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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考核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为认真贯彻公司“以人为本、安全至上、关注环境、预防污染、全员参与、杜绝违章、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调动各部门、各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减少和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向家坝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违反以下任意条款者,取消所在班组当月考核资格,并按《作业现场处罚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1、高空临边作业未做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或不使用安全带。

2、因各类事故造成人员轻伤、重伤。

3、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4、各部门、班组收到监理发出的现场隐患整改通知书。

5、监理对部门、班组每发出一次因安全文明施工引起的停工令。

二、考核评分

1、每月底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生产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质量部、物资管理部、综合部参加对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各班组的考核,考核结果报项目部审核,再由经营管理部根据结果进行核算

2、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评分标准是:总评分75分为及格、85分为良好、95分为优良。

3、总评分低于75分的部门、班组将不享受月底安全奖励,并按班组人数每人罚款50元。

4、总评分在85-95分之间的部门、班组按人数每人200元进行奖励。

5、总评分在95分以上的部门、班组,将按部门、班组人数每人200元进行奖励,并报项目部安委会研究决定进行额外奖励。

6、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7、干部对口班组安排:

起重班:李元武

电气班:张志平

电焊班:李建峡

发电机:刘永生

安装班:刘占德

水轮机:张关良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向家坝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2: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为正确评价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能力和业绩,客观准确地为管理人员的普升、奖励提供真实的依据,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围:公司各部室管理人员均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基本要求是;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为人诚实、工作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合作,精心爱护岗位等。

2、能:主要指个人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履行本职工作的能力,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独立工作的能力能。它包括学识工作和身体等方面能力。

3、勤:主要指勤奋精神,包括积极性、纪律性、责任感、出勤率四个方面。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考核程序:在公司组织的考核小组的领导下,对各位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1、总结材料:考核人员均应提交书面年度工作总结。

2、述职:管理人员要在考核会议上述职,实事求是、客观全面评价自己的综合体现。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3、民主测评:与会人员要客观、公证认真地填写考核意见征求表。

4、个别谈话:领导小组要与述职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5、调查核实评定考核结果:考核小组经调查核实后,要实事求是地撰写材料,得出考核结果并填写考核表。

五、根据考核结果,按公司有关规定,兑现奖惩与普升责任目标。

篇3:隧道施工安全质量考核办法

总则为切实提高***铁路隧道施工安全质量施工水平,预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和规避损失,规范施工安全、质量生产行为,树立优质品牌形象,促进企业综合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中国中铁安全质量工期督导巡视评分标准》、2014年各级单位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惯性问题、结合本项目隧道施工安全、质量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第一章施工安全、质量检查考核范围、时间、参加人员1、考核范围包括**项目部管段内所有在施隧道。2、考核时间定在每月的27日至28日。3、参加考评人员:项目部安全质量经理**牵头,安质部***负责组织,工程部、计划部、试验室、物资部安排专人参与,各架子队队长配合。检查考核时,各架子队队长必须到现场。为体现考核的公平、公正性,各架子队可相互参加其他架子队的考评。第二章隧道施工安全质量考核项目及扣分细则隧道施工检查内容及扣分细则参照《隧道施工安全质量考核表》。

****项目部隧道工程安全质量考核表架子队名称:考核日期范围:年月日至年月日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检查项目考核情况记录扣分1一般规定(5分)(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并且佩带正确,违者每人次扣0.5分;(2)所有作业人员不得赤膊、穿拖鞋上工,违者每人次扣0.5分;

(3)台车模板必须有护栏,上下爬梯牢固、安全,违者每次扣1分;

(4)不得打架斗殴,违者每次扣3分;(5)放置在隧道内的锚杆、钢筋、小导管、土工布、防水板等材料被淤泥污染,每次扣0.5分;(6)洞外钢筋、防水板、小导管等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未分类、按照上盖下垫要求摆放整齐,每处扣1分;(7)作业人员的家属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扣1分;(8)在洞内行驶的机动车辆,车速不得超过30km/h,发现一次扣1分;(9)已完工的避车洞内不得随意堆放材料、机具等,如需堆放,必须堆码整齐,发现一次扣1分;(10)洞内光照度不足,扣1分;(11)施工车辆未限速行驶或载人车辆无安全措施扣1分;(12)隧道通风管口距作业面过长、通风管破损或通风压力不足,隧道内烟尘过大,扣1-2分;2监控量测

(5分)测点布置及保护(1)观测点(测线)设置不符合要求,安装不牢固,每点扣1分;

(2)观测点无标识、悬挂杂物、损坏变形等,每点扣1分;观测及原始数据记录(1)原始数据记录不及时、不规范、签字手续不全,无复核签字,每次扣1分;3开挖及支护

(20分)开挖(1)Ⅱ、Ⅲ级开挖必须放导线,违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2)拱脚和墙脚以上1m范围内断面无欠挖,违者每处扣1分;(3)掘进方法或循环进尺不符合技术交底要求,扣2-4分;支护(1)钢架安装误差(间距、垂直度、连接板等)超出标准要求,底脚悬空,每榀扣1分;

(2)锁脚锚杆方向、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每次扣1分;

(3)钢筋网片预留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每次扣1分;(4)锚杆类型、数量、长度、间距不符设计,每环扣2分;(5)超前支护长度、纵向间距和环向间距不符设计,每环扣2分;

(6)喷射混凝土背后空洞、表面不平顺,喷射厚度不足,每循环扣2分;(7)避车洞开挖后,支护钢架不得悬空,必须要有有效支撑措施,违者每处扣2分;避车洞内围岩必须喷射混凝土封闭,违者每处扣1分;4防排水(10分)盲管及排水口布置(1)排水盲管未用土工布包裹,盲管上无透水孔,盲管型号,接头处理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扣2分;

(2)泄水口标高,泄水孔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扣1分;(3)泄水孔堵塞,每处扣2分;防水板施工(1)二衬端头防水板预留长度不足,每次扣2分;

(2)防水板有破损,搭接宽度不足,未用专用爬焊机进行热熔焊接,违者每处扣1分;

(3)防水板背后空洞较大,固定点数量不足,每处扣1分;(4)挂防水板时,初支面的钢筋头等坚硬物必须清楚干净,违者每处扣1分;(5)未挂土工布就直接挂防水板,每次扣2分;止水带施工(1)止水带种类、埋设位置、接头搭接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扣1分;

(2)止水带端头预留长度和预留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5仰拱施工(10分)(1)仰拱开挖深度不足,每次扣5分;(2)仰拱底虚渣、淤泥未清理干净,每处扣3分;

(3)仰拱浇筑未振捣、表面未抹面,每次扣3分;

(4)仰拱钢筋排距、间距、搭接长度、连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扣1分;(5)仰拱钢架安装间距、连接筋,连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扣1分;6矮边墙施工(5分)(1)矮边墙预留钢筋长度、间距、排距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扣1分;(2)矮边墙浇筑完成后,剩余砼不得随意倾倒在矮边墙顶部,每发现一次扣2分;(3)浇筑矮边墙混凝土时不按要求进行振捣,每发现一次扣2分;7二衬施工(10分)(1)二衬钢筋排距、间距、搭接长度、连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扣1分;(2)二衬厚度不足,每处扣2分;

(3)二衬施工完成后,剩余混凝土随意倾倒在仰拱面上,每次扣1分;(4)浇筑二衬混凝土不振捣,每发现一次扣2分;

(5)二衬台车行走轨道连接板未上满螺栓、前后滚轮无限位措施,每次扣2分;(6)二衬错台随意修补,每发现一次扣2分;(7)二衬表面漏水,每处扣3分,二衬表面渗水,每处扣2分;8临时用电(5分)(1)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末端箱内配置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扣1-2分;

(2)配电箱不合规,箱体PE线接零不正确,漏电保护器配置不符合规定,配电箱内线路拉接零乱、箱内放杂物,每项扣1-2分;(3)潮湿环境、危险作业环境照明未采用安全电压,扣1分;

(4)线缆不合规,线路架设高度或电缆埋设深度及防护措施不符合规定扣1-2分;电缆线路破损、布设在湿地或水中,扣1-2分;(5)生产及生活用电乱接乱拉,固定电力设施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及警示标志,每项扣0.5-1分。9消防安全(5分)(1)初支台车、二车台车各配备2组灭火器,并保证灭火器性能良好,违者每处扣1分;

(2)宿舍内不得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热水器,发现一次扣2分;

(3)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足,发现一次扣1分;

(4)土工布、防水板、等易燃材料必须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违者每次扣2分;10火工品安全(5分)(1)领、用、退”管理不规范,帐、物不符,发现一次扣2分;

(2)火工品运输时,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发现一次扣3分;

(3)钻眼期间不得将火工品运至洞内,发现一次扣2分;更不能一边装药一边钻眼,发现一次扣5分。(4)火工品必须有单独的临时存放点,并且临时存放点要远离生活区,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发现一次扣3分;

(5)炸药运至洞内后,必须在洞口设置警戒标志,并安排专人进行警戒,违规一次扣2分;11红线卡控(10分)(1)二衬、仰拱距离掌子面距离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超标一次扣10分;12各级检查整改情况(10分)(1)各级单位检查存在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条扣1-2分;(2)项目部检查存在的问题未整改,每条扣1分;考核得分合计:考核得分百分率:考核负责人:参加人员:被考核架子队队长:注:1、本考核表共计100分,考核内容中各分项分值扣完为止。2、在检查过程中,各架子队负责人对扣分情况有异议者,可当面提出,在考核表中签字后不得再提出异议。

第三章隧道施工安全质量考核奖罚标准1、每月底项目部将根据本月考核得分情况对各隧道架子队进行评比和奖罚,奖罚标准以分值为依据,不以名次作为奖罚依据。排名与每月计价款的拨付挂钩,计价款拨付的金额和时间优先考虑每月评比靠前的架子队,依此类推。奖罚对象以架子队为主体进行奖罚,每次评比和奖罚结果将以文件形式在全项目范围内通报。2、安全质量考核奖罚标准90分—100分为优秀,奖励2000元。80分—89分为良好,奖励1000元。80分以下为不及格,按如下规定处罚:70分—79分,处罚2000元。60分—69分,处罚4000元。60分以下,视情况处罚5000元-20000元。3、对施工中存在的一些重大安全质量问题,长期存在的惯性问题,项目部将勒令各架子队停工整顿。4、强制性处罚规定。①进入施工场地未按要求佩带安全,作业人员罚款50元/次,管理人员100元/次。②钢架间距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每榀钢架罚款500元。③无监控量测点或监控量测点损坏、无标识,每处罚款100元。④矮边墙泄水孔安装不规范,泄水孔堵塞罚款100元/个,无泄水孔罚款200元/个。⑤止水带未埋设每处罚款500元,接头无搭接或预留长度不足每处罚款200元。⑥防水板破损每处罚款200元,搭接宽度不足或未焊接每处罚款100元。⑦质监站每月检查提出的问题,2日内未按要求及时整改,每条罚款500元。第四章奖罚兑现奖罚数额由项目部安质部填写奖励通报或罚款通知单,送所在架子队(架子队长)一份,项目部财务部一份,项目部安质部存档一份。奖励由项目部财务部负责以现金兑现。罚款自受罚单位收到罚款通知单之日起3日内交付项目部财务部,并到安质部进行罚款交付备案登记,逾期加倍罚款,收缴的罚款计入项目部安全基金,不得挪作它用。对于不按时缴纳罚款的单位,项目财务部根据罚款通知单上的金额,直接在每月或次月的计价款中予以扣除。本考核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篇4:塔吊司机专项安全考核奖罚办法

一、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㈠塔吊司机作业的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

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

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

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

得有效安全操作证。

3、塔吊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

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4、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的各项数据。

5、严禁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岗作业。

6、项目部提供住宿,要求所有塔吊司机、信号工住在工地,如不住工地,

上下班途中出现任何意外与公司和本项目无关。

㈡塔吊司机作业前必检内容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确保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构件有无焊接、裂缝等。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保险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塔吊主钢丝绳、小车绳、料斗、料盆、吊材料缆绳的磨损情

况,有无损伤、毛刺、断丝、断股,是否需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㈢作业中塔吊司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塔吊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的操作,不得超载。

2、塔吊司机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

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

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塔吊司机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

它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

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相距不能小于1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50厘米以上。

7、塔吊旋转不得超过360度。

8、塔吊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塔吊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的发生。

工作时间操作室内塔吊司机禁止吸烟;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

玩手机;在工作时间严格按照项目部作息时间规定,不得擅自脱离

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大风不准吊。

13、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不得小于5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

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

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

故发生。

14、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1)距离低

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3米;(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

小于6米。

15、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1至2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6、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7、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

检查。

18、塔吊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20、塔吊吊物运行线路下方严禁从事任何作业,如必须吊运紧急物件时,

下方作业人员必须撤离。

根据工地塔吊运行路线重叠的特点,两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必须相互通

气统一指挥,避免发生碰撞。

二、关于塔吊司机安全奖罚的考核细则

㈠关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

塔吊司机应严格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作息时间,塔吊司机在作息时间内的

10分钟内未到位的,处50元罚款。

塔吊司机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认真服从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

维护工地利益。

塔吊司机进场后应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必须与各工种协调一致,不做

违法乱纪之事,随叫随到,司机本人必须具备塔吊驾驶专业知识和对塔

吊的一般性维护工作。

4、如因司机违规操做所造成的损失,由操作人员及塔吊租赁单位承担。

5、司机人员必须服从工地作息时间,不早退迟到无故矿工,必须配合工程

施工进度进行加班。因司机原因造成项目工程损失由司机本人承担相应

费用。

严禁塔司私自调动限位安全装置,一经发现处以200元一次的处罚。

塔司、信号工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班组索取卡要等,一经发现处以200

元一次的处罚。

上班时间严禁玩手机、闲聊,一经发现处以100元一次的处罚。

㈡关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塔吊司机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配戴安全帽的;

(2)未按“十不吊”规定进行吊装作业的;

(3)塔吊司机在起吊前未鸣铃示警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500元。

(1)塔吊司机未按信号工指令执行的;

(2)塔吊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损坏)继续使用的;

(3)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的;

(4)违章操作的;

(5)吊装物在转臂运输途中,塔吊司机未鸣铃、信号工未提醒吊物下作业

人员避让的。凡是由于操作发生轻微碰伤或造成一般及事故的由

考核小组成员,成立调查分析小组,分清事故责任,按照伤情及机械

隐患程度确立承担责任比例进行处罚与赔偿,并形成书面资料通报所

在单位与本人。处罚从本人工资或合同履约租金中扣除。凡发生重大

伤亡事故的,根据责任大小,由塔吊司机所在单位及个人负责赔付处

理。

广东建粤工程有限公司

篇5: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为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679〕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评价标准及范围

(一)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评价程序

(一)考核评价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总监办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公示和抽查,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考核评价分为示范、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规定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并向负责主管的业主、总监办备案。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三)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应按照《通知》,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四)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提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考核评价意见,将各项目部的考核评价结果上报业主、总监办备案。

(五)各项目部应建立完善“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三、创建“平安工地”的要求

(一)总监办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每月审查安全生产费落实情况,对“平安工地”创建负责。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创建工作和隐患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应予以处罚。按照《通知》规定内容,每半年对项目部组织一次“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建立考核评价台账,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总监办应建立和完善“平安工地”档案管理,对项目部的考核评价记录及结果应存档,并将评价结果向业主、总监办备案。

(二)施工单位应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强化科学管理,对本合同段创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评价结果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展风险预控。按照《通知》,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及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总监办报备。

(三)总监办应将创建“平安工地”作为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查和督促整改,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审批,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到实处。按照《通知》规定内容,每季度对监理范围内施工合同段独立开展考核评价,复核施工单位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同时,对本监理合同段进行自查考核评价。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总监办、业主报备。

四、考核评价结果应用及要求

(一)总监办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强化安全管理,对该项目部创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评价结果负责任。

(二)总监办对该项目部考核评价不达标的,必须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面,必须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考核评价,直至达标。

(三)总监办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制度。按照标准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程项目实施期间,考核期内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不能评为示范等级;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

(五)项目部每月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及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清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应当存档,并向总监办和建设单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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