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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时间: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二、考核内容: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三、考核办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四、奖罚办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五、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篇2:安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观念,实现“零违章、零隐患、零伤害”,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构建科学高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环境,制定安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

安全目标:

1.无重伤、无死亡事故

2.无轻伤事故

3.岗位粉尘合格率≥90%

4.岗位噪音合格率≥85%

5.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绩效考核制度:

一、个体劳动防护

1、工作服、劳保鞋穿戴不齐全或未执行“三紧”要求。(扣4分)

2、安全帽佩戴不合规定(破损变形、不系带子、坐安全帽、发辫外露或披发)。(扣4分)

3、特殊作业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扣4分)

二、违反劳动纪律

1、酒后上班。(扣8分)

2、班中饮酒。(扣10分)

3、在禁火区吸烟。(扣8分)

4、在普通岗位吸烟或流动吸烟。(扣4分)

5、擅自不参加安全活动。(扣4分)

6、不服从车间安全工作的安排和指挥。(扣8分)

7、上班不携带《安全计分手册》,特殊工种不携带特种作业证。(扣4分)

8、违章时,拒绝出示《安全计分手册》。(扣8分)

9、辱骂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8分)

10、报复、殴打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10分)

11、一人或多人违章,对在场管理人员扣10分,对相关违章人员按相应标准扣分。

三、违章行为

1、上岗作业前、检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扣4分)

2、电气设备接线绝缘不良、无接地、无漏电保护。(扣8分)

3、现场内的危险场所无警示标志。(扣4分)

4、现场作业区内孔、洞、沟无挡板、盖板。(扣4分)

5、检修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扣48分)

6、电气设备检修未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扣4分)

7、调整、检查、清理设备时不断电停机的。(扣8分)

8、单人检修,无人监护。(扣8分)

9、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扣8分)

10、高空作业上下爬梯时,手中拿有物件。(扣4分)

11、高空作业递送工具、材料、设备零件及拆除物上下抛掷。(扣4分)

12、在动火区内动火未办理许可证。(扣4分)

13、动火时,未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扣4分)

14、动火结束后,未清除现场遗留杂物。(扣4分)

15、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足5米。(扣4分)

16、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不足10米。(扣4分)

17、氧气瓶、乙炔瓶滚动搬运。(扣8分)

18、设备内作业无人监护的。(扣8分)

19、设备内作业监护人擅离职守的。(扣4分)

20、设备内焊接(切割)作业,动焊人员离开时,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扣4分)

21、设备内照明电源或工作行灯未使用安全电压或灯具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22、损坏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扣4分)

23、发现设备存在缺陷,安全防护装置损坏,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向车间反映,继续操作,或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扣4分)

24、随意拆弃和解除安全附件和联锁或随意切断声、光报警等信号。(扣4分)

25、擅自开启非本岗位、被查封及禁用设备。(扣8分)

26、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堆放各类物资。(扣4分)

27、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的机动车辆未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扣8分)

28、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扣4分)

29、易燃、易爆场所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扣4分)

30、无故损坏、放空灭火器。(扣4分)

31、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液化气体的钢瓶未采取遮阳措施或靠近热源。(扣8分)

32、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扣4分)

33、未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扣4分)

34、随意挪用应急救援器材。(扣4分)

35、损坏应急救援器材。(扣8分)

36、天车工斜拉歪吊。(扣4分)

37、在吊起重物的天车下面行走。(扣4分)

38、跨越运转的皮带或其它运行设备设施。(扣4分)

39、现场检查时,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扣4分)

40、进行危险部位检查时无人监护。(扣4分)

41、在生产区、库房内内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扣8分)

42、高空抛物。(扣4分)

43、未经培训、取证而进行特种作业。(扣8分)

44、进行特种作业时,所持特种作业证已过期。(扣8分)

45、对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不按规定进行保管、收发、使用。(扣4分)

46、互为禁忌物同存一库。(扣8分)

47、物件堆放超高。(扣4分)

48、现场定制管理差、物料摆放混乱。(扣4分)

49、风、水管、电线、电缆互相缠绕。(扣4分)

四、由于违章或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首先对责任人扣分,再进行责任追究。

1、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5分)

2、重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8分)

3、轻伤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8分)

4、重伤及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10分)

五、其它

其它未列出违规违纪行为按1-10分进行扣罚。

篇3: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监查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安全目标管理季度和年度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上级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工程处目标管理有关考核内容编制而成。

第四条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考核内容、方式和程序

第五条考核内容

本办法考核内容包括:本办法附表中所列考核条目和年度下达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六条考核方式

采取季度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七条考核程序

每季度由安全工作办公室组织考评小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工作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核等级

第八条年终考评分数分为三个等级:

l优秀:大于或等于90分(含本数)

l合格:大于或等于80分(含本数),小于90分;

l不合格:80分以下

四考核要求

第九条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工程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第十条考核按照附件中各项考评内容进行现场检查、资料查证,并据实评分。其中带*号的项目为否决项目,一项未完成,则被考核人全年考核不合格;其他项目未完成,则对应的该项目考核不合格。

第十一条若被检单位不拥有所列考核内容,即为缺项,最终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进行折算:总分=实得分×[100÷(100-缺项分之和)]

第十二条每子项得分的最高分为满分,最低分为零分。

第十三条全年成绩为四个季度累计的平均值。

第十四条对考核工作查出的不合格项,被检单位按照隐患整改程序整改完成后,报考评小组复查、消项。

第十五条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年度对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考核奖惩、安全先进单位评选的主要依据,具体按工程处《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每次考核结果在全处予以通报。

第十七条各单位可依据本考核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考核办法,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五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表

篇4:安全目标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班组应建立安全管理小组并设置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公司的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

第五条?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分为安全工作指标和安全控制指标(即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两部分,(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只考核轻伤及以上事故的安全控制指标,包括:生产计划部、安全环保部、技术部、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保卫武装部、综合管理部、职工医院、离退休办、公司工会、公司办公室)。公司的安全工作指标、安全控制指标遵照集团公司考核办法执行;

第六条?安全控制指标分为否决指标和非否决指标两大类。千名职工因工死亡率为零;千名职工因工重伤率为零;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重大火灾、爆炸、设备、环境污染事故为零;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且事故责任≥50%交通事故为零;民爆产品仓库火灾、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事故为零等五项考核指标为安全否决指标,轻伤事故频率、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直接经济损失较少的设备等事故考核指标为安全非否决指标。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按照责任承诺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完成各项安全工作指标和安全控制指标。

第八条?安全目标管理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办法进行,年度考核由安全环保部于12月下旬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评,考评依据对照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第九条?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按年度考核奖惩。被考核对象于每年一季度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员工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十条?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按各单位每年3月份在册人数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交纳比例根据单位安全风险系数大小和人数确定,班子其他成员按第一责任人的80%交纳(单位班子其他成员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可由第一责任人代签但考核同等)。各单位在岗员工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按100元/人于每年3月份交纳。

第十一条?考核实施办法:安全工作目标考核采取底分100分制,倒扣分定量计分法,其中安全工作指标底分60分,安全控制指标底分40分,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底分扣完为止(否决项除外);综合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合格单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年度内单位和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及班子其他成员不得评先评优,该单位所有考核对象不得享受安全风险奖金;综合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合格单位。

第十二条?奖惩办法

(一)全面完成安全目标指标,控制指标及综合考核得分为合格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及班子其他成员按签订的安全责任状给予3倍或2倍风险抵押金进行奖励;被考核单位全面完成控制指标但综合考核仅为及格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及班子其他成员按签订的安全责任状给予3倍或2倍风险抵押金的80%进行奖励;全面完成控制指标但综合考核得分不及格的单位取消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奖励资格;年度内单位全面完成控制指标并综合考核为合格单位的员工安全目标奖励,依照以下比例奖励:凡生产作业接触的产品有燃烧、爆炸危险性及存在机械加工、电器、压力容器、交通等危险伤害单位的员工按3倍比例进行奖励;其它单位的员工按2倍抵押金进行奖励。被考核单位全面完成控制指标但综合考核得分不及格的单位,员工没有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全面完成控制指标并综合考核得分必须在85分以上的单位才允许有资格参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评比,由公司予以表彰奖励。

(二)安全否决指标超标,取消全部安全奖励,并且做如下处罚:1、千名职工因工死亡、因工重伤超标;罚没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安全风险抵押金100%,否决全公司所有人员安全奖励并罚没100%安全风险抵押金;

2、较大民爆火灾、爆炸、设备和环境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按直接经济损失的0.5%罚没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安全风险抵押金,直至罚没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为止,扣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70%,否决责任单位所有人员安全奖励并罚没70%安全风险抵押金;

3、较大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只考核责任大于或等于50%的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以财务审计部核定为准,下同)的0.5%扣罚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抵押金,以0.3%扣罚责任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安全风险抵押金,直至罚没责任单位班子所有成员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为止,安全管理人员扣安全风险抵押金70%,否决责任单位所有人员安全奖励并罚没60%安全风险抵押金;

4、民爆产品仓库发生火灾、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事故的单位扣罚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抵押金90%,扣罚班子其他成员安全风险抵押金85%,安全管理人员80%,否决责任单位所有人员安全奖励并罚没50%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安全非否决指标超标,不扣安全风险抵押金。实得奖金按如下标准计算:

1、轻伤事故频率超标,每超2‰扣罚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奖金20%,最多扣40%;扣罚安全管理人员奖金15%,否决责任单位所有员工安全奖励10%;

2、民爆火灾、爆炸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20万元的(以资产财务部核定为准,下同),每起事故扣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奖金50%;直接经济损失少于5万元的,每起扣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奖金20%。

3、设备和环境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5-20万元的(以资产财务部核定为准,下同),每起事故扣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奖金20%;直接经济损失少于5万元的,每起扣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奖金10%。

4、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只考核责任大于或等于50%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50万元的(以资产财务部核定为准,下同),每起事故扣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奖金50%;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的,每起扣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奖金20%。

5、新增职业病或职业中毒事故每人次扣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奖金50%。

第十三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

(一)安全风险抵押金进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由财务审计部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二)罚款和奖励均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安全风险抵押金在次年一季度考核兑现返还本人,也可转为下年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四)安全风险奖罚以岗位年度为考核周期,考核对象在考核周期内调换岗位时,离任者对离任前的安全负责,公司对离任者的安全工作按在岗月份实行奖励,继任者对继任后及年度安全工作负责。继任者对离任者已承担的责任不负责。奖惩均按岗位月份进行考核,奖金计算式为:应得奖金=该岗位得奖金额×月/12,超指标罚款只针对事故发生时所在岗人员。

(五)考核对象考核期内调离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退还本人,不进行安全奖励或罚款考核。

(六)凡不按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不发安全目标奖,处罚仍按相应罚款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每年安全目标奖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提出,经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附则

(一)本办法中所称的轻伤事故,是指按造成了员工人身伤害且实际发生的治疗或康复费用在500元以上和损失工作日为3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事故。

(二)本办法中所称较大火灾、爆炸、设备、交通事故,是根据经济损失情况进行划分(以财务审计部核定为准),当火灾、爆炸、设备事故损失1万元以上、交通事故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均为较大事故。

(三)本办法所称的“以下”表示不含本数,“以上”表示含本数。

(四)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部第一责任人安全目标考核办法由集团公司另行制定实施。

(五)安全考核有较大争议时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七)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二0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篇5:项目安全目标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目标:

(一)不发生交通、火灾、触电、机械、设备、坍塌等各类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杜绝人员伤亡。

(二)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三)不发生对本单位形象和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对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六)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实现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率95%以上。

(七)对发生的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结案率达100%。

(八)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九)争创国家级“大禹奖”。

二、考核目的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等。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考核对象

公司对项目经理进行安全责任目标考核,项目内部对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责任目标考核,项目经理、安全员由公司安全技术科负责考核,项目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负责考核。

四、考核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当地安全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三级文件等有关规定

五、考核内容

1、考核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胜任能力。

2、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落实能力,主要考查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综合能力。

3、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具有较敏锐的判断能力,是否能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

4、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业务素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项目安全管理中的落实情况。

5、具体内容参见《施工安全文明责任目标考核簿》。

奖罚办法:考核结果85分以上为优良,70分以上为合格,不满70分为不合格。若其中一项不得分,考核汇总也不合格。每项最多扣减分不大于该项标准分。每月考核结果优良者,奖励50元,合格者不奖不罚,不合格者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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