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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制定本计划。一.考核内容(一)控制指标控制指标有: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一般机械、设备事故,轻伤负伤率降;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职业病等。(二)工作指标工作指标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教育,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投入,事故报告和应急组织,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等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安全隐患整改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等。二.考核方法(一)考核采取日常监控评价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监控评价由每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和日常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组成。年终考核由实地考察考核和综合考核组成。(二)考核分值计算。根据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监控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40分,工作目标为60分。考核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三)考核结果的档次划分,考核结果分为“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总分60分以下的定为“较差”;69—79分定为“一般”;80—89分定为“比较突出”;90分(含90分)以上的定为“突出”。本办法使用于对公司各车间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

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表序号考核目标评价要点分数(100)标准要求和评价办法备注1控制目标1.伤亡事故起数;2.伤亡人数;3.职业病。40不超过下达控制指标不扣分,轻伤事故每次发生一起扣5分,重伤事故每发生一起扣15分,发生死亡事故扣30分,发生职业病扣20分。以责任状控制指标为准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1.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由车间主任亲自抓(听取汇报或回报),亲自部署;2.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4.奖惩制度落实。5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年会,达不到的扣2—4分;按要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不扣分。每少一次扣2分;无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未分解责任状的扣3分;奖惩制度未落实的扣2—4分。年终实地考核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情况;2.“安全月”活动情况;3.特种工持证情况。5未展开社会性宣传教育活动的扣2—4分;未组织或组织不力的,扣2—4分;培训率低,组织工作差或培训结果检查有问题的扣2—4分;特种工持证率低扣2—4分。年终考核4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治理1.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未进行全面登记、建档和监控,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整改;2.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10对重大事故或危险源未进行登记,建档的扣6分;不合格的扣4分;未制定整改方案的,发现一起扣5分;未及时更改的,发现一起扣5分;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整治的,每少一次扣2分。年终考核5安全标志警示1.安全标志牌;2.安全警示牌。5安全标志牌不全,扣3—4分;安全警示牌不全,扣3—4分;安全警示牌不清洁,扣2—3分;日常考核6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1.安全生产的整改资金落实情况;2.安全劳防资金落实情况;3.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落实情况。10未按规定落实劳防资金,扣5—6分;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扣5—6分;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扣7—10分。年终考核7安全检查整改情况1.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2.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的执行情况;3.检查记录的填写情况。10未定期展开日常,专项检查的扣2—4分;未按规定对隐患进行整改和复查的扣5—10分;无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的扣4—8分。日常考核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情况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执行情况;2。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情况;3.指定专门救援人员情况;4.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按规定经过演练。5未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扣2—4分;事故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或不及时修订的扣2—4分;未对专门救援人员进行培训的扣2—4分;无演练发现一起扣2分。年终考核9报表和安全档案管理1.及时、准备统计报送各类安全生产情况调查表;2.有关文件及材料及时报送、传达、办理情况;3各类安全管理档案及台帐。5统计信息未按时限上报或出现数值差错,每次扣1—3分,瞒报扣5分;未按规定传达办理的扣1—4分;相关档案,台帐不健全的扣2—4分。日常考核10工作创新及评优情况1.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方法在全旗有借鉴意义;2.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方法在全盟有借鉴意义;3.某项安全生产工作在全旗获得表彰;4.某项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盟获得表彰。5有一项得3分;有一项得5分;有一项得3分;有一项得5分。以相关文件材料为依据

篇2: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和减少各类违章造成安全事故,促进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网络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及相关人员。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并对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考核情况作综合评价,在安全生产例会上作汇报。

3.2安环部负责公司、部门、车间安全隐患整改督查落实。

3.3安环部负责公司、部门、车间安全隐患整改指导和帮助提供消除隐患措施。

4.安全生产考核要求

4.1各部门、车间均担负有确保本部门员工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及时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车间生产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4.1.1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次重伤、三次轻伤、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

4.1.2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的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4.2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4.2.1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4.2.2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计划、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4.2.3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4.2.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公司安全月检、车间周检,安全员日检,工序(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4.2.5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规定。

4.2.6安全事故的控制和落实,预防安全事故的纠正措施。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4.3部门考核办法

4.3.1奖励

4.3.1.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经过考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4.3.1.2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

4.3.1.3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4.3.1.4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

4.3.2处罚

4.3.2.1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三违及安全隐患绩效考核标准考核。

4.3.2.2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处罚。

4.4个人考核办法

4.4.1奖励

4.4.1.1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参照《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给予奖励。

4.4.1.2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4.2处罚

4.4.2.1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

4.4.2.2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元处罚。

4.4.2.3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序(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处罚。

4.4.2.4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序(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5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4.4.2.5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序(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0~1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4.4.2.6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2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4.4.2.7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4.4.2.8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

4.4.2.9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4.4.2.10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4.4.2.11安全培训不到位。

4.4.2.12违章指挥。

4.4.2.13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条款。

4.4.3.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4.4.3.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4.4.3.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4.4.3.3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4.4.3.4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4.4.3.5不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4.4.3.6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4.4.3.7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5.附则

5.1本规定解释权归安环后勤部,安环后勤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新的条款。

5.2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3本规定生效后,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3: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环保“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化安全环保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环保考核工作,加大安全环保过程考核力度,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安全环保事故,特制订本细则。请各单位参照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过程管理考核,按下列情形扣减企业主要负责人绩效分值(单项最高扣减20分,累计扣减不超过30分)

1.漏报、迟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B级和C级的,发现1起扣减1分;迟报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发现1起扣减2分;未按《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办法》(安全〔2013〕387号)填报生产安全事件的,发现1次扣减0.1分。

2.未在集团公司HSE信息系统中按月度填报百万工时统计数据或数据不准确的,发现1次扣减0.5分。

3.没有识别企业级风险或没有对企业级风险采取防控措施的,发现1次扣减1分。

4.没有组织开展岗位风险识别或没有对岗位风险采取防控措施的,发现1次扣减0.1分。

5.未执行集团公司《关于对有关施工作业升级管理的通知》(安全〔2013〕272号)的,发现1次扣减1分。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发现1次扣5分;非法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3倍以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发现1次扣10分。

7.未完成国家环境保护部下达的污染减排工程,每1项扣5分。

8.重点污染源未按规定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每个排放口扣0.5分;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发现1次扣2分。

9.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投入运行,发现1起扣2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生产作业,发现1起扣3分。

10.企业局、处级两级干部未制定个人安全行动计划的,发现1次扣减0.5分;没有按个人安全行动计划开展工作的,发现1次扣减1分。

11.未按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各级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发现1次扣减0.1分。

12.企业未制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一经发现扣减5分;未突出过程管理考核的,发现1次扣减5分。

13.对新发布的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没有对执行人进行专项培训的,发现1次扣减0.5分。

14.未对承包商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的,发现1次扣减0.5分。

15.施工作业前,未对承包商作业人员针对性培训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发现1次扣减0.5分。

16.国家、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环保大检查、各类专项检查、HSE体系审核发现的问题,属于管理问题没有立即整改的,发现1个问题扣减0.1分;属于设备设施问题,未制定整改计划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发现1个问题扣减0.2分;属于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没有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且按计划整改的,发现1个问题扣减0.5分。

17.违反安全评价、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部通报或被国家级主流媒体负面报道,每1次扣2分;违反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被地方环境保护部门通报或被省级主流媒体负面报道,每1次扣0.5分。

二、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或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按下列情况扣减企业主要负责人绩效分值

1.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不大于0.02人/百万工时,每发生一起,扣减绩效分值15*(年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亡人数/年控制指标之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亡人数),扣完15分为止。

2.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大于0.02人/百万工时,扣减绩效分值15分。

3.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扣减本年度绩效分值30分。

4.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扣减绩效分值15分。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环保事故,按下列情形扣减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分值和员工工资总额

1.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环保事故,扣减特类A及特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领导绩效分值10分,扣减一类A和一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领导绩效分值20分,扣减二类A和二类以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领导绩效分值30分;扣减特类A及特类企业当年工资总额基数的0.5%及工资增量的1/9,扣减一类A及一类企业当年工资总额基数的1.0%及工资增量的1/6,扣减二类A及二类企业当年工资总额基数的1.5%及工资增量的1/3。

2.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扣减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领导绩效分值60分;扣减班子其他副职绩效分值20分;扣减单位当年工资总额基数的3%及工资增量的2/3。

3.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领导绩效分值按0分计算;扣减班子其他副职绩效分值30分;扣减单位当年工资总额基数的3%及全额工资增量。

4.隐瞒不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环保事故的,一经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绩效分值按0分计算。

篇4: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控制指标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应对水平。杜绝因隐患失控而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完成不低于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作。

1、事故死亡人数总量控制指标为零;

2、重大和特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为零;

3、控制指标

(1)行车事故频率低于3次/百万车公里;

(2)事故责任死亡率低于0.3人/百万车公里;

(3)受伤人数频率低于1.6人/百万车公里;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低于3.5万元/百万车公里;

4、绝对控制指标

(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其他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隐患治理,消灭违章事故,消灭重复事故,确保生产安全。

1、特大责任行车事故起数为零;

2、行车事故频率低于3次/百万车公里;

3、事故责任死亡率低于0.3人/百万车公里;

4、受伤人数频率低于1.6人/百万车公里;

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低于3.5万元/百万车公里;

6、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7、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8、营运车辆及驾驶员证照审验率达到100%;

9、确保公司无“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违法行为;

10、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11、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评价

(一)考核评价方式

安全生产工作采用百分制考核评价,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各占50分,按照分项考核、量化计分、综合评价的原则,根据两项实际考核评价得分之和,做出考核评价结论,分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85分以上的为优秀,总分75分以上的为良好,总分60分以上的为一般,总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对一年内各类事故汇总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实行否决,考核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二)考核评价办法

各科室每半年向公司提交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进展情况,公司将适时进行督查,年终由公司组成考核评价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打分评级的方式对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评价。

(三)考核结果发布

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公司将以公告等形式向公司全职员工公布。

三、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

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要作为评价各科室及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评价获得优秀和良好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一)对获得优秀的以及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本年度在安全监管监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以及抢险救灾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二)对获得良好的科室,由公司对分管的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给予奖励;对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由公司给予奖励。

(三)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负责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对有负责人诫勉谈话,对事故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取消评选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资格。对相关负责人给予罚款。

各科室参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和奖励办法,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奖惩力度,促进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确保生产安全。

忠县马灌镇启圆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2月3日

篇5: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办法

一、安全基础管理

1、各级组织和人员职责明确,单位内各项制度、规程齐全,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安全台账、记录等基础资料齐全、按要求记录,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各种计划、总结、报表上报及时,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二、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1、按要求进行一、二、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考核,按要求进行转岗、复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安全培训。

2、领导及管理人员按要求参加班组安全活动,部门与班组安全活动符合要求,。

以上每项不符合,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1、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五定”责任制,按计划完成治理,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100元。

四、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落实控制措施,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作业现场配备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4、严格进行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条件确认及作业完成后的安全验收,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5、车辆(包括外来车辆)与人员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违犯规定,每次扣罚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要求赔偿。

6、岗位安全作业证放置不到位、丢失等,每人次扣50元。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工作鞋等,每项每次罚款50元。

8、不遵守各项临时安全规定罚款50元。

五、安全设施管理

1、按要求设置安全设施,并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转,部门各项安全设施责任人明确。

2、按要求对安全设施进行检维修,因维修其它设施而移动、拆除的安全设施必须检修后必须及时复原。

3、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岗位上的各种消防及个体防护设施必须定点放置,按要求正确使用,如有失效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更新。

5、任何人不得私自违章动用和破坏安全设施,损坏的安全设施必须赔偿。

以上每项不符合项,扣罚当事人50元。

六、劳动纪律和安全规定考核

1、不按要求参加安全消防环保会议,一次扣50元。

2、上班睡觉,一次扣100元-200元。

3、脱岗、串岗,发现一次扣100元。

4、上班看书报,一次扣50元(学徒工看业务书除外)。

5、上班干私活,一次扣50元。

6、酒后上班或班上喝酒,一次扣罚50元-100元。

7、设备设施有跑、冒、滴、漏,没有及时回收,泄漏液进入外排水沟的,一次扣罚10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危害情况加倍处罚。

8、蒸汽、工业气体因调节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或人身伤害事故,一次扣罚50元-200元。

对所辖范围内有违反以上劳动纪律、环保规定条款的,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值班长连带100元的罚款,部门领导连带50元的罚款。

七、加强禁火、禁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对吸烟者处以100元的处罚,对没有及时制止吸烟的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当班值班长也将处以50元的处罚,对吸烟者所在区域部门领导每人次处罚50元。

2、生产区内禁止随意点火、动火,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在生产区内(室内和室外卫生区)发现烟头,按照卫生区的划分范围,将对烟头所在部门(车间)按每个烟头5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八、职业卫生管理

1、做好清洁文明生产,严防“跑、冒、滴、漏”,一次不符合,扣责任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按要求对职业卫生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维护保养,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九、应急管理

1、按照事故处理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总结,按要求上报事故报告,一次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按要求对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维护保养,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按要求制定车间级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每项不符合,扣责任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十、事故考核

1、发生轻微、一般事故,每次对当班班长、部门主管罚款100元、部门经理罚款200元。

2、发生重大事故,每次对当班班长、部门主管罚款300元、部门经理罚款500元。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对当班班长、部门主管罚款500元、部门经理罚款1000元。

4、按事故责任及损失情况,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事故赔偿罚款。

5、重大及以上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6、其它事故的处理

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治安事故、交通事故、质量事故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奖励

1、避免一次重大事故发生,奖励相关人员500-1000元。

2、在隐患整改及日常安全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措施被采纳运行效果较好的,奖建议人200-800元。

安全目标与指标完成情况考核

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由安全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相关职能部门是公司安全办公室,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经理、行政部经理、公司安全员组成。

2.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的结果分达标和不达标两种。考核以检查表的方式进行,考核表根据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定,各种指标不符合项的考核与日常管理考核标准一致。除进行集中考核外,日常管理中的考核汇入到年终考核中。

3.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全部达标,相关职能部门可入围公司先进部门评比,安全员或相关职能部门经理、主管可入围公司先进个人的评比、升职加薪、奖金评定等等。

4.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不达标,由安委会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单》限期整改,相关职能部门先进单位评比,安全员或相关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先进个人的评比、升职加薪、奖金评定等,实行一票否决。

5.若限期整改仍不达标或连续两次考核都不达标,则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降职撤职、调换岗位、降级留用或扣发年终奖金等处理。

6、根据考核分数,确定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对完成安全目标较好的部门主管、经理给予奖励300-500元,对安全目标完成较差的部门主管、经理给300-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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