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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4.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5.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篇2:支票管理制度范例

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发出空白支票,为方便工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发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额、收款人名称栏,但必须注明限额,凡领用支票者必须在开出支票五天内报帐。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4.设置支票、领取备查卡及时登记。

5.印鉴与支票分开放置,保证支票安全。

6.作废支票,要加盖作废章,并妥善保管。

7.正确及时登记银行存款的日记帐,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

篇3:物业公司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公司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支票、收据、发票、印鉴专用章得到安全保管和合理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财务部出纳负责按本规程购买、保管、使用空白支票。

3.2财务部主管负责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以及支票、收据、发票管理的监督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支票的管理程序。

4.1.1支票的购买和保管程序:

a)出纳应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到开户行购买支票;

b)出纳应将新购回的空白支票安全、妥善地存放在保险箱内。

4.1.2支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因业务需要使用支票的人员,应按《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支付项目的审核及审批;

b)出纳根据审核、审批手续完整的支付证明按《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支票;

c)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按《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加盖银行印鉴章;

d)出纳应将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存根联与支付证明一起在支付当天交会计审核后,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e)支票交付时,出纳应编制《支票使用明细表》,并由收票人在支票存根联及《支票使用明细表》上签名。会计可据此核对相关账目资料;

f)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支票作废,出纳应将作废支票连同存根联一起妥善保存;

g)出纳或其他经办人员如遗失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按《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2收据的管理程序。

4.2.1收据的购买、保管程序:

a)空白收据由财务部主管指定财务部相关人员购买;

b)新购回的空白收据由会计保管。

4.2.2收据的换领程序:、

a)收费员应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用收据,会计在发出收据时应详细填写《收据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时间、起始号码等;

b)收费员在换领收据时,应先将用完的收据交会计核对销号后再签名领用新收据;

c)收费员应将空白收据交财务部主管在收据的"交对方"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后再领用。

4.2.3收据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收费员应按《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开具收据;

b)收费员应顺序填写收据,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收据作废,应将作废收据保存完整;

c)收费员应将收据的记账联编制《交款汇总表》、《收款明细》后一起交出纳、会计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d)收费员应妥善保管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收据,如因遗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要求全额赔偿外,还将按照《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3发票的管理程序。

4.3.1发票的购买和保管程序:

a)发票由会计按照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到税务局购买;

b)空白的发票由会计保管。

4.3.2发票的领用程序:

a)收费员应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取发票,会计在发出发票时应详细填写《发票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时间、起始号码等;

b)收费员将新领的发票交财务部主管在发票的客户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后开始使用。

4.3.3发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收费员在开具发票时,原则上应如实、序号填写发票内容,特殊情况应请示财务部主管同意后特殊处理;

b)收费员应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c)收费员应将发票的记账联编制《交款汇总表》、《收款明细》后一起交出纳、会计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d)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发票作废,收费员应将作废发票连同存根联一起妥善保管;

e)收费员应妥善保管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如有遗失,应及时到税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挂失,如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要求收费员全额赔偿外,还将按照《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4发票专用章的管理程序。

4.4.1财务部主管应妥善保管公司发票专用章。

4.4.2相关人员申请使用发票专用章时,财务部主管应严格审核项目内容,如经审核存有疑问,财务部主管应拒绝盖章;如经审核无误,财务部主管应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a)收据加盖发票专用章时,应将发票专用章清晰地盖在"收款单位签章"处;

b)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时,应将发票专用章清晰地盖在"填发单位签章"处。

4.4.3发票专用章如有遗失,财务部主管应立即在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向税务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发函声明。

4.5财务专用章的管理程序。

4.5.1财务部主管应妥善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

4.5.2相关人员申请使用财务专用章时,财务部主管应严格审核盖章项目。

4.5.3如经审核存有疑问,财务部主管在疑问未解除之前应拒绝盖章。

4.5.4如经审核无误,财务部主管应在项目单据上指定位置清晰的加盖财务专用章。

4.5.5财务专用章如有遗失,财务部主管应立即在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启事,同时向税务局、开户银行等其他相关单位发函声明。

4.6支票、收据、发票的资料保管。

4.6.1会计应在每月将支票的存根联及其相关资料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交财务部主管审核后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6.2会计应在每月将收据、发票的记账联与其他相关资料一起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后交财务部主管审核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6.3使用完毕的收据存根及发票存根联由会计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7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章的管理,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支票使用明细表》。

5.2《收据领用登记表》。

5.3《发票领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费用报销标准作业规程》。

篇4:物业财务支票管理专项制度之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支票管理制度

2.1、支票受理管理规定:

2.1.1出纳员必须先检查支票右上方是否有"交换号",支票下方印鉴是否清楚、齐全。没有"交换号"和印鉴不齐全的支票不能受理。

2.1.2本市支票的有效期为十日,自签发之日起至到期日。如遇节假日(指国务院规定的统一节假日)顺延一日,支票过期的不予受理。

2.1.3支票字迹涂改、印鉴模糊不清、填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2.1.4支票日期延期的不予受理。

2.1.5借用的支票(支票印鉴与发票抬头人不一致的视为借用)不予受理。

2.1.6破损的支票不予受理。

2.1.7支票金额填写应正确规范,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2.1.8支票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人民币100元以下必须使用现金。

2.2、支票领用管理规定:

2.2.1、用款人领用支票时,需持批准后的采购申请单或请款单,到物业公司财务部填写支票领用单。

2.2.2、财务经理再次核对资金、有否重复付款,审核无误后,由出纳将支票的日期、用途、金额填写齐全、准确后交用款人,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用款人分别在支票存根和支票登记簿上签字并承担支票使用责任。

2.2.3、用款人在使用支票时,必须当在发票上填写支票号,以便财务人员核对。发票内容应填写完整,发票抬头应为单位名称,发票中购物内容应填写物品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大小写金额相符。如使用一张支票,发票为若干张时,必须将金额加总,写在第一张发票的右上角。

2.2.4、用款人必须在领用支票**日内办理报帐手续。

2.2.5、财务人员必须在发票后加盖报销印章,并审核采购物品内容是否与采购申请内容相符,金额是否相符、物品验收入库手续是否齐全后办理支票核销手续。

2.3、取消支票的规定:

2.3.1、用款人的用款申请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付款金额或收款单位发生变化、需变更的,必须及时通知总部财务人员办理原支票请款的作废,并报总部财务经理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2.3.2、管理处用款人的用款申请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事情发生变化不需付款的,必须报告物业公司财务经理办理原请款单的作废,并办理相应的取消支票手续。

2.4、支票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2.1、财务部必须设专人(如出纳)签发、保管支票。如遇财务出纳休假期间,必须由总部财务经理负责签发、保管支票,双方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2.2、出纳员必须分户保管、登记支票的领用、结存状况。

2.3、出纳不得开具空白支票、空头支票、远期支票。支票上必须填写收款单位、支付日期、用途、限额等。付款完毕,必须及时将支票存根连同发票或有效原始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2.4、出纳必须保管好已作废的支票及空白支票。

2.5、出纳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结算制度,按月与银行核对往来帐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认真核对未达款项,发现差错及时更正。

2.6、财务部会计必须复核出纳收取的支票,并督促出纳员及时送银行。

篇5:某某物业公司支票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的使用

1.1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现金支票不能转帐,转帐支票不能支取现金。

1.2单位在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有关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1.3公司所属各部门因采购商品、物资材料、用具设备或支付外单位劳务费用时,财务人员要严格进行审核,根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合法的原始凭证签发支票,将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大小写金额、用途等填写齐全,并在支付支票的原始凭证上及时加盖"转帐付讫"章,超过现金起点和不属于现金支付范围的款项不得签发现金支票。

1.4因工作需要而借用支票,由借用者填写"借款单(支票)",经借用者及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到财务部门领取支票。财务部门签发支票时,要将支票内容填写齐全,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填写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及用途。为严格使用支票并随时掌握支票使用情况,领用支票当日结算。遇特殊情况要向财务人员说明原因,方可延时结算。

1.5外出采购人员领用支票要预先提出进货品种数量、用款额度,按照采购权限确定资金使用限额。采购人员要严格掌握已核定的资金使用限额,遇有特殊情况需超额使用时,要及时与财务人员联系,重新确定使用限额,如造成银行空头和罚款由使用支票者负责。

2支票的管理

2.1财务部门要设专人保管空白支票和支票印章,支票随签发随盖章,不得先盖好章备用。支票和印章要分开保管,并建立"支票登记簿",按支票号码逐一进行登记,对已签发的支票要及时催促注销定期核对,发现丢失、短少要立即查找,并及时报告领导。

2.2为避免签发空头支票,财会人员要准确地控制银行存款金额,及时逐笔准确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未达帐项调节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汇报。

2.3每次借用支票最多两张,财务部门将交回的支票存根要核对号码,及时注销,对借出的支票有权督促及时核销。

2.4借用支票人员对于支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一旦发现丢失、被盗要及时查找并向领导汇报,同时向公司财务部汇报、由财务部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因丢失支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丢失支票而又没能及时报告,及时寻找的,要严肃处理。

2.5顾客交来的支票,要审查支票内容,填写齐全,无涂改,印章清晰明确,大小写金额相符正确,是在有效期内,方可收受,否则予以退回,收受支票还应及时在有关原始凭证上加盖"转帐收讫"章。为防止发生意外,所收支票要及时交公司财务部门送存银行。

3支票管理的其他规定

3.1支票起点为100元,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从签开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顺延)。

3.2签发支票应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以及经市人民银行批准的打印机,未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人负责。支票正面的签发日期必须用中文(汉字大写)书写,用阿拉伯数码填写的支票无效。支票上的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大小写均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

3.3支票一律记名,签发人必须在银行帐户余额内按照规定向收款人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签不符的支票而造成银行退票,致使罚款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4必须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支票出借或转给别的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帐户。

3.5过期作废支票要在支票上盖"作废"戳记,并按票号装订在原始凭证序列中,妥善保管,不准乱扔乱放。

4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的保管

4.1支票与银行预留印签应分别保管,不得由出纳一人管理。

4.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必须有专人严格保管,不得借出,如因需要,必须经总经理同意,由财务部人员携带随行。

4.3如因业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或法人章的,须打报告写明用章原因、日期、部门、所盖份数等,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在"借印签本"上登记,方可使用。

4.4如因保管人保管不当,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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