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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机隐患排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总则

1.1只要有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就有危及劳动者的不安全因素存在。因此,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防和预报。从而不断改进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1.2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

1.3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和物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内容

2.1检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是否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2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实施及安全防护,查文明施工,查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它生产现场部门的安全技术记录和交底记录,包括班组安全活动和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2.3查安全隐患整改、事故处理情况。是否真正坚持做到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安全检查形式

3.1迎接上级部门检查:主管部门(包括国家住建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部门)针对本行业特点、共性和主要问题进行安全检查。

3.2定期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带队,有关部门派人参加的每个季度的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由公司质安工程部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项目部每周组织的一次检查。

3.3专业性安全检查:公司有关业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的安全问题或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3.4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通常有: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3.5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各项目工地负责人要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检查。

3.6施工现场还要进行经常性自检、互检和交接班检查。

4、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处理原则

4.1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这不仅是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而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

4.2对安全中查出的安全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引起整改通知单位重视。对凡是有即发性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4.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当场指出并改正。

4.4被检查项目部领导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和制定整改措施,进行的“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和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4.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可委托所属单位,一般隐患可委托项目安全员)要立即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5.执行安全标准检查的方法:

5.1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时可以采用“看、量、测、运作实验”等方法进行。

5.2“看”主要查看安全管理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部分设备的防护装置等。

5.3“量”主要是用尺进行实测实量。如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塔吊轨道距离、电气开关箱安装高度,在建工程临边高压线距离等。

5.4“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如用水平仪测量导轨纵横倾斜度,用地阻仪遥测阻值等。

5.5“运作实验”:主要指各种限位装置的灵敏度。例如塔吊的力矩限位器、行走限位、井架的超高限位装置、翻斗车制动装置等。

篇2: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能及时发现与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与危险因素,通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3编写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4、职责

4.1安全主任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和实施各项安全检查,查明危险和隐患,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以及统计分析本公司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情况。

4.2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的日常安全进行监督、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4.3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参与管辖区内的隐患整改工作。

4.4员工有责任对自已的工作岗位进行日常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5、检查内容

5.1安全检查分类

安全检查分为外单位的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月安全检查与车间或班组自查(设备日常点检)。

5.2安全检查的策划

安全主任负责对安全检查进行策划,明确安全检查目的、安全检查计划和表格,实施时间、实施方式、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并明确检查人员的职责。

5.3安全检查表的制订

安全检查表由安全主任负责制订,表格要求规范性强,具针对性、防止项目遗漏或走过场,各检查项目要求完整、清晰、记录简单、责任到位的原则。

5.4安全检查的实施

5.4.1外单位的安全检查

5.4.1.1外单位指安监、公安消防、劳动、质监等单位对我司的各类安全检查。

5.4.1.2由于外单位来我司进行安全检查经常是随机性的,届时公司相关负责人或安全主任要全程陪同,并记录好检查过程中发现和提出的问题。

5.4.1.3外单位在安全检查时提出的所有问题和不符合项,安全主任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根据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及时将改善结果反馈给检查单位。

5.4.2?综合安全检查

5.4.2.1实施时间: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最少进行一次,并要有《综合安全检查表》,由公司安全检查组成员组织实施。

5.4.2.2检查组的组成:检查人员不局限,可由各部门主管、安全主任等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5.4.2.3检查实施:安全主任负责季度安全检查的策划与安排,被检查车间负责人届时到场介绍情况,要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5.4.2.4检查结束后,安全主任负责将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填入《安全隐患统计分析表》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4.3?月安全检查

5.4.3.1月安全检查是各部门包括车间和仓库在内的每月必须进行的安全检查活动,由安全主任主持检查。

5.4.3.2月安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先由车间负责人寻求解决,必要时可向公司内相关部门提出协助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向工厂总监报告,安全主任要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填写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并监督实施整改。

5.4.4车间或班组自查

5.4.4.1车间或班组自查指车间或班组的安全自查自改,检查的项目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的日常运行与保养、下班前检查等。检查时发现问题后要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汇报给安全主任,同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防止安全隐患继续扩大。

5.4.4.2安全隐患的处理由所在部门或车间负责人解决,当安全隐患短期内无法得到解决或安全隐患较大时(如涉及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等),要通知安全主任协同解决。

5.5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但不局限于下列几项。

5.5.1查现场:针对现场环境,包括消防安全设施、安全通道与出口、物料摆放、标识等。

5.5.2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员工培训上岗情况。

5.5.3查重点:着重于消防安全重点现场、生产重点岗位、危险设备设施、机械安全防范设施、危险物品的使用与储存等。

5.5.4查隐患:查工作现场中物和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5.5.5查改善:查曾经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采取的防范措施、改善结果,防范效果。

5.6隐患治理

5.6.1隐患治理信息的告知与处理?

5.6.1.1根据5.4项中对被检查到的安全隐患,安全主任要进行分析和制定整改措施,划分清楚责任部门,提出整改完成日期,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过程进行监控,以尽快获得整改结果,最终消除安全隐患。

5.6.2隐患治理与验收

5.6.2.1安全主任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责任人要立即采取行动,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通知安全主任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5.6.2.2当整改责任部门因其它原因不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要通知安全主任,申请整改延期,安全主任在进行可行性评估后再决定适当延长整改期限。

5.6.2.3当安全隐患未能如期得到彻底改善或责任部门未执行整改,又不通知安全主任时,可给予该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或严重警告处理,同时上报工厂总监。

5.6.2.4当发现有较大或重大安全隐患,又无法得到改善时应停产停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当地街道办报告,工厂总监要切实保障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责任部门必须无条件配合。

5.6.2.5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申请街道办复验。

5.7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存档与统计分析

5.7.1安全检查存在隐患时,要向责任部门开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将该项安全隐患填写入《安全隐患统计分析表》中。

5.7.2每张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统计分析表等均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凭证,要求统一保存在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档案内,以备查验。

5.7.3安全主任每季度对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及隐患改善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公司的安全管理现状,认真填写《安全隐患统计分析表》。

6、附件:《综合安全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统计分析表》

篇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综合治理管理细则制度

为夯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加强各岗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大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做到安全风险预知预控、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稳定顺行,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重点危险源点是指制氢系统、煤气、氧气系统、冶炼雾化系统、还原系统范围内的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点危险源点管理组织网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定点、定人、定设备,做到横到边、竖到底、无缝隙覆盖。

2、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3、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和故障,及时处理和汇报,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

4、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强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危险源风险动态控制,杜绝各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本质化安全生产。

5、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突发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岗位人员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单位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内容,从根本上降低事故范围及影响程度。

6、各单位安全员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生产作业现场,组织带领各岗位人员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督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各种不安全行为,发现和杜绝各种事故隐患,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7、各单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规范记录制度,定期检查、总结、评价安全管理工作,按照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步骤,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

除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以外的危险源点都属于一般危险源点,它的危险性虽不及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但是安全隐患和危险同样存在,因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和忽视大意。

1、各单位要将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引伸到一般危险源点管理中来,按照安全管理无小事原则,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一般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工作。

2、各单位一般危险源点岗位要参照重点危险源点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和思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管理定点、定人、定设备,定期进行设备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加以整改,对短期无法解决的危险隐患,必须做到预知预控,限定整改时限、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顺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与责任考核

1、各单位必须按照以上“一”“二”的相关条款规定认真执行,

切实抓好各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及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决不能顾此失彼,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稳定顺行,对违犯条款规定或执行不力者,扣罚相应责任人50-50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情节严重者,将按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2、凡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区域进行有计划的设备检(定)修作业的,必须按照设备(液压)检、定修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必须制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到公司安全科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作业前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传达到每个作业人员,进行签字确认。作业中单位和岗位安全负责人要在现场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否则,每次扣罚100-500元,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在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设备应急维护检修作业时,各单位、班组必须做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现场做好监护,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3、各单位针对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源点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其他安全工作情况每周上报一次,在每周一经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到公司安全科备案。一般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两周上报一次,其它要求同上。每月30日之前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亮点、不足、困难、下一步打算)报安全科备案(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每漏报一次,扣罚单位50元。

4、公司安全部门不定时到各区域进行安全督察,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结果,并对各单位作业现场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助各单位把安全管理做的更扎实有效,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督察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彻底,公司安全部门发现后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责令限期整改和反馈复命。对一年内下发安全督察不符合项隐患整改通知单累计10次及以上的单位,将在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中进行考核。

四、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管控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遵循闭合管理,注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管控,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细化、工作量化、责任明确化,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

第三条安委会专业委员会是专业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协调管理机构。

第四条各成员单位是本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主体。

第五条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直管)生产、建设矿、厂。

第七条工作机构

集团公司安委会设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长:郭金刚

常务副组长:王存权

副组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

成员单位:安全管理监察局、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处、通风处、地质勘测处、电业公司、电力能源公司、煤质管理监测中心、环境保护处、非煤产业部、基本建设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中心、保卫处、消防大队、医疗卫生中心、公路路政管理处、矿山铁路公司。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委办(安监局),办公室主任:薛龙山(兼)

第八条工作职责

(一)领导组

1、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

2、全面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

4、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考核工作。

(二)安委会专业委员会

1、负责牵头组织本专业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负责修订、完善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和考核办法;

3、负责对本专业系统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挂牌督办、整改验收;

4、负责对本专业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成员单位

1、负责本专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督办。

2、负责本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制定、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3、负责牵头组织本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4、负责对本专业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确认、审核,并指导制定整改措施;

5、负责建立本专业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对本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上报。

(四)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1、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分管负责人是相应分管范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3、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是本单位安全隐患落实整改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管控机制

(一)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1、实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

2、集团公司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本专业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季度全覆盖;各专业主管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本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季度全覆盖。

3、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每月至少组织1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其单位职能部门每旬至少组织1次本专业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生产区队(车间)每周至少组织1次责任区域安全隐患排查;作业班组每班必须组织开工前、班中、收班的安全隐患排查。

4、安全隐患排查是各级挂牌督办、包保、五人监管、领导带班下井、“一帮一”等工作的重点。

(二)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制度

1、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逐级、分口上报制度,专业委员会、专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安委办统一协调。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上报。

3、建立责任单位、专业主管部门、专业委员会、安委会的逐级月报制度。

4、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建立班组班报、区队(车间)周报、专业部门旬报的安全隐患上报制度。

5、各单位安监部门负责安全隐患信息的管理工作。

(三)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

1、重大安全隐患依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以及行业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

2、责任单位进行初步认定后上报安全专业委员会、专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确认。

(四)建立安全隐患分类建档制度

1、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层层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一患一档”和“一档五帐”。

“一患一档”:每一重大安全隐患都应建立各自的档案,档案资料包括重大安全隐患上报表、认定书、登记卡、治理方案、督查卡、进度表、申请单、验收报告。

“一档五帐”:每一重大安全隐患都应建立五个台帐,包括重大安全隐患台帐、挂牌督办台帐、销号登记台帐、公告公示台帐、到期未治理台帐。

2、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及专业主管部门也要建立本专业系统重大安全隐患的“一患一档”和“一档五帐”。

3、安全隐患台帐做到专人管理,管理规范,资料齐全,更新及时;重大安全隐患台帐实行“三统一”,即台帐和现场统一,专业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统一,台帐与档案统一。

(五)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责任单位必须对一般安全隐患“三定”整改。

2、重大安全隐患由责任单位制定“五落实”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措施,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上报专业委员会和专业主管部门进行方案审定,审定通过后由专业主管部门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不能如期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单位,由安委办对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下达总经理问责督办单。

(六)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制度

1、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在集团公司媒体、责任单位媒体、隐患所在区队(车间)值班室分三级进行公告。

2、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内容包括:责任单位、类别、地点、危害、治理措施、责任人、督办人、督办部门、治理时限、治理进度。

(七)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在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责任单位调度室和井口(车间)、隐患现场作业区域实施三级挂牌公示,专人督办。

(八)建立安全隐患的验收销号制度

1、一般安全隐患由责任单位组织验收和销号。

2、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两级验收,即在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责任单位组织内部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对口专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各专业委员会和专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出具验收评价报告,报送集团公司安委办销号。

(九)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制度

1、集团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安全专业委员会、专业主管部门、各子公司、二级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分析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通报考评情况。

2、各基层单位部门、区队(车间)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隐患分析会。

第十条奖惩规定

(一)月度绩效考核

1、集团公司对直属(直管)生产建设单位实行隐患排查治理百分制考核,考核与月度安全绩效工资挂钩,占月度工资基数的5%,月检查、月考核、月兑现。

2、安监局牵头组织对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考核评分办法》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上报领导组,审定后,上报集团公司考核办。

3、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90分以上,每超一分,奖励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资的1%;90分以下,每低一分,扣罚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资的1%,累计奖罚不超当月工资基数的5%。

(二)隐患定价考核

各专业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全覆盖排查,并以报告形式(盖公章)向安委办报送季度排查情况、复查、验收情况、考核意见,安委办汇总审定后,经分管领导审批,报送集团公司考核会议通过后兑现。

1、发现一条一般安全隐患,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

2、发现一条重大安全隐患,对责任单位处罚1万元,重大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完成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万元。

(三)指标量化考核

1、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各专业主管部门指标量化考核工作,每月对其下达安全隐患排查量化指标,包括月度排查一般隐患数量、重大隐患数量和年度重大隐患销号数量。对未完成量化指标的部门,根据完成情况,扣罚季度安全综合管理奖励的30%-50%。

2、各专业委员会对未开展月度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的、未建立重大安全隐患“五帐一档”的、未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专业主管部门,扣罚季度安全综合管理奖励的50-100%。

3、各专业部门负责本单位监管人员量化考核工作,分解隐患排查量化指标,对每名监管人员下达排查安全隐患数量指标,对未完成量化排查任务的人员扣罚季度个人安全风险抵押30%-50%。

4、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指标量化考核。

5、指标量化考核采取月度考核、季度兑现方式。

第十一条?各子公司、二级单位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直管生产建设单位,奖罚从本单位安全保证金中支出。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5: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责任

1、公司安全科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2、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三、检查重点

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四、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公司、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五、检查内容

?(一)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

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

?2、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

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

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

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

?具体按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检查细则表》执行。

六、厂级例行安全检查

?具体有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

?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本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七、车间检查

?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

?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气、漏水等问题。

?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八、班组检查

?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九、隐患整改

?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科,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厂安全部科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厂部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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