力车间结合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附则

(一)所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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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本制度由生产中心、动力技术中心负责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生产中心、动力技术中心。

篇2:员工内部异动管理条例

第一条转正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本人填写《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根据试用期员工表现情况填写《试用期考核表》,提交人力资源部,经中心负责人审批,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转正考试,考核合格经内审部核实以后报总经理审批。员工转正以后,人力资源部将发放《转正通知书》。

第二条晋升

(一)目的

为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

(二)原则

1、公司员工晋升,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2、公司内部出现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

3、公司内部员工晋升,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做到量才适用,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减少员工流动率。

4、晋升必须建立在绩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

(三)方式

1、职位晋升、薪资晋升

2、职位晋升、薪资不变

3、职位不变、薪资晋升

(四)晋升的时限及形式

1、公司员工每年度有两次晋升机会,第一次在年中,第二次在年末。

2、员工晋升由人力资源部结合每月绩效考核得分并参照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由部门负责人提名推荐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执行方法一致。

(五)晋升依据

1、员工每月绩效考核得分是其晋升的主要依据;

2、中心/部门提交的《晋升申报书》。

3、部门负责人对其日常工作业绩的评价及公司考评部门的意见;

4、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的最终评审意见;

(六)晋升流程

1、每年度到晋升时,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标准/比例,核算出员工绩效考核综合得分,确认该次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名单,分发给各中心部门;

2、由该部门负责人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按比例进行申报、经中心负责人批准后,两级负责人共同签署意见提交人力资源部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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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力资源部考评筛选后提报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审核;

4、通过审核的员工按公司统一安排参加晋升考试;考试由内审部负责。

5、晋升考试合格者,最后由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核实晋升人员名单,经总经理签批同意晋升意见,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员工晋升通知书》该次晋升视为正式生效。

第三条调动

(一)本规定中的“调动”是指经过办理调动手续,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正式调动通知的岗位调动。

(二)日常借调、派驻、临时性调整岗位,阶段性、周期性轮岗、工作支援不属于正式调动。

(三)公司现行的调动类型有两类:跨中心调动,中心内调动。

1、跨中心调动是指公司各个中心之间的员工调动。

2、中心内调动是指中心内各个部门之间的员工调动,包括销售中心各区域之间人员调动。

(四)调动性质分两类:协商调动、行政调动。

1、协商调动:是指公司在用人部门和本人愿意的前提下进行的岗位调整。

2、行政调动:是指因工作需要,做出的指令性调动、政策性调动(如人事聘任等),用人部门及员工应服从调动。

(五)协商调动应与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协商,原则上应尊重调入、调出单位意见,同时应尊重员工本人职业发展意愿,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办理相关签批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六)行政调动是根据公司需要,做出的指令性调动、政策性调动,相关部门及员工应服从调动。由人力资源部出具《内部调动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后方可生效。

(七)员工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和接到《内部调动通知单》,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填写《工作移交表》,手续办理完毕后在规定的时间到调入单位报到。

(八)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到调入部门报到的,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相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下可通知调入部门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延后报到时间)。

(九)调动员工如在当月15日以前调动,其调动后当月薪资在调入单位计发;员工如在当月15日以后调动,其调动后当月全月薪资在调出单位计发。

第四条降级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视员工工作态度和工作表现情况给予降级降薪处理:

(一)试用期结束,被证明不胜任该岗位,可进行降级调整录用的。

(二)销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指标70%,或六个月内累计四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指标70%的给予降级处理;对于新开市场等特殊情况报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根据公司处罚和考勤管理相关规定给予降级处理的。

(五)其他给予降级降薪处理的情形。

第五条附则

(一)本员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并通过,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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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

篇3:员工考勤管理条例

第一条总则

为明确我司员工之作息、休假、值班等规定,并使管理有章可循,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考勤部门和考勤人员

公司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考勤。销售中心各办事处有商务助理的由商务助理负责考勤、无商务助理的由办事处最高领导或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流程按本规定相关内容执行,每月5日前由各中心/区域考勤人员统一将考勤统计数据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勤人员处核查处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

(一)行政、销售人员

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不分春夏时间)。

(二)生产现场管理人员

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原则上同行政销售人员上班时间保持一致,具体由生产中心执行。

第四条指纹打卡

(一)除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凡公司员工每日上下班均应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

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外出须填写《出勤管理卡》向总经理请示。

(二)上班打卡后不到工作岗位工作者,经核实当天作旷工论处,并视情况公示通告。

(三)因交通车延误,当次集体考勤时间以行政部核实为准,其他不变。

(四)员工按规定上班时间正常到岗,因打卡机无法识别导致无法正常打卡者,应于当时(30分钟以内)或(因晨会时间耽误)在晨会结束后至前台先填写《签到表》,后在当日下班前在OA办公系统中填写《出勤管理卡》选择“未打卡”栏说明情况,并经1名以上证明人和上级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作销案处理。

(五)员工按规定下班时间正常离岗,突发打卡无法识别的情况导致无法正常打卡者,当日下班考勤可在门卫处进行笔录签退,事后须于次日向人力资源部办理重新录入指纹。

(六)员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上午12:00前填写《出勤管理卡》选择“忘打卡”栏,经部门主管及当场证明人员核签证明后送人力资源部销案后则不作扣工资处理,未销案并且未打卡者按20元/次扣工资。(若当日离开忘打卡时无旁人在场则须由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同事共同说明当日到岗与离岗情况)

(七)使用《出勤管理卡》与事实不符者,如经查明,除当天作旷工论处外,其核签管理人员及证明人均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工资处理。

(八)按照“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指导思想要求,结合公司人员打卡实际情况,每日早上打卡时间在8:30分基础上缓冲2分钟作为正常考勤时间(由人力资源部执行不作公告)。

第五条迟到/早退

(一)员工均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提早30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即先扣除当月全勤奖20元,再扣除32迟到早退一次工资20元,两次扣工资40元,三次扣工资60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除计迟到或者早退以外另计扣一天工资,当月累计四次迟到或早退除计迟到或者早退以外另计扣两天工资,以此类推;当月计扣三天工资,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可给予最高辞退的处理。

(二)参加本公司会议在会议当天迟到或早退,除了按照第一条执行,视情节轻重可作扣工资50元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可通报批评)。

第六条外出

(一)员工除副总级(含)以上人员外,其余人员因工作外出,应填写《出勤管理卡》,经上级领导核准后方可外出。未办理外出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一律作旷工论处。

(二)员工于上班时直往其他单位处理公务或者下班时间不能回公司打卡的,应在《出勤管理卡》注明直往直回字样;若当日临时外出且部门领导未在,需立即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请示领导并经直接领导批准后,由部门同事于外出当日代为填写《出勤管理卡》报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公务处理完毕后返回公司正常上班至下班时间的,应正常打下班卡。

第七条出差

(一)员工因公至外地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勤管理卡》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能出差,否则作旷工处理。出差的《出勤管理卡》填写应注明出差地点,出差出发时间及出差预计归来时间。

(二)出差未在预计时间归来的,应电话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因公出差返回后,应至人力资源部报到,人力资源部依此销案,按正常出勤考勤,否则无打卡记录,无出差备案销案记录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公司因会议安排人员出差,以会议通知内容及参会人员名单作为考勤依据正常考勤。

第八条请假

(一)员工除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工作日如无法到公司工作者,均须请假。

(二)员工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勤管理卡》,并注明事由、职位代理人经领导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特殊情况无法事前请假,应于当天上班30分钟内电话向直接领导请假,并于次日补办请假手续或由领导指派人员代办。请假核定权限见下表。

审定权限

职别

本人城市经理经理/省区经理人力资源部中心总监总经理

主管以下提出初审核准

城市经理提出核准复核

省区经理提出初审复审核准

部门经理提出初审核准

中心总监提出核准

(三)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请假手续而擅离职守或假期已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作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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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天假按职务级别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即可生效,三天(含)以内除由直接领导批准外须由中心负责人或直属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或调休、年假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五)伪造或涂改各种假期证明者(如医院证明等),假期作旷工论处,并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该员工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六)请假均按日计算,不足半日的按半日(4小时)计算。(七)员工提出辞职,则不再享受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假期待遇,部门领导则不得再批准其请假;若员工在休完年休假、婚假等假期后即辞职,则其所休假期一律视作无效,离岗日期从其休假之日开始计算。

(八)已经提出《离职申请书》和正在办理移交手续的员工,必须同样坚持日常考勤工作。否则,如对正常工作造成影响,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做出处罚。如员工没有事先通报公司便擅自离职,按以下方法处理:

1、当地有两名(或以上)业务人员的,如发生一名业务人员擅自离职的,其余在岗业务人员必须及时先以电话再以签呈形式通知公司,将擅自离职员工的“离职时间”和离职后当地市场的现状及时通知公司。

如发生以上情况,当地其余在岗业务人员未及时通知公司,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2、当地只有一名业务人员的,如果发生业务人员擅自离职,从公司发现该员工已经无法联系起开始计算,办事处在岗人员必须及时先以电话再以签呈形式书面通知公司,将擅自离职员工的“离职时间”和离职后当地市场的现状及时通知公司。连续七天无法联络的,公司将按自动离职处理。其离职手续由办事处协助办理。

第九条假别

(一)病假、事假

1、员工因病、事确须请假的应及时请假,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时,应于上班后120分钟内由自己或家人电话通知部门领导,事后上班当天(住院则需在每月31日前交付医院开具的假条)补办请假手续,未按规定执行者,按旷工处理。

2、病假、事假扣发当月全勤奖(含于薪资津贴中)20元,并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和综合补贴,绩效奖金按当月考核核算。

3、实习生或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准请事假,遇特殊情况由部门领导从严掌握。

4、病假、事假考勤扣工资事例:小张基本工资为700元,综合补贴为600元,绩效奖金标准300元,考核得分90分,本月请事假2天,则小张本月考勤扣工资及收入为:

事假扣工资=20+(700+600)/26*2=120.00元

小张本月月收入=700+600-120+300*90/100=1450.00元

(二)工伤假

1、员工因公负伤要有公司认可的目击证明材料、医院病历卡、病情诊断证明、车费发票、医务发票等,部门领导应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上交书面工伤事故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和工会调查确认后,将按国家劳动保险和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其医药费用暂由公司全额承担。重大工伤事故需经劳动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经确认因公负伤的员工休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无绩效考核奖金。

3、医疗期满后不能恢复健康,或康复后不能从事原有工作也不同意新安排的工作者,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合同或办理离职手续。

(三)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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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取得《结婚证》,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可享受4天的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发,绩效工资按考核核算。

3、婚假的办理手续:

(1)婚假需附《结婚证》复印件,填写《出勤管理卡》,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按照请假核定权限提前15日办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婚假自《结婚证》领取之日起一年内休完,逾期未休完者自动失效。

4、婚假不能以经济形式弥补和顺延。

(四)生育假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先结婚后生育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标准和要求,可享受的休假,具体为:

1、女员工正常分娩可享受产前假15天(指预产期前15天),产后假75天的生育休假。(共计90天,其中包括公休日和节假日)

2、已婚初育女员工怀孕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社保医院开出的证明,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根据社保医院开出的证明给予30天产假。(产假包括公休日和节假日)

3、难产、施行剖腹产术、产错术、臀位助娩术等手术的,在正常产假的基础上增加15天的小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子瘤、产后出血(多于500毫升)的,由医务部门出具证明,按难产对待。

4、配偶生育给予男员工3天陪产假。(公休日和节假日不计入陪产假)

5、生育假期间的相关待遇:

(1)女员工生育假期间的岗位一般情况下会保留,公司有权根据其岗位的性质进行酌情考虑。

(2)产假包括往返途中时间,其路途时间及费用由员工自理。

(3)产假、陪产假一次性休完,逾期未休自动失效,且不能以经济形式弥补和顺延。

(4)女员工生育假期间基本工资照付(取消全勤奖、工龄工资、绩效奖金、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保密费等)。

6、生育假的办理手续:享受产假、陪产假的员工须持相关医院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

资料及相关的其它证明资料,并按请假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女员工

非婚生育的不享受生育假。

(五)哺乳假

1、女员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者,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假。

2、享受哺乳假的员工须附孩子出生证明资料,并按请假手续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报人

力资源部备案,且在孩子出生当天起半年内休完,逾期未休完者将自动失效。

3、哺乳假往返途中时间不另行计算,其路途时间及费用由员工自理。哺乳假不能以经

济形式弥补和顺延。

4、哺乳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付,绩效奖金按考核核发。

(六)丧假

1、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其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

偶、兄弟姐妹或子女丧亡时,可享受1—3天丧假;(公休日、法定假日不计入丧假)

2、丧假需在1周内(以死亡证明书时间为准)一次性休完,并按请假手续提前办理,

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丧假往返途中时间不另行计算,其路途时间及费用由员工自理。丧假不能以经济形

式弥补和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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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丧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付,绩效奖金按考核核发。

(七)年假

1、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10年的,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法定休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第二年年中满一年的员工年休假核算,根据当年所剩月数以小数进位法(0.1以上都进位为整数)计算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例如:

小王2009年3月20日进入公司,2010年3月20日起享受年休假,则小王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应享有的年休假天数为:

(12-3)*5/12=4(天)

2、年假必须当年休完,可一次性使用、分开使用或冲抵病事假,当年未休完者自动失效。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休年假时间集中安排在每年的3月1日至7月31日。年假不能以

经济形式弥补和顺延。年假往返途中时间不另行计算,其路途时间及费用由员工自理。

3、员工一次性休年假须提前10天填写《出勤管理卡》(年休假),按请假手续办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年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付,绩效奖金按考核核发。

第十条旷工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无故超过60分钟不到岗,或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

2、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而不到岗者;

3、不服从调动,擅自不到岗位工作者;(见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办法》关于调动规定)

4、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5、假满、出差到期无故不到岗者或续假未得到批准而不到岗者;

6、各种假期无证明或证明无效者;

7、假期证明丢失或未按时上交而责任在本人者;

8、辞职未到批准离岗时间而提前离岗者;

9、非因公外出而无正当请假手续的缺勤者;

10、其它按规定作旷工处理者。

(二)旷工以半天为最小计量单位。凡旷工者,除扣除当月全勤奖20元,每旷工一天,按扣发三天基本工资论处,一天以上者(不含一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

(三)连续旷工2天,月累计旷工3天,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第十一条值班

公司视工作需要,对员工实施周六、周日轮班值班制,值班日根据人力资源部每周排定的值班表值班,值班按正常考勤考核。如遇法定假日值班,员工应根据值班表值班。可根据具体情况换休但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二条发生自然灾害时的出勤规定

(一)遇自然灾害,在公司未宣布停工之前,均应照常上班。未上班者,须以年休假抵充,无年休假者一律作事假。

(二)遇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员工住家或通往公司的桥梁、道路淹水,交通中断而无法出勤,经行政部查证属实者,其缺勤时间由人力资源部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作员工换休或公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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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并通过,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二)须制作运用的管理表单有《出勤管理卡》、《签到簿》等相关表单(执行部门可据实调配更新)。

(三)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属人力资源部。

篇4:值班管理条例

第一条目的:处理公司紧急事件,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条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全体人员。

第四条值班时间

(一)周末值班:周六13:30时至17:30时;周日早9:00时至17:00时。

(二)节假日值班:早9:00时至17:00时。

第五条值班原则

人力资源部按照《各部门值班人员顺序表》排出值班人员名单,于值班前一日在公司OA系统公布。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排班顺序值班,可在当月值班表的范围内自行商议换班,但必须事先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为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值班人员职责

(一)值班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出勤时间。

(二)处理相关来电,接待来人来访。

(三)妥善处理紧急事件,维护公司形象、财物不受损失。对重大突发情况,及时通报上级领导。

(四)做好值班记录,值班结束后,应将值班记录交回人力资源部。

(五)值班人员当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应通知人力资源部和本部门负责人,请部门负责人进行协调。

第七条值班监督

人力资源部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按公司要求未履行值班职责或值班期间不在岗位的,一经查出,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处以50元以上扣工资的处理。

第八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并通过,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二)须制作运用的管理表单有《各部门值班人员顺序表》《每周值班人员安排表》等相关表单(执行部门可据实调配)。

(三)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属人力资源部。

篇5:市场费用管理条例

第一部分市场费用预算与申请

第一条费用预算及包含项目

(一)市场费用预算严格按照公司当年财务预算方案执行。由公司财务中心统一管理。

(二)经总经理授权,销售副总、营销总监方可结合实际情况按财务规定对预算金额范围内的费用进行调整,由财务据实中心考量其合理性。

(三)区域费用包括:DM费、堆头费、端架/挂网费、特价/特价补差/库存处理、买赠费、搭赠费、陈列费、广宣品、品尝品、促销人员费用等。

(四)推广费用包括:专项推广方案中所包括的促销人员工资、制作费、特陈费、广宣品等费用。

第二条费用申请流程

①经销商发起-->②区域业务(审核)-->③省区经理-->④市场费用专员-->⑤市场部经理-->⑥财务费用主管-->⑦大区总监-->⑧财务总监。

-->㈠区域内勤(知会)-->⑧财务总监-->⑨总经理(审核)---->>⑩财务费用会计(审核回填);

-->㈡总经理秘书(知会);

-->>(知会)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㈠㈡费用稽核专员。

第三条权责

(一)各推广经理负责监督检查省区费用的使用与执行情况;推广费用由省区经理和推广经理共同安排,专项推广活动也需推广经理跟进。

(二)内审部随时抽查区域市场费用的使用状况和活动执行情况,若区域市场费用出现问题将追究省区负责负责人责任。

(三)费用批复录入标准:一般原则是各省区申请费用归属区域费用,推广经理申请费用归属推广费用;如区域费用使用完后,有必须申请执行的区域活动可向推广经理借支费用,待推广经理签字认可后按照流程执行。

(四)费用申请时间:商超每月1-15号提报下月计划,流通每月1-15号提报下月计划,除特殊情况,逾期申请市场部将不予处理。商超和流通费用申请必须由经销商盖章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公司。

(五)费用变更:以签呈方式变更,变更内容需要将批件编号、经销商盖章确认,变更内容详细写清楚,否则不予以处理。

请各省区和推广经理按照“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管控和使用好各自费用。

第二部分市场费用核销

第四条为确保市场费用核销的及时性,缓解经销商资金压力,我司对市场费用核销做以下相关规定。

第五条各区域申请的市场费用需在促销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按照公司核销需要提供的附件报市场部核报,任何环节不得耽误,如有违反将处罚相关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第六条各区域申请的市场费用必须在活动执行后2个月,按所开具的发票时间为准报销,有变动以书面形式报市场部备档。市场部每月定期核查超时未报销的费用,并出具书面函件将未按时报销的费用延期一个月时间报销,如在延期时间还未报销的将作废此活动批件,费用不予报销(例:11月抽查8月前的费用报销情况,若有未报销费用延迟到12月31

日前报销,如在12月31日前还未报销,市场部将作废此批件)。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报签呈到市场部批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经销商代垫的市场费用在活动完毕后,由各地销售内勤和销售人员配合经销商将所需附件整理后于每月1-20号前寄到市场部则当月核销,如超过20号则移至次月核销。

第八条所需附件参见市场部相关表格

第九条附件整理内容规定:

(一)各区域经销商申请的促销费在寄回公司核报时,必须开具申请金额的全额发票,否则公司按已折扣的发票票面金额来核销;(三)促销活动的陈列照片必须提供全景:商场的周围环境、活动的标识物、促销活动中有促销员也必须提供促销员照片;

(四)核销资料需要区域负责人签字及经销商盖章确认。

(五)商超单品附件:

1、能充分证明单品进场的图文资料;

2、商场出具的盖有商场验收章的收货凭证、商场订单、收银条、门店标价签。

第十条审核及核销时间

每月1-20号市场部初审;21-25号财务中心审核;26-次月3号品牌策划总监和总经理签字;次月5-10号财务中心出纳打款。每月12号前出具各区域对账单,经销商回复时间为每月20号,如超过时间未回复,次月费用核销时需经销商确认后方可核销。

第三部分市场费用包干客户管理

第十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包干客户,使包干的市场费用得到最大化合理利用,我司对包干客户的市场费用做以下相关规定:

(一)每月20-25日包干客户将下月公司给予的包干市场费用、投放明细表报当地办事处,销售内勤做好整理归档工作,每月25日各区域内勤将整理好的“徽记包干客户促销计划表”交市场部备档与考核依据,作为包干客户市场费用核销附件,否则市场部一律不予以核销;(二)所有包干客户中若有赠品、品尝品、广宣品都会在包干费用中扣减(特殊批复除

外),果果类、散装类产品无任何市场费用,也不在包干费用中(特殊合同签订或批复除外);

(三)每月5-15日市场部将包干客户上月的包干费用按照包干协议核算后,将对照“徽

记包干客户促销计划表”按照以下标准核算包干客户费用:

1、按协议核算的包干费用≥“徽记包干客户促销计划表”的合计费用,市场部将按照“徽记包干客户促销计划表”的合计费用上账。

2、按协议核算的包干费用≤“徽记包干客户促销计划表”的合计费用,市场部将按照协议核算的包干费用上账。

第十二条各省区经理要对包干客户下月的促销计划给予合理安排与建议,更要落实其执行情况,区域销售内勤也要积极配合市场部做好包干客户费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交市场部备档的“徽记包干客户促销计划表”需经销商签字盖章确认,各省142

区经理签字确认方可传市场部,此费用不需要公司签批后再下传。

第十四条公司内审部将对包干客户提报的费用明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发现提报的促销费用明细未执行,公司将在包干费用中扣减客户提供的“徽记包干客户促销计划表”中未执行的促销方式的费用,同时公司也将对该区域省区经理与区域推广经理做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一)所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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