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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环境法规和其他要求,行使项目安全、环境监督管理职能。

2、负责识别与评价本项目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编制环境和安全应急预案;参与安全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包括项目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组织项目部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工作。

4、安全技术和环保措施交底。

5、编制项目环境和安全投入预算,配备、验收环境、安全设备,建立台账。

6、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7、做好项目特殊作业人员的验证、登记管理工作。

8、项目安全、环境日常监测检查。

9、负责对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处置。

10、按时上报项目各类统计报表;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11、参加项目安全、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篇2:安全质量部安全环境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项目部年度安全环境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

2、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

4、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6、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8、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

9、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10、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14、负责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并监督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5、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16、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各单位和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17、负责制订项目部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统一掌握使用安全奖金,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

18、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1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20、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21、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22、负责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3、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

篇3:安全环境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日常管理;

2、完善公司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体系,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事业部、项目部的体系运行情况;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审核项目部安全和环境方案,指导或处理安全环境事故;

5、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方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6、组织开展文明工地达标和创建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活动;

7、处理安全和环境投诉;

8、对接局和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工作;

9、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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