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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安全保卫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为了加强重点库站管理,保障物资安全,服务生产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非本库人员严禁入内。

二.本库人员应严格遵守库站各项管理规定,物资管理应做到“三清”、“三一致”、“四定位”。

三.金刚石、笔、刀及稀有金属等贵重物品要专人负责、铁皮专柜保管,做到账、卡、物相符。

四.严格遵守领用制度。领、借物品或交旧换新工具时,必须填写相应单据。确因公进库,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入。

五.库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并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无损。下班离开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落锁。保证防范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六.对违反本制度,扰乱库站管理秩序的,库管员有权制止,不听劝阻的,报公安处主管部门处理。

七.如遇库站发生被盗或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处主管部门报告,不得擅自移动现场。

八.对库管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不断提高库管员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库站安全。

篇2: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内容

1、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以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

(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仓库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上报综合办公室。

2、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按电气设备、特种设备、安全装置、危险化学品、厂房建筑等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专业开展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防雷、防静电、防洪防汛、防冻保暖、防火防爆等检查)可与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结合进行。

3、节日前检查。节日前应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保卫、消防等针对性检查,以消除隐患,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

4、日常安全检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和作业过程中的巡回检查,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各级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内容应包括检查的项目、标准、结果等,以便于为检查热源提供依据,规范安全检查,减少检查的随意性。

二隐患整改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2、对所有的隐患问题和不安全因素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或监督使用,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

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项目应立即安排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书面向安监部门报告。

4、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篇3: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2、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员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2.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3.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3.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3.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环科报告;

3.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3.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安环科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篇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制度

1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企业安全达标标准规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为规范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工厂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职责

3.1厂长负责工厂安全管理协调机构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2劳动人事教育处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选用考核。

4管理内容

4.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置

a)工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包括厂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厂长、机动副厂长、总会计师、质量厂长、工会主席、安监处长、职工代表,安委会主任由企业厂长担任。

b)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中应有员工代表,员工应清楚员工代表的选择标准和职责,员工代表的职责应工作场所中展示,员工代表应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

C)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D)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全部形成会议纪要,其中必须包括工作项目清单,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签发。

E)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环保处,安监环保处是安委会日常管理机构,安监环保处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4.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设置

a)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是相对独立的部门,其工作人员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b)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公司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主动发现事故隐患,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专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与布置、监督与检查、总结与考核。

C)安全管理机构是工厂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组织,除安全生产管理外,不兼做其他工作。

D)安监环保处为工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5人,安全管理人须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证书。

4.3人员的任命

a)工厂依据特点按书面或调令形式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b)被任命的人员必须理解并履行其职责与义务,被任命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5、相关文件

5.1关于成立(调整)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5.2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编制审核批准

篇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规定

为了规范安全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主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设置场所

1、线路施工时在土方开挖的洞口四周设置警戒线,设置警时标识牌,晚间挂警示灯,施工点在道路上时,应根据交通法规在距离施工点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派人进行交通疏导。

2、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其它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49-1996《安全标志》和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安全色》的要求。

三、设置原则

1、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2、在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依照相关交通法规设置恰当的安全警示标识。

建筑中的临边洞口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

3、临时用电的标准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

4、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

5、其它有必要设置安全标志的地方。

四、设置要求

1、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的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线的障碍物。道路上施工设置警示标识时必须考虑道路拐弯和晚间的光线等因素。

2、除必须外,标志--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经常被其它物体遮挡的地方。

3、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

4、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接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5、设置的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6、安全标志的尺寸应符合标志相关标准的要求。

7、室内及其出入口的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五、设置方法

1、方式

1.1附着式:安全标志牌可以采用钉挂、粘贴、镶嵌等方式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1.2悬挂式:用吊杆、拉链等将标志脾悬挂在相应位置上。

1.3柱式:把标志牌固定在标志杆上,竖立于其指示物附近。

2、间隙

2.1两个或更多的正方形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各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标志公称尺寸0.2倍的间隙,。

2.2两个相反方向的正方形标志并列设置时,为避免混淆,在两个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一个标志的间隙,。

2.3两个以上标志牌可以设置在一根标志杆上。但最多不能超过4个。

2.4应按照警告标志(三角形)、禁止标志(圆环加斜线)、提示标志(正方形)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

2.5根据设置地点,标志的设置应符合标准的要求。

2.6正方形和其它形状的标志牌共同设置时,正方形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其它形状的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5cm。

2.7两个或多个三角形(圆形)标志牌或三角形、圆形、正方形标志牌共同设置在同一标志杆时,各标志牌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cm。

2.8两个正方形的标志牌设置在一个标志杆上时,两者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

3、固定方法

3.1附着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如用钉子固定,一般情况下圆形和三角形标志牌至少固定三点,正方形和长方形标志牌至少固定四点。固定点宜选在边缘衬底色部位。用胶粘贴的标志牌应将其背面涂满胶或将其边缘、中心点涂上胶固定。

3.2悬挂设置的安全标志牌至少用两根悬挂杆(线),悬挂后不得倾斜。较轻的标志牌应配备较牢固的支架再悬挂。

3.3柱式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应用螺栓、管箍等牢固地固定在标志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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