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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入厂人员须知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一般安全规定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告知,使其掌握公司相关安全要求,防止意外发生,特制定安全须知如下:1、外来施工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公司、车间两级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由保卫部颁发入厂证;外来技术服务和参观人员必须接受接待车间、部门的安全教育和登记。2、外来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证件登记入厂,自觉接受相关安全规定,接受本公司相关人员监督、管理和监护。3、严禁携带打火机、香烟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厂,严禁在生产区内吸烟。4、进入生产装置区或检修现场,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佩戴安全帽,禁止穿戴易产生火花或过分暴露皮肤的服装、鞋帽。5、严禁动用生产装置区内的设备、阀门开关以及安全、消防设施、设备。严禁进入打开的设备容器及地下设施,严禁在无人监护和陪同的情况下攀登塔器和储罐。6、机动车辆必须持有有效证件或登记入厂,行驶和停放要遵守公司《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如需进生产区,在生产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门口及道路转弯处5公里/小时。7、进行动火、动土、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探伤,使用消防水、临时占用道路,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进行检测、标定、调校等作业活动必须在生产车间和维护车间的陪同下进行。8、遇到泄漏、着火、爆炸事故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域,禁止在现场围观或堵塞消防救援通道。二、公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1、公司主要存在煤焦油1#和2#、氢气、煤气、焦油、蜡油、液化石油气等,易发生泄漏挥发,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2、生产过程中存在煤气、硫化氢、氨、二氧化硫、二硫化碳、液氯等有毒物质,易发生泄漏,容易引起中毒事故发生。3、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酸、碱易发生灼伤事故。4、各类机泵、空冷、加热炉、气体放空等产生的噪音,会对人体造成伤害。5、公司存在煤尘、焦尘,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三、主要危害物质的安全卫生特性1、硫化氢(含硫酸性气):无色有臭鸡蛋气味的气体,易燃,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或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明显的刺激作用,长期接触能引起头痛、头晕、疲倦等症状。浓度大于300ppm时会因呼吸麻痹而死亡。2、氢气:无色无味气体,比空气轻,极易引起火灾爆炸,氢气在高浓度状态下,由于氧分压降低会引起窒息。氢气在高压状态下泄漏,因高速摩擦产生静电,会立即着火。3、二硫化碳:无色液体,不纯的工业品因为混有其他硫化物(如羰基硫等)而变为微黄色,并且有令人不愉快的烂萝卜味,二硫化碳是损害神经和血管的毒物无色液体。极易燃,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范围广阔的爆炸性混合物。接触热、火星、火焰或氧化剂易燃烧爆炸。受热分解产生有毒的硫化物烟气。与铝、锌、钾、氟、氯、迭氮化物等反应剧烈,有燃烧爆炸危险。高速冲击、流动、激荡后可因产生静电火花放电引起燃烧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4、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血红蛋白结合引起中毒。5、氯:氯常温常压下为黄绿色气体。助燃。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吸入极高浓度的氯气,可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样”死亡。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在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急性皮炎。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可引起职业性痤疮及牙齿酸蚀症。6、煤焦油1#:易燃液体和蒸气。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吸入有害,可能影响中枢神经系统。食入有害。可能致癌。7、煤焦油2#:易燃液体和蒸气。接触可能引起眼睛、皮肤刺激。吸入有害,可能影响中枢神经系统。食入有害。可能致癌。8、氨:是一种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气味,极易溶于水,氨对接触的皮肤组织、上呼吸道都有腐蚀和刺激作用。短期内吸入大量氨气后可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可伴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同时可能发生呼吸道刺激症状。若吸入的氨气过多,导致血液中氨浓度过高,就会通过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的停搏和呼吸停止,危及生命。四、应急处理要点1、厂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外来人员在厂区发现火灾、爆炸或听到车间、岗位人员传达的撤离指令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快速沿上风向向安全地带撤离。发现事故就近向车间、岗位人员汇报情况。2、发生泄漏中毒事故⑴车辆、人员立即沿上风向两侧,绕道行驶,严禁侥幸强行通过泄漏扩散区。⑵有通讯条件的,在远离泄漏区上风侧,立即按应急救援电话所列电话号码向有关单位报警。⑶如闻到臭鸡蛋气味,即可确定为硫化氢泄漏。有条件的立即佩戴相应的过滤式防毒面具。没有条件的,可用毛巾、手绢蘸水,捂住口鼻,向上分侧安全区域撤离。⑷撤离过程中要在高处行走,不得在低洼、窝风处休息。⑸应急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封锁有关道路、禁止车辆、人员进入。同时按照灾情大小、立即组织人员疏散。⑹发生人员中毒事故,抢救者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行生产处理和抢险救护。严重中毒者,必须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术。3、酸碱灼伤酸碱液溅到皮肤或眼中应用大量的流动的清水清洗。若是碱液,用硼酸溶液中和清洗,若是酸液,则用碳酸氢钠溶液中和清洗。

篇2:职工及外来实习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1、职工及外来实习人员必须接受公司、车间(部门)、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签订《安全生产职工承诺书》后才能上岗,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先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经安全教育后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2、教育内容

⑴公司教育为一级教育,内容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经验教训,以及防火、防爆、防毒等基本常识,教育后签定“安全生产职工承诺书”。凭承诺书领劳防用品。

⑵车间(部门)教育为二级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措施、各种规章制度等,教育后分配到工段。

⑶工段、班组为三级教育,内容为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生产特点、机械设备性能、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岗位中曾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教育后指定师傅负责带领上岗实习。

⑷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需重新进行二、三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从事起重机械作业、电工作业、金属焊接作业、公司区域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梯驾驶等工种人员必须按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执行。由生产技术部安排具体事宜,人事部登记会签。

4、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要根据新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5、设备和重点项目大修,以及进行危险性作业之前,检修和施工部门应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检修和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检查及安全生产教育。

6、公司、车间、工段、班组应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流先进经验,提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各班组必须开展“班前五分钟警示教育”及“下班前(后)三分钟安全检查”。

7、根据不同工作重点,确定相应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篇3: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篇4: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4.程序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篇5:外来人员入井前安全教育规定

外来人员入井前由所在单位车间主任以上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带队,并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外来人员入井安全教育内容:

1、下井前必须正确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袖口必须扎紧、帽带必须系牢、带好照明工具,并检查一下照明能否正常使用。

2、严禁酒后入井,严禁有明显症状(耳聋、高度近视、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入井。

3、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出入井管理制度,先登记后入井。

4、乘坐罐笼下井时,要听从井口检身工指挥,要等罐笼停稳后再进罐笼,抓好把手,随罐人员要关好门帘,严禁人员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罐笼外。

5、在平巷行走时,靠右侧行走,当心过往车辆碰伤及脚下路面滑倒;在作业区域遇到车辆时,靠边止步待车通过。

6、下井时,要听从带队人员指挥,禁止单独行动,随意走动,造成伤害。

7、凡井下设置的严禁入内、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地段,切勿靠近,注意安全。

8、带队人要针对本生产系统,向外来人员简单介绍安全生产概况,在路途中要随时提醒注意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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