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副总经理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日程。
3、在生产经营工作上,要做到“五同时”。
4、组织参加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定期召开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情况和技措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
7、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8、加强对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向安全生产主管经理提出奖征意见。
篇2:部门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部门(车间)安全员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部门经理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2、部门(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导,有权直接向主管安全生产部门汇报工作。
3、参加本部门制定、修订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搞好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6、落实、检查本部门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7、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主管领导处理。
8、负责本部门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检查工作。
9、检查、监督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篇3:安保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工作。
2、制定完善企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依据消防法和企业实际需要配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更新工作。定期对消防设施防雷装置检查检测。
4、掌握本企业消防重点部位,设置管理防火标志,制定重点部位动火管理制度,负责重点部位动火审批工作。
5、对本企业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指导义务消防队的训练工作。
6、负责本企业爆炸,剧毒物品审批工作,对其管理、运输、储存使用进行检查,并做好保卫工作。
7、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保护现场。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装置的验收工作。
9、建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台账和档案。
篇4: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等相关法规制定,规定了本企业各级领导、员工、职能处室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职责内容。
本责任制适用于本企业的各级领导、车间、处室和员工。
2、?总则
2.1各级领导和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内容,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或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职责。
2.2企业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上级颁布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3各级领导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五同时”原则,全面落实安全措施。
2.4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险肇事故,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交通等安全事故,现场人员除进行抢救外,应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和拖延。快速进行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教育员工,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处罚责任人。具体处置程序按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3、各级负责人基本职责
3.1厂长(总经理)
3.1.1组织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
3.1.2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1.3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投入的有效实施。
3.1.4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环保工作,及时消除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隐患。
3.1.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3.1.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负第一责任。
3.2生产副厂长
3.2.1主管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
3.2.2组织制定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技术措施计划,改善劳动条件,使生产区域逐步达到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标准,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3.2.3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3.2.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危害员工安全健康的因素,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2.5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3.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
3.2.7主持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3.3总工程师
3.3.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技术上的责任。
3.3.2领导组织编制生产性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三同时”的技术方案,负责“三同时”技术方案的审定。
3.3.3在组织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或试验时,要审核和研究采用的各项技术方案,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4财务总监(总会计师)
3.4.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在保证合理使用经费上负责任。
3.4.2在组织编制企业年度综合计划的同时,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工业污染治理措施计划,纳入年度综合计划管理。
3.4.3对安全经费和环保教育经费,按国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提取。
3.5党委书记的职责
3.5.1自觉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始终把握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断研究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新思路,采取新措施;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重大安全隐患治理。
3.5.2协助、督促行政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工作,增强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
3.5.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3.5.4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5.5党委加强对共青团安全总岗、工会群监、协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他们的汇报。支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搞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5.6督促党支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考核,同时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3.5.7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企业召开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督促行政解决生产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3.6工会主席
3.6.1监督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管理工作,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
3.6.2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督促本企业劳动条件的不断改善。
3.6.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3.6.4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3.7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
3.7.1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环保责任负责。
3.7.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规、决定和有关制度,对本单位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领导责任。
3.7.3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环保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7.4经常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环保学习教育,督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制度。
3.7.5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记录。
3.7.6发生事故应及时救护伤员、保护现场及时上报,负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3.7.7加强出差人员的安全教育
3.8各车间主任
3.8.1车间主任是该车间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负责。
3.8.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决定和企业规章,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负直接领导责任。
3.8.3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把安全环保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做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每月至少检查分析一次安全环保工作,针对问题及时采取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
3.8.4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对新员工,调换工种的人员,在上岗之前进行安全教育。
3.8.5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环保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8.6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
3.8.7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3.8.8加强车间重点危险源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认真检查和记录,及时消除隐患。
3.8.9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上报,负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3.9车间专(兼)职安全员
3.8.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和安全环保管理部门业务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3.9.2协助车间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环保检查。
3.9.3指导本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防范措施,发现有危害员工安全健康和违章作业现象,应立即给予纠正。
3.9.4组织开展新员工,实习培训人员,转岗和重新上岗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3.9.5参加工伤事故调查,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始记录。
3.10工段、班组长
3.10.1认真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本工段、班组员工安全健康负责。
3.10.2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必须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保证在安全生产的条件下进行生产。
3.10.3经常对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对新进厂员工、实习人员、转岗和重新上岗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
3.10.4认真开展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
3.10.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立即上报。
3.10.6员工发生事故后,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负责召开一般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教育员工,并提出防范措施作好记录。
4、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职责
4.1安全环保管理部门
4.1.1负责组织企业安全标示、标志牌的设计、更换工作。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例和规程,监督检查企业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4.1.2制定年、季、月劳动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计划的落实和实施情况。
4.1.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企业各项排放指标的定期监测。
4.1.4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特别抓好“重点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检查监督考核,发现隐患及时制止纠正,督促整改。
4.1.5对新进厂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4.1.6做好事故调查统计,研究分析因工伤亡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发生发展的规律,提出防范措施,做好工伤事故和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和各项报表填报。
4.1.7参加工伤、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1.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中安全健康环境保护设计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
4.1.9制定和掌握劳动保护用品的标准、计划和发放范围,负责清凉饮料的计划和发放。
4.1.10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1.11审核各单位有害工种的保健津贴的发放、严格控制有害工种保健津贴的发放标准。负责组织从事有毒有害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环境监测。
4.1.12负责做好驾驶人员车辆安全学习,参与厂内机动车事故调查处理。
4.1.13参加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厂内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的法定检测,组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和复训;协同相关部门共同作好厂区防火、防爆、防垮塌、防雷电、防暑降温的监督检查工作。
4.1.14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落实污染预防、治理所需设备、设施,做好污染物排放的控制。
4.1.1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协调处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4.1.16负责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4.1.17协调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单位对企业环安体系的检查认证工作。
4.2企业管理部门
4.2.1编制年度综合计划时,做好安全环保工作计划。
4.2.2将安全环保目标纳入企业发展规划进行筹划。
4.2.3在月、季、年度指标考核时,同时考核安全环保指标。
4.2.4在处理废旧物资的危险废物(见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时,负责审核危险废物收集厂家的资质,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4.3厂部办公室职责:
4.3.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工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4.3.2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管理。
4.3.3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做好安全五同时工作。
4.3.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4.3.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4.3.6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4.4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4.4.1组织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因素告之。
4.4.2及时将新进厂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调动情况通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经培训取证后的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4.4.3对体检查出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和患职业病的人员及时调离有害作业岗位。
4.4.4负责将安全环保的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并配合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在进行业务技术培训时,应注重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
4.4.5负责办理员工工伤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权利;保障工伤员工享受相应待遇。
4.5设备动能管理部门
4.5.1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生产线等项目和机械动力设备,通风除尘污染治理设备的安装工程要符合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标准、法规。
4.5.2负责企业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电器设备、避雷设施、水、电气管线等设备的安全技术及相关证件档案管理。
4.5.3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技术检查、鉴定、验收、并制定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督促执行。
4.5.4参加电气、行车、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技术操作教育和培训。
4.5.5在检查机械、动力设备时,同时检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设备、设施并纳入设备考核项目,严防输油、输气管道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4.5.6参加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4.5.7负责企业重要场所的防雷法定定期检测和锅炉、压力管道的法定定期检测。
4.6技术中心
4.6.1参加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整改治理方面的技术研究、设计。
4.6.2设计新产品、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环保技术规定。
4.6.3新建、改建、扩建和革新改造的工程等项目实施技术要求,应落实安全生产,污染治理。
4.7质量部门
4.7.1在产品检验时,对产品安全性和环保性负责。
4.7.2对外购置设备、器材、原材料的检查过程中,凡不合安全环保质量要求的,不予验收。
4.7.3认真做好金属结构、有机化合物、无机化合物的化学分析和试验,并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毒有害物的资料和数据。
4.7.4做好剧毒物品的标识,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剧毒物的审批、领取、登记程序,并做好剧毒物品的回收处理。
4.8采购部门
4.8.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8.2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采购,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完善上报、登记,及时移交相关办证手续。
4.8.3对采购的劳保护具、卫生用品、吊索具等安全物资的质量、安全标准负责。
4.8.4负责企业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
4.9财务部门
4.9.1编制财务计划时,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4.9.2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单独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不得挤占、挪用。
4.10物业公司
4.10.1做好厂区通道及主干下水道和防洪等设施的检查和清理。
4.10.2负责厂区内广场、主干道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厂区内、外工业和生活垃圾清运。
4.10.3抓好929幢单身职工食堂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4.11保卫部门
4.11.1负责厂区内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包括:组织厂内交通安全检查;组织厂内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各种车辆进出工厂大门的安全管理和厂内车辆的定置停放管理。
4.11.2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4.11.3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4.11.4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灭火、防爆知识的宣传教育。
4.11.5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和检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实行重点管理。
4.11.6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统计、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做好消防安全建档工作。
4.11.7负责员工自有摩托车的安全管理。
4.12生产车间的职责
4.12.1负责宣传、贯彻和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度。
4.12.2负责本单位安全环保的的管理工作,制定或分解落实安全环保指标和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4.12.3经常组织本单位安全环保检查,严防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废油、清洗液、冷却液等不得直排,危险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储存。
4.12.4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环保的教育和培训。
4.13政工处职能
4.13.1负责全厂各种安全标志、标示牌的制作。
4.13.2负责安全环保的新闻宣传工作。
5、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5.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违章作业,制止他人违章,做到“三不伤害”。
5.2学习安全、卫生、环保知识,掌握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5.3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性能、结构,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严禁操作与本岗位无关的设备。
5.4参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5.5发生事故积极主动救护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反应情况。
5.6按规定做好本岗位安全环保、防火防盗等工作。
6、违反本责任制按照《员工奖惩制度》、《企业管理项目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7、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5:小型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录
(企业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主要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经理(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间组成人员及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车间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安全法规,并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和检查。
2、全面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决策、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3、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便发生事故后能根据预案及时进行救援和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4、有计划、有检查、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地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5、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和审查本单位的劳动保护措施计划,负责审查生产组织设计,并检查生产现场执行情况。
6、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不断总结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表扬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奖惩兑现。
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2、对公司审定的劳动保护技术、安全措施所需要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支付;
3、按照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技术经费,专款专用,定期核算,并督促合理使用;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台帐,并按规定要求核算管理;
5、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6、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经费能正常开支;
7、用经济手段协助安全科,做好安全督促工作。.
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把安全教育计划纳入公司全年指标,并负责监督实施,积极配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对新入公司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项目。会同安全科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3、参与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能保证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车辆的需求;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6、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7、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8、负责处理好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对因工致残和患职业病的职工妥善安排好工作;
9、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资料的归档工作。
公司主要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理(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因此,要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纳入安全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7、及时、如实汇报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8、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并落实和审批使用;
9、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10、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建立救援小组和人员安排、救援器材及设备和救援方案及演练;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6、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及有关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法规;
2、作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
4、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5、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与有关部门共同作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对违反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生产车间组成人员及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间班组长生产责任制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全班组人员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手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2、负责对新工人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并后行手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不得上岗作业;
3、组织全班组工人学习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并组织每日班前安全检查和班前安全交底教育;
4、服从上级领导正确的安全检查和指导,接受改进意见,教育全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和自检工作;
5、发动全班工人,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6、对全班工人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负有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教育本班组人员要爱护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装置,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任意拆除、挪用它用;
7、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保护现场,协助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教育全班组人员吸取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生产。
车间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文化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做到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培训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未经批准,不准随带易燃易爆物进入生产现场;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对违章作业的指挥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正确穿各人防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及易打滑鞋,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器具爱护安全标志,对各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对自己所搭设得安全防护项目具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
5、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吸取教训,做好整改;
6、积极参加安全达标和文明生产活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让他人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